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主笔:陈语彤
制作:中国交通频道 潍坊
出品:潍坊公安交警融媒体中心
马路是我家,
划线靠大家,
画个“黄色网格线”,
以后这里就是我的!
别笑,
这不是段子,
这事儿就发生在诸城!
看这位小哥思路清奇、手法娴熟,
想必也是个“绘画奇才”,
操作如此之“专业”,
让诸城交警忍不住“拍了拍他”!
近日,诸城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巡逻中发现,瑞福花园小区北大门西侧沿街房前施划的许多公共停车位,被人私自划上了黄色网格线,把公共停车位给撤除了?!
要知道,
私自占用、撤除公共停车泊位可是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
对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通过调查,
民警确定了这位“划线小能手”的身份,
责令其将停车位恢复原状,
并依法对其处以了罚款500元的处罚。
其实,不止是在诸城,8月6日上午,奎文交警大队也针对沿街商户私自圈占停车位、乱停乱放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清理整治,对问题商户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通过专业切割工具,对地面上私设的地锁、地桩进行了清理,要求商户规范经营、遵守交通法规,共创文明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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