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从书店经营者的角度来说,书店首先是一门生意,要照顾不同读者的品位,其次维系这门生意的运转,也不能完全指望图书的盈利,在此基础上才有条件去打造书店的文化特质。因此,一个阅读挑剔又很毒舌的人一旦成了书店里的店员,近距离的注视反而让他对书店连连失望。这个人就是《一九八四》的作者乔治·奥威尔。
下文发表于1936年(原标题为“书店回忆”,小标题为摘编者所加),记述了乔治·奥威尔在一家旧书店里当兼职店员的经历,连连的吐槽,读来让人忍俊不禁。虽然现在已是21世纪,但是书店这个承担着过去与未来的地方,它的经营方式、来来往往的顾客与过去似乎并无太大不同。
这篇文章收录在《幸好,书店还在》中,编者还收录了海明威、巴尔扎克等其他文豪与书商的各种“爱恨情仇”,虽是文摘性质的大杂烩,但是不乏有趣的小故事与书商的小历史。
《幸好,书店还在:文豪们的书店记忆》,[美]海明威 等 著,傅雷 李江艳 等 译,薛原 西海固 编,广东人民出版社2021年5月版
令人头疼的顾客
倘若你没有在旧书店工作过,你很可能会把旧书店想象得和天堂一样,在那里,总是有散发着儒雅魅力的老绅士翻阅着小牛皮封面的对开本经典著作。然而,就我自己在一家旧书店的工作经历而言,事实绝非如此,令我印象深刻的恰恰相反——真正的读书人可谓凤毛麟角。
我们那家书店的图书数量多得数不清,但是知道其中哪本书好、哪本书不好的顾客恐怕十无一二。店里最常见的顾客是那些来给侄子挑选生日礼物的女士们,她们根本不懂书,完全不知道应该买什么书;然后就是来买便宜教科书的东方留学生,他们不停地还价;还有冒充内行的附庸风雅之辈只买初版图书;真正的文学爱好者其实没有几个。
大部分光顾二手书店的主顾都是那种在哪里都讨人厌的人,但是他们在我这里却变成了上帝。例如,某位可爱的老太太告诉我,“想买一本给残疾人看的书”,这种荒唐的要求很常见。还有一位可爱的老太太说她在1897年看过一本很不错的书,问我能不能帮她找找,然而她不记得书名,也不记得作者,当然也不记得书里的内容,她只记得那本书的封面是红色的。
这样的顾客其实还算好的,还有两种众所周知的讨厌鬼,每一家二手书店都对他们这些人头疼不已。一种人每天都来,有时候一天会来好几次,浑身散发着一股腐烂面包渣的气味,缠着你买下他那些一文不值的破书。另一种人会到书店里订购大量图书,但压根就不想付钱。我们书店从不赊账,不过顾客可以订购,我们会把他想要的书放在一边保管,等他日后来取。然而,真正回来取走预订图书的顾客还不到一半。
一开始我对此非常困惑,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呢?他们走进书店,询问一些稀有的昂贵图书,再三要求我们为他们保留这本书,然后走出店门,便再也没有回来过。后来我明白了,他们大都是不折不扣的妄想狂。他们巧舌如簧,常常编造出各种离奇的故事,解释他们很不凑巧地出门没带钱,我敢肯定,很多时候他们完全相信自己编造的谎言和故事。
像伦敦这样的城市里,总是有许多不正常的疯子在街上游荡,他们往往会被书店吸引,因为书店是为数不多的几个可以不用花钱就能逛很长时间的地方。久而久之,人们几乎一眼就能辨认出这些人。就算他们口吐莲花,时间一长也会被人识破谎言。
当我遇到这些妄想狂的时候,一般都会把他要的书先放在一边,等他一离开便立刻放回书架上去。我注意到,这些人从来没有不付钱就把书带走的企图,他们只是预订一下就满足了,我猜想,这可能给了他们一种错觉,让他们以为自己真的在花钱。
奇奇怪怪的副业
像大多数二手书店一样,我们书店也有各种副业,例如出售二手打字机。我们也卖邮票,不过是用过的邮票。集邮爱好者都很奇怪,他们像鱼一样闷不作声,各种年龄段的都有,不过都是男性;女性显然不能理解把这些花花绿绿的纸片贴在相册里有什么特殊的乐趣。
我们还卖过一个自称预言了日本地震的人编的星座运势图,卖了6便士。星座运势图装在一个密封的信封里,我从没打开看过,但是买家常常到书店里告诉我们,这个星座运势图预测的运势是多么灵验。(任何预测星座运势的书都会告诉你,你对异性很有吸引力,你最大的缺点是为人慷慨,毫无疑问,你会认为这样的预测太灵验了。)
我们书店里儿童图书的生意非常好,主要是打折销售的廉价书。现在的儿童图书简直太可怕了,尤其是当它们成堆地出现在你眼前的时候,实在令人望而生畏。就我个人而言,我宁愿给孩子们推荐《仲裁者彼得罗纽斯》,也不愿意卖给他们《彼得·潘》,就连巴里的作品,都比后来模仿他的那些人的作品更有阳刚之气、更有益于身心健康。
在圣诞节期间,圣诞贺卡和日历一定会热卖,我们会有十来天时间一直忙着卖这些东西,虽然这些东西无聊透顶,但终归可以在年底赚到不少钱。每当看到基督徒的宗教情感被蛮不讲理的自私自利者利用时,我就会感到很好奇。圣诞卡公司的业务员每年早在6月就会带着他们的商品目录到书店里来推销,我始终都记得他们其中一张单据上的一句话:“24张耶稣圣婴和小兔子图案的圣诞贺卡。”
不过我们的主要副业还是图书外借,就是那种“两便士租一本,免押金”的业务,可以借阅的图书大概五六百本,全部都是小说。偷书贼们一定爱死这种租书店了!从一家书店花两个便士租来一本书,撕掉标签,然后作价一先令卖到另一家书店,这肯定是世界上最容易的骗钱把戏了。尽管如此,书店老板还是认为忍受一定的数量的被盗(我们书店曾经一个月丢了12本书)比收取押金把顾客都吓跑要好点。
纪录片《纪实72小时:漫步巨型书店的活字森林》(2013)剧照。
看到人们真正的阅读品位
我们书店正好位于汉普斯特德和卡姆登两个城区的交界处,到店里光顾的顾客上至准男爵,下至公交车售票员,什么人都有。因此,我们书店的图书租赁情况应该可以比较公正地代表伦敦人们的总体阅读水平。
在我们书店租出最多的是哪位作家的作品呢?既不是普里斯特莱或者海明威,也不是沃波尔或者沃德豪斯,而是埃塞尔·黛尔,其次是沃里克·迪平,排在第三位的应该是杰弗里·法诺。埃塞尔·黛尔小说的读者当然都是女性,但也不是像人们猜想的那样,都是些恨嫁的老处女和烟草店的胖老板娘,实际上埃塞尔·黛尔的拥趸各个年龄段的女性都有。
要是说男人们都不看小说恐怕也有失偏颇,但有些类型的小说他们确实不会看。粗略地说,他们不看所谓的通俗小说,也就是那些一般的、不好不坏的典型英国小说,这些似乎都是专门写给女性读者看的。男人们要么读那些真正值得尊敬的小说作品,要么读侦探小说,他们对侦探小说的阅读量大得惊人。我知道我们书店有位顾客十分热衷于侦探小说,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他每个星期都要从我这里借走四五本侦探小说,而且他肯定还在另一家书店租书看。让我惊讶的是同一本小说他从来不会看第二遍。很显然,这么多文学垃圾已经牢牢地占据了他的脑子(我估算了一下,他每年阅读的侦探小说的书页要是摊开的话能铺满四分之三英亩那么大的地方)。他根本不会留意书名或者作者,但是他只要瞅一眼就知道这本书是不是自己已经“看过了”。
在外借书店里,你可以看到人们真正的阅读品位,而不是他们平素假装的那样。有件事情你要是知道了一定会震惊无比,那就是古典英国小说家已经彻底失宠了。如果你把狄更斯、萨克雷、简·奥斯汀、特罗洛普这些人的作品摆上租书柜台,我敢肯定不会有人把这些书抽出来,哪怕翻几页再放回去都不会。人们只要看见这些19世纪的著作就会说,“噢,这书太老了!”说完便马上跳过这本去看下一本。
然而,卖书和借书不一样,狄更斯的书总是不愁卖,就像莎士比亚的书总是非常好卖一样。狄更斯属于人们“总是想读一读”的那种作家之一,关于他的书,人们所了解的多半都是道听途说,从别人口里知道的,就像《圣经》一样,大家都听说过不少关于《圣经》的内容,但原原本本读完《圣经》的人恐怕也不多。人们知道比尔·赛克斯是个十足的恶棍和*人犯,也知道孤儿皮普跌宕起伏的命运,不过这都是从别人口中听来的,就好像他们听别人说摩西被发现的时候躺在一个篮子里,还听说摩西在山上受过神谕一样。
还有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事情是美国小说变得越来越不受欢迎。另外,近两三年一些出版商感到十分焦虑,因为短篇小说的读者越来越少。许多顾客总是让我们推荐一些书,但是就像我的一位德国顾客一样,他们开口就会说“我不想看短篇小说”,或者“我对短故事没有兴趣”。如果你问他们为什么,他们有时候会解释说,要适应每个故事里的新角色实在是很麻烦,他们喜欢读完第一章之后就沉浸在一部不需要进一步思考的小说中。对于这种情况,我觉得作者比读者的责任更大,当代大多数短篇小说,无论是英国的还是美国的,都沉闷无趣,毫无文学价值可言,远远不及大部分中篇和长篇小说。只有像戴维·赫伯特·劳伦斯写的短篇小说才能赢得读者的赞誉,他的短篇小说和他的长篇小说一样很受欢迎。
我失去了对书籍的热爱
我自己想成为一个书店老板吗?我在书店里度过了一段还算不错的时光,但是我基本上没有自己当老板的想法。
如果能找个好地点,准备一些资金,任何一个受过教育的人应该都可以通过经营书店获得虽然不算丰厚但比较稳定的收入,过日子不成问题。只要你不是打算经营珍本图书,这门生意就不算很难,倘若你对书的意义有些认识,你就会有很大的优势来做这件事情。(大多数书店老板都对书籍一窍不通。随便看看他们求购旧书的广告,许多必备的经典著作都可能出现在他们的求购目录里,他们的水平也就可想而知了。)而且这终归算是一个比较高尚的行业,不可能变得过于庸俗化。再大的书店也不可能像行业寡头压榨杂货商和送奶工一样压榨小型独立书店。
但是这一行的工作时间很长,例如我自己,我只是一个兼职员工,却需要为老板每周工作70小时(尽管我经常在工作时间跑出去买书),这样的工作时长肯定是一种不健康的生活方式。书店在冬天肯定会冷得可怕,因为如果室内温度高一些的话,橱窗就会被雾气笼罩变得看不清,而书店生意的根基所在正是清楚的橱窗展示。书籍产生的灰尘比目前任何一种人类发明都更多,味道也更难闻,而且绿头苍蝇临死之前最喜欢把书上面当作自己最后的归宿。
但这些都不是我不愿意一辈子从事书店这一行的真正原因,真正的原因是我在书店里的这段经历让我失去了对书籍的热爱。一个书店老板为了做生意不得不说些违心的假话,时间一长,难免会磨灭他对书籍的喜爱,更糟糕的是还要不停地把书搬来搬去打扫灰尘。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真的非常爱书——我喜欢手里捧着书阅读,隐隐闻到书香的感觉,当然,我说的是至少50年前或者更早的旧书。对我来说,最开心的事情莫过于在乡村拍卖会上花一个先令买回一大堆这种旧书了。从一大堆书中挑选出你真心喜欢的书确实是一种莫大的享受,尽管这些书已经有些残破。18世纪名不见经传的小诗人的诗集、过期的杂志、被遗忘的小说以及19世纪60年代女性杂志的合订本,这些书都散发着迷人的香气。对于休闲读物来说,比如说你躺在浴缸里洗澡的时候,或者深夜里因为太疲惫而难以入睡的时候,又或者在午饭前无所事事的那十几分钟里,没有什么比翻看一下过期的《女生园地》更合适的了。
但是,自从我到书店工作以后,我就没有再买书了。每天面对着数不清的书,五千本或者一万本,这让人感到厌烦,甚至恶心。现在我只是偶尔买一本书,而且是我想看但借不到的书,当然我从来不会买那些文学垃圾。那些历尽沧桑的破旧书页所散发出的迷人香气再也无法吸引我了,因为在我的脑海里,曾经让我魂牵梦萦的书香现在已经和那些令人厌恶的妄想狂和绿头苍蝇的尸体搅在一起了。
作者 | [英]乔治·奥威尔
摘编 | 申婵
编辑 | 申婵
导语校对 |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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