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溪市的雨季姗姗来迟。
那几日的小雨宛如连绵的经期,淅淅沥沥,时停时下,风中漂浮着青草苔藓的气息,生涩、湿冷、略显腥膻。
江萝迈着失落的步子,走进了洗手间,泄气地打量着镜子里的自己。
略显婴儿肥的脸蛋,虽则白皙,却也没办法调和她是个小胖妞的事实。
这已经是她第三次被学校的街舞社团拒绝了。
一开始,女孩们说她不会跳舞,想要加入街舞社,至少得有一段拿得出手的个人秀吧,于是江萝自学了爵士。
然而,跳完之后,她仍旧遭到拒绝,理由是说她太胖了。
江萝花了一个暑假的时间,每天控制热量摄入,努力运动、练舞,玩命似的减肥。
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瘦了三斤!
对于她这种小时候生病吃激素药长胖的女孩来说,能瘦三斤已经是超级厉害的减肥成绩了。
开学的校园活动日,她又满心憧憬地去了街舞社,还跳了一段新学的Locking。
街舞社女孩们仍旧拒绝她。
这一次,连个像样的理由都不给了,只说她不适合街舞队。
江萝难以掩饰心里的失落。
但她真的真的…很想加入街舞队。
那几年,伴随着《劲舞团》游戏风行大江南北,街舞也成了少男少女们无比热衷的运动。
在娱乐方式尚未多元化、网络也未曾全民普及的2009年,这种嘻哈流行元素,几乎成了每个孩子心向往之的潮流圣殿。
江萝同样如此,虽然她是个小胖妞,私心里也十分希望能够成为厉害的街舞达人。
这时候,她的橙白索爱w550滑盖手机传来扣扣叮咚短信音,来自雾宿巷第一帅哥——江猛男。
江猛男:“怎么样,乖宝,街舞社进了吗?”
猪猪萝:“没有。【叹气】”
江猛男:“正好,来店里帮忙,忙得飞起了。”
猪猪萝:“好哦。”
江萝揣回手机,进了卫生间隔间。
江猛男是雾宿巷身材最辣的单身老爸,长得也十分英俊,偏偏他女儿却是个小胖妞,很多人见了这对父女都觉得不可思议。
江猛男的基因落到女儿身上…是发生了什么诡异的突变吗?
其实,不是基因突变。
因为小时候得了疮病,江萝吃过一段时间激素药,体重不可控制地飙升,减肥也成了小姑娘成长路上艰难又长期的一项工程。
雾宿巷所有人都说如果江萝不生那场病,看她爸这模样、这身材,她该是怎样一个盘靓条顺的大美人啊。
虽然现在胖乎乎的挺可爱,但跟身边的纤瘦漂亮的女生,也还是有很明显的区别。
门外传来了几个女孩清脆爽朗的笑声——
“搞笑啊,她居然还没放弃。”
“她是缺心眼吗,第一次拒绝,咱们说得已经很委婉了,居然还敢来,逼得人不得不说大实话。”
“肥猪还想跳街舞,这不拉低我们街舞团整体水平吗。”
江萝没听出其他人的声音,但街舞队长孟纤纤的声音,她是听出来了:“你们不要这样说啦,其实她跳得还错,如果能瘦下来,也不是不可以考虑让她加入啊。”
“那至少得瘦到80斤吧?她现在多少斤啊?”
“不知道。”
“其实,她胸还是很大的,有点羡慕呢。”说话的人,仍旧是孟纤纤。
“纤纤你还羡慕她啊,你的身材巨好哎,A4小蛮腰,大长腿,还有神仙颜值。”
女孩们商业互吹了起来,作为队长的孟纤纤,自然也是被她们拥捧的那一个。
江萝差点被气哭。
……
下午,学生广场那边的社团活动如火如荼地开展着。
江萝推着她的天蓝色折叠自行车经过香樟步道,朝热闹的广场望了一眼。
街舞队那边聚集的学生是最多的,人群中的孟纤纤穿着露腰宽松白T,内搭黑背心,跳着性感的爵士舞。
她个性张扬,每一个动作都带着无与伦比的自信,黑鸭舌帽搭配着黑长直的垂腰发,伴随着一个下蹲摸身的性感动作,现场尖叫欢呼口哨声,响成一片。
江萝羡慕地望着她。
她想着,即便自己学会了跳街舞,可能…永远都变不成孟纤纤这样美丽黑天鹅。
不如放弃算了。
这时,几个捧着篮球的少年走了过来,祁盛也在其中。
在男生流行穿破洞牛仔裤的年代里,祁盛永远是一身卫衣黑裤,线条轮廓被阳光照得锋利又干净。
他的左耳边一颗黑痣,乍眼看来宛如缀了一颗黑珠耳钉。
他跟几个少年倚在栏杆边,欣赏着街舞队女生的性感爵士舞。
他们说笑着,时不时能听见几句浑话,嘴角上扬,带着独属于少年的轻狂与不羁。
无论在哪里,祁盛永远是人群中的焦点,他一走过来,不少女孩开始交头接耳,彼此用眼神交流着。
孟纤纤看到祁盛,眼里眉间都挂了笑,跳得更有激情了。
祁盛似乎觉得有些晒,于是站到了梧桐树下,阳光透过斑驳的树影,在他身上洒下几片不规则的光斑,皮肤越发显得冷白。
跟人说话时,他会微微偏过头,虽是笑着,眼尾却拉扯出几分轻慢与冷淡。
这时候,王心凌的《第一次爱的人》铃声响了起来,还是江猛男的催命电话。
“爸,就回了。”
“快点,店里忙翻了!”
江萝不再多看,骑上了自行车准备离开。
然而,脚下蹬踩的踏板忽然一脚踩空,紧接着,踏板囫囵地翻了几个圈,自行车却一动不动。
滑链了。
江萝叹了口气,将自行车停到路边,蹲下身来修理链条。
这小破车,已经是第N次滑链了!
江萝从包包里摸出纸巾,捏着油腻腻的黑链子,将它搭在轮轴上,搅动着踏板,试了几次,仍旧没能把链子挂上去。
周围来来往往都是同学,江萝觉得有点丢脸,擦掉了鼻尖的汗珠。链条的油腻沾到手上,又在脸上划出一道黑斑,狼狈又搞笑。
几个男生嘻嘻哈哈地盯着窘迫的小胖妞,却丝毫没有上前帮忙的意思,只拿她当热闹瞧。
坏男生是最喜欢盯她了,不是因为她多漂亮,而是喜欢笑话她发育格外丰满的胸部。
江萝用手肘擦了汗,又捻紧了校服的领口。
胖女生的青春充满了尴尬与狼狈,虽然江萝都已经习惯了。但今天接二连三的打击,还是让她心里泛起了酸楚的委屈。
她站起身,用袖子擦了擦眼睛里不争气溢出的湿润,准备先不弄链子了,把车推出学校再说。
她边走、边抹眼泪,像只沮丧的小企鹅。
一道黑色身影自眼前闪过。
江萝还没看清楚怎么回事,祁盛已经接过她的自行车,熟练又轻便地将车倒扣在地,接过她手里皱巴巴的纸巾,捏着链子往轮轴上一挂,搅动着踏板,不过一分钟,就修好了滑链的自行车。
他将车翻了过来,很自来熟地骑了上去。
“祁盛,你干嘛?”
祁盛没理她,骑着她的折叠车歪歪斜斜驶了几步,大长腿不适合这小车子,无处安放,只能很憋屈地弯着。
江萝连忙追上去,揪住少年的短袖子,试图将他从车上拽下来:“不许抢我的车。”
祁盛单脚撑地,回过头,漂亮的桃花眼扫了扫她:“愿意跟我说话了?”
“唔…”
少年看着小姑娘如花猫一般的脸蛋,无奈地掏出湿纸巾,不太温柔地替她擦掉了污迹:“上来,载你回去。”
“才不!”
“那先走了,晚上来找我拿车。”
说罢,这位恶竹马骑着她的自行车,清劲的背影消失在了香樟步道尽头的校门口。
江萝泄气地蹬了蹬脚,一回头,赫然发现整个广场的所有活动…全部停了下来。
鸦雀无声。
每个人都用难以置信的诡异眼神盯着她,尤其是孟纤纤,舞也不跳了,人都傻了。
这个刚刚在街舞教室被她严词拒绝、并且背后一顿奚落的胖女生,祁盛不仅亲自蹲下身给她修自行车,还给她擦脸!!!
要知道,上一个有幸跟祁盛推着车走了两百米香樟步道的女生,把这件事都写成了青春文艺感伤小作文,拿了新概念作文大赛奖,还把作文发到广播站、配上五月天的《知足》,循环了整整一周。
所以这小胖妞,什么来头啊!
竹马
江萝也真是没想到,她努力了一年多都没能加入的街舞队,就因为跟祁盛在路边说了几句话、给她修了个车。
这就…进了?!
早知道竹马这么好用,她干嘛还瞎折腾这么久?
街舞队的领舞孟纤纤亲自给她签了入社材料,俩人一起回家,她甚至还挽着江萝的手,甚是亲热。
“以后进了街舞队,大家都是好姐妹,有什么不懂的,都可以相互请教。”
“嗯。”
孟纤纤身上有香香的风铃草味道,清新怡人。这么漂亮又香软的女生,热情地挽着江萝,倒让她有些无所适从,脸都红了。
“你家住在哪里啊?”孟纤纤问她。
“雾宿巷。”
“很近哎,我就住雾宿巷旁边的华府小区。”
“那真是很近,只隔了一条河。”
“以后我们可以练了舞一起回家。”孟纤纤热情地提议,“早上也能一起去学校。”
“嗯,没问题。”
孟纤纤当即和江萝交换了扣扣号,俩人聊了一会儿,稍稍熟络之后,孟纤纤就开始打听她跟祁盛的关系。
江萝也是挺老实一姑娘,一五一十地都跟她说了。
雾宿巷也是夏溪市历史最悠久的老巷子了,胡同里的四合院都有了些年岁,筒子楼是八十年代的,在高楼林立的夏溪市,这里还保留着历史的风尘和时代的印记。
江萝就是在雾宿巷长大的,巷子里同龄的孩子也特别多,成群结队一起玩。
但小时候的她,几乎没什么朋友。
因为她胖乎乎的体态和憨憨的模样,大家都觉得她是小笨蛋,跟她玩也会变成小笨蛋。
女生扮家家酒不要她,男生玩打仗游戏也不要她。她经常一个人孤独地站在树底下,眼巴巴地望着他们。
而这一切,因为祁盛的到来,发生了改变。
在雾宿巷这样一个年代久远的小巷尽头,坐落着一栋漂亮而又复古的欧式建筑,据说是民国时期某个军阀的住所,后来改换门庭,归了祁氏集团。
这栋宅子当初空了好多年,宛如鬼宅一般。
但后来某天,宅子搬进来一位漂亮的小男孩,外加一位管家和一位佣人。
这个小男孩,就是祁氏集团的小少爷——祁盛。
祁盛长得特别好看,从小便漂亮得宛如橱窗里的洋娃娃一般。
随着青春发育期的到来,他的体态如白杨般拔高挺立,如日漫里走出来的少年,带着盛夏干净清爽的气息。
雾宿巷所有小女孩都喜欢祁盛,他真的太漂亮了。
有几次,傍晚时分经过祁家大宅时,江萝也曾偷偷朝里面观望,看到那个白皙漂亮的少年端坐在钢琴边,弹奏着优雅的曲子,纯净无暇。
江萝知道,这样的男生永远不可能跟她这样的胖女孩有任何交集。
直到那天...
那天下午,雾宿巷几个女生主动找到了她,说要一起玩家家酒。
江萝受宠若惊,放下手里的格林童话书,忙不迭地梳洗打扮,让爸爸给自己扎了个精致的小辫子,换了漂亮的白色公主裙,跟着她们去公园玩家家酒。
到了公园,她才知道,原来她们需要一个女生跟胖子哥扮演爸爸和妈妈。
大家一致觉得,胖子跟胖子比较配,所以才把她叫过来。
但胖哥自己胖得跟头猪似的,却也嫌弃江萝这个胖女生,不愿意跟他扮演爸爸妈妈的角色。
女生们一合计,既然胖子不乐意,愿意玩家家酒的男生少之又少,索性就把江萝踢出了局。
江萝一边抹眼泪,一边看着她们玩,哭的好伤心。
就算她穿上了漂亮公主裙,梳了好看的辫子,她也不会受欢迎、被喜欢的。
倚在树边绘漫本的祁盛,冷眼旁观了这一切。
大概是出于一瞬间的善良,他收了绘本,朝着江萝走过来:“别哭了小鬼,我跟你扮爸爸和妈妈。”
听到这话,所有女生都惊呆了。
之前她们多次邀请祁盛加入家家酒、都被拒绝,没想到他竟然会愿意主动加入,还跟所有男生都讨厌的胖女孩扮演爸爸妈妈!
江萝更加不敢相信,因为在此之前,她从来没跟这个光芒夺目的漂亮男生说过一句话。
连普通男孩都不搭理她,更何况是祁盛这种…银河宇宙超级无敌小帅哥。
祁盛满脸嫌弃地用袖子给她擦了眼泪:“我不喜欢爱哭的女生,数到三,你不准哭了。”
他还没开始数,江萝立刻收住了眼泪,对他挤出一抹难看的微笑。
虽然肉乎乎的,也真是挺可爱。
一向冷淡的祁盛,竟然难得被她逗笑了。
那天,她和祁盛扮演了一对恩爱的爸爸和妈妈,那是江萝出生以来最最最闪光的一天,因为所有女孩都在羡慕她。
回到家的那个晚上,江萝趴在床边看星星,笑得好开心好开心,仿佛漫天星星都在她身边坠落。
小学三年级,江萝跟祁盛分到了同一个班。
但凡祁盛叫她做什么,江萝都会听话乖乖去做,久而久之、潜移默化的,她成了祁盛的小尾巴,他去哪儿都会带着她。
从小学到高中,江萝对祁盛简直是言听计从。
祁盛打球的时候,会让江萝帮他拿衣服;有时候被女生追的烦了,还会让江萝负责扮演一下他对象;还会让江萝帮她跑腿送东西、念情书回信、按摩揉腿…
后来,雾宿巷的女孩们也开始使唤江萝,让江萝陪她们逛街,陪她们吃饭,或者帮她去打听一些祁盛的事情。
再后来,连胖子他们男生都开始叫江萝做这做那的…
江萝从不拒绝,每件事都办的漂漂亮亮。
她小心翼翼地维护着跟他们所有人的关系,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友谊。
可有一次,在祁家大宅客厅里,有个女生当着祁盛的面,叫江萝帮她涂脚指甲油。
江萝涂指甲油的技术蛮好的,拧开了瓶盖儿,接过女孩白皙的小脚,俯身帮她涂抹薄荷绿的指甲油。
正在玩魔方的祁盛,不知怎么的忽然就发作了,魔方猛地一掷,稳稳砸在了美甲工具盘中。
指甲油瓶子也稀里哗啦落在了地上。
女孩吓呆了,哆哆嗦嗦站起身。
祁盛像拎小肥鸡一般,将江萝拎到自己身边,冷冷望着他们所有人:“以后想使唤她,可以,先来问我。”
一句话,就划定了江萝的归属权。
从那以后,不管是胖子还是煤球他们,再也不敢叫江萝帮他们做事情了。
大家心照不宣,只有祁盛一个人能使唤江萝。
她有选择地将自己和祁盛之间的关系,简单地告诉了孟纤纤。
孟纤纤听了之后,顿时涌起一股子悔意。
她家所在的华府小区是高端富人区,这个小区跟雾宿巷也就一河之隔,小时候,其实她是有机会跟雾宿巷的孩子们交朋友的。
但是因为雾宿巷绝大多数孩子都是穷人家的小孩,她不大乐意跟他们玩,有几次雾宿巷的女生邀请她办家家酒,都被她拒绝了。
谁能知道,祁盛那种豪门财阀家的小少爷,居然会搬到雾宿巷去住。
如果当初她没有拒绝雾宿巷女生的邀约,是不是…她就有可能认识祁盛,甚至跟他一起长大,取代江萝成为他的小青梅。
现在听江萝讲着她和祁盛小时候的故事,孟纤纤真是后悔死了。
……
华府小区和雾宿巷隔着一条河,江萝他老爸,就在河边开大排档做生意。
2009年,那是全国人民都还在使用现金支付的年代。
江萝他爸的宵夜大排档,拥有全河畔最火爆的生意。
她单身老爸的身材,也是整个雾宿巷最辣的——
拳击选手退役,一身腱子肉,穿件黑色工字T,麦色皮肤之下的肌肉牵动着,帅得不行。
即便现在不打拳击了,改行单手拎锅爆炒河粉,也吸引了不少风韵犹存的阿姨冲他抛媚眼。
纵然是孟纤纤这颜控,看到江猛男的时候,都有些惊诧,不可置信地望望他,又望望江萝,不敢相信他们是父女。
“天,你爸好帅啊!”
“大家都这么说。”
其实江萝从小看到大,也觉得…还好吧。
她爸长相端正,常年健身,身材保持得极好,整个气质也偏硬汉风。
夜间,“猛男炒河粉”大排档生意十分兴隆。
江猛男提锅翻炒,哗啦啦的河粉飞起来,又被他一锅兜住,火焰蹿得老高,滋啦滋啦的油爆声不绝于耳。
江猛男脾气不太好,但对闺女江萝却十分上心,见她身边有同学,顾及她的面子,没有使唤她去帮忙干活——
“乖宝,回去写作业。”
“你不是叫我来帮忙吗?”
“我啥时候叫你来帮忙了,不用你,走走走,别给我添乱。”
江萝拧着眉头,嘟哝道:“早说啊,害我校园活动都没参加,一路赶回来。”
孟纤纤礼貌地叫了声叔叔好,江猛男有些高冷地点了点头。
孟纤纤走后,江猛男好奇地问:“以前没见过,新朋友?”
“昂。”
“这种漂亮女生,愿意跟你当朋友?”
江萝靠在老爸身边,闷闷地说:“她喜欢祁盛嘛。”
“你不也喜欢祁盛吗?”江猛男提锅,哗啦啦地翻炒着河粉,“你们现在的女生,流行既当闺蜜又当情敌?”
江萝顿时气急,矢口否认:“我哪有喜欢祁盛啊!没有!”
“不喜欢他,你成天跟在人家屁股后面,跟了这么多年。”
“那…那是因为…”江萝闷闷地一说,“祁盛是我的第一个朋友。”
天地良心,祁盛那种从小被各路女生追到大的偶像级男神,怎么可能跟她这小胖妞有什么。
她跟祁盛之间的友谊纯度,超过了24k黄金!
虽然,虽然她也曾无数次梦到星星坠落的那个晚上,扮演爸爸的祁盛牵起了她的小胖手,将她紧紧攥在掌心。
可那一次的美好,于江萝而言,宛如一场仲夏夜之梦。
胖女生的青春充满了委屈与尴尬,她怎敢肖想有朝一日,最闪耀的那颗星星…会俯身亲吻她并不美丽的脸庞。
网吧
回家的时候,江萝顺道去了雾宿巷邻街的飞扬网吧,这个时间,祁盛和胖子他们肯定在这儿。
果然,她的天蓝色折叠自行车就停在网吧门口,车链条上斑驳的锈迹全都消失了,似乎换了新链子。
江萝推着车准备离开,正好撞上出来透气的祁盛。
晦暗的路灯越发照得他轮廓分明,眸子埋入了挺拔眉骨的阴影中
他偏头点烟,但打火机似乎不太灵,扣了几次,被他烦躁地扔进了垃圾桶。
就在这时,有个打扮十分非主流的女生走了过来,画着浓郁的烟熏妆,穿着小巧的吊带,露出了酥白的双肩。
她摸出打火机,给祁盛点了烟。
祁盛熟练地单手挡风,手背有明显的青筋脉络,袅袅白烟笼罩着这一对俊男靓女,画面艳丽又颓靡。
他那双漂亮的桃花眼勾了轻薄的笑意,一身浪荡气质,看得那女生几乎神魂颠倒。
却没想到,他低声说了句什么,那女生竟然回了头,望向了傻愣愣站在公交站牌边的江萝,面露不可思议之色,转身进了网吧。
江萝不知道该不该过去,直到祁盛对她扬了扬手。
她这才穿过马路,朝着他小跑过去,好奇地问:“你们刚刚说什么啊?”
好像跟自己有关,那女生回头看她的眼神,怪怪的。
祁盛按灭了手里的烟,驱逐了漂浮在空气中的尼古丁,嘴角勾了淡笑:“她说,我太帅了,想跟我睡觉。我说,我女朋友来了,问问她的意思。”
江萝:……
乱开什么玩笑啊!
祁盛随手将烟头扔进垃圾桶里,继续道:“她说不信你是我女朋友,除非…”
“除非什么?”
话音未落,忽然间他温热的手落到了她的手腕间,轻轻一拉,江萝蓦地跌入了少年硬实的怀抱里。
那一瞬间,清凉的薄荷气息灌满她的全世界,清空了她全部的思绪,她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宛如撞大钟一般。
噗通、噗通、噗通…
他掌腹扣着她的腰,用力一提,她整个身体都被迫迎向他了。
江萝脸颊红了个透!
她一扭头,就看到那个非主流女生透过网吧落地窗,正在偷窥他们。直到看见他们拥抱,她才终于信以为真、忿忿地离开了。
江萝知道祁盛叫她来,肯定就为了清理桃花,她挣开了他,气呼呼地瞪他:“我之前就说了,再不干这种事了!你…你要躲桃花,你找个有说服力的女生行不行啊!”
祁盛毫不在意地耸耸肩:“你够有说服力了。”
“谁会信你女朋友是个胖子。”
祁盛指尖抬起她的下颌,左右打量了片刻:“这个假期,我们乖宝瘦了很多啊。”
这可是江萝最喜欢听到的话,抢车之仇顿时一扫而空,她嘴角浅浅地抿了笑,对着镜子照来照去:“真的呀?瘦得很明显吗?”
“脸都瘦成锥子了,找个锤子,我能直接给你钉墙上。”
江萝也不管他是不是在讽刺,反正说她瘦,她就挺开心,冲祁盛比了三根手指:“我瘦了三斤。”
祁盛挑挑眉,伸手解开了她的校服拉链,“滋啦”一声拉到底,“哗啦”一声脱下来。
脱她衣服的动作,简直行云流水,熟练地像是练了几百次似的。
她外面笼着蓬松的校服外套,裹得跟个小企鹅似的,脱下之后,露出了里面略显紧身T恤和牛仔裤。
她的胸,的确还蛮丰满的。
被他漆黑的眸子这般专注地打量着,江萝有点不好意思,微微红了脸:“你怎么这么会脱衣服!”
“谢谢。”
“没有夸你的意思!”
倏而,祁盛给将校服扔给了她,嘴角绽开清浅的笑意:“是瘦了些,瘦腰上了。”
“还有腿哎,没发现我的腿细了吗。”
“三斤而已,别那么贪心。”
“也很多了嘛。”江萝减肥是真的困难,天知道她为了这三斤肉肉吃了多少苦。
一时无话,祁盛进了网吧,靠窗边坐了下来,胖子和煤球他们都在,几个人玩着CS。
江萝摸了摸兜里,还有三块钱,能玩一会儿了。
那个年代的网吧对于孩子们又无与伦比的吸引力,因为手机还未全面普及智能化,即便能用E网络,也慢得不得了,没有视频,撑死了看看天涯论坛或者猫扑论坛。
网吧的电脑里有好多游戏,还可以进入聊天室认识陌生人,对渴望了解新鲜事物的孩子们来说,是非常奇妙的体验,所以也有不少缺乏掌控力的小孩一入网吧深似海,沦为网瘾少年。
煤球和胖子就非常危险,江萝看他们真是有点要沉迷游戏的意思了。
其实…她自己也蛮喜欢上网的,奈何老爸管她特别严,所以只是周末偶尔来网吧玩一玩。
“老板,开半个小时。”江萝将三块钱递给了网管。
网管接了钱,给她开了一台空余的机子,恰好机子就在祁盛和胖子他们旁边。
见江萝过来,几个男生纷纷跟她打招呼——
“猪猪来了,过来坐啊。”
“来玩cs啊。”
“不了,我不会。”
他们给江萝起了各种各样的外号:胖妞,猪猪,猪萝…久而久之,她都习惯了。
不过祁盛从没叫过她猪啊胖啊之类的昵称,他要么直呼其名,要么就学江猛男,叫她“乖宝”。
比起叫猪猪这种昵称,江萝宁可被叫乖宝。
不过乖宝叫多了,祁盛自然而然就开始给她当爹了。
江萝没跟他计较。
胖女孩不像孟纤纤这样的漂亮女生,可以嗔怒,可以撒娇,意态娇俏。
江萝这样的,要是撒起娇来那就完蛋了,她还是不要自取其辱比较好,所以江萝性格很好,一般无伤大雅的玩笑,她都能消化掉。
她抓紧时间打开电脑,先登上扣扣挂着,然后进入扣扣空间,在网络上搜索代码,然后将扣扣空间的背景音乐设置成了王心凌的《第一次爱的人》。
“灰色的天,你的脸,爱过也哭过笑过痛过之后只剩再见。”
她最喜欢的一首歌,试听了一下,可以播。
那是一个可以自己打扮扣扣空间而不需要花钱的年代,只要掌握足够的技术,在网上搜索使用代码,就可以把扣扣空间装扮成自己想要的样子,不用买黄钻。
日志、说说、留言区板块也可以自由移动,也可以增加背景音乐。
她装扮了一会儿自己的空间,想到刚刚添加了大美女孟纤纤的好友,于是饶有兴致地戳进了她的空间。
孟纤纤的空间就被她打扮成了非主流的样子,颓废色调的背景,主画面是天桥底下的铁轨,延伸向无尽的远方,两个刘海遮掩住眼睛的非主流帅哥美女背靠背坐在一起。
她的空间背景音乐是许嵩的《玫瑰花的葬礼》。
孟纤纤最新状态栏上传了一张自拍照。
照片上的女孩扎着那年最流行的松垮丸子头,四十五度角低头仰拍,让下巴变得尖尖的,嘟起小嘴,可爱俏皮之感呼之欲出。
她真漂亮啊。
江萝羡慕地看看她,又看看玻璃窗倒映的自己。
虽然瘦下来很多了,不像小时候五官都肥嘟嘟地挤在一起,但她下巴还是圆的,没有孟纤纤那样的锥子下巴,她身材也不太行,曲线不明显,胸太大了,总穿江猛男给她买的那种筒子衣服,就更加显胖了。
听着音乐,江萝难免有点小小的伤感,偏头望了望身边的少年。
他侧脸轮廓锋利,黑色耳机挂在颈边,咖色的眸子平静地注视着屏幕。
江萝默默地退出孟纤纤的空间,不动声色地点进了祁盛的空间。
他空间里全是女生的留言,每天都有陌生的女孩账号在他的空间踩来踩去,给他复制夸张漂亮的颜文字,整个承包了他的留言板。
祁盛偶尔会写说说,基本跟读书有关。
要么是他准备看的书,正在看的书,或者已经看完的书——
“《美丽新世界》。”
“《城堡》。”
“《1984》。”
……
也没有什么心得感想,只有书名,作为打卡的记录。
“踩踩,加油哦!每天都要开心!”
“盛哥不愧是雾宿巷第一文学家。”
“cs走起!”
再往下拉,就是两周前江萝给他的评论:“奥威尔的《动物农场》。”
因为注意到他最近看的都是乌托邦和反乌托邦一类的书籍,所以江萝给他推荐了这本书。
祁盛没有回其他人的留言,却独独回了她一条:“版本有点多,翻译参差不齐,我还在选,有推荐吗?”
江萝一直没登空间所以没看到这条留言,现在才看见。
她立刻从书包里翻出自己的待买书单,笔记本翻了好几页,终于找到了《动物农场》的版本,她偏头对身边正在快速操作键盘的祁盛道:“荣如德先生的译作最好。”
“什么?”祁盛摘下黑色耳机,下意识地侧耳靠近她。
“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版,城北的新华书店有,快去买吧!我有钱的朋友!”
祁盛视线终于从cs激战中挪开,扫了眼她的电脑屏幕,看到了他空间的那条留言,轻嗤了声:“知道了。”
当然,正如江猛男所说,她这位竹马人傻钱多。
这些年江萝所看的课外书籍,基本上全是从祁盛家里偌大的书房里挑来的。
不过江萝知道,祁盛一点都不傻,她能占到他的所有便宜…都是他默许的,作为她帮他干这干那的回报。
江萝玩了一会儿,孟纤纤给她发来一条扣扣消息——
一只纤纤:“在?”
猪猪萝:“嗯嗯!”
一只纤纤:“你知道祁盛平时登扣扣吗?”
江萝视线飘到了身旁少年的电脑上,他屏幕上是cs的界面,修长的指尖快速点着鼠标右键,激战正酣。
她用手肘戳了戳他:“弹出去一下。”
“没空。”
“弹一下嘛,让我看眼。”
“你看什么?”
“弹一下嘛。”
祁盛对她倒也还算脾气好的,按下快捷键弹出桌面,江萝看到他右下角的扣扣头像一直在闪烁着,很多人找他。
“盛哥!你怎么不动了!”胖子嚷嚷道,“快来啊,你被射中了。”
“好了,你死了。”
祁盛伸手惩戒地拍了下江萝的后脑勺,重新回了游戏界面。
江萝给孟纤纤发了消息——
猪猪萝:“他登着呢。”
一只纤纤:“他没有通过我的好友添加。【大哭】”
她犹豫了一下,又偏头凑向祁盛那边:“哎,你再弹一下。”
祁盛手上快速点击鼠标射击敌人,皱眉道:“又想干嘛?”
“我今天终于加了街舞队。”
“恭喜。”
“街舞队队长,孟纤纤,你认识吗?”
“没印象。”
“你今天还去学生广场看她跳舞嘞。”
“哦,那个跳爵士的。”
“对!就是她,很漂亮对吧!”
“还行。”
祁盛盯着屏幕,快速闪避着敌人的火力攻击,有一搭没一搭地陪她聊着天,“所以?”
“她现在是我的队长,我要巴结她。”
“所以…”他不耐烦地重复。
“所以,你弹出去,加一下她好友吧,她是你小迷妹。”
“……”
祁盛控制着狙击手,找了个隐蔽的地方藏起来,然后弹出扣扣窗口,打开了通知消息。
江萝偏头一看,好家伙,他的通知里有几十条好友添加,全是女生头像。
“哪一个。”
“唔,我看看…叫【一只纤纤】。”
祁盛鼠标快速扫了一遍通知列表,从中找出了【一只纤纤】的好友添加,通过了。
其他的好友消息一键拒绝。
“行了?”
“行了行了!谢谢你,好人一生平安。”
祁盛伸手撸着江萝的颈子,推得她东倒西歪的,简直拿她当狗狗一样撸着。
“盛哥,快进来啊!对方要干死我们了!”
江萝一个劲儿躲他,笑着伸手反击,祁盛越发来劲儿,将她的头发撸得凌乱不堪。
“好了盛哥,你不用来了。”胖子心如死灰地睨着打打闹闹的这俩人,“你已经跪了。”
江萝没剩多少的上网时间,不想再跟他浪费下去,认输叫停了嬉闹。
盛纤纤兴奋地对江萝道——
一只纤纤:“他通过好友了!只是没回我消息。”
猪猪萝:“昂,可能在玩游戏。”
一只纤纤:“他玩什么啊,《劲舞团》吗?”
猪猪萝:“不是,CS。”
一只纤纤:“哦,男生都玩这个,你玩《劲舞团》吗?”
猪猪萝:“玩啊!但技术一般。”
一只纤纤:“西南二区(电信),速度来。”
江萝以前玩的是西南三区,既然换区了,她也要换个新号进去。取名字的时候,她纠结了一下,给自己取了个英文名字:princess。
点击注册,发现名字已经被人占用了。
于是她把名字改成了:princess_555
注册成功,她进入了游戏,添加了孟纤纤的游戏好友,很快就被她拉进了舞蹈房间。
孟纤纤的名字叫【纤纤ミ女子】,她的衣服也是非常漂亮的黑色抹胸精灵裙,背后有一个很漂亮的蝶翼,闪着光粉。
这个房间里所有人的衣服都是花钱买的,男帅女靓,而且个个等级都很高。
只有江萝的初始账号,初始衣服,显得格外落魄。
纤纤ミ女子:“大家等一会儿,我再拉一个帅哥进来啊!”
等待中,江萝扫到旁边祁盛的扣扣头像抖了抖,孟纤纤窗口弹入他的游戏界面:“祁盛,《劲舞团》来吗?玩情侣模式。”
祁盛快速打字——
“没兴趣。”
他不想再被打扰,直接退出了扣扣,继续玩cs。
孟纤纤只好另外拉了个男的进来,男女数量合适,开了情侣模式。
歌曲是《不得不爱》的极速版。
江萝匹配的情侣对象名字叫【笑着伪装丶】,他技术还不错,每一次都能达到绿色的great,偶尔紫色perfect。
不过江萝就差得远了,她不常玩这些游戏,自然不像孟纤纤那样熟练。
手指快速按着前后左右键,但每次都失败,最后【笑着伪装丶】直接开始骂人了——
“哪来的脑残啊,我****NMD,会不会玩,不会就gun啊。”
princess_555:“对不起,我是新手qaq。”
笑着伪装丶:“新手去新人区啊我屮。”
祁盛注意到身边女孩噼里啪啦敲键盘的动作,浅咖色眸子扫了眼她的电脑屏幕,恰恰看到了他们的对话。
他舔了舔干燥的薄唇,喃了声:“《劲舞团》?”
江萝专心致志地按动着键盘,点头:“昂。”
“哪个区?”
“西南二区(电信)。”
“下一把,跟我跳。”
“啊?”
情书
孟纤纤见江萝一直没有准备,于是问了句:“猪猪,怎么回事,快准备啊。”
princess_555:“我想等一个朋友。”
纤纤ミ女子:“哦,好吧,你催一下,不能等太久。”
江萝偏头对身边的祁盛道:“你快点啊!”
他居然还在慢悠悠地起名字,又扫了眼江萝的屏幕,看到她的名字:“princess?”
“对啊。”
“你知道我家哈士奇的名字吗?”
“知道啊,你不是叫它狗吗。”
“狗,是它的小名。”
“它本名叫——公主。”
“……”
江萝不想跟他讨论狗狗名字的问题,“别磨蹭了!快进来,人家等着呢。”
祁盛耸耸肩,随手在键盘上打下一个字:king_666。
江萝看到这个名字,心脏不由得突了突。
在《劲舞团》里,这名字跟她的一看就是情侣名,适配度百分百。
“你…不许叫这个!”
“为什么。”
“你叫这个,纤纤会误会的!”
“她又不知道是我。”
江萝想了想,也是。
反正他不常玩《劲舞团》这种游戏,一时兴起罢了,这号估摸着以后也不会再登陆。
很快,祁盛进了房间,江萝赶紧点击了“准备”,顺带也提醒他快“准备”,人家都等了好久了。
祁盛选择了跟江萝组成情侣队。
笑着伪装丶:“纤纤,这也是你朋友吗,怎么又来个农民啊?”
在《劲舞团》里,对没有衣服的都叫“农民”,这些不肯付费买花里胡哨衣服的玩家,基本上就属于鄙视链的底端。
纤纤ミ女子:“猪猪,这也是你朋友?”
princess_555:“昂,刚认识的网友。”
她打下这几个字,明显心虚。
孟纤纤没有多想,开了房间,这次音乐更快,孙燕姿的《第一天》。
一看这个速度,江萝干脆直接放弃好了,除了前两三个按键能跟得上之外,但凡超过五个按键,她就完全没办法跟上音乐的节奏了。
江萝本以为祁盛不常玩《劲舞团》,技术肯定不怎么样,却没想到他手速居然这么快,无论是短键盘还是十几个的加长键,在不过几秒的时间里,他全能快速反应,按下空格键。
而且每一次空格,都是完美的紫色perfect!
江萝惊呆了,难以置信地看着他那双修长漂亮的手指尖,指节根根颀长,斯文又有力。
他手速,好快!!!
确定以前没玩过吗?
不只是江萝,身边好几个《劲舞团》资深玩家妹妹,都纷纷离开了自己的电脑,过来看祁盛这神一般的操作,低声赞叹。
就在这时,祁盛忽然出声提醒:“你是我的搭档,不是观众。”
“啊?”
他视线落在屏幕上,快速动着指尖,语调不耐:“到底玩不玩。”
“我不行啊,太快了。”
“能跳几个是几个,别一开始就放弃。”
这是祁盛常对江萝说的话,他从来不会带着谁躺赢,即便cs把把都能赢,但胖子他们也还是要努力*敌。
江萝沉了沉心绪,集中精力,努力按下每一个方向按钮,即便速度没那么快,但偶尔两三个舞步还是能跟得上。
终于,歌曲缓缓进入尾声。
江萝松了一口气。
毫无疑问,祁盛拿下了全场最佳MVP,还是带着技术无比拉胯的江萝,躺赢了。
欢呼和彩带飘落,庆祝属于他们的胜利。
而画面里,江萝和祁盛两个穿着初始白T的“农民”角色,也自然而然地靠在一起,做出了一些亲热的动作。
江萝脸颊有些泛红,想着赶紧退出去。
这太尴尬了。
她用余光扫了眼祁盛,祁盛正偏头看胖子那边的cs激战盛况
压根没在意这些。
就在这时,江萝的游戏界面忽然闪退回桌面,提醒她,时间还有倒数一分钟,请续费,否则就要关机了。
江萝看了看时间,已经九点多了,她得回家了。
“走了哦。”小姑娘背起书包,跟祁盛和胖子他们挥手告别。
煤球也挥了挥手:“拜拜啊,路上注意安全。”
胖子笑着说:“猪猪妹能有啥安全事故。”
江萝哼了一声,走出网吧大门的时候,回头看了祁盛一眼。
他退出了《劲舞团》游戏,重新进入了和胖子他们的CS界面。
走出网吧,一阵清风吹拂着小姑娘热乎乎的脸蛋。
今晚,又像是一场梦。
其实,很多女生都觉得祁盛十分王八蛋,又禁不住被他身上这股子混球劲儿吸引。
但江萝知道,祁盛对朋友真的很好。
初中那会儿,煤球家里出了事,他爸在工地受伤住院,家里母亲生病也需要照顾,煤球一个人照顾不过来,祁盛便在医院陪了他爸一整晚。
后来煤球他爸说,他半夜想上大号,也是祁盛帮忙递的盆子。
祁盛那样的大少爷,洁癖程度近乎发指,家里从来都是纤尘不染…
那一次,煤球是感动得不行了,喝醉了酒,哭着跟江萝和胖子他们说,以后刀山火海,只要祁哥招呼一声,什么都能做。
孟纤纤很想成祁盛女朋友。
但江萝觉得,就凭这家伙一天可以弄哭好几个女生的混蛋劲儿,当他女朋友未必会幸福。
和他当朋友,才是最聪明的选择。
除了刚刚《劲舞团》他随手帮她一把这些事之外,祁家那宛如图书馆一般的书房也是全天候对江萝开放的,学校里如果有谁欺负她,跟祁盛说一声,他一定会为她出头。
这是跟他当朋友的好处,而那些想要追到祁盛的女生,就没有这些待遇了。
如果孟纤纤能明白这一点,也许,她也会选择成为祁盛的朋友,而不是爱慕者。
青春期的女生那股子汹涌澎湃的爱意,压都压不住,可最终换来的…不过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与伤心罢了。
*
早上,江萝意外地看到孟纤纤居然在昨天分别的桥口等她。
“你怎么来了呀?”
孟纤纤微微一笑:“不是说好一起上学吗。”
她有点受宠若惊,毕竟孟纤纤这样的校园风云女孩,以前江萝是连认识的机会都没有的,现在竟有点要当闺蜜的意思了。
“你愿意每天跟我一起上下学吗?”
“当然啊!”江萝脸上绽开了明媚的笑意,“很愿意。”
“那就好,那以后你跟朋友玩,也要带我哦!”
江萝知道她说的朋友…指的是谁。
其实孟纤纤只是想利用她作为祁盛小青梅的便利、接近自己喜欢的人罢了。
江萝只装作看不出她的意图,答应了她。
“你看我的新衣服怎么样?”孟纤纤转了一圈,“上周为了分班认识新朋友,特意买的。”
“好看!很适合你!”
孟纤纤总能敏锐地抓住流行风尚,梳着10年初非常流行的厚斜刘海发型,蓝色针织衫的角边儿在腰间系了一个结,将纤腰曲线展露了出来,下搭格子百褶裙。
跟她一比,江萝穿得就简单的多了,白T上印着一只可爱的小熊,搭配宽松牛仔裤。
校服外套遮住了她发育得格外优秀的…胸部,同时也隔断了坏男生向她投来的讪笑讥讽的目光。
那是江萝最最最受不了的目光。
自己班上的男生碍于“抬头不见低头见”,不会太过火,但隔壁班那些陌生的男生,就过分得多了,不仅不怀好意地打量她,还会指指点点,叫她大|波妹。
导致她夏天都会穿外套,尽可能地遮住自己。
“今天文理分班,你选的文科班对吧?”孟纤纤的话,打断了江萝的思绪。
“嗯,上学期分班考,我的成绩偏文科。”江萝骑上了折叠自行车,“能摆脱物理和化学,对于我来说,真的是太美好了!我喜欢历史和地理。”
孟纤纤叹了口气:“我理科也很不行,但没办法,为了能跟祁盛在一个班,我也只能选理科。”
“如果不喜欢,勉强学不是很痛苦吗?”
“我爸说脑子不够聪明的人,才选文科,一般正常的都选理科,你看咱们学校,文科才4个班,理科25个班呢。”
江萝不可置否。
的确,她听很多人、甚至包括前班主任,都这样说过。
每个老师都竭尽全力鼓励同学们选择理科,说念了理科,将来工作选择范围更广,前途更远大。
那个年代,理科生在文科生面前的确有天然的优越感,而选择文科的同学,绝大多数不是因为喜欢历史地理政治,而是因为…数学物理学不好,只能读文科。
但江萝不一样,她是真的喜欢文科。
孟纤纤的自行车是捷安特的,轮子比她折叠车大一圈,所以速度也比她快,江萝要不断地加快速度踩踏板,才能追上她的正常速度。
这一路上,孟纤纤向江萝打听着祁盛全部的喜好,他喜欢穿的衣鞋牌子,爱玩的游戏,喜欢的食物等等。
而令孟纤纤惊叹的是,这些…江萝竟全都知道,简直如数家珍一般。
“他这人挑剔的很,喜欢的牌子蛮多的,Stussy比较常穿,运动的话,三叶草什么的,游戏就cs玩比较多,不过他什么游戏上手都快。对了对了,他最喜欢吃前面路口转角的酱肉包,以前小学那会儿在一个班,每天上学我都给他带。”
孟纤纤意味深长地望着她:“你…真的好了解啊,看来我没找错人啊。”
江萝浑不在意,停下车,去祁盛最喜欢的那家酱肉包店铺前停下车,买了几个薄皮馅儿多的酱肉包,回头递给孟纤纤一个——
“因为我们认识了很久啊。”
“真羡慕啊。”孟纤纤感叹道,“我跟他…也算认识吧,之前举办社团活动,篮球队和街舞队联谊的时候,我们说过几次话。”
江萝知道联谊那件事。
当时,孟纤纤抱着衣服袋子下楼的时候,崴了脚,祁盛正巧路过,顺手给扶了一下。
她为什么会知道这件事,不是听祁盛讲的,祁盛压根就不记得了。
江萝是在孟纤纤写给祁盛的情书里看到的,那天之后,孟纤纤说她就像被爱神之箭射中了一样。
她的情书香香的,有小雏菊和风铃草的味道。
那个年代写简短的情书表达爱意是蛮常见的一件事,祁盛是夏溪一中公认的颜值天花板,家世优渥,成绩逆天,数理竞赛奖项拿到手软,所以他收到的情书也是多不胜数。
偏这家伙又是个不折不扣的混球,收到的大摞情书,他是看都懒得看,江萝闲来没事儿就会帮他拆信念信。
江萝也会给这些女孩们回信,为了避免伤到她们的自尊心,她拒绝得温柔又委婉。
但后来她也发觉不妙,她的回信越是温柔,女孩们对祁盛越发着迷和疯狂。
这…可不是她的初衷。
孟纤纤的情书写的挺肉麻的。
江萝回给她的情书则更文艺、也很清新,用女性特有的细腻去表达,又带着一股子青春期特有的忧伤疼痛中二病——
“初见你时,香樟叶盛满了夏日晴好的阳光,那一天的美好镌刻在我心里,一页薄纸所承载的倾慕,令我心惊,也令我诚惶。我瞩目远方,只觉长路漫漫,我暂未寻至归途,且担不起这般深情与厚爱,愿你安心,祝好。”
当然,所有的回信,她都给祁盛看过。
祁盛全程皱着眉头,嘴角抽筋,说她有这水平为什么不去投“最小说”杂志了。
江萝说她投过,被人家丑拒了。
虽然祁盛很嫌弃江萝写的情书回信,但也没有阻止她把这些信笺发出去,因为小姑娘最喜欢*事,就是帮他回情书。
而这些情书,好像不仅没有帮他湮灭桃花,反而愈演愈烈,这么一个平时看起来浪荡纨绔的少年,没想到还有如此细腻的内心世界。
*疯了都…
甚至有一份回信落到了语文教研室主任手里,教研室主任是个小老头,感受着满纸扑来的中二气息,眉头直皱。
……
就在江萝默不作声地回想着自己给孟纤纤的回信内容的时候,胖子和煤球他们几个男生骑着车掠过——
“猪猪~”
“昂!”
“哇,是校花哎!”
胖子禁不住感叹了一声:“猪猪,你居然认识校花?!”
“我加入了街舞队,纤纤是我的队长。”
“厉害啊,不过你确定你能跳街舞?”
“我怎么不能跳啦!”
孟纤纤笑着说:“猪猪跳得很好哦,自学成才的。”
“下次要来见识见识了。”
“下次我们一起玩啊,猪猪的朋友也是我的朋友了。”
听到孟纤纤的邀约,胖子简直受宠若惊,连声答应:“好哇好哇好哇!纤纤美女肯加入我们,我们雾宿巷炸街小分队的排面就有了。”
煤球听着他拙劣恶心的恭维,翻了个白眼,一脚踹他轮胎上,险些让他重心不稳摔了跤。
人家显然心思不在他身上啊,舔个屁啊舔。
孟纤纤跟男生们寒暄打着招呼,眸光转向了马路侧边骑着山地车的祁盛。
他穿着一身清爽的蓝白校服,没扣拉链,敞着,里面是一件纯白色的薄T,晨雾中,他线条干净而锋利,白皙的颈间,喉结突兀又明显。
白色耳机线从他颈边蜿蜒落下,没入了兜里。
他听着音乐,虽然和他们在一起,却又像独自行走在另一个世界。
“祁盛,晚上要一起走吗?你,我还有猪猪,才发现我们住得很近哎。”
祁盛摘下耳机,漫不经心道:“放学约了球赛。”
“哇,那我可以来看吗?”
“随便。”
“好哦,到时候我和萝萝会过来给你加油!”
祁盛回头扫了江萝一眼。
女孩一个人慢慢跟在他们身后,隔着两三米的距离,歪歪斜斜地骑着她的折叠小车。
“在贝壳篮球馆。”
说完这话,祁盛便加快了山地车速,独自离开了。
因为他最后补的这句话,孟纤纤愉快极了,脸上挂满了愉悦的笑意。
江萝沉默地望着他远去的背影。
街道尽头,朝阳冉冉而升,少年的背影宛如奔赴烈日般…盛大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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