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邓紫棋跟自己所属的经纪公司“蜂鸟娱乐”闹得很不愉快,金鱼妹一心要走,蜂鸟死都不撒手。
最终,“蜂鸟公司”28日上诉高等法院,指与G.E.M.于2017年签定独家作曲人、经纪人及歌手合约,合约期理应直到2022年才完结,原告指合约有效期还有3年,估计每年将损失收入约3426万元,也浪费了约222万元取消演唱会的费用等,估计将致公司损失约1亿。
邓紫棋
上面一段文字,信息量非常巨大,让我们来算一算金鱼妹一年到底收入有多少?
细节一:指与G.E.M.于2017年签定独家作曲人、经纪人及歌手合约
核心重点1:2017年
经常看娱乐新闻的,或者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经纪人或经纪公司跟艺人的经纪合约都是会有收入比例分成的,那么就目前小编了解到目前国内(包括香港),经纪公司和艺人之间的利益分成从“六四到一九不等”,一般来说新人估计只能拿到3成,而在韩国新出道的艺人能拿到的更少,而国内基本遵循第一至第三年“六四开”,第四年起为“五五开”,第七至八年为“三七开”。这个时间也是比较灵活的,主要看续签时,明星的知名度,像范冰冰在自己成立工作室之前,和公司的分成比例应该在“范冰冰拿9成”。
《我是歌手》泡沫 - 邓紫棋
而2014年,从参加《我是歌手》第二季变开始在内地人气飙升,2017年发布的《光年之外》也是火得不行的邓紫棋,在2017年跟“蜂鸟娱乐”的合约,小编敢肯定,邓紫棋拿走的不会低于8成。
核心重点2:独家作曲人、经纪人、歌手合约
对于邓紫棋来说,这三类合约,基本囊括了她所有的收入来源,除非她自己投资,开网店之类的收入不用走经纪公司,其余收入全都得走经纪公司。
邓紫棋
通过以上两个核心重点,再结合经纪公司提出,每年损失收入约3426万元。蜂鸟肯定是基于2018年的收入预估的,然而2018年,确定正是邓紫棋全年收入都经过经纪公司的一年,按照经纪公司可能预估了20%的收入涨幅空间(预估多了法院是不会认的),所以可以大致得出2855万元,是经纪公司2018年通过邓紫棋获得的收入,占比邓紫棋总收入的10%-20%,所以邓紫棋2018年的总收入应该介于14275-28550万元之间。
当然以上计算的是港币,折合1.2亿-2.4亿人民币。小编只能说,真的还挺多的呀。
其实,说句良心话,“蜂鸟娱乐”完全靠邓紫棋一人的收入支撑,而邓紫棋在大红大紫后,并没有选择离开,2017年依然选择跟蜂鸟签约,一定是对之前的“铁三角”三人关系很信任,而且对蜂鸟公司也有感情,但是最终闹崩。是不是因为公司觉得有合约在手,就可以对这只“金鱼”为所欲为,还是其中有别的变故,就只能交给各位吃瓜群众评判了。
今天的爆料就到这里,我是圈圈,欢迎大家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