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仲佳 陈宁 记者 万凌云)父亲去世,母亲离家后杳无音信,年幼的子女将何去何从?昨日,镇江丹徒法院介绍,该院民一庭刚刚审结一起监护权纠纷案件,有力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院方告诉记者,2009年,老宋儿子与丁某登记结婚,夫妻两人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天有不测风云,2012年老宋儿子在一场交通事故中意外身亡,原本安康的六口之家失去了主要经济支柱,生活也从此困难起来。2015年,丁某不忍生活之重,撇下一双儿女不辞而别,年幼的孩子只得随祖父母生活。为维持生计,老宋不得不外出打工,宋妻则留在家中照顾孩子。随着时间推移,孙子孙女渐渐长大,日常开销水涨船高,宋妻又患上脑梗等疾病,一家人的生活雪上加霜。相关部门决定对老宋的孙子孙女进行资助。但因资助款项只能汇入孙子孙女的银行账户,未成年人办理银行卡,需监护人携相关证件至银行办理,老宋夫妻非法定监护人无法办理。而此时,身在外地的孩子母亲已另嫁他人。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经多次联系终于找到孩子母亲丁某。开庭后,法官当庭作出宣判:监护人由丁某变更为老宋夫妻。
庭后,承办法官向丁某进行法律释明,告知其监护权的变更是为了方便孩子的学习和生活,但作为母亲仍需承担抚养义务。对此,作为两个孩子的母亲,丁某承诺:之后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来源: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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