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一跳”被指抄袭,还能不能愉快玩耍了!

“跳一跳”被指抄袭,还能不能愉快玩耍了!

首页休闲益智积木跳一跳完整版更新时间:2024-04-22

IPRbang导读:就在我们和小伙伴愉快地玩耍微信小游戏“跳一跳”时,又被告知它撞脸了“欢乐跳瓶”。

微信在元旦前夕推出了一款H5小游戏“跳一跳”刷爆了朋友圈,不少网友惊呼:“‘跳一跳’毁了我的新年小长假!”

小游戏简单易上手,你只需按压手机屏幕,小橡皮人就会从这个积木块,跳到前方的积木块或者纸箱。只要保持按压时间恰到好处,小橡皮人就不会摔倒,游戏就可以一直进行。

除了简单,借助微信平台强大的社交功能,“跳一跳”具有与生俱来的社交属性。如果橡皮人跳到某个积木块时,弹跳步数超过某位朋友,游戏会自动提示“超越”,并弹出朋友的头像,以此激励玩家继续“超越”下去。

有网友甚至将“跳一跳”的成功,上升到“对人性的揣摩”的高度——它让用户从中感受到快乐,并不断进步。不少玩家还在网上晒起了自己的高分游戏攻略。

然而,就在“跳一跳”的热度日益上升,占据我们生活零碎时间的同时,不少网友吃惊地发现,该款游戏明显撞脸了国外同样十分火爆的“Bottle Flip”。

“Bottle Flip”这由国外团队Ketchapp开发的小游戏,于2016年底上线。中文译名“欢乐跳瓶”。

两个小游戏在游戏规则和操作方法上大致相同,甚至连制作场景也非常相似。“欢乐跳瓶”中,弹跳者是一个玻璃瓶,弹跳的物体也是各种积木块、桌子等等。“跳一跳”的弹跳者是一个橡皮人,弹跳物体也是各种各样的物品,只是物品外观有所不同而已。“欢乐跳瓶”有四种玩法,“跳一跳”只有其中的一种。

本来就是非常简单的小游戏,高度相似的元素又如此之多,不免让网友发出疑问:这不会涉及侵犯版权吗?

科技日报记者就“跳一跳”是否获得“欢乐跳瓶”团队授权联系腾讯公司公关人员,截至发稿前并未得到答复。对方也未对网友的侵权质疑进行回应。

2日,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说,从游戏体验来看,微信“跳一跳”与“欢乐跳瓶”确实非常相似。但是,假如“跳一跳”并未获得Ketchapp团队授权,能否认定构成侵权,需要区分几种情况。

“从游戏著作权角度来看,虽然两款游戏的玩法和场景设置非常相似,但是具体的游戏元素却又并非完全一致。”李俊慧认为,可以说,双方在游戏创意层面是一致的,但在具体表达上又有区别。比如橡皮人与瓶子的不同,弹跳物体的设计有差别等。

李俊慧认为,想要认定构成著作权侵权有一定难度,需要从软件层面、游戏画面以及关卡设计层面进行详细比对。

但是,李俊慧补充说,从不正当竞争角度看,由于两款游戏玩法和场景非常相似,发布时间靠后的微信“跳一跳”确实因涉嫌模仿或抄袭“欢乐跳瓶”,会分流后者的用户和可能的收益。

抛开“跳一跳”与“欢乐跳瓶”不谈,随着国内网游行业的迅速崛起,“撞脸”其实并不稀奇。

此前由于游戏“撞脸”而引发的网易诉多益网络“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就引发广泛关注。

该案起因是网易离职员工创立的多益网络开发并运营了一款名叫《神武》的网络游戏。网易认为,《神武》与网易开发的《梦幻西游》的游戏背景、所有游戏元素都高度相同。

“任何游戏产品都包含游戏名称和游戏内容。”李俊慧介绍,其中游戏名称作为区分产品或服务的重要标识,可以纳入商标保护。而游戏内容一般由游戏人物、游戏情节及游戏玩法等元素组成,游戏人物、服饰、道具、情节等具有独创性的设计都可纳入著作权保护。

此外,游戏作为整体作品,其整体上也属于计算机软件程序,可作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予以保护。简单说,任何未经允许使用与他人游戏作品相同或相似的游戏名称、游戏人物造型、道具、场景、情节等做法,都可能涉嫌侵权。

由于网络游戏“吸金”能力强大,一款成功的游戏可以带来巨大的收益。另外,游戏侵权一度赔偿较低,因此有些游戏制作团队不惜冒着侵权风险而推出“换皮游戏”。

不过李俊慧说,侵犯游戏知识产权的成本在不断提高。去年以来,国内游戏著作权的保护力度不断加大,游戏侵权或不正当竞争判赔金额超千万元的案件已不罕见。

| 来源: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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