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经过,是交通事故当事人以书面形式,向公安交管部门递交的文字材料。包括当事人姓名,车辆牌照号码,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经过等基本情况。要求必须是客观真实的,实是求是的,也是需要及时书写的。
书写道路交通事故经过,客观真实是原则要求。坚决反对歪曲事实,强词夺理,添枝加叶,生编乱造,凭空捏造,推衘责任和移花接木式的、所谓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过。况且这种与客观事实不一致的东西,也是根本无用的一张废纸,是需要重新反工的。
事故经过部分,是关键和核心内容所在。没有必要无病*的宣染,运用花丽词藻的形容,堆砌成语俗语的叙述,空洞无物,长篇大论是沒有必要和任何实际意义的。也不必借此机会,攻击对方当事人的。
道路交通事故经过,是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文字材料,是要随事其他证据材料一并入卷的,不是可有可无的。但是,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以事故现场痕迹,遗留抛撒物,特别是发生相撞的物体,车辆的技术鉴定以及相关人员伤亡鉴定,医院病历报告为依据的。其实事故经过,并不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主要依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