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白城洮南市的一个新闻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一位名叫黄德义的村民,因为在村里自行搭建了一座“便民浮桥”,竟然导致他和他家的18口人被判刑,其中还包括了小孩。这起案件引发了网友们的质疑:政府的公正性何在?判决是否公平合理?
事情发生在2015年,黄德义和他的亲戚朋友们为了解决村民出行难的问题,筹集了资金,向银行贷款,花费了将近13万元,搭建了一座“便民浮桥”。自从有了这座浮桥,村民再也没有发生过因为溺水导致的意外事件。然而,在搭建浮桥后的2015年,当地水利部门以非法建桥为由,每年向黄德义收取1万元的罚款。黄德义为了尽快偿还贷款,只好接受了罚款。然而,在2018年,水利局告诉他,这座桥必须强制拆除,即便交了罚款也无济于事。
面对无奈的局面,黄德义只能选择坚持自己的信念,继续保留浮桥,因为他知道,拆除后老百姓将再次遭受交通不便之苦。然而,这个坚持成为了他命运的转折点。在2019年,他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最终在当年底被判刑两年,缓期执行两年。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替他搭浮桥的17名家人,也全部被判刑。
然而,案件的审判长孙某却在此次事件中引起了更大的争议。据曝光,孙某是以他人名义上的大学,这一消息震惊了众人。一个冒名顶替上大学的法官,他所做的判决是否公正合法?这引发了人们的深思。
事实上,举报孙某的人是一个叫丁永恒的人,他的女儿曾因为聚众斗殴被判刑7年。在申诉的过程中,丁永恒得知了孙某的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实。这个消息令他看到了翻案的可能性。经过调查,丁永恒确认了孙某的身份,并向相关部门实名举报了这一行为。随着舆论的关注,孙某最终被免去了所有相关职务,但丁永恒认为这样的处分并不足以对孙某的行为进行惩罚。他坚持认为,像孙某这样的假法官应该被移交司法机关,接受更严厉的惩罚。
然而,对于孙某的辩解,他表示是因为当时案件发生在扫黑除恶阶段,不是他一个人说了算。但这并不能掩盖他的违规行为。而网友们更关心的是,孙某作为一个重要职位的法官,他的违规行为竟然在今天才被发现。这是系统审核的疏忽还是孙某有某种特殊关系?是否应该对此展开全面调查,以及对他审过的案件进行复查,这是社会关切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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