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说的是,黄九郎从九王爷的车轮下救出了太医的千金红笙,红笙的丫鬟挽琴。
红笙显然爱上了黄九郎,不过人人都爱黄九郎。
那么黄九郎爱的又是谁呢?
齐太医第二日上值,给皇帝诊完病,在脉案上写下“淋症”二字,拿着诊断书找到分管皇帝尿路的李太医。两人会商完毕,开好药方,齐太医看左右无人,便问李太医,有没有见过黄九郎的那种“伪脉”。李太医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说“伪脉”从未见过,“鬼脉”倒是有所耳闻,那是一种极其细微、难于察觉的脉象异常,与齐野王描述的不同。李太医详细说了他听过的鬼脉脉象,听得齐野王遍体生凉,呆立半晌不能言语。
因为那正是红笙和天晟昨日的脉象。
齐野王忙问李太医在哪里见过这种鬼脉,李太医挠着头想了想说:“你听说过姚安(今云南楚雄姚安县)的‘血岩案’吗?”齐野王一愣,摇头说没听见过。李太医说:“十几年前,姚安出了个‘血岩矿’,出产的矿石其色如血,用来做药锅、药碗,对许多怪病颇具灵验,我当时在南方当差,偶有耳闻。后来矿上一夜之间几十个矿工都发了怪病,口鼻出血、周身高热乏力,继而皮肤溃烂,接连死了十几个人。这些病患的脉象,据当地的民医说,就是这种鬼脉。此病若说是瘟疫,却又不传染,只有下矿的人才发病。当地衙门又怀疑是山里有毒雾瘴气,又怕是当地土人用邪法蛊术作祟,于是朝里派了个姓李的巡抚去查办此案。李巡抚也没查出什么,但因为亲自下过矿,回京之后也发了病,我还曾去诊过,他的脉也是这种鬼脉。”
齐野王问:“那‘血岩案’最后如何结案?”李太医摇头说:“第二年夏天发山洪,这个矿被彻底封住了,朝里也下了旨意禁绝各地开采、使用、上贡血岩,这事便不了了之。但李巡抚当时的脉象诡异之极,至今记忆犹新。”齐野王沉吟半晌,又问:“那位巡抚还说过什么没有?”李太医摇了摇头,随即又说:“他弥留之际,倒是还曾讲过一个妖狐报仇、瓜田丢尸的奇案,不过那时他神志不清,言语谵妄,这个案子八成是他妄想的。”说完就下值去了。
当时的人们虽然迷信,但事不发生到自己头上的话,一般人还是会把妖狐报仇什么的当成无稽之谈,一笑而过。齐野王却十分在意李太医最后随口讲的这个案子,因为他自己的老婆就被妖狐侵扰,得了疯病。齐野王调动人脉,请各部司厅局的朋友帮忙查这个瓜田丢尸案。太医在宫里的人脉是极广的,不到一天的功夫,这件陈年旧案的全貌已经被齐野王拼凑得差不多了。就在此时,一个相熟的太监气喘吁吁地找到齐野王,急道:“太医,快回去瞅瞅吧,九王爷要拆你们家哪!”
齐野王从宫里出来,也顾不得三品大员的体面,命轿夫舍命狂奔,刚进巷子口,就看到九王爷的人马浩浩荡荡从对面*来。一时间尘沙荡漾,土雨纷飞,打眼一望,九王至少带了一百多人,手持刀枪棍棒,一副玩命的架势。只见天晟带着几个家丁站在门口,各持刀矛器械,准备迎战,但人数实在悬殊,绝无胜算。
齐野王跳下轿子,泼出一条老命,狂奔到家门口,大叫道:“齐三、齐四,快去报官!”可惜声音淹没在乱军之中。齐野王一愣,心说九王爷这些人马虽不算少,但也不至于这样震耳欲聋啊,而且他们在对谁喊打喊*,就冲门口的天晟和几个下人?这时齐野王才意识到,身后也传来一阵喊*之声。转头一看,巷子口烟尘四起,涌进来一队官兵,手持长刀,呼啸而来。
这是齐野王万万没想到的。这里是天子脚下,有砖有瓦有王法,九王爷敢公然带人闯宅闹事已是奇闻;这队官兵又是什么来头,来得这样快、这样巧,还敢跟九王爷放对?说时迟那时快,两队人马已经撞到一处,金铁相击,火星四射。
刚打了没几下,四下忽然狂风大作,一阵黄沙不知从何处卷来,一时间遮天蔽日,所有人都迷了眼睛。只听九王惊恐的声音在风中颤抖:“撤,快撤!”过不多时,烟尘散去,地上除了一些刀棍之外,半个人影也无,九王早已带人撤得干干净净,那队官兵也踪迹不见。
一切发生得太快,齐野王和天晟都没反应过来就结束了。爷儿俩吐了几口沙子,连呼邪门。
齐野王虽然经常进宫,但自问几乎没跟这个九王爷说过话。九王爷跟齐家唯一的恩怨,就是他在山道上飙车,差点把红笙和挽琴撞死,这件事甚至很难说得上是恩怨,齐家不找茬就罢了,断不至于引得九王爷明火执仗地上门闹事。因此他定了定神,稍微一想就知道,这件事绝对是自己这两个不省心的崽子主动惹事。彼时红笙和挽琴就躲在门内观战,齐野王让天晟搀扶着回到内宅,向儿女询问今日事情经过。挽琴好像被刚才的阵仗吓坏了,呆呆立在门口,脸上露出极为惊恐疑惑的神色。
红笙和天晟交代的情况证明了齐野王的猜想。
当天齐野王上值之后,红笙正在练武场例行嘲笑弟弟的武功,忽见挽琴带着两个老妈子跑来,说老夫人醒了。红笙啐道:“呸,我娘又不是昏迷不醒!她只是有点儿疯。”挽琴说:“对对,老夫人她,她不疯了!”红笙和天晟大喜,赶忙到母亲房中探望,果然进院时不再有砖瓦刀斧飞出,两人顺利进了屋。
老夫人疯了多日,此时忽然清醒,娘儿仨自然有一番亲热。老夫人病刚好,还很虚弱,众人聊了几句就退了出来。红笙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黄九郎,便拉起挽琴,火急火燎地跑去问天晟:“你师父有没有说过他住哪?”天晟想了想说:“没有,不过他给我讲过,他能单掌开碑。”红笙愣了半天,问:“然后呢?”天晟说:“就很厉害。”红笙狠狠在他脑袋上凿了一下,怒道:“我问你他住哪,你说他很厉害干什么,我还不知道他很厉害,我用你说?”
天晟捂着脑袋,委屈地说:“我想起来了。那天我练掌法时跟师父聊天,他偶然提到人能用手掌劈开石碑,我不信,他就说有空去石驸马府看看门口的石鼓。我就去了,果然那个石鼓是裂开的。师父说,他有一日出门不久,便见石驸马府的下人在府门口欺负一个卖炭的,我师父看不惯,就上去管闲事,结果两下说翻了要动手,师父就一掌把那个石鼓给劈开了。”
红笙问:“你给我讲这个干嘛?”挽琴忍无可忍,跺脚道:“小姐,少爷就是要说,黄公子家离石驸马府不远!”红笙恍然大悟,拉着挽琴就走,非要去石驸马府看看。挽琴反复劝告,说您是千金之体,哪能随便去男子家中?何况也不知道石驸马府周围哪一家是黄九郎的家。再说,即便找到他家,去了又能说什么呢,叫他回来?红笙听到此处,脸也红了,怒道:“我叫他回来干嘛?我是叫他别来了。也不是,我……我是去看看他妈。再让他来看看我妈。快走吧你!”反正不管怎么说,非去不可,挽琴阻拦不住,只好陪同前往。
石驸马府离齐家很远,要斜跨大半个京城。两人走得口渴,在一家茶社停下喝酒,忽见九王爷那辆镶金嵌玉的马车呼啸而至,停在店外,接着下来几个奴才,骂骂咧咧进了街对过儿的饭庄子,拿着鞭子棒子把客人都赶了出来,说九王要吃饭,这家店被包下了。
红笙气不打一处来,想要上去管闲事,被挽琴劝住了。红笙喘了半天粗气,却听旁边的掌柜和小二也在咒骂九王,说他虽然贵为宗亲,却不学无术;不学无术也就罢了,还很爱装文雅之事,今天突发奇想,要遍请京师文坛学士,到他家中做客,谁不去就是不给他面子,据说附近的书生文士都叫苦连天,有的甚至连夜逃出京去。挽琴听到这里,突然上来一个坏主意,跟红笙耳语了几句,红笙拍桌大叫:“好计!挽琴,你真是糠心儿萝卜——蔫儿坏!不过黄九郎也是文士,没准也叫九王爷找过麻烦,我这是替他出头,可不是乱管闲事。”说完便叫店家取来纸笔,和挽琴头碰头商商量量,打了一张草稿,又叫店家去对面求见九王,就说茶社里有故人求见。
这九王爷倒是生得浓眉大眼,魁梧健壮,就是长着一副显然脑袋空空如也的相貌。九王爷见了红笙,立时呆了,眼睛往人家肉里盯,半个字也说不出来。红笙对九王一笑,行了个礼,道:“见过九王爷。”九王见红笙语气和软,神态娇羞,顿时骨头酥了,请红笙坐下,说道:“本王听说,这家茶社的普洱号称‘武侯遗种’,最是珍贵,也不知是哪五种猴,我请小姐尝尝。”说着便命从人叫茶,又问道:“小王在山上惊扰小姐,一直便想亲自登门致歉,只是不知小姐住在何处。今日一见,甚是有缘,请小姐到小王府上一会如何?”红笙想了想说:“还望王爷恕罪,小女家规甚严,恐有不便。不过听说王爷今日遍请文坛领袖,在府上饮宴。王爷以文会友,雅兴不浅,但小女愿作诗一首,为王爷祝兴。”
说着索来纸笔,刷刷点点,写下一首七言,吹干折好,送给九王爷,又说:“这是小女一点心意,王爷若是能留到开宴之后,在席间打开,当众一读,也算是替小女在文士面前留名,那么往后必有相见之日。”九王忙拍胸脯说:“应当,应当!”红笙以团扇掩面,偷眼看了九王一眼,低声说:“开宴之前,可不能偷瞧哦!否则便负了小女一片心意。”说完带上挽琴,行礼告退。九王把诗藏在怀中,犹如百爪挠心,几次拿出来想看,但又以一副十分虔诚的姿态收起来了。忽然他又追出店来,望着红笙的背影喊道:“还没请教姑娘芳名?”可惜红笙已经走得远了。
红笙讲到这里,齐野王隐隐觉得不妙,问道:“你写了什么诗?你什么时候会写诗了?挽琴,她写了什么?”挽琴刚要开口,齐三、齐四奔进来,说道:“黄公子回来了。”红笙大喜,跳起来出去迎接,也不知是高兴黄九郎回来多,还是高兴终于有机会离开这个尴尬的场面多。挽琴也跟了出来,来到前院,却见红笙站在垂花门前,问道:“挽琴,是我眼花了吗?”
挽琴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只见院中有一团黄沙组成的云雾。
那团云雾以十分难以理解的形态移动、变化,时而变成一团沙球,时而变作一只小兽,时而又变成一个人形,接着砰的一声,化作一道黄光冲向红笙,消失不见。红笙和挽琴吓了一跳,齐声叫道:“啊!”紧接着身后传来一个男子的声音:“两位在观赏什么奇景,我也瞧瞧?”红笙转头一看,黄九郎衣履精洁,不知何时已经到了她们身后。红笙又高兴起来,拉着黄九郎的胳膊,边往里走边说:“快来,今天发生了好多怪事呢!”
挽琴低头走在后面,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九王爷大闹齐宅,无功而返,回到家中,气得摔杯子摔碗,大骂不休,嚷着叫手下去查那股官兵是哪个衙门的。他家里养着许多清客,内中有一个姓全,叫全无用,平时最能给九王爷出些寻欢取乐的歪点子,也只有他敢在九王爷盛怒之时上去劝劝。全无用问九王爷,刚才为什么要退兵?九王爷叹了口气,找了个没摔碎的杯子喝了口茶,坐下来说了些别人不知道的事。
事发当时,九王爷迎面看见官兵面前起了一股妖风,妖风渐渐成了一股小旋风,越旋越大,越旋越近,很快就把他的身子笼住了。九王爷看见旋风之内睁开一对金光四射的巨大眼睛,每一只瞳仁都有西瓜大小,四周火焰团绕,内中射出道道光华,在他脸上扫来扫去,九王爷顿觉脸上汗毛、胡须根根卷曲掉落,酷热难当。接着一个声音在他耳边说:“还不快滚,黄风一退,要你人头落地。”
话音刚落,九王爷手中拿的马鞭子就断成了好几节。眼前景象太过惊人,加之对面又恰好有官兵在此,九王爷惊恐万分,大喊:“撤!快撤!”回了府才觉得不对,那黄风中的巨眼究竟何物?为何那声音只有他自己听见?又是什么力量把两指粗细的马鞭齐刷刷切断?
全无用听完沉吟半晌,对九王爷说:“千岁,我怀疑齐太医家里养有妖狐。”九王爷大惊道:“妖狐?妖狐还能家养?我家为什么没有?你们干什么吃的?哪儿有卖的?”全无用皱眉道:“小的也不知道哪儿买。不过您一定听说过齐太医家里有一座逾制的高楼吧?据说那座楼是他夫人所住,因为妖狐侵扰,那老太婆疯了很多年了。您所说的黄风、怪眼和说话声,八成与妖狐有关。我甚至觉得,那官兵都有可能是妖狐幻化而来。”
九王爷的脑袋比较简单,听了这话,先花了几分钟消化,接着才发怒道:“那怎么办?你怎么不早说,你又不是现在才知道他家有狐狸!撺掇我上门抓人的也是你,话都让你说了!”全无用说:“我让您去要人,没让您带人去砸门哪!”九王爷拍桌叫道:“你还敢顶嘴啊你!那姓齐的丫头写了首歪诗,骗我在宴席上当众出丑,我当然是去砸门,要不然呢,我还能给他家送礼吗?”
全无用摇了摇头,走到桌前拿起红笙写的那张诗笺,念道:
“九载违离得远书,
王出三山按五湖。
是时环柱能相副,
朱樱斗帐掩流苏。”
九王爷骂道:“你个王八日的,老子现在已经知道这是藏头诗了,当着京城里顶尖儿的文士都已经念完了,你还念它作甚?”全无用没有睬他,又看了半晌,忽然一笑,道:“千岁,这是反诗啊。”
齐太医家中办了几桌酒席,庆祝老夫人康复,齐太医听红笙说老夫人是黄九郎探望过之后就好的,脸上、心中都是喜忧参半。黄九郎似乎有些心不在焉,向老夫人行了礼,熬到宾客散去,他便说要去想想搬运三彩御马的法子,独自向跨院走去。红笙和天晟喜滋滋地偎在老夫人左右,说说笑笑,谁也没注意黄九郎。
挽琴却向红笙告了会儿假,偷偷跟了上去;跟了一阵,忽见书房和厢房之间的缝隙中,有什么物事悬在半空。挽琴揉揉眼睛,定睛一看,顿时大吃一惊。再转头看时,一拐弯的功夫,黄九郎已经消失不见。挽琴看看那怪异之物,又看看跨院的方向,心一横,快步向跨院走去。进了跨院,只见堂屋房门虚掩,便推门进去。
屋内没有点灯,借着她手中灯笼,见空气中横七竖八织着很多道笔直的黄沙。这些黄沙都是呈刀锋状薄薄一片,悬吊交织,缓缓流动,犹如一道用流沙织成的蜘蛛网。
挽琴瞠目结舌,愣了好一阵子,忍不住抬手想要摸一下,忽听暗处传来一声轻呼:“危险,别碰!”
挽琴连忙缩手,顺着声音望去,只见流沙蛛网的正中央,漂浮着一只黄沙做成的小兽。这东西跟狗差不多大,仔细看来,更像是一只金黄色的狐狸。狐狸见挽琴进来,抬起爪子一挥,空中悬浮的几把沙刃便扭成弧形,划向挽琴。接着沙沙两声,灯笼和里面的蜡烛被切成数段,火也灭了。
狐狸的爪子在半空颤抖了一阵,垂了下来,挽琴只听到一个不知从何方传来的声音说:“把门锁上,守着我。”她来不及多想,把门反锁,屋里顿时漆黑一片。那些沙刃向狐狸收缩了一段距离,织成一个藤球样的外壳,缓缓旋转,狐狸则蜷成一团,不再动弹。
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屋里的蜡烛点了起来。
挽琴从墙角站了起来,见黄沙、狐狸都已不见,面前站着的正是黄九郎。
黄九郎微微一笑,又长叹一声,对挽琴说:“姑娘受惊了,在下丑态毕露,不能在府上多耽,这就再会了。”说着就要出屋。挽琴脑子里乱作一团,忽然叫道:“且慢!”黄九郎并没有转身,只是微微侧头,柔声道:“有何见教?”挽琴本能地往后退了两步,颤声道:“你……你到底是谁……是什么?”黄九郎摇头不语,迈步要走,挽琴忽然劈手抓住他的袖子,道:“你……你把话说清楚再走!”
此时房门已被黄九郎推开,他举头望着月亮,又叹了一声,回到屋内,房门在他身后自行关上了。
黄九郎坐在书案前,沉吟良久,这才说道:
“我是妖狐。”
挽琴听了,虽然吃惊,但也有所准备,把身体往门的方向挪了挪,却并没有夺路而逃。
黄九郎又说:“你真是个勇敢的姑娘啊!你帮我保守了秘密,也算于我有恩,我确实应该对你说实话。坐下吧。”挽琴犹犹豫豫地走到书案对面,在一张春凳上坐下,见黄九郎手心里浮起一个沙球,慢慢变换着形状,很快变成了一尊袖珍三彩御马。
“如果你想听实话,我其实也不是妖狐,只是这样解释你最容易理解。”黄九郎说,“我,和我的族人,我们本不是这世上的生灵。这么说能懂?我们是天外来客。”
挽琴咽了下口水,瞪着眼睛听着,也不知听懂了没有。
“我们原本的样子,比较类似于你们这里的狐狸,所以千百年来我们偶尔现出原形,就往往被误认为是妖狐。而要化为人形,则需要经年累月的修炼。挽琴,你很聪明,我修瓷瓶时,你已经猜到我能修马。我修马时,你已经猜到我能把它搬出去。你那时笑着看我,是不是已经猜到我把马放在搬不出去的屋子里,是另有用意?”
挽琴点头道:“公子是绝顶睿智之……之狐,我们凡人能想到的,你不可能想不到。”
黄九郎道:“我的用意你也猜到了?”
挽琴道:“你怕老爷不给你先天丹。”
黄九郎微笑着端详挽琴良久,似乎在审视什么极为珍奇的生灵。俄顷,黄九郎把手中黄沙一挥,道:“我先前修过的瓷瓶也好,三彩御马也罢,这世间万物,其实都是由很多极为细小的微粒组成,只是这些微粒过细、过小,你们人的眼睛是看不见的。”
黄九郎说着,把手里的黄沙变成了一座小小的微粒模型。模型中央悬浮着一个透明大球,里面又有几个不同颜色的小球,大球外侧则有很多黑色小球在旋转、跳跃。
“把这些微粒放大来看,就是这个样子。我们叫它‘骨突子’。骨突子的核由‘那由叶’和‘乌金沙’组成,乌金沙的数量决定了这种骨突子组成了天地万物中的哪一种。比如,组成黄金的骨突子有七十九颗乌金沙,组成白银的骨突子有四十七颗……这些事你知道太多也没有益处,但讲完这些,你应该也能猜到,我们一族可以运用天地万物的骨突子,分解、*,变成任何形状,包括人形。”
挽琴忍不住打量了黄九郎几眼。
“当然,要变成随时随地不断动转、变化的人形,维持四肢五官,做出逼真的表情,用特定的声调说话,让冠带衣履有颜色,让眼睛有神采,这都需要消耗大量的精力。我今日消耗过度,才现出原形,这中间的原因,你猜到了没有?”
“嗯……嗯。猜到了……一点点。”挽琴说。
“说说看?”
“那些赶走九王爷的官兵,还有那阵黄风,都是你变的吧。”挽琴试探着说。
“没错。黄风很容易猜到,官兵是怎么看穿的?”
“我当时看到那些官兵,心里就极不舒服,觉得哪里不对,非常、非常不对,却又说不出来。我问了小姐,问了少爷,问了齐三齐四,他们都没发现,更说不出来啦。方才在酒席上,我看着进进出出的家丁、仆人,他们都穿着一样的衣服——就像官兵一样——但却长着不一样的脸。我一下子就醒悟了。那些官兵,都长着同一张脸!”
“哈哈哈,”黄九郎哑然失笑,“我并不知道九王爷是这么莽撞的人,仓促之际,实在化不出那么多脸不一样的官兵了。饶是如此,才打了两下我就觉得心力不支,干脆用一阵黄风化解算了。这实在是下下之策,难看之极,让姑娘看笑话了。”
“你说你不知道九王爷要带人闹事,”挽琴上来了底气,继续说道,“那就是说你回来不是专为救我们而来。”
“哦?”黄九郎眉毛一挑,“不愧是女中诸葛,那么你猜我是为何而来?”
“先天丹。”挽琴笃定地说。
黄九郎把手中沙球化为一粒粒的药丸,绕着一个个同心圆环轨道,以不同的速度缓缓旋转。
“你说对了一半。”他说,“我先前来你家,确是为了先天丹。我在山道上救你,的确是偶然,但我那日上山就是为你们去的,只是不知道九王爷会出现,后来便将计就计,混进了齐家。九王即使不来,我也会用别的方法施恩于齐家,换取先天丹。但我这次并非只为先天丹而来,还想对太医道谢,顺便向红笙、天晟告个别。”
“你要走了吗?那你为什么不向我……”
挽琴说到这里,忽然用手捂住了嘴,脸红到了耳根。两人沉默了半晌,她才继续问道:
“你既有这许多神通,为什么不自己炮制先天丹?”
黄九郎把玩着手心飘浮的沙丸,“我们虽然可以用骨突子化作万物,但空有其形,而无有其性。我可以做出先天丹形状的药丸,却没法用它治病。”
“你要治谁的病?”
“我说过了,是我的母亲。你或许会奇怪,我们既然是妖狐,或者说别的什么吧,为什么人用的药却能治我们的病?这一点我也解释不清楚,我们有一种绝症,只有先天丹可治,千百年来,你们齐家一直掌握着先天丹的药方。”
“是什么病?治好了吗?”
黄九郎喟然长叹,手中的黄沙药丸也飘散得无影无踪了。
良久,他苦笑了一声,道:
“治好了。挽琴,这件事你知我知,不能让第三个人知道。老夫人是被我族人侵扰患病,你不知道么?太医对我族类不说是衔恨刺骨,至少也是……”
“你还不知道吗!这件事早就不是你知我知了!”挽琴打断了黄九郎的话,说完自己突然没了底气,慢慢坐了下来。“你……你还不知道你现原形……不是,你睡过去之前,把马挪到了什么地方吧!”
现在的场面十分尴尬。黄九郎身为狐族,在人世间纵横无阻,一生几乎没有遇到过尴尬的场面,因此也没什么处理尴尬场面的经验,只能站在众人面前发愣,毫无妖狐的尊严。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纵然现在齐家上下都已经知道他是妖狐,眼前的场面也实在难以解释。齐野王带着红笙、挽琴和天晟,站在书房里,黄九郎就站在他们前面,犹如一座雕像,茫然地看着书房里的三彩御马。准确地说,是三彩御马的马头。而马头又并没有被破坏、砍下,而是从墙里伸了出来,马的身子则整个嵌在墙里。看了一会儿,黄九郎叹了口气,当先走出书房,众人跟着绕到山墙边,只见马身子插在书房的东山墙上,马尾则插入了厢房的西墙。厢房是当做后厨房之用,走进厢房,可以看到马尾雄赳赳地翘起,上面穿着一块切菜的砧板,它本来应该是挂在墙上的。
也就是说,三彩御马被黄九郎迷迷糊糊地搬运到了书房和厢房之间,横插两面墙,头在书房,尾在厨房,马却没被破坏。这无论如何不能用什么修复技术来解释,就算能解释,也难以解释这么做的动机。现在瞎子都能看出,黄九郎非妖即怪。
黄九郎在书房向齐野王坦白了一切。在解释骨突子时,齐野王一时弄不明白,还是挽琴帮着解释清楚,这让红笙不太高兴。不过现在家里出了个妖狐,即使红笙和天晟这两个顽劣之徒,也不敢胡乱开口讲话。
等黄九郎说完,齐野王慢慢从椅子上站起来,负手走了几步,说道:“九郎,其实你初来鄙宅,我便知道你不是常人,也知道你此行必有目的。”黄九郎问:“是因为我的脉象吗?我这躯干四肢,都由骨突子幻化而成,所以我并无脉搏,您所诊到的脉象已经是我能伪造的最大限度了。”齐野王摇了摇头:“也不尽然,除了脉象,还因为龙葵。本地龙葵确实药性很足,但也不至于外用一些便使人昏迷。我知道你是装的,只想看看你为何而装。”黄九郎低下头道:“惭愧,惭愧,这点本来很容易想到,但我救母心切,很多地方乱了阵脚,这段日子露出的马脚数不胜数,龙葵这点疏忽也就算不得什么了。”
红笙听到此处,突然跳起来插嘴道:“我知道了,当时我看到你的身子插进马车里,又像沙子一样从马车后面流出来了!当时我就应该知道你不是人。”齐野王瞪了她一眼,又对黄九郎道:“你来齐家求药救母,其情可感。不管是不是你有意所为,红笙和挽琴确实是你从九王爷的车轮下救出来的。你修好了三彩御马,驱退了九王爷的人马,我也承你的情。后院之中,侵扰拙荆数载的,想必是你的族人,你能三言两语将其劝走,兵不血刃,为我齐家消灾解难,此恩此德,我姓齐的上下一家,理应肝脑涂地,为你黄家驱策;更不应对你族类存有疑心,出言质询。但是现在事关我一双儿女的生死,老夫宁可一会儿死在你的手里,也要把这件事问清楚。”
黄九郎听了,慌忙一躬到地:“太医何出此言?有什么不解之处,便请问来。”齐野王道:“好。红笙和天晟这些日子跟你走得很近,他们都出现了鬼脉。挽琴,你过来!”说着探手诊了挽琴的脉,点头道:“挽琴也是一样,我自己跟你接触不多,还没有出现这种鬼脉。请问九郎,接近你的人会出现鬼脉,是何原因?你事先知不知道?你族人与血岩案有无关系?与瓜田丢尸、妖狐报仇一案又有什么瓜葛?”
黄九郎沉默良久,缓缓地道:“我族人的骨骼中,有一种特殊的骨突子,它有九十二颗乌金沙、一百四十三颗那由叶。这种骨突子会缓慢地向外释放那由叶,这些那由叶极为微小,但穿行极快,可以进入人的身体,轰击筋骨血脉。姚安的血岩矿,其实是数万年来我族族人的埋骨之地,进矿开采的人被那由叶穿击骨髓,因而得病。”
挽琴突然插言道:“那矿既然过了几万年,里面的那由叶还没有飞完吗?”黄九郎摇头道:“挽琴姑娘机敏。不过这种骨突子的变幻非常之慢,要七万万年才能放出一半。因为矿洞里的骨突子极多,因此矿工和当时下矿的巡抚会患病,却不会传染。一般的大夫鲜少遇到这种病情,所以无法诊治。”说完他看了看红笙和天晟,道:“我一个人身上的骨突子有限,我又设法挡住其中大半,让它不射入你们体内,所以在我身边没有大碍,只是脉象会出现一些异常。红笙,天晟,你们可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吗?”两人茫然地摇了摇头,他们的心思还停留在黄九郎是个狐狸这件事上呢。
黄九郎续道:“至于那瓜田丢尸案,说来惭愧,那个千年黑狐便是家慈。”红笙惊道:“什么,是*?”挽琴拉了拉她的衣角,黄九郎也并没有在意,笑了笑继续说道:“我母亲当时正在拜月,却被那少年一箭射中。你们可以想见,以我族类幻化之能,平日莫说被他射一箭,就是让他看见一眼都算栽了。退一万步说,即便中箭,我母亲也并不会受多大的伤。”
齐野王道:“狐狸拜月,千百年来传言不断,老夫活了一把年纪,却没有亲见,原来是真的?”黄九郎道:“真正的狐狸是不拜月的。狐狸倘若拜月,被看到的应该比传言多上百倍千倍才对。实际上被看到的,都是我的族人。因为拜月时必须极为专注,无法幻化人形,也不能防备四周的潜在危险,因此一般都有极为厉害的师友护持。但到了我母亲这一辈,我族能拜月的只剩她一人了。”
红笙道:“什么叫拜月?”黄九郎道:“其实并不是真的拜月,白天也可以拜,只是夜里干扰比较少。这件事解释起来有点麻烦,简单说来,就是要在特定的日子,向天空竖起耳朵倾听一种特殊的声音,这个声音来自天外极远处。以那由叶的速度,从这里飞到那极远处,需要三百一十二年。”
众人虽然不解,但还是不由得跟着他一起抬头冥思,这一抬头不要紧,只见天棚已经变成了一片星空,上面星云流转,光华变幻,令人目眩神迷。黄九郎指着其中一团云雾状的彩光说道:“这一团云雾之中,便有千亿个世界。我族的家乡便在其中。千百年前,我族中人就发现,家乡传来的消息,以超过那由叶的速度飞行,要三百一十二年才能抵达。不过距离虽远,只要家乡的族人每天不断地发出消息,我们便理应每天不断地接收到三百一十二年前的消息。这些消息需要特殊的耳朵才能听见,我族之中,只有我母亲这一支血脉能够听到。从上古时起,我们的族人就发现,家乡的消息每隔一千四百年才传来一次。”
屋内一阵沉默,每个人仿佛都有很多问题想问,但都张了几次嘴,没有问出来。最后,率先打破沉默的又是挽琴。她思索良久,抬起头,坚毅地看着黄九郎问:“所以,你母亲她……她被那少年射中,错失了一千四百年一次的拜月机会。下一次再听到回家的消息,就是一千四百年……之后……吗?”
黄九郎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说:“并不总是恰好一千四百年。族中故老相传,有时一千三百年后,便会有消息传来。有时要一千五百年。在同一个一千四百年内,有时隔上十年、二十年,还会再传一次甚至几次相同的消息。上一次有不同的消息传来,是魏文帝黄初七年,曹丕死的那年。”
挽琴问道:“是什么消息?”
黄九郎摇头道:“不知道,我们希望是可以让我们回家的方法。这就是我们拜月的原因。可惜的是,我母亲被那一箭射伤,痛失了一次机会。至于她受伤前收到了怎样的消息,我实在也不知道。族中听音之人,都将收到的消息作为天大的秘密,一直保守到死前一刻,才设法传与后人。”
齐太医缓缓站起身来,在屋里来回走了几十步,终于停下来,问道:“你需要先天丹,想必不是治疗令堂的箭伤吧?”黄九郎苦笑道:“当然不是,那只要一把老鸦糊就行了。”红笙怒道:“你什么意思!”黄九郎向她微笑了一下,又对齐太医说:“我母亲这病说来也简单,那就是‘仇’。”齐太医不解:“仇?什么仇?”黄九郎道:“当然是仇恨之仇。仇恨这东西,对你们来说无毒无害,但不知为什么,对我族就是煎心噬骨的毒药。”
齐太医听到离奇病理,顿时双眼放光,道:“展开讲讲。”黄九郎道:“我族中人生平不恨人,不报仇。即便被人伤害,记恨在心,那也只如中了毒,却还没行到四肢血脉中。但只要动手一报仇,甚至一动报仇的心思,当即毒发身亡,除非有先天丹才能去根。这先天丹,据说是我族先辈数千年前与你齐家达成的契约,除了能治仇毒,对人的要害大病也有奇效,齐家凭此药常青于杏林,这件事你们应该比我清楚。”齐太医慢慢点了点头,示意他继续说。
黄九郎道:“我母亲身负重任,去听那一千四百年一次的消息,不料被人无端射中。伤虽不重,但我母亲难免怀恨在心。她本就是一个心狭量窄之人,中箭之后,日夜想要报仇。但她知道,只要报仇,自己必死无疑。彼时我还小,才九十一岁……”
说到这里,只听“啪啪”两声,红笙和天晟手中的茶碗齐齐掉在地上摔碎。黄九郎大袖一拂,两只茶杯已经在桌上恢复如初,继续说道:“我还没有学会拜月之技,母亲知道自己还不能死,但又很想报仇。她翻遍族中典籍,得知有一个可以绕过仇毒的办法:只要不直接对仇家动手,远远兜个圈子报仇,毒便能慢些发作。只要找到这个兜圈子的过程和报仇的结果之间的平衡,就不会毒发身亡。人们常说狐性最黠,可能便是这个原因吧。我母亲当时就想,只要坚持到把我养育成狐,传给我拜月之能,她就可以死去了。于是她就设法做了那个瓜田丢尸的案子,折腾几年下来,那少年家破人亡,我母亲才出了口恶气,但身子也不行了。近些日子,她已经无法幻化人形,故而太医叫我请母亲来府上医治,我才推脱。”
红笙和天晟没听过什么瓜田丢尸的案子,所以这番话在她们听来有点难以理解,屋里一时陷入了良久的沉默,直到黄九郎熄灭了天棚上的星云,大家才缓过神来。齐太医点了点头,又问:“既然你已经求得一枚先天丹,你母亲的病应该好了吧。”
黄九郎走到墙边,双手一张,那马就化作一道三彩轻沙,从墙里飞出来,又在地上缓缓聚成马形。众人惊愕之余抬头看时,墙上留下的缺口已经愈合如初。黄九郎拍拍手道:“我这次回来,除了办这御马之事以外,本来也只是想跟各位好好道谢告别,因为我要离京去办一点事。但我心中隐隐有些事情,让我心思烦乱,难以平定,一时却又想不出是什么事情……”话没说完,红笙突然跳起来道:“你要走?你要到哪去?”
黄九郎看看红笙,又看看挽琴,眼神中突然流露出悲戚之色,叹了口气道:“我去姚安。”
与此同时,九王的府中也在开会。参与会议的有九王和他的狗头军师全无用,还有七八个府上的文人清客。全无用站在厅中,正给众人讲红笙写给九王的那首诗。
全无用把诗写在一张大纸上,命人挂了起来,众人一齐观看。全无用道:“这首诗不知是那丫头故意为之,还是无心插柳,总而言之,这四句都是反诗。”众清客捻须道:“愿闻其详。”九王大字不识几个,也不感兴趣,只想立刻做实此事,但又怕全无用惹祸,只得耐着性子听这些清客的反应。
全无用继续分析道:“这是由四句前辈诗人的诗作拼接而成的藏头诗。这第一句,是前朝的周伯琦所作;诗倒没什么,但周伯琦这个人没有骨头,先是在叛军琐南班攻陷宁国时弃城逃走,后来又投靠伪吴张士诚。张士诚造了前朝的反,又与我太祖作对,最后身败名裂,自缢身亡。而这周伯琦在伪吴当官十年之久,于前朝和本朝都是地道的反贼,他的诗,自然也是反诗。
“第二句各位必不陌生,此乃李太白所作《永王东巡歌》中的名句。永王李璘谋反,最后为肃宗所*。李白时在军中,做歌十一首赞颂永王的武德军威,因此《永王东巡歌》在当时也是反诗,是李太白一生之重大污点。
“第三句更加离谱,出自唐人周昙所作的《秦舞阳》。嗯,这丫头读书倒是不少,说她这是无心之举,我倒有点不信了。这首诗是讽刺秦舞阳徒有其名,说当时秦王绕柱,秦舞阳如果下场帮忙,俩打一个,定能帮助荆轲成功。今人知道暴秦无道,是以有燕囚刺之。但就这句诗而言,其中不无刺*皇帝、推翻朝廷的野望。就算没有,嘿嘿,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咱们再看最后一句。
“这一句平平无奇,是李清照写的,原词是写闺阁中事的,矫情造作,没什么意思,更算不上反诗。但齐红笙这丫头写的这四句是藏头诗,意为‘九王是猪’。各位,朱乃我朝国姓,她以‘朱’作‘猪’,这不是犯上作乱是什么?总之,这四句诗放在一起,倘若要我当她的讼师,辩称它不是反诗,我全某人都不知道从何辩起。不知各位以为如何?”众清客齐声称是。
九王爷一看,这事儿成了!当即就要派兵拿人。
全无用连忙拦住,道:“王爷且息雷霆之怒,咱们虽然做实了她写反诗骂您这件事,但却没有派兵拿人的身份,应该向有司衙门举发,由朝廷派兵。”
九王翻了他一眼,道:“话都让你说了,还不快去报官?”
全无用笑道:“是是是,王爷明鉴。抓齐太医容易,但咱们要的不是齐红笙吗?那丫头一旦进了天牢,再弄出来就不容易了。”
九王道:“那怎么办?”
全无用道:“须得王爷亲自出面运动运动,查清是谁督办此案,然后在齐家被抄时,让带兵的给咱们开个后门,把齐红笙送来。人到您手上之后,只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就说反诗是她题的,连累了整个齐家;现在只要从了王爷,您就可以替她一家出面斡旋,保齐家一门的性命。如此一来,那小丫头或是心甘情愿,或是半推半就,总之人就是您的啦!”
九王搓了搓手,笑道:“妈的,老子想玩个妞,从来没费过这个洋劲。不过这样才刺激!我现在就码人,今晚就动手。”
黄九郎拜别齐太医,要离京办事。红笙和天晟依依不舍,带着挽琴一路相送,迤逦来到南关。此时天已经黑了下来,城门关闭,城前也没什么人。红笙道:“城门关了,你怎么出去?”挽琴插嘴道:“小姐,他……他不需要走城门。”红笙愣了一下,点点头:“哦,对,你是狐狸。唉,狐狸,你要去姚安做什么?”
黄九郎抬头望月,道:“也不必瞒你们,我母亲告诉我,在姚安血岩矿中,藏有与我族人家乡有关的秘密,她当年就是去查此事,勘得此前百余年未知之秘。正好到了传信之期,是以在姚安中箭,矿也随即被封。千百年来,我族与人族耳鬓厮磨,沾染了很多你们人类的习气礼节,因此那血岩矿算是我们的祖坟,没人敢对它轻举妄动,我却必须要去查一查。”
红笙皱了皱鼻子,道:“什么你们狐,我们人的,我看也没什么区别。方才出门时,我偷听到你又问我爹再要几枚先天丹。我爹给了么?”黄九郎一愣,摇了摇头道:“想必这药配制困难,又或者药材珍贵,太医不便赐药,那也不能强求。”红笙哈哈一笑:“你个傻子,白活了快一百岁。”说着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包,递给黄九郎。黄九郎拆开一看,里面放着三枚先天丹,立时神色愕然。
红笙侧着头微笑道:“我先前不是问过我爹吗——如果皇上要死了,急着用先天丹救命,难道你还现配现做不成?我爹没有答,你还没听出音儿来?他根本就是在拖延时日,想让你回来搬马。”
黄九郎点点头:“这件事我当然也想到了,只是我族与你齐家有约在先,不能偷抢先天丹,否则焉有齐家数百年的杏林清誉?”言语之间,似乎颇为骄傲。
红笙撇了撇嘴,道:“哟,那可真谢谢你啦。你是君子,偷不得,偏偏我们小人偷得。不过哪,我看你跟我爹也是狼狈……不对,是狐朋狗……也不是,挽琴,那个词儿怎么说来的?”
挽琴小声道:“一……一丘之貉?”
红笙一砸手心,道:“对,一丘之貉。我爹假装做药,花了七天;你搬马也硬拖了七天,还给搬墙里去了,也不知道你是不是故意的。你醒了以后,可是一抬手的工夫就把事情办好了。”
黄九郎轻轻一笑,道:“我是狐狸,我可以狡猾,你们人不可以。”
这时不远处传来轻微的叫骂声,几人转头一看,竟是天晟跟巡夜的官兵吵了起来。红笙知道以齐家的势力,小孩子出来犯个夜禁,他们两个从小便闯惯了,不是什么大事,叫黄九郎不必在意。天晟气鼓鼓地被赶了回来,叫道:“姐,咱们闯夜禁那条密道被人发现了。”红笙道:“放屁,是你自己眼睛不好,躲不开巡城的兵丁。”黄九郎眉头一皱,低声说:“我方才说过,我有一件事隐隐觉得极其不妥,十分危险,却无论如何想不出来,心里烦乱得很。红笙,挽琴,你们都是聪明机敏之人。我不在京期间,万一有变,你们万万不可逞英雄,懂吗?”天晟又插嘴道:“我怎么就不是聪明机敏之人了?”红笙把小嘴儿一撅,道:“到底什么事情,有那么严重吗?”黄九郎苦笑道:“你不懂。我说的话,你记住便是。”红笙哼了一声,踢着脚下的石子,没有答话。
三个孩子似乎都没有意识到这件事的严重性,沿着城墙说说笑笑又走了一阵,红笙问:“你什么时候穿墙给我看?我不是催你走,就是想看看你怎么走,你穿过去可以再回来,陪我待会儿。”天晟也问:“你飞到云南要多久,是不是一眨眼就到?”黄九郎微笑道:“没那么快,但我如果泼出命去,半日之功可达。墙嘛,也不必穿,万一没穿好,像那御马一样,把骨突子留在城墙里,就活不成了。”说着抬头看了看巍峨的城墙,说道:“上面没什么兵,你们想不想上去看看?”红笙和天晟齐声叫好,只有挽琴心事重重,没有搭茬。
黄九郎左手挽着红笙,右手拉着天晟,说声:“走!”欻然一道金光劈过城墙,两人已经到了城上。天晟落地不稳,一屁股坐倒了两杆彩旗。红笙哈哈大笑,扶起彩旗,往地上一插,望着城外说道:“黄九郎,我挺喜欢你的,等你回来,记得找我玩啊!”此时忽然一阵黄风吹过,彩旗猎猎飞舞,遮住了红笙的脸,也遮住了她的声音。黄风刮过,彩旗落定,黄九郎已经踪迹不见。天晟拍了拍屁股上的尘土,道:“姐,咱们怎么下去?”
两人折腾到半夜,才找了个机会绕开巡逻兵丁下得城来,绕城墙一找,挽琴不见了。红笙顿足道:“这个死丫头,竟然不等我们,先回家了。”天晟道:“姐,我觉得她可能是跟我师父跑了。”话没说完,后脑勺就被红笙重重拍了一下。红笙怒道:“你管好你那张屁股,少给我放屁!回家看看。”
快到家时,红笙忽然拉住天晟,轻声说:“你听!”天晟愕然道:“听啥?”红笙贴地一听,低声叫道:“马蹄声!”两人连忙转过巷子角隐藏起来,果然见两队人马自不同方向开来,一边带队的正是九王,另一边是刀出鞘弓上弦的官兵,带头的跟九王耳语几句,又接过九王给的一包东西揣在怀里,把刀一挥,官兵就闯进了齐家。天晟大怒,跳起来就哇哇叫着冲向大门口。红笙一把没拉住,也要冲上前去,忽而想起黄九郎的嘱咐;但家逢大难,又不忍就这样逃走,一时愣在墙角。
天晟跑到家门口,正撞见官兵架着爹妈和管家教师老妈子一干人等从门里出来。天晟破口大骂,官兵一瞧是齐家余孽,上来就要锁拿,被天晟三拳两脚干翻了几个,天晟大概也想起了黄九郎的话,转身就跑。没想到这一转身,迎头撞上了九王爷的马队,九王爷一声令下,手下家将带人围了上来。天晟看着九王爷洋洋得意的样子,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掏出一把铜钱,抖手就是几道金光,惨叫声中,只见九王爷坠下马来,手捂右眼,指缝中不断流出鲜血。九王疼得大叫:“操他姥姥的,弄死他!”
家将得了旨意,上前一刀,携肩带背,血光崩现,天晟惨叫一声,趴在地上再也不动了。
红笙眼见弟弟的惨状,再也顾不得什么黄九郎的嘱咐,冲了上去。九王爷正愁搜不到红笙,此时一见,喜怒交加,命家将一刀背将她砍晕,装上车去。
清晨,挽琴缩在棉衣里,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吓得马上又把眼睛闭上了。这是因为她发现自己还在云彩上面,穿过一层金黄色的球形薄膜,脚下就是厚厚的云层。这球约有一驾马车那么大,黄九郎就坐在她对面,见她醒了,微微一笑,问道:“冷吗?”挽琴把棉衣又紧了紧,答道:“高处不胜寒哪。”一说话,发现自己声音很小,因为这个球的外面正刮着猛烈的大风,风声遮住了她的声音。
黄九郎又道:“我们下去歇一会儿,再飞半日便到了。一会儿下降时更冷,你禁得住吗?”
挽琴点了点头,又眨了眨眼睛,问道:“为何降得低了,反而更冷?”
黄九郎道:“在这高天之上,有一层奇特的区域,离地二十里,厚约八十里,上热下冷,气流平缓。咱们现在在这一层的上面,等会儿下降时,外面的冷气可以使水结成坚冰。不过你不用担心,这个球会保你无恙。”
说着用手指敲了敲球壳,但声音被风声所掩盖。挽琴觉得奇怪,黄九郎说话语调柔和自然,并非十分用力叫喊,声音却清晰之极,如在耳畔。这人——不对,这只狐狸身上颇多神秘之处,不可以常理度之。
挽琴想到这里,低头看了看座下云朵,不由得心驰神摇:古往今来,有几人能飞到这云端之上?听说前朝有个叫陶广义的,太祖为他赐名“成道”,封万户。此人把自己绑在一支火箭上,手持风筝飞入空中,结果因火箭爆炸而死。为了这飞上云端之梦,千百年来,人们做过多少努力,却被自己这个籍籍无名的小丫头实现了。
飞球穿过云端,球壳结了一层严霜,但球内并没有变得太冷。穿过云层,脚下已经可以看见山川湖泊。一条宽广碧绿的大江被沙洲和大坝分为两段,犹如山间拂过的丝带,阵阵白雾从水面飘过,水上浮舟大如榄核,观之令人目眩神迷。黄九郎指着那沙洲道:“这是秦人李冰所修之都江堰。你看,那是宝瓶口,那是分水鱼嘴,那是飞沙堰。这些工程修于一千多年以前,当时还没有火药,李冰以火烧石,使之爆裂,再辅以民夫,手提肩扛,完成了这不世之功。你们人类移山填海之能,远在我族之上啊。”
飞球加速下降,挽琴只觉双耳疼痛无比,忍不住“啊”了一声。前一天晚上飞球在京师起飞时,她顿时昏迷,因此没有经历此等痛苦。黄九郎似乎说了些什么,但挽琴没有听见,视线又变得模糊起来。再睁眼时,四周鸟鸣啁啾,树影婆娑,已经身在一片山林之内。金色飞球已经不见,举目望去,黄九郎在不远处忙忙碌碌,用树枝和茅草搭了一座简陋的小房子。
挽琴晃悠悠走过去,扶着树站定,笑问:“搭这劳什子作甚?你那金沙不能随随便便化作广厦千万间吗?”黄九郎也回首一笑,吟道:“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我一直觉得,五柳先生很可能是我族中人,否则怎能写出如此超然人世之外的诗句?”挽琴冲他皱了皱鼻子,道:“好诗都是你们族人写的,你怎么不说杜工部,李青莲……”说到这里,忽然停住不语,似乎突然想到什么极为重要的事,但一时又想不出个眉目。
黄九郎背对着他,一边继续给茅屋搭上枝叶,一边说道:“那倒不是,我们飞临都江堰时,我也没说李冰是我族中人,不是吗?只是‘心远地自偏’这一句,实在很像我族人的心性。我族故里远在星空彼端,不知凡几万亿里;我们虽然要在人世生存,却又无法融入人类。我们以人形行走于世间,心却如夜空漂泊,无凭无依……”说到这里,终于回过头来,发现挽琴正在出神,便走近柔声问道:“怎么了?”
挽琴回过神来,连忙捋了捋鬓边头发,应道:“没……没怎么,我在听呢。你说,夜空漂泊,无凭无依。”说完半晌没有回音,偷眼一看,黄九郎也在定定地看着自己,立时羞红了脸,低头道:“公子,房子……房子搭好了?”黄九郎微微一笑,道:“挽琴,离开齐家之后,你变了。”挽琴不解道:“我哪里变了?”黄九郎道:“你现在是挽琴,而不是红笙的丫头了。”挽琴低声道:“我不懂。我本来就是挽琴呀。”黄九郎解释说:“你只是你自己,而不是谁的什么人了。你成为你自己的时候,很……很……很好。”
两人都不知再说些什么好,幸亏苍天有眼,林中下起雨来,雨点打在厚密的茅屋顶棚上,发出令人安心的声响,遮住了两人尴尬的沉默。过了半晌,雨渐渐小了些,黄九郎问:“你饿吗?我去买些吃的,去去就来。”挽琴掩口一笑,道:“你不能变些吃的来吗?”黄九郎正色道:“我族先辈曾说,天地万物,都蕴含着它们的‘气’。这些‘气’可以彼此转换,比如太阳照在庄稼上,庄稼便能生长;人吃了庄稼,就有力气干活。但天地间这些‘气’的总合是恒定不变的,世上所有食物,都蕴含了来自太阳、大地、水、肥的‘气’……”
挽琴抢白道:“好啦好啦,人家随口一问,招出你这许多大道理。变不出就变不出,我不饿,咱们赶快办事要紧,我心里总觉得有一件事十分不妥,只是想不出来。你这球球要飞起来,也得用‘气’是不是?”黄九郎挠了挠头,道:“是要消耗一些,道理跟蛇没有足却能在平地爬行差不多,不过详细的你大概不想听吧。我们的‘气’用掉了,只要吃些盐就可以补回来,也不用心疼。雨停了,咱们这就走吧!”
说完,黄九郎走到林中一片空场,抬起右手,手心化出一粒金球。那球越来越大,随风就长,转眼间已经长到一间屋子那么大。挽琴穿过金色的沙壁时,感觉犹如一股春风吹拂面上,人已经在金球之中。球缓缓腾空而起,猛地轰然一响,刹那之间,山间那些高耸入云的杉树顶端都已在脚下。
黄九郎扶着挽琴坐好,说道:“有件事我想问问你,但刚才没来得及开口,一会儿飞起来,你说话便听不清了。”
挽琴微笑道:“你怎么变得这样啰嗦,什么事?”
黄九郎道:“你那晚突然提出要跟我去姚安,红笙他们怕是不知道吧。”
挽琴露出酒窝,微微一笑道:“是我临时起意。小姐此时大概已经把屋里的瓷器摔了个精光吧。”
黄九郎道:“以你的身份,以你们人类的礼数,做出这决定都需要绝大的毅力。我想知道,你为什么要跟着我?”
挽琴愣了一会儿,脸颊又浮起红晕,但这次她没有低头,而是目光坚定地注视着黄九郎的眼睛,反问道:“公子,你说过,你这人形是用骨突子幻化而来。我是否也可以这样理解:你就是一个沙子捏的土人儿,对吗?”
黄九郎道:“这么说也无不可,怎么?”
挽琴又问:“那么你脸上的表情,眼中的眼神,有几分是真的?”
黄九郎沉吟道:“这问题我还真没想过。不过我幻作此形几十年,早已习惯用人的面目五官来传情达意,我想我的眼神,跟凡人应该无异吧。”
挽琴露出一丝微笑,道:“那日你在书房,说你要去姚安办事,我看着你的神情,突然觉得,你不会再回来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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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囧叔 编辑 | 方悄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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