车祸后,癌症复发身亡!肇事方需支付死亡赔偿金吗?

车祸后,癌症复发身亡!肇事方需支付死亡赔偿金吗?

首页模拟经营终极车祸模拟器更新时间:2024-09-08

近日,江苏省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

发布了一起特殊的案件

↓↓↓

镇江市民王某不幸罹患癌症

生病期间又遭遇交通事故

最终没熬过一年就去世了

那么,车祸的另一肇事方

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2021年2月21日

李某驾车沿镇江市银河路

由西向东行驶

在经过路口右转弯时

与驾驶电动三轮车的王某

发生了碰撞

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介绍,“王某本身患有多发性骨髓癌,已经将近有7年了。事故发生后,王某被送医治疗,进行了骨头置换术,当时的伤势是比较严重的。”

住院期间

王某花去了6万多元医疗费

李某垫付了1000元

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

赔付了1.8万

经公安部门认定,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王某的家属将李某和他汽车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全部医疗费等。

在诉讼期间,2022年1月份,王某因癌症复发去世。

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表示,“王某是在诉讼过程中去世的。我们也向主治医生了解他的整个伤情和治疗情况,他发生事故前病情还相对稳定,而且正常化疗程序也正在做。因为事故后的手术本身也比较大,对他整个人的机能影响也比较大,手术前后是暂停使用癌症治疗药物的,所以对他后期癌症的复发、病情的加重,这个交通事故对他是有一定的影响的。”

法官表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这个案件涉及到交通事故与受害人自身疾病叠加造成的损害后果,怎样来判断最后责任大小问题,实际上这种情况,就要看这个疾病因素对损失结果的原因力大小,作出最后责任划分。”

法院审理后认定

这起交通事故

与王某的死亡有一定关联

最终

法院根据王某的病历

出院小结、鉴定意见书等证据

判决李某和投保的保险公司

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8万多元

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转自:江苏新闻

来源: 新闻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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