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家买到“坟景房”,业主们都吓傻了

新家买到“坟景房”,业主们都吓傻了

首页休闲益智僵尸游乐场2沙盒模拟器更新时间:2024-05-26

极目新闻

楼房出售时宣传周边是公园,收房时却是一片坟地。花大价钱买的房子成了“坟景房”,业主们该怎么办?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县孔雀城·湖韵澜湾小区的居民们,遭遇了这样的烦心事。

收房时才发现旁边是墓地

近日,有爆料人向极目新闻记者反映,大厂县孔雀城·湖韵澜湾小区惊现“坟景房”,即该小区西侧有300多个坟包。小区业主有的不愿入住,入住的业主常又为鞭炮声和翻飞的纸钱所扰。

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上小区业主王女士(化名)。她告诉极目新闻记者,2015年她以每平方米近7000元的价格在该小区为孩子购入了一套70多平方米的房子,但2020年收房后至今未入住。“别人家都欢欢喜喜住新房,我们家的房子说起来就在坟地旁边。不想去住也不愿让别人知道,每个月还还着4000元的贷款。”王女士说起此事颇为无奈。

据王女士介绍,2015年该楼盘开售时,卖的是期房。当时楼还没建好,小区周边也未见任何成型的配套,消费者能够依据的就是开发商提供的宣传资料。

沙盘

售楼处的沙盘显示,小区中心会有一个大湖,西边则是篮球场、儿童乐园和林荫广场等构成的休闲区。“我看中了开发商的大品牌,想着小区里面有个大湖,西侧还有跑道和篮球场,才决定买这个房子。当时的房价小7000元一平米,在周边楼盘里还算贵的。”王女士说。

购房合同显示西侧为待平整土地

王女士说,2015年开盘时,小区周边都是荒野,设有蓝色围挡。她看到西边有几个坟头,但不以为意。“沙盘和宣传资料都显示西边是篮球场、健身公园等。最后购房合同也显示西侧为待平整土地。”王女士说。

坟地

2020年收房后,王女士却发现,小区西边的坟地不仅没有变成健身公园,坟头数量还逐年增加。业主们拿到的房产证上也显示,小区西侧为金庄村坟地,这让业主们炸了锅。王女士称,除了她之外,还有业主直到收房才知道小区旁边有坟地,“因为开发商的资料上完全看不出来旁边有坟地”。

坟地

一位已经入住的业主介绍,即使克服了心理上的不适,紧邻坟地住房仍会时常受到鞭炮声和纸钱焚烧形成的纸屑的侵扰,到清明节尤甚。业主提供的视频显示,有人下葬时,鞭炮燃放的烟尘不可避免地飘入围栏另一边的小区内。

小区西侧是片坟地

极目新闻记者在现场看到,湖韵澜湾小区南面是穿城而过的鲍邱河,北面为一条河沟,东面为树林,唯独西面是一个紧邻小区的坟地。该坟地有围墙,紧挨小区西侧围的是两排松树,大大小小300余座坟头分布其中,挨着该坟地的是小区的26、27和28号楼,一些居民在自家客厅或阳台就能看到百余米外的坟地。

小区远景图

开发商因虚假宣传被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湖韵澜湾小区的开发商为大厂孔雀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孔雀城地产公司)。

坟地

2014年底,大厂县政府发放给地产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证显示,湖韵澜湾小区的南侧为鲍邱河、北面为道路,东面为孔雀城地产公司,西面则写明为金庄村坟地。

目前,大厂县政府已经对开发商做出了虚假宣传的处罚。极目新闻记者看到,2020年1月2日,廊坊大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意见书显示,孔雀城地产公司在销售孔雀城湖韵澜湾项目中,宣传单页内容存在虚假宣传问题,主要“包括交通条件及负氧离子含量数据,还有球场公园未规划而标注等问题”。现已对该公司做了责令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并消除影响、罚款的行政处罚。

补充协议写明宣传资料不具法律约束力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针对业主的诉求,开发商表示,在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写的西侧为待平整土地)的同时,已经在随后与业主签的《补充协议》中对这块用地给出了说明。《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沙盘、楼书不作为双方权利的依据,一切以合同为准。

开发商的土地使用权证

《补充协议》还规定,业主与开发商通过口头、书面(包括预订单或认购协议、选房确认单等)、实物及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销售说辞、广告、楼书、沙盘、模型、动画、效果图等)所表达和提供的信息以及任一方私自录音的资料等,不作为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确定的依据。

此外,开发商还曾回应媒体称,合同附件《周边环境因素告知函》中总平图附图已明确显示该小区内设施及用地红线,且明确载明小区西侧为待平整土地,客户要求建设区域为项目红线外地块。

村民:我们也是受害者

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上金庄村党支部*王金仲。王金仲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自己今年年过四十,而自打记事起这片坟地就存在了,村里去世的人大多都葬于此处。

“我们也是受害者。”王金仲说,“坟地在先,小区在后。但现在因为小区居民投诉,我们想在坟地里建个专门用于烧纸的焚烧炉也没法建,想平整下坟地里的路也没平整成。”

王金仲称,该坟地不仅存在年限长,而且一直只用作墓地。“村里的土地用于做什么都有规定,比如不能占用林地、耕地葬人。所以这里也不是有些人理解的野坟。”王金仲说。

一位周边的村民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这块坟地在此地起码已经30年了。“坟地早就有了,那时这个小区所在的位置还是个窑厂。”该村民说,“我们附近的村子每个村都有一块这样的地专做坟地,我们称之为异地。”

一位大厂县居民也表示,附近的人都知道那块坟地的存在,可能在该小区买房的以外地人居多,所以在买房时不了解情况。

5月18日,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目前大厂县政府已经介入此事。小区业主获得大厂县社会事务局回应称,湖韵澜湾小区始建于2015年,西侧的大厂镇金庄村公益性墓地已有30多年历史,为金庄村委会所有并管理,该公益性墓地的土地性质为特殊用地(墓地),占地面积约9552平方米。对于业主反映的小区宣传西侧有公园、体育场,交房却发现是墓地,现要求将墓地迁走的问题,社会事务局将制定全县墓地规划并配合大厂镇政府做好迁址建设和搬迁工作。

律师:业主可起诉开发商

极目新闻记者梳理发现,全国多地都曾出现收房时,山景房、湖景房、园景房等变“坟景房”的案例。

一位熟悉地产领域的律师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国内目前没有法律法规禁止在坟地旁建小区,但开发商确有义务向消费者如实告知详细情况。

该律师称,就目前的材料来看,开发商2014年底拿到的土地使用权证显示,小区西侧确为金庄村坟地。如果当时政府没有公示这块土地未来将作其他用途,开发商却把原本的坟地宣传为其他东西,确实涉嫌虚假宣传。“如果是开发商未履行用地红线内的承诺,这是100%违约。但即使是红线外,开发商也应结合公示信息对周边情况进行如实陈述。”该律师表示。

该律师进一步解释称:“开发商把坟地说成了公园,坟地还对小区居民生活有重大影响。这个问题分两个层面来看,第一是行政维度,政府已经对其虚假宣传进行行政处罚。第二层是民事救济方面,对于业主来说,开发商是否涉嫌违约?虽然当时的补充协议写明,广告等宣传资料不构成要约,但开发商把坟地宣传成公园,这对房屋的售价是有影响的,业主也有可能是看中了这个公园才有买房意愿。如果宣传达到了上述两种效果,即使合同中有免责条约,开发商仍要受约束,业主维权可向法院起诉赔偿损失。就弥补损失来说,开发商可努力帮助迁坟。业主也可选择退房,或者要求开发商做出违约赔偿。”

本期见习编辑 杨文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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