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瓜保熟吗?”
这句经典台词
成为全国首例
影视剧台词声音权纠纷案的
争议焦点
2023年10月13日,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成都互联网法庭)对演员孙红雷诉游戏公司声音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二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万元。
案情回顾
“这瓜保熟吗?”这句台词来源于电视剧《征服》,由孙红雷饰演的角色刘华强在买西瓜时所说。后来,这段剧情在网上成了一个经典桥段,台词也成为网上的热梗,被很多网友引用。
睡神飞工作室制作了一款名为《西瓜摊主大战买瓜人》的小游戏,主要内容是西瓜摊摊主使用道具与买瓜人对抗,其中使用了“这瓜保熟吗”的台词声音。
(游戏软件画面)
原告诉称,游戏开发商和供应商成都睡神飞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睡神飞科技有限公司二被告,未经其授权,以营利为目的开发并设计案涉游戏,客观上构成对其声音权益的侵害,并且此款游戏中使用原告的人格元素塑造坏人形象,同时侵害了原告的一般人格权,遂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庭审理
成都互联网法庭经审理认为:
自然人的声音和肖像作为标表自然人的人格标志,具有人格权属性。
二被告未经孙红雷本人同意,也未取得孙红雷许可使用的影视作品著作权人授权同意,在开发、制作、运营的游戏中使用其声音,构成声音权益侵权。
但游戏中人物形象设计来源于影视作品角色设定,在游戏制作中未明显偏离原剧设定。在客观表现上,案涉游戏角色指向的是影视剧人物,一般公众的理性认知并未将反派形象的游戏角色识别为孙红雷本人的社会认识和评价,基于识别指向关系的中断,不构成一般人格权侵权。
法院判决二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万元。
此前,成都互联网法庭于9月25日开庭审理该案。
(庭审现场 图源:中国新闻网)
延伸阅读
影视剧台词声音权益纠纷
进入司法虽是首例
但声音权益却并非新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23条中专门明确:
“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比照肖像权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也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自然人声音”。未经他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自然人声音”。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信息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在2022年也审理过一起
与声音权益有关的民事纠纷
原告何某诉称,被告宋某未经同意,擅自将两个含有何某肖像和声音的短视频上传至其个人抖音号上,用以提升账号曝光度,通过圈粉进行商品橱窗和直播带货盈利,存在商业使用原告肖像和声音的行为,侵害了何某的肖像权及声音权。
法庭审理
本院认为,自然人的肖像权受到法律保护。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未经许可不得使用他人的肖像及声音。
本案中,原告何某对自己的外部形象及声音享有权利。被告宋某未经许可,将包含原告何某的肖像及声音的涉案视频发布于涉案抖音号,构成对其肖像及声音的侵害,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综合考量涉案侵权行为的方式及影响范围等因素,酌情确定被告通过书面方式向原告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0元。
小福提醒:
声音权益
已纳入民法典保护范畴
“吃瓜”之余也要
警惕日常侵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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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 成铁第一法院、红星新闻、新京报评论、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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