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打破沉默,平均经历35次家暴|世界消除对妇女暴力日

女性打破沉默,平均经历35次家暴|世界消除对妇女暴力日

首页休闲益智安妮的消除计划更新时间:2024-09-26

“家暴”并未远去。即便只计算这两年新闻中的“家暴”,从美妆博主宇芽前男友、蒋劲夫家暴事件,到今年拉姆惨剧,已经足以让人愤怒。在传播中,有的事件以受害者命名,有的以施暴者命名,而在这些事件里,即便双方已经不是夫妻或恋人关系,人们仍然习惯称之为“家暴”。

撰文 |榕小崧

01

一场事先预谋的“车祸”,

一则因勇气而发布的视频

1960年11月25日,拉丁美洲多米尼加的街头发生了一场事先预谋的“车祸”。曾参加过刺*拉斐尔·特鲁希略的米拉贝尔三姐妹,被凶手残*于乱棍之下。但官方则对公众宣称,她们死于车祸和坠海。

预谋这一切的特鲁希略,是一名以残暴和好色著称的独裁者。他坚持占有每一个部长的妻子,据说是为了让她们明白“谁才是真正的主人”。三姐妹中的米娜瓦不幸被他看中,她冒着生命危险在公开场合拒绝了特鲁希略的求舞。后来经历多重波折,人称“蝴蝶姐妹”的米拉贝尔三姐妹成为了反抗者的精神领袖,并参与组织了特鲁希略刺*行动,可惜行动以失败告终。当时已经陷入内外交困局面的独裁者,将升腾的恨意指向了反抗他的女性。

三姐妹的悲剧催化了激愤的情绪,半年后特鲁希略被不知名人士暗*。“蝴蝶姐妹”遇难的11月25日,在1981年被拉美女权主义者定为“反暴力日”;1999年,被联合国正式确立为“世界消除对妇女暴力日”(InternationalDay for the Elimination of Violence against Women)。这里的“暴力”泛指一切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包括亲密伴侣的暴力、性暴力、性*扰、人口贩卖、童婚和切割女性生殖器。

2019年,联合国为反暴力日确立的主题是“橙色世界:世代平等反抗强奸”(Orange the World: Generation Equality Stands Against Rape),世界各地将举行为期16天的集会活动,但活动从11月23日开始,便在全球范围开展——意大利蒙特西托里奥宫被打上红色的光,巴黎女性手举紫色标牌上街游行抗议暴力,布鲁塞尔的街头摆着象征女性侵害的红色高跟鞋装置,厄瓜多尔女性在面部画上鲜红的十字……

图片来自美联社,拍摄者:DOLORESOCHOA

图片来自美联社,拍摄者:FRANCISCOSECO

在中国,2019年的11月25日,则因为一条视频而变得不再寻常。仿妆博主宇芽发布视频揭发前男友@沱沱的风魔教 多次家暴,声泪俱下的控诉让嘈杂网络中的过客陷入了12分钟的灰色和沉寂。无论你打开视频是出于有意还是无意,是出于对议题的关心还是对热搜的好奇,都无法对那几秒钟的电梯监控视频保持淡定——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会将自己的女友以如此残暴的方式拖出电梯。电梯关闭后显示的“欢迎业主回家”,巧合之下成为具有电影感的讽刺,而更令人瞠目结舌的是,那位被指控的施暴者,那位在社交媒体上营造热爱生活、喜爱小动物的艺术家人设的绘本作者,竟然在视频引发全网震怒之后,仍然跟宇芽视频中截取的录音一样毫无悔过之意,难道暴力对他而言,是一种标榜自我的“特立独行”?

视频中呈现了多位相关人士的证词,家暴事实是否成立,答案自在人心。它显然经过了事先策划,有意在“世界消除对妇女暴力日”这一天发布。59年前,一场预先谋划的伪装“车祸”夺走了反抗独裁的三姐妹的生命;59年后,一名具备一定表达能力的视频从业女性,需要积累足够的勇气,才敢走出被家暴的沉默。因11月25日而产生联系的两起事件,虽然施暴的主体不可完全画等号,但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女性趋同的命运。

02 一名中国女性打破沉默,

平均要经历35次家庭暴力

就在视频发布的前一天,韩国女星具荷拉身亡于公寓的消息扩散全网。人们在联想到韩国女星自*现象之余,也联想到亲密关系中的暴力。生前,具荷拉曾被男友打到子宫内出血,却因为对方手握自己的隐私照片而不敢发声。在视频发布的第二天,蒋劲夫出狱后交往的新女友再爆其家暴行径,称与他交往的日子像住在监狱里。

“子宫出血”四个字仅仅说明了结果,真实暴力的可怕,克制的新闻文字难以准确地传达。在一些家暴案件的法庭审理记录中,或许能看到更直接的描述。2009年,26岁的北京女性董珊珊,被丈夫王光宇家暴致死。在审理过程中,王光宇这样描述家暴场景:“用拳头打她,用脚踢她,从卧室门口,一直踢到床上,哪都打、哪都踢,直到她倒到床上为止,也不知道踢了她多少脚……”

宇芽的视频中,也提到了家暴的具体细节。她被男友重重地摔在地上,尾椎着地,下半身瞬间失去知觉。当她瘫倒在地面无法动弹之时,男友仍高声吼她:你装啊,你继续装啊……而殴打的起因,往往是无法预料的生活中的鸡毛蒜皮。我们中或许很多人都曾在童年阶段目睹过家庭暴力,在一扇被关起的卧室门这边,听到那头的打骂和哭泣。但只要没有亲身经历过,就无法感受与随时随地威胁自己生命安全的人生活在一起,是一种怎样的痛苦。很多人只会根据自己解决纠纷的体验而提出质疑,而这句质疑,对向外界求助的受害人来说,与不知何时能停止的暴力一样令人绝望:为什么不分手?为什么不离婚?为什么还愿意和那个打你的他(或者她)在一起?此类的问题,还有类似的变形:他(她)到底哪里好?为什么非得看上他(她)?

《女人无名》,[美] 艾米莉·温斯洛 著,徐晓丽 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9年4月。

看似关心的背后,实质是共情的缺失,是在质疑受害人的判断力,仿佛一切伤害的源头,是受害人的愚蠢的“恋爱脑”。与强奸、性*扰等暴力事件中指责受害人不够检点的评论类似,还是有人在用审视的目光看待受害人,受害人必须没有丝毫的“过错”。就像美国作家艾米莉·温斯洛在回忆录《女人无名》回溯自己年轻时被性侵的案件受理过程中写到:“很明显,假如他们要给我的案子定罪,就得要求我成为一个完美的、内心破碎的小公主。”而在新的时代,在家暴面前保持沉默,也成为了受害者的缺点。

那么离开一个家暴者,到底有多难?对于这个问题,数据或许能更直观地回答你。据美国国家统计局数据,全美每分钟大概有20个人正在遭受亲密关系里的肢体暴力。据美国国家防家暴热线的统计数据,一个遭遇家暴的美国女性平均需要尝试7次,才能够彻底离开加害者。而据全国妇联第三次调查统计数据,在婚姻过程中遭受伴侣辱骂、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经济控制、强迫性行为等不同程度家庭暴力的女性,占到了总调查比例的24.7%,而受害人在选择报警之前,平均要遭受35次家暴侵害。

看到这些数据令人不免疑惑,家庭暴力,究竟为何能在一段亲密关系中,钉住女性?

03 以“爱”命名的陷阱,

以“操纵”为底色的侵害

在“你为什么不离开他”的责问背后,藏着一种社会隐藏认知:被家暴的女性,往往懦弱且缺乏主见。但事实并非如此。真实的家庭暴力,往往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

美国作家Leslie Morgan Steiner,就是一名非典型家暴受害者。她毕业于哈佛,手握沃顿商学院的MBA学位。结婚前她绝大多数时间都在为世界500强公司工作,强势有主见,但却在被未婚夫用手掐住脖子带着头往墙上一次又一次、脖子上的掐痕刚刚褪去的五天后,Steiner穿上她妈妈的婚纱,嫁给了这个在未来两年多的婚姻生活中,每周都有1-2次家暴行为的“灵魂伴侣”康纳。

Steiner为什么不主动结束这段关系?在《疯狂爱情》一书中,她给出了令人意外的答案:“我没有意识到自己受到了虐待,因为我是这段情感关系中强势的一方。”那段不幸的婚姻,是一场以“爱”命名的陷阱。他们在纽约的地铁上相识,康纳穿着深蓝色的羊绒大衣,一头浓密的金发,带着农场大男孩式的笑容,他在华尔街的投行工作,在日后的交往中不断对Steiner表达崇拜。他甚至向她透露了自己的秘密——小时候他曾因为被继父家暴导致辍学。

《疯狂爱情》(Crazy Love)书影

Steiner对自己的工作和人生足够自信,却对家暴模式和发展一无所知。她以为自己依然是主导方,依然能够帮助伴侣走出童年创伤,却陷入了对方布下的陷阱。先是被幻象蒙蔽,接纳自己在关系中的“强大”;接着被施暴者引诱,离开熟悉的环境,隔离受害人。康纳说纽约有太多不美好的回忆,辞掉了工作要Steiner和他去另外一个城市,Steiner虽然不想离开纽约但还是答应了。暴力便在新的环境中,肆无忌惮地发生了。每当家暴之后,康纳都会解释自己是受童年创伤影响,一切都是偶发的,只有Steiner能拯救他。

宇芽的故事,与Steiner截然相反。她在亲密关系中是弱势的一方,起初被施暴者吸引,带有盲目的崇拜之情。但两个人的故事,都带有“操纵”的底色。Steiner被虚假的强势感所操纵,宇芽则被对方施加的“自我矮化”所操纵。

家暴研究者们,一直在探索这种“操纵”背后的机制。20世纪70年代,创立了美国家庭暴力研究所的心理学家蕾诺尔·沃克提出了“受虐妇女综合征”理论。在采访了1500名受害人的基础上,她总结出亲密关系中的暴力行为存在包含四个阶段的暴力周期:

构建紧张压力(Tension Building):因日常生活冲突导致矛盾,施暴者开始生气;

急性暴力(AcuteViolence):施暴者开始控制受害者,出现暴力行为;

和解/蜜月(Reconciliation/honeymoon):施暴者开始后悔,惧怕伴侣离开或者报警;受害人会感到屈辱困惑,有的甚至认为自己应该为暴力事件负责;

冷静(Calm):双方平复,等待下个周期来临。

这四个阶段的划分在后来的研究者看来过于简单,而且蕾诺尔·沃克当年所做的访谈不具备最广泛的代表性。不过她用来解释暴力周期为什么会存在的“习得性无助”理论,至今依然广泛地被流行解读采纳——家暴受害人在经历过无数次暴力之后,意识到自己无力阻止施暴者,在心理上越来越被动,越来越无助。“习得性无助”是建立在“隔离”的基础之上,施暴者出于害怕自己的罪行在外人面前暴露的心理,将受害人进一步推向孤立无援的处境。长此以往受害人可能会患上“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在施暴者偶尔施予的善意面前迷失自我判断,陷入爱意中丧失理智。

《呐喊:中国女性反家庭暴力报告》, 陈敏 著,人民出版社,2007年5月。

还有研究者关注到家暴受害人的自责模式。在《呐喊:中国女性反家庭暴力报告》一书中,作者在分析具体案例时提出,施暴者会不断指责受害人,放大受害人的“过错”,如果不是受害人做了什么,他永远不会动手。这是一种自我防御的心理机制,通过否定受害人而缓解自己的心理压力。

心理学的分析,似乎过于重视个体案例。为了解释复杂的家暴事实,与更广阔的文化环境相结合,研究者们提出了更多的理论。研究者黄列在《家庭暴力:从国际到国内的应对》一文中对相关研究进行了梳理:

“暴力循环理论”关注家庭代际间的暴力传递,幼年目睹暴力情境的个人,长大后更容易成为施暴者,在这一理论的指导之下,断绝暴力传递,需要将孩子从暴力家庭中带走;

“家庭结构论”关注特定的家庭结构如何导致暴力的下降或升级。日益疏离的当代家庭环境,增加了制约暴力的成本,家庭愈发增长的私密性,也增加了家暴发生的可能性;

“社会-结构因素论”关心社会不平等因素对贫困家庭和中产家庭带来的影响。英国社会工作者研究指出无望的社会现实可能会助长家庭暴力;

女权理论关心性别背后隐藏的结构性暴力,男性对女性的暴力是被文化所默许的,传统文化中女性作为男性附属的地位在当代社会并没有完全绝迹……

无论何种理论,都挑明家暴并不是简单的情绪发泄,它是一种社会性的暴力,反抗家暴,不应只是女性和受害人的人生命题。

04 大众对家暴的谅解空间在缩小,

家暴成本低廉的难题依旧存在

无论中外,都曾一度对家庭暴力予以轻视,中国古代社会完全视妾如财产,视妻为附属;英国18世纪的法律规定丈夫需要对妻子的行为负责,有权在妻子有错之时予以惩戒。法律对家庭暴力的容忍,在文学作品中也有所反映。

据戴明《维多利亚小说中的家暴问题》一文分析,狄更斯小说中无论中产阶层还是劳工阶层、还是在街头谋生的无业者,女性都在家暴面前选择忍耐和哭泣,宁愿忠于伴侣也不向法律求助:短篇小说《医院中的病人》中年轻的女性被家暴伤到要害,坚持称自己是意外导致受伤,即使警方警告她伪证也救不了凶手,她依旧为男友的清白辩护,直至过世。不过狄更斯发现了家庭暴力与自己坚持的人道主义背道而驰,在描写时带着同情和悲悯。与之相比,女性作家如安妮·勃朗特则敢于对家暴说“不”。小说《女房客》中的海伦,带着孩子离开了丈夫,成为一名独立女性。

《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电视剧照。

在今天,大众对“家暴”的谅解空间日益缩小。讲述家暴问题的早期影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成为互联网常见的话题,大热影视作品《大小谎言》《致命女人》中的家暴话题,总能触动大众心中紧绷的弦,《致命女人》最后让“家暴男”自相残*的戏码,直戳观众“爽”点。而去年因家暴成为舆论热点的“阳光男孩”蒋劲夫,昨日再度因家暴登上微博热搜,粉丝这下再也无法为其洗白。“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这句话的流行,也反映了大众对家暴的心态。

然而互联网只能代表中国部分人的看法,在更广袤的土地上,依然隐藏着许多不可见的家庭暴力。少数网友的评论中能一窥中国的边缘:在法律意识淡漠的地带,仍然有男性对女性举刀相向;仍然有离婚后的女性不堪前夫家暴*扰;仍然有女性忍受丈夫长达几十年的虐待。

法制类新闻评论撰稿人陈晟,在名为《家庭暴力:清官难断家务事?》的TED演讲中,谈到了司法介入家暴事件的困境。李燕遭遇家暴报警7次无果,最终在一次争吵中情绪爆发*害丈夫;董珊珊婚后10个月内因家暴而死,生前报警8次无果。当时家庭暴力的违法成本较为低廉,没有造成实质伤害的家庭暴力通常不予受理,有时候即便有伤,也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以“家庭纠纷,双方互殴,予以调解”作结。司法介入家暴存在一定难题,家庭事务纠纷中有时受害者会不许司法机关拘留加害者,不然自己可能会失去经济来源;受害人没有及时保留证据,导致无法清晰划分责任;即使司法机关决定干预,取证时有时无法得到家属乃至受害人的配合;法律用虐待罪来定义家暴,因此家暴行为再恶劣,最高也只判处有期徒刑7年。

美剧《致命女人》中被家暴的女邻居。

在反家暴人身保护令施行之前,家暴受害人还要提防施暴者的报复。这也是为什么那么多中国女性不敢离开施暴者——她们害怕离开后,会面临更可怕的暴力。

2016年施行的《反家庭暴力法》,最突出的内容就是设置了反家暴人身保护令。“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然而人身保护令该如何申请,对很多受害人来说仍属于知识盲区。

但愿宇芽事件,能成为一次普法契机。所有正在遭受家暴侵害的中国女性,你们不必像1960年的“蝴蝶三姐妹”一样,成为暴力的牺牲品。根据《反家庭暴力法》,你们有权得到隐私保护、有权申请临时庇护和安置、有权申请更换监护人、有权要求警方出具告诫书、有权要求警方协助就医鉴定伤情,有权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Tips

1.律师@遇见吴杰臻 在微博文章中建议家暴受害人:在遭遇家暴之后,你们需要及时报案就医,要求警方协助、保留就诊记录,最好同时开手机保存录音。留意现场监控,要求警方调取。当家暴严重到一定程度必须拒绝接受调解(容忍只会默许下一次家暴的发生),若警方不愿受理,则要求其开具不受案、不处理的书面说明。若警方处理后决定不予处罚,则要求警方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可算家庭暴力的证据。证据完整之后,即可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要求对方搬走。对方搬走以后,要在家门口安上摄像头,当对方出现在家门口200米范围之内,向法院申请拘留。法律事务较为繁琐,有能力的话最好聘请专业律师受理。

2.政府和民间的法律援助机构会提供相关的免费法律服务,也可向妇联求助。24小时法律援助热线:12348

3.报警电话:110

发短信报警:12110

不出警、处理不规范举报电话:12389

作者|榕小崧

编辑|走走

校对|薛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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