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电商购物平台为外衣
在App中添加“拼团板块”
给予会员拼团及拉人头红包奖励
而且下级会员参加拼团次数越多
上级会员的奖励就会越多
有29万余人参与其中
……
通过网上注册App,采取拼团购物手段发展下线非法牟利,*层级达85层,被害人涉10余省份29万余人,涉案金额3亿余元,追缴赃款赃物价值4100万元。谢某等7人因犯组织、领导*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六年六个月不等,各并处相应罚金;涉案赃款赃物全部没收,上缴国库。
该案判决后,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检察院与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就此案中反映出的新型网络*方式进行了交流,建议相关部门关注新型网络*的发展动向。2023年6月,在以“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中,该院将此案作为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提醒群众防范新型网络*模式,不要因贪图小利而落入*陷阱中。
2023年6月,检察官向群众发放相关资料,提醒群众防范新型网络*。
接到报警
数百人围堵写字楼
2021年9月18日,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某写字楼下聚集了来自全国10余省市的200余人,他们此行的目的是向在此办公的丰农心选(青岛)供应链有限公司(原名优米心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为“优米公司”)追讨经济损失。优米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盛某在内均被围堵在办公楼中,冲突双方都报了警。面对情绪激动的人群,盛某对警方说双方只是普通的经济纠纷,他的人身安全受到了威胁,要求警方对其予以保护。
公安机关在初步了解情况后,认为优米公司的运营模式带有一些*特征,但由于掌握的资料太少无法下结论。于是,公安机关一边安抚聚集的人员,一边向盛某了解情况,同时开始调查优米公司的运营情况和相关人员。同年9月20日,公安机关以涉嫌组织、领导*活动罪对盛某等人刑事立案。随着侦查的深入,谢某和盛某等人的犯罪事实浮出水面。
谢某与盛某曾经是同事,2020年底,二人商议决定做一个电商平台。2021年4月,谢某联合盛某在杭州成立了优米公司,二人共同经营该公司,盛某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此外,谢某找到王某,由王某负责优米公司的宣传。
随后,谢某找到一家软件公司制作了一款名为“优米心选”的App,该App最初只是一个普通的电商平台,经营效果并不理想,上线几个月几乎没有利润,于是,谢某和盛某决定对经营模式作出改变。当时市面上有拼团形式的电商模式,二人经过研究,认为如果利用好游戏规则,某些拼团的模式也是有利可图的,随即要求软件公司按照他们的想法,在优米心选App中加入“拼团板块”。
谢某为“拼团板块”设定了特殊的游戏规则:想在App中参加拼团,需注册为App会员,而且只有通过扫老会员的推荐码才能注册成功,由此,这些新会员与老会员就形成了上下级关系,系统会根据发展新会员的情况将老会员分为V0至V3四个等级。在“拼团板块”有四个不同价位的专区,分别是29.9元专区、49.9元专区、79.9元专区、99.9元专区。每个会员在每个专区每天可以选择一件商品参与20次拼团,这20次当中只能随机拼中1次,只有在同一专区累计拼中6次,才可选择发货或者寄卖,但是必须选择至少发一件商品,其余拼中的不喜欢的商品可在平台寄卖。此外,拼成或拼不成都可以领取一个相应专区金额一定比例的红包奖励。只要发展的新会员参与拼团,老会员就会得到红包奖励。
谢某将上述要求告知了软件公司,开发人员通过分析后,提醒谢某这种拼团模式根本无法盈利,背后需要巨大的资金支持才有可能坚持下去。谢某告知开发人员:“只是通过这种方式进行引流,吸引用户,优米公司背后有国际集团和大型国企的支持与投资,资金方面不会出问题。”
有利可图
利诱会员参与拼团发展下线
增设了“拼团板块”的优米心选App很快上线启用。为了吸引足够多的会员参与,谢某加大了网络宣传力度,对外宣称优米公司有国际集团和大型国企的注资,并伪造了各种虚假的荣誉称号;让王某录制大量的教学视频并发放在各个视频网站、微信群组中,宣传优米心选“拼团板块”的玩法;招募赵某作为专职讲师,在线上线下进行讲课和宣传。
同时,谢某找到了鲍某,因为鲍某手下有“团队”,可以在短时间内迅速增加平台会员数量。鲍某在了解了拼团模式后,虽然知道这个模式不可能盈利,但考虑到如果站在金字塔的顶端,短时间内还是有利可图的,于是决定加入,并对外推广优米心选App,还将优米心选App推荐给刘某和孙某。
刘某和孙某发现,自己拼团就能白拿红包,如果拥有足够多的下线,成为“大团长”,通过拉人头得到的奖励才是最大的“羊毛”。虽然他们之前都接触过类似的拼团行为,知道这种拼团模式早晚会崩盘,但是谁也不肯放过这样一个白赚钱的机会。于是,二人大力宣传优米心选App,还将王某和赵某的教学视频转发到微信群组里,吸引更多的人加入成为他们的下线。
那些被教学视频和宣传材料吸引而扫码注册成为优米心选App会员的人,心中也有自己的小算盘:下级越多、团队越大,白赚的钱就会更多,成为“大团长”之后的收益会远远超过自己单纯玩拼团的收益。
每个会员的心里都有了这样一个“小账本”之后,参与拼团、发展下线、壮大团队的*更加强烈了,王某和赵某也开始组织自己的团队。截至案发,优米心选App注册会员总数为29万余个,会员层级最多达85层,其中刘某团队的注册会员有18万余个,王某下线的注册会员有4800余个,孙某下线的注册会员有1000余个,赵某下线的注册会员有900余个。
购物平台
实为骗取钱财的陷阱
优米心选App的会员们每天拼团拼得如火如荼,在他们眼中,优米心选App不是电商购物平台,而是一个赚钱的平台。
在这些会员中,有一部分人看穿了优米心选App“拼团板块”的本质,知道在这种奖励规则下平台爆雷只是时间问题,但是他们抱着侥幸心理,相信自己能适时全身而退;另一部分人则是被谢某等人的虚假宣传所蛊惑,认为自己遇到了一个动动手指就能轻松赚钱的机会。殊不知,谢某等人早就在游戏规则中埋下了骗取钱财的陷阱。
陷阱一
注册会员虽然是免费的,但是要成为有效会员就必须至少参与一次拼团活动,如果不是有效会员,上级会员就不能得到相应的人头奖励,且下级会员参与拼团次数越多,上级会员的奖励也会越多。因此,上级会员会鼓励自己的下级会员多参与拼团。
陷阱二
根据优米心选App的规则设置,会员拼团成功后,必须立即支付货款给平台,支付的渠道是多样的,可以通过支付宝、微信等,也可以提前在App账户里充值,用账户余额支付,但当会员将商品退回平台时,平台只将退款退入会员在App注册的账户中,会员如果想从账户中提现需要按笔支付手续费。为了节省提现的手续费,绝大部分会员会将钱一直放在账户中,凑成大额后再一次性提现,这使得谢某等人在一定的时间内实际控制了会员投入的大量资金。
陷阱三
谢某等人对公司几乎没有任何大额资金投入,对外宣称的公司有国际集团和大型国企背景均为虚构。经审计,该公司自成立至案发,纯收入仅有几千万元(未扣除支付员工工资及日常运营费用),而公司此时已经支付给会员的各种资金高达1.6亿元,应支付给会员的款项达2.7亿元。在没有资金储备的情况下,公司所谓的会员奖励,就是用一部分会员的投入支付另一部分会员的平台奖励。
优米心选App的会员们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是抱着“薅羊毛”的心态参与拼团,却在扫码参与的那一刻,就已经成为谢某等人预备收割的“韭菜”。
平台爆雷
会员找上门牵出网络*案
2021年8月,谢某和盛某决定将公司搬至山东省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并且注册了丰农心选(青岛)供应链有限公司,将杭州的优米公司整体搬至青岛,继续使用优米心选App在青岛发展拼团业务。
同年9月初,会员陆续发现优米心选App无法提现了,有的会员与平台客服联系,对方只是让他们等待。随着时间的推移,无法提现的问题依然未得到解决,恐慌的情绪开始在会员中传播开来。有人意识到平台可能已经爆雷了,自己在平台账户上的余额将成为一个毫无价值的数字,会员们开始有组织地向优米公司讨要说法,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警方在详细了解情况后,确认盛某、谢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活动罪,在依法控制了盛某后,又陆续将谢某、王某、鲍某、孙某和赵某抓获归案,并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该案。刘某随后也主动投案。在抓捕谢某和鲍某的过程中,警方在二人处扣押了4000余万元现金和大量黄金。根据二人供述,这些现金和黄金,均为谢某在平台崩盘前从优米心选App中提出的现金和兑换的黄金。
该案查获的现金。
该案中装有现金和黄金的旅行箱。
办案检察官讨论案件。
青岛市城阳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该案是一起披着新型电商外衣的网络*案件,与传统*案件不同的是,这类案件涉案组织的性质具有极大的迷惑性,关键在于如何证明其具有“骗取财物”的性质。随后,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通过App后台数据、第三方支付平台数据,结合App的游戏规则,对优米公司的整体财务情况进行取证,最终证实了优米公司“庞氏骗局”的本质,使案情水落石出。
2022年4月24日,青岛市城阳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活动罪对谢某等7人提起公诉,根据每名被告人在案件中的作用大小等提出了不同的量刑建议,7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同年12月9日,法院经审理,采纳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作出上述判决。(检察日报·明镜周刊 郭树合 毕素荣)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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