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檀弓》上说:“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屡,贸贸然来。
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饿者)扬其目而视之,曰:”
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在《孟子》《鱼我所欲也》中也引用了这个典故,作为舍生取义的典范,人的尊严比生命更重要。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
如果人们厌恶的东西没有超过死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死亡之患的办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
这里隐含的意思是,一旦将爱惜生命和惧怕死亡发展到极端,那么在生命受到考验的时候,人的行为就会失去准则,做出让人不齿的事情来,最终,人的价值和尊严丧失殆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