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送礼物的人之中,这两位是最为聪明的。在所有交换礼物的人之中,他们也是最聪明的。无论在何处,他们都是最聪明的。他们俩就是麦琪。
欧•亨利是美国杰出的短篇小说家,美国现代短篇小说创始人,与契诃夫和莫泊桑并列世界三大小说巨匠,他的作品包罗万象,却又饱含温情。其中《麦琪的礼物》只有约3500字,却是欧•亨利最著名代表作之一。
简介在圣诞节前夕,吉姆卖掉祖传的金表,为黛拉买了一整套纯玳瑁的边缘还镶嵌着珠宝的梳子;黛拉卖掉垂过膝盖的长发,为吉姆买了一条铂金表链。他们都为能给爱人一份礼物,舍弃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但礼物最终都没有派上用场。
19世纪的美国资本主义垄断急剧发展,社会的贫富悬殊越来严重,作者简单的故事写出了美国下层人物的悲喜。
写作手法《麦琪的礼物》主要运用以实带虚的手法进行描写,故事由双线进行,吉姆和黛拉同时给对方买礼物,然后彼此交换。
黛拉为明线,作者以黛拉为线索,重点描述黛拉卖掉头发买表链的过程;吉姆为暗线,只是少量描写。但他们的心里活动是一样的,写了一个就等于写了另外一个,这样不仅节约笔墨,还给读者留下了回想余地。在小说末尾,作者以黛拉为视角去描写吉姆,使文章产生悬念。
小说虽以悲剧收尾,但读完这个故事,我的心里却暖暖的,德拉和吉姆虽然贫穷,但他们没有被生活中琐碎的事干扰,他们的生活充满仪式感。
一周二十元的家用维持不了多久,开销总是远超预算,每天如此。区区一块八毛七,还想给吉姆买礼物。那可是她的吉姆啊。她花了那么多时间盘算着要送他什么好东西,就想找到个好看的、稀罕的、精美的礼物——一件稍稍能配得上吉姆的礼物。
《唐顿庄园》里有这样一句话:“你厌倦了格调,也就厌倦了生活。”你对生活是什么态度,生活对你就是什么态度。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总是将就着过自己的日子,似乎干什么都没有兴致,整日蓬头垢面,一副不修边幅的颓废模样。他们过的每一天都是一样的,整日浑浑噩噩,不知道为什么生活。
小说里,吉姆和黛拉虽然贫穷,但他们努力的生活,每一天都过得精致。
张爱玲说:“仪式感能唤起我们对内心自我的尊重,也让我们更好地更认真地去过属于我们生命里的每一天。”
仪式感,可以让我们在平凡中找到诗意,在诗意中找到希望,在希望中找到前行的勇气。
吉姆的收入由三十元缩水到二十元,尽管吉姆全身心投入工作,收入仍在不断缩减。“一周二十元的家用维持不了多久,开销总是远超预算,每天如此。”
他们想尽一切办法为对方准备礼物,尽管最后谁也用不上,这种仪式感却让人为之动容。
可能你会认为,穿着高贵的礼服,混迹在各种名媛场所,喝着有年份的红酒,那才是有仪式感的生活。其实不是的,普通人的生活也能有仪式感,比如:每天多给爱人一生问候,过节时送点小礼物,出门时给爱人一个拥抱。
仪式感究竟是什么呢?《小王子》里说:仪式感就是使某一天与其他日子不同,使某一个时刻与其他时刻不同。
也许我的头发可以数得清有多少,”说着说着,她忽然改用了甜甜的声调说,“可永远没人能说得清我对你的爱有多深。
黛拉爱吉姆,从不吝啬自己的言语,给他仪式感。反观现实社会,你有多久没对爱人说“我爱你”了?有多久没给对方送礼物了?又有多久没和对方去看一场电影了?
你想牵对方的手,对方会说:都老夫老妻了,还牵什么手呀,也不怕别人笑话;你想听一句“我爱你”,对方会说:我不说难道就不爱你吗?你想过节时收到对方的礼物,对方会说:要什么礼物,还不如买点好吃的。
你爱他,总要通过一些具体的事件表现出来。如果不表现出来,对方怎么能知道你爱他。爱里的仪式感是十分重要的,我们经常抱怨婚后生活变得平淡,就是因为我们在生活中缺少了仪式感。
房间的两扇窗之间嵌着一面壁镜。也许你见过这种一周八块租金公寓里的壁镜吧,照这种镜子,需要身材相当纤瘦且身段灵活,通过一连串狭长的影像大概拼凑出自己的样子来。黛拉身材修长,精于此道。
虽然贫穷,黛拉依然没有忘记修饰自己的身材,就算剪掉了头发,她回到家用煤气给自己烫了浓密的卷毛,首先想到的是希望在爱人眼里依然漂亮。
有很多人认为,仪式感是矫情的表现,其实它真的跟矫情无关,它是对生活的一种态度。
不得不否认,生活是枯燥的,所以需要仪式感来支撑。我们要花点引心思把平常的事情变得不平常,不然每天的重复会很无趣。
你可以每次出门前略施粉黛,认真检查自己的着装。检查衣领和袖口是否白净清新、不留污渍。即便一个人生活,仪式感也是对生活的一场赴约。
“生活不只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生活因仪式感而有意义,仪式感也让自己变得更积极向上。我们要相信,即使简单中,也能活出生活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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