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奶爸怒了!5岁儿子遭狗撵,主人硬杠:娃不跑,狗不追……

上海奶爸怒了!5岁儿子遭狗撵,主人硬杠:娃不跑,狗不追……

首页休闲益智文明大亨更新时间:2024-07-30

说到养狗人的不文明行为

遛狗不牵绳

算得上其中最突出的一个

由此引发的矛盾也不计其数

这不,上海就发生了这么一起案例

狗狗闯祸,铲屎官被告上法庭

去年8月的一个晚上,张小姐带着自己的小狗,来到长宁来福士门前的草坪区域。张小姐想让自己的小狗活动活动,便没牵狗绳。也正是这时,“脱缰”的小狗遇到了在草坪上玩耍的5岁男孩小金。

小狗遇到萌娃,表现得十分兴奋,追着孩子跑了起来。

孩子看到小狗追来,颇为紧张,尖叫着一路闪躲。

看到孩子不停奔跑,小狗反而追得更起劲了,甚至发出了“呼呼”的低啸声。

孩子父母见状,十分紧张,冲上前去对着狗主人大喝:“你怎么不管好你的狗”。狗主人张小姐一听也没好气:“你家小孩不跑么,狗就不追了呀。”

一场争吵就此爆发

双方的言语冲突一路升级

最后叫来了警察,还一起去了派出所

但最终调解未果

孩子的父亲想想气不过

便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

将狗主人张小姐告上了法庭

并提出四项诉求

️️️

1、书面公开道歉。

2、赔偿医药费、车费共计100多元。

3、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

4、赔偿律师费10000元。

对于这四项诉求

大多网友都选择支持小孩的父母

其中也不乏养狗人和爱狗人士

网友评论

@瓜大亨:妈呀,被狗追还不能跑?!

@杰杰是酷盖:不跑?开玩笑呢?小孩子怕啊当然跑啊……

@我是蔚蓝儿:支持起诉,干得漂亮! 遛狗不牵绳,等于狗遛狗!

@秋菊打领结:不牵绳还强词夺理就应该付出代价!

@春天的土土:我自己养狗,但我也能理解有人怕狗,带狗出门必紧紧牵住,遇见怕的,还会赶紧带狗走开。

@超爱钱的马小玲:人不跑狗就不追不可能的,这话说出来人家没直接把你家狗打死都是因为人家爱护动物。

@凱西Kathyjoe休养生息:我也养狗,出门不牵狗绳就是狗主人的问题没什么好辩的。

@Rebecca小蓓蓓:真给我们养狗的人丢脸!

但被告张小姐对于这些诉求

每项都有异议

1、 要不要书面公开道歉?

被告方:我在现场明明已经道过歉了啊!路人都听到能作证的。

原告方:道歉取决于态度!被告是低吼着说的“对不起”三个字,完全是因为迫于压力,根本没认识到自己错误。

2、 是否有身体损害赔偿?

原告方:

小朋友描述腿上有“两个小孔”。

被告方:

1、医院检查显示无虞。

2、公共视频显示,狗狗完全没有跟小朋友有过身体接触。

3、小朋友最终也没有注射狂犬疫苗,说明父母完全清楚小朋友没有受到伤害。

3、 是否存在精神损害?要不要赔?

原告方:

1、小朋友受到了惊吓,事发几天有时候会做梦惊醒,看到小狗会下意识躲开。

2、事发当天原告叫来的朋友与小朋友家人的口角冲突,对小朋友心理造成了损害。

被告方:

1、小朋友已经好了,情绪稳定生活正常。

2、事发当时是爸爸妈妈等案外人“吓死了”,小朋友很正常。

3、小朋友躲开小狗是爸妈引导教育导致的。

4、律师费诉求是否合理?

被告:争议标的才几十块,请个1万块的律师?!这明明就是小题大作借题发挥。

原告:我是为了教育小孩做人的道理,让他知道犯错要承担责任。所以我才坚持要起诉。

长宁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

对这起案件做出了一审判决

法院认定:

事发时,小狗虽然没有咬到原告,但被告需要向原告做出书面道歉。法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认同原告父母提的,“希望被告知道对错,做错事情就要承担责任”这样的诉求。

与此同时,法院认为,原告5岁幼童由于被狗追逐产生惊吓,但是并没有达到严重的程度,因此并没有支持原告精神抚慰金的诉求。

不过,法院对于原告要求的律师费一项,法院认为,这并非扩大损失,因而支持了原告的这项诉求,但是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律师工作量大小等因素,酌定为5000元。

一场吵架,5000元收场

有网友提出

赶紧就此案例进行普法教育

这起案件原本可以避免

如果养狗人能够遵守规则

这起官司就不会发生

所以,爱狗,

就为它戴上爱的绳索吧~

-END-

消息来源|案件聚焦(作者 董冰茜)、上海新闻广播

来源: 新闻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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