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援大队属于武装警察编制,归属武装警察总队管理,属于部队性质的,不属于地方行政单位。消防救援大队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的一个警种,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能部门,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避免发生火灾事故的一项重要措施。
公益性质的组织,救援队的由来:随着全民群众性户外运动的蓬勃发展,参与户外活动人群日趋增多,活动中出现各种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将不可避免。为使意外事件发生之后能得到迅速有效的救助,减少乃至避免遇险人员的生命财产损失,特成立红十字救援队。
2、救援队的性质:救援队是由热爱公益事业的户外运动爱好者、专业搜救及医护人员等志愿人士组成的从事紧急救援的红十字民间公益团体,主管单位是北京市红十字会。
3、救援队的宗旨: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为本地区及周边地区的群众性户外运动提供公益救援服务;积极参与自然灾害、城市救援等其他社会公益救援服务;发起组建全国救援联盟,并与国内外救援机构进行合作交流,促进中国紧急救援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