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灵巫师的盛宴 The Feast of the Necromancer(1/5)

亡灵巫师的盛宴 The Feast of the Necromancer(1/5)

首页游戏大全亡灵巫师无限金币更新时间: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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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由山德鲁叙述

埃拉西亚不啻是一片绮丽而又丰饶的土地。我在成为亡灵巫师以前有很长一段时间都居住在那儿。最初我的身份只是个见习巫师,由于成绩优异,我便有机会跟随导师离开布拉卡达,来埃拉西亚出游——搜集奇异的草药,探究各类魔法的来源,破解方尖塔的古老文字等。在长达五年的旅行和学习中,我的足迹几乎遍及整个埃拉西亚,我也对其有了深刻的了解。我见过拥有三座城池的贵族,见过用一匹种马就换得十颗宝石的商人,见过用翡翠当头饰的雍容妇人,见过神圣骑士团阅兵时的雄伟姿态,见过上千只狮鹫横跨苍穹的壮丽之景……

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则是人类王国的首都之城——斯坦德威克。埃拉西亚的地貌以平原为主,但这座城却是建立在唯一一处高山地带。相比平原上众多的城堡,因为高度受河流中淤泥的限制,它们的城堞俨然就是孩童的游戏之作;斯坦德威克则更加巍峨,更加雄伟壮观。城堡建在最高的山头上,八座用来了望和守卫的白垩石塔像利剑般直插苍天的肚腹,一切浮云都在其傲然俯视之下。城墙边以蓝色为底、用金线编织的狮鹫旗帜随风猎猎起舞,象征着骄傲与荣耀。其它各式建筑似泉水般缠绵着山体,呈旋涡状缓缓地由高至低、错落有致地排列,一直延伸到沿海的船坞码头。这些宏伟的建筑可不是由凡胎俗夫用手搬运石块,而是由拥有神力的天使亲手塑建而成的。这也是斯坦德威克有一样其它城堡都没有的建筑——黄金战神像——的原因。

为了感恩以及膜拜天使,人们建造了它。战神像有三层楼那么高,后背生有一对天使的翅膀,右手持两面开的长剑,左手持水滴状的盾牌,伫立在港口处,所有大大小小出港、抵港的船只都从它张开的双腿间驶过。它的外表镀有一层黄金,再加上魔法修饰的效果,战神像正如一轮永不落山的太阳,始终光辉熠熠,用不朽、富贵和威武来迎接万物。

当然,同样耀眼夺目的还有城堡内部的殿堂,尤其是国王召开重要会议的地方,宽敞的厅堂容纳四百人都绰绰有余,大理石圆柱上的图案精雕细琢。红色的地毯一直延伸到通往御座的高台台阶,御座后面是一幅绘有后腿直立的皇家狮鹫的屏风。坐在高高的御座上,就连天使也会对你敬畏三分,那种权威高不可攀,仿佛整个恩塔格瑞大陆都被你掌控。

尽管我只去过一次,斯坦德威克的仪容就令我流连忘返,它宛若一位步履娉婷、一笑一颦都让人魂牵梦萦的贵妇人。而回到布拉卡达,面对的只有单一、冷漠的冰雪世界和学院的繁文缛节,我蜷缩在微弱的壁火旁,想像着埃拉西亚贵族们的盛宴和那黄金王座,从那时起,征服的野心在我体内深深扎根。

在一次打击黑暗魔法的行动中,我抓到了一位术士,他乞求我饶他一命,作为回报他愿意传授我从不知晓的魔法力量。起先,我不为所动,但当他告诉我亡灵巫术的真谛时,我动摇了。如果能掌握它,我就可以获得永生,不用担心岁月蹉跎我的征服计划,并且还可以省去大量的佣金,召唤死亡部队来为我作战。除此之外,他还告诉我两件上古神器,拥有了它们,我将无人能及,征服埃拉西亚,甚至是恩塔格瑞大陆都指日可待。

那时我已经从魔法学院毕业,相对自由了许多。我便以去其它城市游历为由告别了导师,跟随这位术士再次来到埃拉西亚,暗地里学习亡灵巫术。当然,一路上坎坷万分,我们也没少躲避神圣骑士团的追捕,有一次还险些丧命。不过最后我掌握了他所知晓的全部法术,唯独有关神器方面的信息他一直对我守口如瓶。他只告诉我两件神器的名称——“鬼王斗篷”和“诅咒铠甲”,它们分别由其它几样宝物组合而成。我知道他向我隐瞒的意图,看得出他也是个野心勃勃的人,但他不知道我对知识的渴求永无止境,为了获取它们我会不择手段。某天,当时机成熟,我用他教给我的魔法迷惑了他的心智,从他嘴中套取神器的下落后*死了他。可怜的人,早知会有今天这样,他当初还不如求得一死呢。

之后我便踏上了寻找神器的旅途,好在我十几年来一贯节俭,攒了一笔可观的经费。我打着消灭亡灵势力的幌子,招募了不少雇佣兵或英雄。这帮见钱眼开的傻瓜,他们不但对我的谎言没有丝毫质疑,还非常乐意忠诚地为我卖命。不到一年的工夫我就收集到了神器的各个配件。

我运用魔法将“骷髅冠”、“黑魔剑”、“骨质胸甲”和“亡灵盾”组合成了“诅咒铠甲”,用“亡灵护身符”、“吸血鬼披风”和“死神靴”组合成了“鬼王斗篷”。而我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神器组合完的瞬间,一股可怕的力量排山倒海地袭来,组合神器时的强烈施法耗尽了我的精力,我毫无抵抗地被这股力量击倒。两道梦魇般的强光从我眼中迸射出来,继而炙烤般的疼痛钻进我的五脏六腑、骨髓深处,我感觉自己要被体内像火山爆发的力量熔化了。骇然的想法令我发出前所未有的哀嚎,我撕扯着自己的皮肉,但是那异常的痛苦比我撕扯的速度还要快,骤然把我四分五裂,我陷入了无底的黑暗中。

当我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发现身体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的皮肤变得像纸一样苍白,原本黑色的头发变成了白色,眼眶凹陷,蓝色的双眸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深潭般漆黑的洞。更骇人的是,我无法脱去诅咒铠甲,因为铠甲的每一寸完全地钉到我的身上,与我的骨肉相连;只要我试图卸下,它就会钻得更深,带给我从未知晓的痛苦。第一次在河边看到自己这副模样时,我嚎啕大哭,几近疯狂。以前我修炼亡灵巫术,它使我的衰老减缓,但并没有让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亡灵。现在,神器的魔力把我的魂灵从肉体上剥离,摧毁我的肉身,然后重新制造,把灵魂注入让我重获新生,以亡灵的形式“生存”。这是我始料未及的,一时间我根本无法接受自己的新形态,像只丧家之犬躲进了深山的洞穴中。

在那里我渡过了有生以来最黑暗的日子,“诅咒铠甲”不断地折磨我,企图掌控我的魂灵,还有未被泯灭的人性处处抵制着亡灵的体态。我尖叫着,哀恸地哭号,在地上痛苦地打滚。不过最后,我坚强的意志战胜了一切,我反过来控制了“诅咒铠甲”,让它为我效命。我也阻止了死亡在身体上的侵蚀,我还具有感官,皮肉也没有变得像僵尸那样腐烂,或只剩下一副骨架。我钻出山洞,正巧有一辆运货的马车经过,尽管已不再需要饮食,但之前和蝙蝠、蚊虫度日的我对新鲜食物有着异常的饥渴*,我用“诅咒铠甲”的魔力轻而易举地解决掉卫兵,“大快朵颐”了一番,味道似乎比记忆中的还要美妙。我想自己不能再驻留埃拉西亚了,我需要军队,而亡灵的国度迪雅是再好不过的场所。于是我重新调整自己,披上“鬼王斗篷”,再次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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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想到这儿,我下意识地隔着斗篷抚摸“诅咒铠甲”上的纹路,冰冷的感觉。然而那曾经炽热般的疼痛却让我难以忘怀。

“嗡~”突然,一阵不和谐的声音自耳边响起,一只苍蝇飞到了我面前,我挥挥手,继续沉浸在回忆中。去迪雅的路途也不是一帆风顺,我的导师探知了我的行踪,知道我拥有神器并成为亡灵巫师后勃然大怒。他将我的事情到处散布,导致我以前的同学和其他一些领主加入追捕我的行动中,争先恐后地要置我于死地。可笑的是,他们并不知晓神器真正的力量,当我将之运用自如,再加上暗中挑拨离间,联盟最终因追逐私利而分裂,我遂将他们各个击破……

苍蝇不知何时又窜了出来,它在我额头前来回旋转,那嗡嗡扇动翅膀的声音甚是恼人,我不由得提高挥手的频率和幅度,可是它足够顽强,越发大胆,不仅不怕我的挥击,反而在我收回手的时候停在了我的手背上。似乎找到了一个合适的落脚点,苍蝇开始惬意地搓动前肢,摸了摸脑袋,接着用后肢挠了几下翅膀和肥大的肚子。我的思绪被彻底地中断,怒气油然而生,我伸出左手,用拇指和食指逮住了那只放肆的苍蝇,它终于觉察到自己处境的危险,不停地挣扎,制造出更大的噪音。苍蝇不管多么渺小,也会有无力挣扎的绝望感,我享受了一会儿,然后在两指间施加了点力度,它的脑袋便和身体分了家。我又用力按下去,挤破那柔软的肚子,白色的粘稠物体从中流出。

“你这个龌龊的东西!下次要产卵,去找个像菲尼斯那样的脑袋来,他那肮脏的眼窝还能再塞满一打蛆虫。”说完,我愤愤地来回搓动手指,把苍蝇碾成了粉末。

唉,这就是迪雅。令人生厌的不止是苍蝇,放眼望去全是枯萎腐烂的树林,好似快溺死的人的双手,张牙舞爪地胡乱伸向天空。浑浊的河水飘满了死尸,臭得连乌鸦都不来光顾,成了大群蚊虫的天地。脚下的淤泥散发着腐败氨臭的气味,散落在上面的是片片白骨。当乌云散尽,血色的太阳在地平线上垂死挣扎,最后被黑暗吞没时,钟楼敲响了沉重的召集之声。

我这才想起有个会议,于是不情愿地迈开脚步,向会议厅走去,每走一步脚下都传来细微的碎裂声响,伴随我的还有众多受折磨灵魂的绝望尖叫。这里没有任何的美感,建筑看起来也是那么的糜烂和颓圮,我懒得再多看一眼,加快脚步走向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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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厅内,我遇到了菲尼斯,出乎意料他换了件新的黑色斗篷,而且还把脸上的蜘蛛网清洗干净了。见到我,他的两个眼窝放出了神采奕奕的光芒:“山德鲁,你终于来了。”

“嗯。”我不屑地回答。

“国王又给我们加官进爵了,今天的会议上他会提起,我现在是所有领主中地位最高的。”他沾沾自喜道,如同一只刚从狮子口中偷得猎物的豺狼。

“哦。”

菲尼斯早已习惯了我对他说话的态度,对我冷漠的语气不以为意,还刻意在我面前整理了下衣袖,又环顾四周;至于其他的领主,他们的模样可以用“狼狈”和“唯唯诺诺”来形容。这让菲尼斯更加得意,他挺直了腰板问我:“我看起来怎么样?”

像只沾满阴沟油的蟑螂。我原本想这么说,不过这次还是给他留了面子,于是我伸出左手拍了拍他的肩,郑重地说:“像个即将取得王位的国王。”

“迪雅的王位很快便是我的了。这都归功于你,我的军师!”他对内心欢愉不加掩饰地说,殊不知他引以自豪的新斗篷刚刚被我当做擦手布来用。

“啊,嗯。”我附和道,同时瞥了一眼国王,他恰好也望向我这边,对我点头微笑,然后宣布会议开始,首先便是为我和菲尼斯加封。他哪里知道他这么做是自掘坟墓。我在去迪雅的路上遇到了菲尼斯·威尔玛,他原本就是迪雅的一个领主,只是他平庸无能,又渴望权势,在听说神器之事后,冒险来到埃拉西亚试图寻找,结果碰到了我。我答应帮他问鼎迪雅的王位,条件是让他帮我进入迪雅。因为那时我孤身一人,有了迪雅领主的引荐和帮助,我可以省去很多麻烦。再说,我对迪雅的王座一点儿兴趣都没有,脏兮兮的白骨王座哪能和斯坦德威克的黄金御座相比?菲尼斯只不过是我的傀儡罢了,等他登基后,我就可以暗自操纵这个国家,为我更大的野心打下坚实基础。就算有什么政变,首先受到伤害的也是菲尼斯,就让他先过把当王的瘾吧。

会议的第二项内容则是商讨进攻埃拉西亚的策略,国王终于下定决心对埃拉西亚再次发动大规模的进军,命令各领主做好准备。

会议结束后,我告诉菲尼斯,先让其他急于立功的领主发动攻击,埃拉西亚势必会召集兵力抵抗,无论战果如何,其他领主的实力都会被削弱,对我们到时候掌控大权十分有利。菲尼斯同意了,还建议我们去袭击抵抗力弱的村庄,利用神器召集更多的亡灵。我也同意,他还是有点脑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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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了菲尼斯,我回到自己的房间。在明天的行动之前,还有一件事情需要办。我走到窗前,打开了窗户,夜风锐利,像荒野的孤魂嚎叫着。迎着风,我默念起一个名字:“崔斯蒂……”

一股急促的风刮过面庞,随即转化成一个纤弱细微又悚然致命的声音:“主人,您召唤我?”

“是的。”我慢慢转过身,面带微笑地观赏这位能够捕获你心魂的声音发出者——吸血鬼崔斯蒂。巧工精制的黑色皮甲裹着她颀长而矫健的身材,纤细又曼妙的腰肢。长及膝头的靴子彰显出修长的腿部,她优雅地伸出右腿,身体微微向后倾斜把全身的重量压在左腿上。高高的衣领并没有遮挡住她尖削的下巴和青灰的肤色。她的头发像经过夜色洗染一般,荡漾着乌黑的魔力。勾魂夺魄的长睫毛下是一双血色的眸子,眼中充满了妖媚、渴望、尊敬、神秘以及狡黠。

我欣赏了她好一会儿才说第二句话:“现在有个碍眼的家伙,我担心他日益增长的野心会坏了我的计划。”说着,我掏出一个红蓝相间的玻璃瓶,“这瓶毒药绝非一般,它的毒性极强,一滴就可以迅速致人于死地。更重要的是,它能够毒死亡灵……”

崔斯蒂轻轻抖动了下耳朵,继续聆听我的阴谋。噢,我太喜欢她动耳朵的模样了,她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让我赏心悦目。我把毒药瓶给她,压低声音说:“我要你去趟埃里,在费拉里领主的酒杯里滴上一滴。”

“如您所愿,我亲爱的主人。”她翘起红唇,微微一笑,洁白的尖牙一闪而过,显得越发美丽诱人。无论在举止还是相貌上,她都跟其他的亡灵有着天壤之别,她是除了权力以外唯一还能打动我的,即使我的心已不再跳动。

“在你走之前,我还有一样东西给你。”我从抽屉里拿出一个黑色匣子,从萦绕着蓝色魔法的匣子内取出一个更大的玻璃瓶。崔斯蒂不由得向我靠近几步,我举起手臂,把瓶子托到她嘴巴的位置,然后揭开瓶盖。

她缓缓地吸了下鼻,眼睛闪动了一下,掠过贪婪的神色,嘴巴微咧,舌尖迅速舔过前排的牙齿。

“埃里现在戒备森严,如果你再花时间打猎,可能会遇到不必要的麻烦。”我晃了晃手中的瓶子,液体撞击瓶壁的声音令崔斯蒂着魔,“昨天我在迪雅和埃里的边境碰到正在巡查的一位精灵领主,我抓住他,在获取一些信息后,便切断他的喉咙大放血,当我接完这一大瓶的时候他还未死去。为了保持新鲜,我把它放在有冰冻魔法的匣子里,作为对你的奖赏。”

“谢谢您。”即使是吸血鬼最爱的东西,崔斯蒂也一手拿住瓶颈,一手托住瓶底,不失优雅地将其一饮而尽。然后她满意地舔了舔嘴唇,双唇因而变得更加鲜红,就像是用红色画笔再修饰过的红玫瑰一样,娇艳欲滴。我按捺不住,凑上前,亲吻了她。她并没有抵抗,而是用舌头迎接我。刚饮下的鲜血还有部分残留在她的舌面上,我舔过去,味道无与伦比的鲜美。不过明天的军事行动在我脑海中一闪而过,现在还不是欢愉的时刻,于是我立刻就停止了,而崔斯蒂也感觉到了我的思绪,不再向我展示妩媚。

“你该走了。”我平静地说,仿佛刚才什么也没发生。

“是。我不会让您失望的。”

“当然,你从来不会。”我转过身,将目光从她身上转移到窗外。夜已很深,风的势头减弱了,传来了坟场那儿的低语,敲打着玻璃窗。圆月悬挂在高空,煞如森森白骨,在远方山峦的映衬下显得格外有立体感。不一会儿,一块黑色的云团飘来,把月亮裹在了黑夜中,同时裹住的还有一只吸血蝙蝠的踪迹……

第二章 由约克叙述

我一边调节望远镜,一边快速估算亡灵部队的距离,待它们踏入估测范围内,我举手示意身后的炮手们:“发射!”十架投石车从左到右依次将石块弹射出去,小山般大小的巨石在空中咆哮着,绘出一个个优美的弧线后势头猛烈又精准无误地砸向目标。

紧接着,第二排的十架投石车依照我的手势绷起弹片,将第二波石块弹入空中。旋即,装好弹药的第一排投石车再次发起进攻。石块落地后腾起的烟尘暂时遮蔽了我的视线,不过听到那响彻云天的阵阵轰隆声就让我心满意足,骷髅兵脆弱的身体哪里能抵抗这巨大的冲击?

尘雾散尽后,可以看到亡灵的前锋部队均被石块掩埋,化成一堆骨头渣。我抿起唇角,轻轻笑了一下,继续观察。很明显,经过三轮的轰炸后,敌军前进的速度放慢了许多,而且阵型乱得像一盘散沙,这正是我期待的结果。我收起望远镜,望了下身边的步兵,只见他们一个个双目猩红,面部因对战斗的饥渴而变得狰狞,四肢也因痛苦地等待进攻的开始而收紧。尽管我还可以依靠远程投石车的攻击取得进一步的优势,但这无疑会给我的士兵带来更大的痛苦,时机已经到来,是该让他们摆脱焦躁的折磨,冲锋陷阵了。更何况,他们的首领也急不可耐了。

我将望远镜递给副手布鲁斯,他把头盔给我,并为我牵来了坐骑黑沙狼。我整装上阵时,士兵们都齐刷刷地望向我,紧张焦急的他们嘴角开始抽搐,尤其是先锋部队狼骑兵,胯下的战狼把铁嚼子咬得嘎吱响,前肢狂躁不安地刨着泥土,他们的忍耐已经到了极限。

不过在冲锋前,士气的鼓舞是不可或缺的,我要让他们把爆发力发挥得淋漓尽致。于是我来到队伍前端,大声道:“勇士们!我曾听说亡灵没有士气,从来不会感到害怕。它们声称自己是死亡的化身,是恐惧的来源,没有谁敢于与它们抗衡,因为没有任何势力能够战胜死亡。”我停顿了一下,眼光快速扫过一排排士兵,捕捉他们的神情变化,有些士兵嗤之以鼻,有些低低地怒吼几声,有些则显出几分慌张。“但那不过是用来吓唬胆小之人,今天在场的,全都是来自克鲁罗德的勇猛战士,身经百战的我们早已学会如何战胜恐惧,如何战胜死亡!”

“吼!”士兵们爆发出雷鸣般的呼声。

“勇士们!为蛮族人的荣誉而战!今天,我们要让亡灵知道什么叫做恐惧!”

“啊吼!吼!”步兵们用斧头击打盾牌,战狼的吼声也加入进来,后方沉重的战鼓敲响,再加上冲锋号角尖锐的声音,几种声响夹杂在一起,顷刻间产生的巨响令大地也战栗退缩。

“我会跟你们一样冲在最前面。”我抽出利刀,从队伍的左侧奔至右侧,与前排狼骑兵的武器一一相击,“冲啊,勇士们,冲!”

狼骑兵们率先冲锋,胯下的黑沙狼根本不需要驱使,长时间的战斗磨合已经让它们能够感知骑手的意识,从骑手们决定冲锋的那一刻起它们就已做好了准备。比战马低矮的身子使得它们受到更小的空气阻力,矫健的四肢则提供完美的驱动力,能让它们载着骑手的同时藐视风速,与闪电竞争。

先锋部队在我的带领下不一会儿便从亡灵部队的中心长驱直入,面对左右迎击的敌人,我们以刀回敬,战狼也配合着我们的行动,或撕咬或撞击。这些骷髅兵即使武装齐全,剑盾兼具,也招架不住我们一招一式都猛烈的攻击。我们就如同这片战场上的黑色旋风,凡是阻挡我们前进方向的,都将化为乌有,不管是生者还是亡灵。

随后加入战斗的半兽人步兵扩大了这股黑色旋风的威力,亡灵部队起先还拼力抵抗,后来完全乱了阵型,根本不知道往哪里回击,瞬间就被我们击碎了头骨,碾在了脚下。

混战中,我看见了亡灵部队的首领,他骑在骷髅马上,欲施展某种法术。我借助黑沙狼的冲力,抄起大刀甩向他。他发现了我,慌忙侧身躲避,但是他的反应和速度还不够快到收回他之前因为要施法而张开的右臂。“刷!”半个肩膀和刀一同飞了出去。他尖叫一声,从马背上跌落,我旋即拾起掉落在地上的刀,准备给他致命的一击。

就在我快冲到他跟前时,地面突然窜起一堵高约三米的火墙,瞬间烧化了几个来不及逃脱的骷髅兵,我赶紧勒住战狼,后退几步。只见那喷发的火焰气势嚣张,完全将亡灵部队的首领保护在另一边,使我无法靠近。可恶的魔法,我一向憎恶它!

魔法火墙的效力并未持续太久,但当它消失后,亡灵首领已经逃出投掷范围,剩余的亡灵部队也开始往后撤。

我连忙对身旁的士兵说:“我们可以继续追赶,日落前就能够在前面的山脚下追上亡灵的残余势力,然后把他们一举歼灭!先喂狼!”

整顿的号角吹响,我盯着亡灵首领的背影,心急如焚。我知道他可以用招魂术在短时间内聚集数量可观的部队,那样一来今天的战斗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并且还会有更多的无辜者丧命。必须乘胜追击,不能给他重整队伍的时间。

“约克!”正在这时,一位狼骑兵穿过硝烟奔到我面前,从他的装束上我认出他不在我今天带领的军队中。

“你是?”

看到我,他舒了口气:“名叫塔克,是塔洛希尔的部下……”他显然是连续奔跑了很久,说话的时候满嘴白沫和沙土。

“拿水来。”我吩咐部下,“别急,告诉我怎么了?”

他一口气喝完了整袋水,然后抓紧缰绳,努力挺直身体继续说道:“在您走后的两天,探子侦查到大批亡灵部队从据点东部逼近,他们的数量远远超过守城的我们,并且还有强大的尸巫和暗黑骑士。塔洛希尔立刻派我来向您报告,他需要您的支援。”

“什么?”

“塔洛希尔怕是守不住……”

“约克,如果你现在追那个亡灵首领的话,你就会失去据点和塔洛希尔的军队!”布鲁斯对我说。

“啊!”我大叫一声,眼望着亡灵首领逃去的方向,一举歼灭敌人的*像数万只锤敲击我的心房,黑沙狼也感到我迫切追击的冲动,不停地扭动身体:“如果我们让他逃了,他就会重整旗鼓,让我们的努力白费……”

“约克!回据点最快也要一天时间,而且军队还需要休整,我们不能再耽误了!”

“唔……”我*起来,我多么想在今天结果了那个亡灵首领,但是我不能失去塔洛希尔。“啊!”最终理智战胜了疯狂的屠戮感,我对着远处高喊道,“你这个懦夫!你逃得了今天,却逃不了一辈子!你召唤多少亡灵,我就会*死多少!”继而,我双腿用力夹住黑沙狼,驱使它转过身子:“全军,回据点,去救塔洛希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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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她仰着活泼的笑脸,踮起脚在雪地中翩翩起舞,腰间系的淡紫色丝带随着她的舞步摇摆,轻盈得像飘落的雪花。

“嗨,是什么让你这么高兴?”我从后面搂住她,亲吻着她细嫩的脖颈。

“哎呀,”她像一条鱼儿,从我的怀抱中跳开,“你吓了我一跳。”

我摊开双臂,略带歉意地笑了笑。

“不过,我正要找你呢。”她顺着我弯曲的臂膀转了个小圈,又回到我身边,神秘地说,“我有样好东西要给你看~”

似乎有些害羞,她把脸转过去,黑色的马尾辫蹭着我的脖子。我低头用鼻子搜寻起蕴藏在浓密森林中的清香:“哦,亲爱的,到底是什么?”

“看!”她摊开手掌,神秘物映入我的眼帘,那是一朵枯萎的极地白玫瑰。

“唔,”我不想让她失落,但我实在装不出欣喜的神色,“它,很美……曾经。”

“不,你看啊。”她将另一只手放在花的上方,蔚蓝色的双眸因运用魔力而变成金色,唇齿中迸出我从未听过的咒语。只见她悬浮的手掌射出一道柔和的白光,蔫了的花瓣在白光的照射下渐渐变得鲜活,凋零的颜色褪去,换上清新的雪色,如同张开的手掌,白玫瑰最后绽放开来。“送给你。”

“咦!”我惊讶地接过花,要不是目睹之前的那一幕,我还真以为它是刚摘下来的。我闻了闻,花和她一样散发着美好的清香。我将花朵插在她的秀发中,笑道:“戴在这里才最合适。”

一股温暖的红晕浮现在她的蓝色皮肤上,仿佛落日融入大海渲染出的颜色。“我成功了!噢,多么令人兴奋啊!现在我可以让植物起死回生,继续绽放它们生前的美。我离掌握终极生命魔法的奥妙也就不远了,到那时,人们将不再担心战争会带走他们的真爱。”

“是的,我也为你感到高兴。我祈祷自己哪天能在战斗中死去,等着你把我从睡梦中唤醒,然后与你深吻。”说罢,我靠近她的双唇。

“嗨!”她伸出食指阻止了我,“你得先背出‘治疗术’的咒语,才能亲吻我。”

“别给我出难题,你知道我向来不擅长魔法。”

“不行,‘治疗术’可是最简单的魔法之一,而且昨天我教过你了。”

该死!昨天她教我的时候我把注意力全部放在她长长的睫毛上了,因为当她一眨眼,睫毛宛若扇动绚丽翅膀的蝴蝶,我非常想拿个玻璃瓶把它捉住,慢慢欣赏。

“是你要我为你补课的,好让你能够顺利毕业。”她推开我,冲我微笑道,“来吧,很简单的。”

我只好屈从,在僵硬的脑海中搜刮起来,只是这些繁琐的咒语突然间化成了淘气的小精灵,跟我玩起了捉迷藏,我怎么也抓不住。

“这一次我可就不提醒你了。”她显出一个介于顽皮和害羞之间的神色,微笑着等待我的回答。可我却越发慌张,心跳加速。我按住胸襟,拼命地回想。

“约克,别跟我说你忘记了哦。”

冷汗从我额头上渗出,我想起了咒语的第一个字符,急于发出,却因紧张而牙齿打颤,以至于成了“哒哒”含糊不清的语音。

“哎,约克,难道你真的忘了吗?”

不……我没有……我感到从未有过的恐慌,身体开始发抖。

“唉。”她收起笑容,轻轻地摇了摇头,失望的眼神把我拉进了愧疚的深渊。我双手抱头,绝望地回想咒语的第二个字符。

当我再抬起头时,她的身影变得模糊而且渐渐离我远去。不不不,别走!我伸出手,但抓到的只是空气。她消失了,周围的雪地也在缩小,黑暗慢慢扩张,然后一个低沉严厉的声音在我耳畔回响:“约克,你又让我失望了!”

啊,不!我熟悉那个声音,尽管我年轻,身强力壮,还是承受不住这突如其来的巨大恐惧,立刻两腿发软,跪倒在地。

“你以为你逃到克鲁罗德成为了野蛮人,就可以忘记过去吗?”那个声音紧紧地攫住我,我则像鼠夹上的老鼠动弹不得。

“一切都是因为她吗?你这个废物,跟你那野蛮父亲一副德行!”

“滚开,母亲!你休想控制我!”我大喊道。

“难道不是吗?看看你,好好的生活不去享受,竟然去抵抗亡灵,为民除害?哼!那是光凭蛮力就能做到的么?我看你是打着英雄的旗号,掩饰你内心的孤寂和无边的空虚吧。”

我的脸扭曲了,胃部不断翻腾,双手也剧烈地颤抖。

“亡灵大军不是你能抗衡的,听我一句忠告,别卷进去,滚回你那野蛮的生活,别再丢人现眼了。如果你坚持这么干,你会败得很惨的!噢,不,你会死!哈哈!”

“我绝不会!你给我滚开!”我坚守着意识不放弃,用意志力抵抗浑身的抽搐和魔鬼般的声音。

“哈哈哈!听听你自己乞怜的声音,这次我总算抓住你了,我要让你承受背叛我的痛苦!”母亲放声大笑,她像只徘徊在尸体上方的兀鹫,拍动乌黑的翅膀,嘎嘎地俯冲而下。

“啊!”我惨叫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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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克,约克!你怎么了?”不知道我与母亲的魔力斗争了多久,等我睁开昏沉的双眼时,我发现自己仰面倒在床边,布鲁斯在我身旁。

“啊……”摇曳的火光和布鲁斯深绿色的皮肤重叠在一起,我疲倦得又闭上了眼睛,之前陷入的黑暗太深了。

“约克,醒醒!”一杯冷水泼到我的脸上,我打了个哆嗦,猛然惊醒。水滴滑落到唇边,我舔了下,润润干燥的喉咙,又用手抹去剩余的水珠。现在布鲁斯的面庞变得清晰了,他宽大的脸上爬满了担忧与困惑。

“布鲁斯,我……”

“你叫得很凄惨,把周边的士兵都弄醒了。我告诉他们你又做噩梦了,让他们先安定下来,然后立刻来找你。我看到你时,你正躺在地上浑身痉挛。”

“哦,谢谢你。不过我没事,我得赶紧告诉其他士兵,好消除他们的疑虑。”

“等等。”在我起身之际,布鲁斯伸手按住我,“刚才是你母亲吗?她又来找你了?”

“是的。”我咬了咬嘴唇,不情愿地承认道,因为布鲁斯知道我和我母亲之间的联系。不过也就只有他知道。

“她已经很久没来了。你不是一直在加强对魔法的抵抗力吗?为什么这次……”

“我不知道。她突然就这么出现,用她的魔力,把我牢牢地控制住。”

“你难道有什么心事?”

“没有。我想可能是白天的战斗和赶路让我有些疲倦,还有不能立刻赶去救援塔洛希尔令我忧心忡忡,这使得我放松了心防,让母亲乘虚而入。”

“哦。”布鲁斯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我站起身,不去理会他是否相信,眼下有更重要的事情。

“我们休息了多久?”

“离预计出发的时间还有半个小时,你可以再休息一会儿。”

“我已经休息够了。”我绑紧护手带,不自然地笑了声,“想必其他士兵也被我异常的叫喊声惊醒。继续睡下去也无益,不如现在就准备出发吧,我不想让塔洛希尔等得太久。”

“是。不过这次的集结号角声可有些不同。”

“你放心,不会有下次了。”我郑重地对布鲁斯说。

“我相信你。”他收起打趣的语调,转身离开我的帐篷。

他走后,埃米亚清纯、美丽的面容突然间又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我赶紧用冷水冲脸,驱除那个影像。稍稍调整后,我走出帐篷。

外面,夜空依旧深沉却十分明净,星斗闪烁着冷冽的光芒,似在警示我们时间的紧迫。随之响起的嘹亮启程号角又让我浑身振奋,我把刀抽出,在前臂的护甲上磨了几下。这时,训练有素的士兵们已经整装完毕,我跨上战狼,向他们发出军令。队伍在一片激昂的吼声中再度出发,对战斗的渴望又流遍我全身,黑沙狼也兴奋地奔跑起来。现在,除了战斗,我什么也不想。

第三章 由埃伍德叙述

“一千个金币!”我看到账单上的总数时不由得提高了声调,“五十二罐蜂蜜酒,六十壶葡萄酒,一百桶苹果酒,四十四打盐蛋……什么,还有五张桌子和十把椅子?这他妈的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后面还有几页我实在没耐心看下去,我攥紧账单,对眼前的小伙子怒吼。

“大人,您听我解释……”年轻的伙计吓得退后几步,手中的帽子被他揉成了一团,“您侄子并没有点那么多,只是不知怎么的他和酒馆里其他几位顾客起了争执,最后竟然大打出手。他身形剽悍,力量过人,没有一个人敢上前阻拦。清单上列的是斗殴时损坏的东西,他临走时撂下一句‘埃伍德会偿还的’,于是……于是酒保点了下物品,让我把清单送给您……”

“‘埃伍德会偿还的’,‘埃伍德会偿还的’,哼!这个狗杂种,当他还是穿开裆裤的孩童啊,到处拉屎还让我给他清扫!”

“大人,我们并没有多算物件,如果您觉得这数目有疑问,可以亲自来酒馆核对……”

“哎,不用了,你在这儿等着。”一听到我侄儿干出这样的事来,我便怒火中烧,但眼见那小伙子发抖的模样,我也不好再对他发泄了。想来,要不是他看着瘦弱好欺负,也不会被派来做这个要债的苦差事。

我曾是这地方的长官,一千金币对我来说不算什么。我很快把钱装进布袋,递给小伙子。

“谢谢……”他接过钱后,向我鞠了个躬,也没清点数目,拔腿就跑,跑了一段距离后还担心地回头望望,这一回望差点儿让他栽个跟头。我苦闷地叹了口气,看着手中的拐杖和下身一条木头腿,即使我想反悔也没那个能力了。

我关上门,思考着如何将醉如烂泥、睡了将近一整天的侄儿叫醒训话,然而转身之际却发现他已经起来了。

肯洛·哈格敞开上衣,露出肌肉虬结、刚毛丛生的胸膛,双腿翘在桌上,正用指甲抠着牙垢。

“啪!”我把账单拍到他眼前,“看看你*好事!”

肯洛啐了一口,乱蓬蓬的头发下褐色的双眼睥睨着:“他妈的,是他们先惹我的。”

“你当这儿是克鲁罗德啊,什么都用拳头解决?你没想到造成的损失吗?”

“那帮吃狗屎的家伙,跟我赌输了还不服气,一个人上前揪住我的衣领,我一怒把他推到墙角,谁知他撞翻了放酒坛的架子。剩下的拿着棍棒要来揍我,我得自卫啊,就顺手抄起板凳把他们往死里砸。”

“你还好意思说!你打架,叫我来收拾烂摊子!我得给人赔一千个金币!”

“哎呀,不就一千个金币么。”肯洛一挥手,不耐烦地说,“我赔你就是!”

我咽了口怒气。虽然多年没见,侄儿的臭脾气可是一点儿也没改,痛斥对他不起作用,我尽量平缓自己说:“钱的事情我就不追究了,但是明天你得跟我一起去酒馆向酒保道歉。”

“我又没揍他,钱也付了,凭什么啊!”

“就凭你在埃拉西亚,就凭你是我侄儿,你就应该懂得礼节。”

“我要去撒尿!”肯洛一拍桌子甩头走开。

我看着放在墙角的拨火棍,真恨不得拿起来教训他一番。

========

虽然已接近冬季,但这几天都是晴天艳阳。金色的阳光笼罩着缓缓起伏的草原,不远处一条清澈的河流蜿蜒而过,岸上的柏树簇拥成阴,牧人们在此自由地放牧,时不时还亮出一声歌喉,与远处的天际混为一体,俨然一幅惬意闲适的景象。往往这时,我都会坐在草地上,欣赏周边的美景,从而忘却战争带来的创伤。可惜现在,我没那心境了。

肯洛在我的百般劝说下终于同意与我前往酒馆道歉,他之前极其不情愿,跟我大吵大闹。然而在去酒馆的路上,他则一言不发。有时他快马加鞭,从老远处回望我,一副跋扈又玩世不恭的模样;有时又落在我后头,耷拉着脑袋,眼神游离,心不在焉;有时则跟我并排前行,他紧蹙眉头,满脸的恼怒。我开始替他担忧,不经意间,他的眼神流露出一丝淡淡的伤感和悔恨,那绝不是因为在酒馆惹了祸,给我造成麻烦的不安;那样的眼神从他第一天拜访我的时候,我就觉察到了。聊天中,他很开心地与我叙旧,但当问到他近期的生活时,他却闪烁其辞,并有意避开我的目光。我想他之前一定遇上了什么事。

正想着,便到了酒馆。哈特富德还真是个小村庄。伙计们此刻正忙着修理店铺,见我们到来不由得盯着我们小声议论:“哎呀,就是他!”

“那个把西蒙摔骨折的壮汉?”

“听说他是前任长官的侄子……”

“看什么看,没见过啊!”肯洛突然吼了一声,伙计们像被撵鸡似的丢下手中的工具一哄而散。

“你收敛点儿行不行!”我抓住肯洛的手臂,“别再给我添乱子了。”

“我看不惯他们的眼神!”

“那还不都是你自己造成的?给我进去!”

出乎意料,当地的长官特米斯也在里面。他身穿银色铠衣,左手托着头盔,发辫自然地落在脑后,显然是刚刚梳理过,道道整齐的梳痕清晰可见。见到我,他礼貌地行了个军礼,不过礼仪的笑容转瞬即逝,他那灰色的眼睛犀利地扫向肯洛。由于摘去头盔的缘故,他那消瘦的脸更显得棱角分明,甚至有些严厉苛刻。

我不禁心头一紧,他不会是派兵来抓肯洛的吧?我担心的其实不是肯洛,而是特米斯,肯洛一人就能够把他和他的一队士兵打趴下。我赶紧上前说:“长官,关于我侄儿那晚在酒馆的行为,我已经替他支付过赔偿金了,今天我是特地带他来道歉的,所以希望您……”

“哈格先生的事情我已经听说了。”特米斯伸出手打断我的话,随后又露出笑容,“酒保向我解释了一切,那帮人原本就是镇上的地痞流氓,哈格先生教训他们一顿也是好的。”

“噢。”长官的回答令我有些吃惊,而肯洛轻哼一声,给我一个“早就告诉你”的眼神。

“只是哈格先生喝醉了,教训完那帮人后还余怒未消。”酒保走过来,替我们擦了擦桌子,示意我们坐下,又在我耳边轻声说,“那帮人被揍得一时爬不起来,找他们索赔也是打水漂的事。哈格先生临走时提到了您,为了维持生计,我不得已都算在您头上了。”

“没事,我理解的。”我安慰酒保,狠狠瞪了肯洛一眼,让他收起那副无辜样,又转向特米斯,“我侄儿精力过剩,不知道您有无任务给他做,好让他把未发泄完的力气用在正事上,不再到处惹祸。”

“是么,其实我今天来也正想找您侄子。”

“噢?最近有什么情况?”我问道。此时酒保端来了酒水,为我们每人都倒满一杯。

“唉。”特米斯收起笑容,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哈特富德现在并不安宁,前几天,有个叫达拉尼的骑士偷走了我们村里的宝物‘天赐神首’。”

“‘天赐神首’?”

“噢,埃伍德,我忘了您自从受伤后辞去长官的职位已不管政事多年了。‘天赐神首’是我们去年弄到的宝物,它乃是组合神器‘天赐神兵’的一部分。”

“怎么又是神器!”肯洛冷不防地冒出一句。我不理会他,示意特米斯继续说下去。

“预言上说,再过几周饥荒会降临哈特富德,我们需要囤积食物以备不时之需。而‘天赐神首’是件可以令生物增产的宝物……”

“生物增产?哈哈哈哈!不会是让你长个女人的子宫,也生出孩子来吧?”

“哈格!你给我闭嘴!”我直呼他的姓训斥道,然后一脸歉意地对特米斯说,“请您原谅,我们蛮族人说话比较随意。”

特米斯稍有些不悦,他换了下坐姿,继续说:“如果真能那样,我倒万分情愿,哈特富德的女人生活并不容易。要说‘天赐神兵’这一神器的具体作用,其实它并不如谣言所说,真正意义上地能使生物增产。它给人们带来的是一种佑福力,就像是受到神明的保护一样,不会有虫灾来侵蚀作物,瘟疫减短牲畜的寿命,人类的新生儿们也会个个强壮不易夭折。单个的宝物没有任何作用,但是它依然可以给人们一种信仰,这一点很重要,在绝望之际只要信念不失,人们也一定能够渡过难关。”

“我知道,这和人们信奉一些神明而献祭是同样的道理。”

“是的。最近牧师们预测出饥荒的到来,而不幸的是我们唯一拥有的‘天赐神首’又偏偏被一个叫达拉尼的骑士偷走了。”特米斯压低声音说,“饥荒和宝物被偷的事我还没有宣扬,村民们若是知道的话会引起恐慌。我现在要做的是在村民们发觉宝物被偷之前夺回它。但达拉尼是个狡猾的人,他手上有一定数量的军队,并不好对付。此外还有两位领主也因寻找神器而打得不可开交,他们同样与我们敌对。我们虽然有兵力,但因为长时间的未参加战斗和每日单一的训练,士兵们多少有些懒散,他们急需一位强势的人来带领他们。”特米斯停顿了一下,他的双唇拧出一抹忧伤的微笑。“要是您没有受伤就好了,我这个长官做得不如您称职。但我不希望看到村民们失去精神寄托,受到饥荒的折磨。我听说您的侄子前来造访,他拥有和您当年一样的气概,我想请他来担任军队的指挥官。”

“不,特米斯,你已经做得很好了,这几年哈特富德都非常安稳。至于我侄儿,他跟我比还差得远呢,就知道蛮干!但是呢,我还是相信他能够胜任这个职务的,对吧,肯洛?”

肯洛扫了我一眼,没说话,只顾闷闷地饮酒。

“哎,你倒是回话啊!”我用胳膊肘捣捣他,“别跟女孩似的扭扭捏捏。”

“哼,刚才是你叫我闭嘴的!”肯洛喝完一杯酒,把酒杯倒扣在桌子上。

“你……”

“好了。”特米斯接着说,“肯洛·哈格先生,我真心希望您能够帮助我们找回‘天赐神首’,如果有可能的话,将附近地区其它组合神器的宝物也找到。我们没有太多的报酬给您,但是您将得到我们村人无比的爱戴与不胜的感激,并且由于为我们伸张正义,成为远近闻名的英雄。”

“长官,说实话,这个事情的解决方法很简单,人们的信仰是可以改变的。在克鲁罗德,有些人崇拜黑沙狼,有些则驯化它们当坐骑,要是哪天巫师指着棒槌胡乱预言几句,人们也会把它当信仰的。既然单个天赐什么来着的东西没有作用,何必费神去夺回它呢,找个替代品安抚下民心更省事。”

“放肆!你怎么可以这么说!”我顿时发火,扔出手里的酒杯。

肯洛身上打上杯子不疼不痒,他拍拍衣服上的酒水,站起身说:“我只不过提个建议而已,叔叔你也说蛮力解决不了问题。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不能在这儿久留,而且寻找神器的事我已经受够了!”

“你要到哪儿去?给我站住!”我吼道,同时气恼假腿影响了我的行动,不然我早就冲上前教训他了。

“混账东西!”肯洛走了,面对现任的长官,我尴尬和羞恼得无地自容,对肯洛刚才的态度更是恨得咬牙切齿。但他毕竟是我侄子,我不得不摆出一副讨好的样子替他解围:“长官,恕我侄儿无理,他最近遇上了烦心事,在耍小孩子脾气。您放心,我回去好好劝说他,他会同意的。另外,这酒钱我付了,您可千万别在意啊。”

“哦,不必那么麻烦,我再想别的办法……”虽然嘴上这么说,特米斯依然阴沉着脸,我赶紧付钱抽身离开。

========

我回到家,发现肯洛坐在门口磨着他那把两面开的战斧。听到我沉重的脚步声,直到我走近并坐在他身旁,他都没有抬头看我。斧面已经相当锋利了,但他还是不停地磨着,那声声脆响像是在刻意掩饰他内心的烦躁似的。

我原本满腔怒火,但看到他这副垂头丧气的模样,想骂也不知该骂什么好。于是我默默地坐到他旁边,卷起裤腿,把假腿卸下,并揉了揉酸痛的肌肉。我想起刚从克鲁罗德搬到埃拉西亚的日子,我很快当上了哈特富德的长官并将其治理得井井有条。不幸的是在一场边境战斗中,我的左小腿中了双足飞龙的毒,为了阻止毒液蔓延危及生命,我不得不截去整条腿。大概是死里逃生的经历和年龄的增长让我开始向往安宁的生活,至于我的两个儿子,宁静的生活是束缚不住他们的,我便同意他们去首都之城斯坦德威克寻找机会。我自己则辞去了长官职位,在哈特富德这个小村庄定居了。现在意外地迎来肯洛的拜访,我从他身上看到自己年轻时的血气方刚,乐意接受任何挑战那种敢于打拼天下、无所畏惧的气概。只是他情绪变化无常,粗鲁地拒绝了特米斯长官的请求让我感到诧异,但我又觉察到那并不是出于他的本意,有什么事情令他有所顾虑,躁动不安。

过了好一会儿,我忍不住打打他壮实的臂膀:“哎,你刚刚在酒馆大放厥词,现在怎么又一声不吭了?你不是说有急事要做么。”

肯洛鼓起嘴,哼了几声。

“有什么烦心事憋在心里?跟我说说吧。你这个样子哪有野蛮人的爽快呢!”

“当~”肯洛放下手中的战斧,看着我,怒气渐渐爬上他的眉梢。他龇牙咧嘴道:“山德鲁……他把我耍了!”

“山德鲁?他是谁?”

“我厌倦了家乡的平庸生活,为了施展自己的才华和寻求发财的机会而来到埃拉西亚。几个月前,我在一家酒馆里遇到了山德鲁,他是位术士,脸长得还不错,就是皮肤太白了些。他说他在寻找一件组合神器,而这些宝物都被邪恶势力夺走了。他看中我是野蛮人,又钦佩我强健的体魄,希望我能够帮助他,当然,回报是相当丰厚的。他自称出生于显赫的家族,许诺事成之后给我五千个金币还有一大片领土。匡扶正义本来就是我的信条,再加上有这么多酬金,我自然乐意前往。

“我先是回到了克鲁罗德,敲碎了那个野蛮人巴尔森的头骨,从他手中夺取了‘骷髅冠’。接着穿越臭烘烘的沼泽,*了盗墓的死亡骑士莫拉斯,拿到了‘黑魔剑’。最后我又分别跟另外两股亡灵势力交手,抢回了‘骨质胸甲’和‘亡灵盾’。说实话,要不是有巨额的酬金,我真不想跟不死怪物交战,他们实在是恶心极了。后来,我把四样宝物一一带回酒馆交给山德鲁,他乐得手舞足蹈,说有了这些宝物他便可以组合成强大的神器,从而消灭亡灵势力。然后他付我金钱,说过几天再封我领土,让我等他的消息。我并没有起疑心,金钱沉甸甸的感觉让我只想痛饮一场。当山德鲁离去,我准备买酒时却发现袋子里的金币全变成了沙子。这时候我才发觉自己被骗了,可山德鲁早就逃之夭夭了。”

“山德鲁,那个混蛋!我要活剥了他!”说到这儿,肯洛变得十分狂暴,他拿起斧头对地面猛砍,好像那是山德鲁的头颅。

“冷静些,肯洛。”我赶紧阻止他,“那后来呢?”

“我试图追查他的下落,但他就跟空气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我不仅因受骗没拿到报酬而气恼,更重要的是,如果山德鲁拿那些宝物并不是用来对付亡灵,而是为了私利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情,那我就等于是帮凶啊!我蛮族人的脸还往哪儿搁?”肯洛用斧面敲着自己的脑袋,“我他妈的太愚蠢了!我一辈子都要生活在耻辱和懊悔中,啊啊啊啊啊!”

“肯洛,你不用那么自责,换成我,在不知道山德鲁真正的动机之前,也会那么做的——消灭邪恶势力,证明自己。”

“嗯……”

看他情绪稳定了些,我把手搭在他的肩膀上,继续说:“我们难免会犯错误,但光是自责并害怕类似的事情再发生而予以回避,那绝不是我们克鲁罗德人的作风,更不是你——肯洛·哈格的作风。有一点我向你保证,虽然特米斯不能给你那么多酬金,但他和山德鲁不是同类人,他寻找神器是为了保护人民而非为了私心。肯洛,我希望你能接受这个任务,就算不为特米斯,也为了我啊。毕竟我做过这里的长官,若不是现在残废的话,我会义不容辞。”

肯洛沉默了一会儿道:“叔叔,你说得对。山德鲁的事恶心得就像身上的脓疱一样,我一想到就浑身不自在。但我也真不该死耍性子,竟然没有将你和陌生人的请求分开。村民们需要我,我不应该拒绝。”

“这才像我的侄子么!”

“那好,我这就去找特米斯!”肯洛说完提起斧头就要走。

“哎,等等。”不知何时,橙色的太阳已经接近地平线,“你不觉得饿么?”

“那有什么关系,我不好让他再等。”

“瞧你急的。天色已晚,特米斯也回到了大本营,我们明天一早去找他比较好。不过,既然你这么想跑腿,不妨再去趟酒馆为我们买两罐蜂蜜酒和一只烤鹅,我可是饿了。”

“是!”

“呵呵。”看着侄儿又恢复斗志的样子,我不禁欣慰地笑了。

========

次日,我带肯洛来到哈特富德的大本营。特米斯正在广场中央操练士兵,老远见到我们,他立刻上前迎接。

刚打完招呼,肯洛便忍不住发话:“长官,昨天的事儿我很抱歉,夺回‘天赐神首’和寻找其它神器配件的任务就交给我吧!”

“噢!这么说……”特米斯对肯洛态度的转变有些吃惊,他疑惑地看看我,我对他点点头。似乎是想起昨天我临走前说的话,他终于反应过来:“哈格先生,那实在是太好了!我带你看下整个大本营,需要什么尽管跟我说,村民们也都会帮助你的。”

谈话之际,突然传来一声尖锐的嘶鸣。

“那是什么?”我问道。

“‘死亡之翼’,我们现在这么称呼它。”特米斯指向马术场,只见四个人正围着一匹黑色的马。

“不过是一匹马,为何这么称呼?”

“您不知道,这匹马像是被诅咒了似的。最初赫里骑士花了四千个金币买下它,在一次打猎的时候,他没有坐稳从马背上摔下来,被正好下落的马蹄夺走了性命。安维尔骑士又购买了它,只是马的性格倔强,安维尔试图控制它时却被它摔下来,跌断了脊柱。之后又有两位骑士尝试驯服它,但都没好结果,它因此得了这个可怕的名字。现在,驯马师们试图驯服它的野性,毕竟它是匹良种马,它的最初价钱比雇佣一个英雄还要贵。”

又一声嘶鸣,那匹黑马踢翻了一位驯马师。“该死的畜生!”他仰面朝天,哇哇大叫。另一位驯马师猛拉缰绳要牵住它,却被它扭头甩开。

“噢,该死的!快拿枪来!”特米斯慌忙跑过去,“这畜生疯了,必须*了它!”

“等等!”肯洛的一声高喊制住了所有人,“别*它,让我来!”

“哈格先生,这不是开玩笑,即使你体格高大,摔下来也可能会弄断脖子。”

“哼哼,它不敢摔我!”

“这……”特米斯看向我。

“不用担心,肯洛曾经徒手拔过黑沙狼的牙。”

其他人都知趣地让开了。肯洛跳进马圈,一步一步蹑足接近黑马,口中还说着什么。来到黑马身边,肯洛轻抚它的脖颈,又伸手去拉缰绳,黑马敏感得直立而起。枪兵们立刻握紧长枪,以防万一。

肯洛来到马的前面,继续安抚它。我从来没见过肯洛这般温柔,然而黑马在他的抚摸和轻语下慢慢变得安稳。他轻拍它的嘴巴,然后卸下缰绳,跃上马背。黑马再次尖声鸣叫,抬起前蹄,后腿猛然一蹬,轻松地跨过栅栏朝前方飞奔,掀起一阵猛烈的沙尘。

马的速度实在太快了,瞬间便消失在我们面前。在场的人不禁尖叫起来,既害怕黑马的冲劲,又替肯洛担忧。

过了一会儿,黑马的身影再次出现在我们眼前。这回它步伐稳健且强壮有力,没有缰绳和马鞍辅助的肯洛更是稳稳当当地骑在上面。

人们高声欢呼,我也兴奋得鼓起掌来。

“嘿嘿,你们知道不,这匹马的性格桀骜不驯,它不喜欢被束缚的感觉。马嚼子卡得太紧,粗壮的绳索也令它不自在,这就是你们没能驯服它的原因。而我除去对它的束缚,减轻它的压迫感后,它刚烈的性格得以爆发。它知道骑手承认了它的价值,因此才会受驾于我。”说了一大通,肯洛显得特别得意。

“干得好,哈格先生!”

“把这匹马送给我吧,我很喜欢它。”

“当然了!除了你,还有谁能够驯服它?而它也选择了你,我何以拒绝?”

“哈哈,感激不尽!但‘死亡之翼’这个名字不好听,还有点儿邪恶,我要叫它‘布法凯拉斯’,那是强壮、自由的意思。”

“哈格!哈格!哈格!”人们又为他欢呼。

========

肯洛得到了匹好马,我又赠送他一件狮皮衣服,那头狮子是我为了证明自己已经成年而猎*的,剥下的狮皮做成了衣服。尽管我已多年没穿,它依然被我精心保管着,现在对我来说已经没有用了,于是我将它送给侄儿,表达我对他的信赖和感激。肯洛欣然地接受了并很快投入战斗中。

起初我有些担心他,怕暴躁的脾气使他难以和其他人相处。最初,我不顾关节的疼痛往返战场,关注他的一切进展。后来我发现自己的担忧纯属多余,肯洛与士兵们相处得很融洽,村民们也非常乐意帮忙建造防御工事,提供军用补给。

就战事上来说,一位领主派去使者说想与肯洛合作,结果肯洛没等使者说完就把桌子掀翻,大喝了一声,吓得那使者尿了一裤子跑回去。接下来,他打了场无本方人员伤亡的胜仗,令那位领主彻底吓破了胆,打消了夺取神器的念头。而另一位领主比较强势,他不肯退缩。肯洛不知道用什么方法将荒野内的一群巨魔纳入麾下,战场上,首当其冲的巨魔让敌人胆寒,肯洛轻易地赢得了第二场战斗。

最后,探子报告偷走“天赐神首”的达拉尼躲在南面的小岛上。由于身体不容我骑马太久,所以我没有和肯洛一同前往,不过肯洛的能力已是不容置疑的了。我于是待在家中,喝着美酒,等待他的好消息。

过了一周,特米斯告诉我前方传来的消息,说哈格砍下了达拉尼的首级,夺回了“天赐神首”,又在岛内的地下找齐了神器“天赐神兵”的其它组合宝物。

又过了两天军队凯旋,只是我没有在欢呼的人群中看到肯洛。临时当做肯洛的副指挥官的人递给我一封信,说肯洛吩咐将信转交给我后便匆忙离开了。

我打开信,肯洛那粗大的字迹映入眼帘:

肯洛·哈格致他敬爱的叔叔埃伍德:

你好,叔叔,当你收到此信的时候,神器“天赐神兵”应该也送到哈特富德的大本营了。特米斯的探子获得了山德鲁的消息,有人看到他曾经跟亡灵大军在一起,侵略埃拉西亚的北部边境。狗娘养的东西,我就知道他不拿神器干好事。不能让他的阴谋得逞,我必须抓紧回克鲁罗德纠集我的蛮族部队。我发誓一定要宰了他!

布法凯拉斯,它能够载着我以闪电般的速度赶往目的地。抱歉我不能亲自与你道别。有空我还来拜访你,保重!

这样的原因我也早已料到了,山德鲁才是肯洛最终的目标。我收好信件,仰望着蔚蓝的天空,保重啊,我的侄儿。然后我也加入人群的呼喊中,一同庆祝眼下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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