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要强制,不要一刀切,不要一锅端,不要急于求成,不要操之过急。一开始要听从自愿,先紧着愿意搬迁的搬迁,不愿搬迁者,可暂时缓迁。不要大呼隆、一窝蜂,要循序渐进。一个村的搬迁,可持续在10年内完成。随着人口老龄化,住在村里的人会自然减少,到时不愿搬迁者也可能已经去世,房子自然空下来了。
二、不要让老百姓住楼。新搬迁居住点,尽量不要让老百姓住楼。老百姓不比城市居民,老百姓是种地的,种地有各种农具,包括种子、粮食、化肥等等,不宜搬到楼上,不宜存放在楼上居室里,所以给农民兴建搬迁居住点,最好建平房,起码是有一楼的二层楼。
三、新搬迁居住点房屋,不要建的太密,房与房之间,要留有适当空隙,或种树,或种花草,不能把新建的搬迁居住点,建成干巴巴、挤巴巴、光秃秃的,如同积木一样的房屋集合体,像有些图片展示那样,房挨房,楼挨楼、光秃秃、明光光的,看似很整洁、很光鲜,实则不适宜人们居住。
四、不要将新居民点房屋建的标准太高,一般不应超过15万元。建的标准太高,如果让农民白住,国家投入太大;如果让农民花钱买,农民买不起,等于强制农民花高价钱买房住。
五、不能强制收回老百姓所种土地。合村并镇,需要老百姓搬迁,但是要坚决防止和杜绝有人借此机会,强制收回或变相强制收回老百姓所种的土地。只有自愿放弃土地不种的,或者通过平等协商,签订协议,自愿有偿出借所种土地的,有关人员才可收回土地,另做他用。
有人以所谓集约化经营为噱头,提出强制收回或变相强制收回老百姓土地,实则是侵犯民权的行为,不合乎我国宪法。再则,强制收回老百姓土地,包给少数人耕种,实行所谓集约化经营,也不能增加土地收入(土地收入是有限的,只要种庄稼,收入就不会有大的差别),反倒使多数老百姓失去了生产资料和生活依靠,而让少数人垄断了国家的土地和粮食,这对农业发展和稳定,是大为不利的,而且大部分土地承包户也不赚钱。前些年搞的所谓土地集约化经营试点,从老百姓手里集中土地,交给少数人,大部分都失败了,就是证明。
原先种10亩西瓜,有5户人家打理,自然西瓜会长得好,收得及时。现在10亩西瓜交由一个人种,怎么能顾得过来。有人说可以雇人。雇人打理,雇人摘瓜,当然可以,但是人工费太贵,不够本钱。所以有不少集约化经营种西瓜的,西瓜都烂在地里,也不雇人摘。这种情况必须引起有关方面重视,不能盲目搞集约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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