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海南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首页休闲益智万宁2048更新时间:2024-05-03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罗津 记者王心武 生态文明建设关系百姓福祉,关乎民族未来。1月18日,海南省召开“十三五”建设发展辉煌成就系列的第八场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海南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的情况,显示生态文明建设显著成效。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领先

“近年来,海南率先开展多个前沿领域的立法实践;率先取消2/3市县GDP考核,绿色发展导向牢固树立;率先推进生态文明制度集成创新,形成一批制度成果,9项改革举措入选国家推广清单,系统谋划实施‘禁塑’、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新能源汽车推广、装配式建筑应用等标志性工程,引领带动绿色投资和消费。”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孔令辉介绍。

此外,海南省在“多规合一”改革上领先全国,全省一心、一环、三江、多廊的生态安全格局稳固确立,以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基本成型。能源生产消费结构更加绿色低碳。初步统计,2020年清洁能源装机占全省装机比重67%,较2015年提升约23个百分点,清洁能源消费占比37%,较2015年提升约11个百分点。

值得一提的是,海南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持续保持全国领先。环境空气质量方面,“十三五”期间,各项指标显著改善,均创历史最好水平,与十二五末(2015年)比较,各项污染物均有显著下降。2020年,PM10、PM2.5均值分别为25和13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了28.6%和35%;臭氧第90百分位数为105微克/立方米,下降11.0%;NO2和CO在极低浓度水平下进一步下降,分别下降了22.2%和27.3%;优良天数比例为99.5%,较“十二五”上升1.6个百分点,是新空气质量标准实施以来最高水平;2020年,海南空气质量PM10、PM2.5、SO2、NO2、CO五项指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臭氧接近一级标准,其中2020年海南PM2.5年均浓度为13微克/立方米,是PM2.5达到有记录以来最好水平,首次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十二五期间,74个重点城市排名,海口市排名第一。排名现在已经拓展到168个重点城市,今年海口市依然排名第一,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党中央赋予海南建设生态环境质量世界一流自由贸易港战略新定位、新使命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将着重对标2035年“两个领先”目标(生态环境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居于世界领先水平),统筹考虑未来生态环境保护进程,制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路线图,孔令辉告诉记者:“同时,着力补齐短板,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好生态环境服务保障工作,把优良生态环境作为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重要前提,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生态环境世界一流的自由贸易港建设。”

不仅如此,海南还系统有序推进实施“禁塑”工作。2020年颁布了国内第一部禁塑地方法规《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发布了第一批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发布了国内第一个禁塑地方标准《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 通用技术要求》及配套检测方法标准,为生产、监管、流通、使用各相关方提供了标准依据。搭建了禁塑工作管理平台,通过监管二维码实现了禁塑替代品生产领域企业产品认证、流通领域执法部门监管和使用领域人民群众监督的全流程可追溯闭环管理。积极引导本地企业升级转型,省内形成4.5万吨/年的替代品产能。2020年12月1日禁塑实施以来,已有84家企业获得了禁塑替代品监管码,替代品销售量逾两千吨。

加快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

“建设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是党中央赋予海南的重大任务和光荣使命。海南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高位推动,确定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三大标志之首。”海南省林业局总工程师周亚东介绍。

两年多来,海南紧紧围绕体制试点方案任务要求,把体制机制集成创新摆在首要位置,较好地完成了试点任务。首创扁平化的国家公园二级管理体制和双重管理的国家公园综合执法管理机制;《总体规划(试行)》及专项规划已获批实施;有序推进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生态搬迁,印发《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生态搬迁方案》,创新土地置换新模式;颁布《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试行)》和《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立法成效初显;全球联合攻关,开展海南长臂猿保护研究,海南长臂猿种群数量已恢复到5群33只;在省级层面和市县层面分别成立国家公园社区协调委员会,建立社区协调两级管理机制;完成国家公园范围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地籍调查及数据库建库,并开展现有开发项目排查评估。

去年9月上旬,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评估验收专家组和实地核查组充分肯定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成绩,认为海南只用了两年多时间,完成了其他国家公园用3到5年时间完成的试点任务。经综合评估,海南在全国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评估验收中名列前位。9月中旬,驻琼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到国家公园调研,调研组也肯定了试点成绩。12月中旬,“创建管理体制扁平化、土地置换规范化、科研合作国际化的国家公园新模式”成功入选第十批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创新案例。

持续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

“十三五”期间,海南大力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实施、水生态保护修复、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工作,精心守护河湖健康,取得显著成效。

当前,海南的河长制湖长制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建立了省、市、县、乡、村多级河长湖长体系,全省所有河流和水库全部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范围,2020年全省20名省级河湖长,2048名各级河长和5858名河湖专管员累计巡河5.3万人次,各级河长巡河常态化、制度化。完成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实现了河湖“清四乱”行动规范化。开展“绿水行动”,评选出一批“最美河湖长”“最美河湖专管员”“民间河湖长”和10条“最美家乡河”,海口市美舍河入围全国“最美家乡河”。成功举办“大美川泽 幸福海南”河湖治理高峰论坛。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采砂实施综合整治行动,有效遏制河湖非法采砂行为,同时,坚持疏堵结合、有效监管,合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资源,增加市场供给,以疏促堵,促进河湖休养生息。

同时,水生态保护修复稳步实施。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5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指标目标,在三亚赤田灌区探索开展水权改革试点,26座小水电站被水利部授予“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称号,“十三五”期间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80平方公里。全省列入国家考核的29条城市黑臭水体全部消除黑臭,2018年海口美舍河、鸭尾溪、大同沟、五源河荣登全国城市水体治理光荣榜,海口市荣获全球首批“国际湿地城市”称号,2019年海口市、三亚市入选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海口市水体治理和湿地保护荣获2020年“保尔森可持续发展奖”。

此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深入做好两轮中央环保督察和国家海洋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会同相关部门和市县牵头建立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问题专项整改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协作,加强指导服务。目前全省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91个,到2020年底的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160.7万立方米,173个建制镇中,已有38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111个正在建设,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稳步提升。

海南省水务厅副厅长冯云飞告诉记者,“十四五”期间,我们将深化河长制湖长制实施,持续实施“绿水行动”,编制实施重要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完善河湖监管机制;加大重点河湖修复力度,对万泉河、南渡江等重点河段因地制宜进行生态保护修复、岸线改造美化,探索流域治理和河湖保护 旅游开发新模式;提高城镇生活污水设施效能,完善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污水收集管网,持续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升收集处理能力。同时。推进水工程与水文化有机融合,做到建一处水利工程,多一处美丽景观;挖掘海口严塘陂、亭塘陂灌溉工程“海南都江堰”的水文化内涵,讲好海南治水史和百姓身边水故事。

海南垃圾处理进入全焚烧时代

“十三五”期间,海南聚焦垃圾处理能力提升,海南垃圾处理告别填埋进入全焚烧时代,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陈孝京介绍。

截至2020年底,海南建成9座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11575吨/日,是十二五期间2380吨/日的3.8倍,同期全省生活垃圾处理量为10999吨/日,焚烧处理能力首次超过处理量。餐厨垃圾处理能力达500吨/日,是十二五期间150吨/日的2.3倍;累计建成生活垃圾转运站274座,转运能力12834吨/日,比十二五期间8549吨/日转运能力增加4285吨/日。累计建成渗滤液处理设施19座、处理能力5610吨/日,比十二五期间的1740吨/日增加了3870吨/日。处理能力的大幅提升,为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提供有力保障。从2021年1月1日起,全省16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全部停止接收生活垃圾,全省生活垃圾处理告别填埋进入“全焚烧”时代,实现了历史性转变。

与此同时,城乡环境卫生质量整体提升。当前,海南有5个城市荣获2018-2020周期国家卫生城市称号,省级卫生城市全覆盖,有4个城市获国家级园林城市称号,5个城市获省级园林城市称号。城市垃圾机械化清扫率达93%,比十二五期间增长13%;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比十二五期间增长15%;城市环卫车辆11202辆,比十二五期间增长4倍。稳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在全国率先将全省农村垃圾治理纳入城乡一体化进行统筹处理,目前全省农村垃圾清扫保洁实现全覆盖,120座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部治理完成。

此外,海南垃圾分类和海上环卫稳步开局。海口、三亚、儋州、三沙等四个地级市自2020年10月1日起稳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其他市县也同步启动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海口等4个地区启动海上环卫试点,对海岸沙滩、低潮线向海一侧200米、河流入海口、沿海港口、码头水域海面以及近岸滩涂实行清扫保洁。

全面推动海南清洁能源岛建设

十三五”期间,海南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全面推动海南清洁能源岛建设,组织编制了《海南清洁能源岛发展规划》,加大推行“去煤减油”力度,加快构建以清洁电力和天然气为主体、可再生能源为补充的清洁能源体系,逐步削减煤电,积极发展气电,安全推进核电建设,配套发展抽水蓄能,禁止新建独立小水电项目,逐步淘汰落后小水电,有序发展光伏,研究开发建设海上风电,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和其他分布式能源。

------清洁能源建设加速发展。“十三五”期间,全省先后投产了昌江核电一期2台65万千瓦、文昌气电2台46万万千瓦、琼中抽水蓄能电站3台20万千瓦等清洁能源机组,开工建设昌江核电二期2台120万千瓦、万宁气电2台46万千瓦、洋浦热电2台46万千瓦等一批重点清洁能源发电工程,截至2020年底,海南全省装机986万千瓦,较2015年的671万千瓦上升47%,彻底根治了困扰海南多年的电源性缺电问题。清洁能源装机约662万千瓦,占全省装机的67%,较2015年提升约23个百分点,较全国平均水平高22个百分点。全面建成环岛天然气长输管网文昌-琼海-三亚输气管道283公里,标志着海南省环岛天然气长输管网真正形成闭环,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能力进一步增强。

-----电网建设基本实现“脱胎换骨”。“十三五”期间,海南省积极推进全国首个智能电网示范省建设,跨海联网二回项目顺利投产,电网通过双回500千伏线路连接大陆电网,进一步提高了电网供电质量和可靠性。全省年户均停电时间由2015年的48小时下降至2020年的约13小时。

-----清洁能源消费进一步提高。2020年,海南能源消费总量约2280万吨标煤,其中,清洁能源消费比重约为37.3%,较2015年提升约11.4个百分点。

-----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近两年来,海南省采取各项有力措施,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20年底,全省汽车总保有量1500595辆,其中新能源汽车64010辆,占比4.3%。全省个人小微型载客汽车保有量1282810辆,其中新能源汽车52414辆,占比4.1%。全省累计建设换电站12座,配备电池255个。累计建设充电桩25285个,其中公共桩11096个,自用桩12566个,专用桩1623个。全省新能源汽车车桩比2.53:1,确保总体比例保持在3:1以下,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有效推动了全省新能源汽车和充电基础设施发展。

接下来,海南将全面推动清洁能源岛建设,研究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的能源实施路线,力争海南省在2025年前实现碳达峰、2050年前实现碳中和。海南省发改委副主任颜人才介绍,至2025年,初步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清洁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到83%,海南清洁能源岛初具规模。至2035年,能源清洁转型基本实现,清洁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到89%,海南清洁能源岛基本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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