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大运河的重要组成,北运河与北京漕运记忆息息相关

作为大运河的重要组成,北运河与北京漕运记忆息息相关

首页休闲益智小木头贼六更新时间:2024-07-21

撰文丨毛巧晖

摘编丨何安安

北运河是京杭大运河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谓北运河,指的是京杭大运河的北京通州段至天津三岔口。自通州北关闸以下始称北运河,沿途纳通惠河、凉水河、凤港减河等平原河道,于屈家店与永定河交汇,至子北汇合口入海河,干流长 143 公里,流域面积6166 平方公里。

历史上,北运河上游水系分为三支,即潮河、温榆河和白河。潮河乃东向支流,《水经注》称作“鲍邱水”,源自河北丰宁县城根营西南山下水泉子;温榆河为西向支流,《汉书·地理志》称作“温余水”,《水经注》称作“湿余水”,源自北京延庆县军都山八达岭;白河是中间支流,也是主干流,《汉书·地理志》称作“沽水”,源自张家口市沽源县。这三条支流汇聚一起,自通州向南流,经香河县、武清区入北辰区境内小街村,在屈家店闸与永定河交汇,从勤俭村南的勤俭桥出境,至新红桥与子牙河交汇,至三岔河口与南运河汇流,形成海河。

北运河历史上有沽水、潞水、笥沟等多个名称,清雍正四年

(1726年)

始有北运河之名。《畿辅通志·河渠略》记载:“

(白河)

雍正三年

(1725年)

大水,堤岸埽坝,多有冲溃。”怡亲王允祥受令治水,他于南北运河各建坝开河,减水分流,别途归海。又将诸河分为四局,“北运河”为其中一局。雍正四年

(1726年)

二月怡亲王、大学士朱轼奏议言,“臣等查水利所关最重,河道贵有专官。我皇上轸念直隶地方,特命怡亲王兴修水利,遍阅诸河。凡有应加疏浚修筑之处,现在逐一兴工。若不特设专宫,工程难以稽核。应如怡亲王等所请,直隶之河分为四局:……其北运河为一局。旧有分司亦应撤回,令通永道就近兼辖。其管河州判等官悉听统辖。”自此,北运河彰名于世,替代了潞水、白河等旧称。

在北运河悠久的历史中,流域内生活的人民创造了丰富多彩的习俗,它们是当地人民智慧和经验的结晶,更是传承历史文化的宝贵财富。正如《北运河民俗志——基于文献与口述的考察》一书的编纂之一毛巧晖所言,“运河不同的河段有各自的文化特征,重要河段的文化遗产也是重要的研究领域。 ”在毛巧晖看来,围绕运河的文献记载与口述记忆,展现着现代与历史、情感与理智、个人与国家的记忆和体验。

《北运河民俗志——基于文献与口述的考察》,毛巧晖 等著,中国戏剧出版社2019年9月版。

北运河漕运始于秦汉魏

北运河漕运北运河地处京杭大运河首段,军需官饷、商贸物资进京都需大力仰仗北运河的漕运,北运河成为水路交通要道。其漕运事业,始于秦汉魏,兴于隋唐,盛于金、元、明、清各代。

《金史·河渠志》记载:“大定二十一年

(1181年)

,以八月京城储积不广,诏沿河恩、献等六州粟百万余石运至通州,入京师。”元代漕运量成倍增长,漕粮年运量高的年份达300多万石。《元史·食货志》记载:“元都于燕,去江南极远,而百司庶府之繁,卫士编民之众,无不仰给于江南……而江南之粮分为春夏二运。盖至于京师者一岁多至三百万余石。”可以想见当时运河上舳舻蔽水,帆樯林立之盛况。

北运河上的重要枢纽通州于金天德三年

(1151年)

正式得名,“取漕运通济之义”,素有大运河“龙头”之美誉。明人蒋一揆《长安客话》有言:“国家奠鼎燕京,而以漕挽仰给东南,长河蜿蜒,势如游龙,而通州实咽喉之地。”可见通州城在整个漕运体系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漕渠及码头通州漕渠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由外省远程运输满粮到达通州的河道,统称外漕渠

(简称外河)

,主要指北运河;一种是潜粮运至通州码头,经官府验收后,再盘运入京、通各仓的河道,统称里灌渠,主要指通惠河。正因为这样的便利、全面的漕渠分布,既能对内还可对外,让通州的漕运事业繁盛。

大运河永顺镇段,程浩芯/摄。

历史上,通州城的漕运码头作为漕运枢纽在漕粮转运方面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其漕运中心发生过自张家湾码头转至通州码头的变化。自元代至明代中前期,张家湾一直是通州最重要的水陆转运码头之一,“历元明,漕运粮艘均驶至张家湾起卸运京”,被称为“京东第一大码头”。《读史方舆纪要》亦载:“东南运艘由直沽百十里至河西务,又百三十里至张家湾,乃运入通州仓。”张家湾位于通州的东南角,设有多个码头,其中最为重要者是张家湾上码头、中码头和下码头。三个码头负责的货运各不相同,上码头负责漕粮的运转,方便南来的漕粮运往通州;中码头则是砖料的专用码头,南来的砖料运至此,并存储于周边建设仓储内,再陆运至北京;下码头主要负责瓷器、木材石材、江米、食盐的运转。

明代嘉靖七年

(1528年)

吴仲主持疏浚通惠河,在通惠河上建五座河闸以蓄水通航,并在通州城北门外通惠河口南侧建石坝码头一座,漕粮经石坝转搬入通惠河,然后溯河而上,经五闸逐级递运,一直抵达北京城大通桥码头。另为转运通仓漕粮,吴仲在通州城东关外建土坝码头一座,漕粮在此码头卸载,然后经州城东门搬运至通州仓储存。通惠河上的五座水闸和通州城的土石二坝合称“五闸二坝”。通州码头逐渐形成,接替因清嘉庆后运河改道导致衰落的张家湾码头成为漕运中心。张家湾码头转向以商业和客运功能为主。

到了清代,通州土坝码头和石坝码头成为朝廷专用性码头,也是大运河北端最重要的两个漕运码头。石坝码头承担着入北京仓的正兑漕粮转运职能,土坝码头承担转运入通州仓的改兑漕粮的转运功能,极大地提高了漕粮运输及入仓的效率。据《(乾隆)通州志·漕运志》记载“通之水利,漕河为大,东南粟米,舳舻转输几百万石,运京仓者由石坝,留通仓者由土坝,故通于漕运非他邑比”,《(光绪)顺天府志》也提到“而漕自东南者,罔弗由石、土二坝进”,由此可见通州码头在漕运物资中转事务中的突出地位。

漕运码头外,通州还设有宫廷专用的黄船坞、皇木码头、金砖码头、石盐码头以及接待中外使节的驿站码头——潞河驿。除了这些主要服务于朝廷的码头外,还有一系列服务于民众的商业码头,如“客运码头”“货运码头”等。明代为避免运河商船与漕船争抢河道,贻误漕运大事,在通州城东关外建有黄亭子一座为界,其南为民用类码头,上述漕运码头、官用码头均位于其北。

明嘉靖七年(1528年)至清嘉庆十三年(1808年)以前通州运河水系格局与码头分布图。

金元时期通州已是重要的仓储基地

仓储和漕运的关系密不可分。通州早在金元时期就是重要的仓储基地。自运河运至通州的漕粮不能即时运入京城,需暂储于此,因此朝廷在通州设置中转仓。金代,朝廷在通州设立了太仓、丰备仓和通积仓三座粮仓。元代,扩至十三仓。因仓储政策变革,自明代开始,设立于通州的国仓不再是中转仓,变为了终储仓。

明朝于通州共设大运东仓、中仓、西仓、南仓四座国仓。明洪武二年

(1369年)

徐达北伐克通州,命裨将孙兴祖筑城,位于潞河以西,外墙为砖石结构,内实以土,“周围九里十三步,高四丈五尺,城门四”,分别名为通运、朝天、迎熏、凝翠。“正统十四年,虏贼侵境,以仓廒在西城外,乃筑新城障之。”

尹家河渡口,吴德龙/摄。

为保护城外的仓储,粮储太监李德“复筑城七里有奇,环而翼之,是为新城”。新城专为屏护通州仓而设。明代御史阮鹤曾说:“通州一城,实漕运襟喉之地,南控江淮,西望关塞,东邻海寇,北迩边夷,遂于其地多建仓廒以丰储积,而复屯重兵二万五千以守之者,盖上以拱护京师,下以与东西北诸边声援相接,缓急之际可犄角以为赖耳……且新旧二城周围不下十数里,中设大运仓廒不下七百余座,内储军粮不下数百万石,集官民船艘不下数百万只”,正是由于通州仓储地位的重要性,明代不但设重兵防守,置仓场侍郎、坐粮厅、仓监督管理出纳,而且不断增设漕仓,增大粮额。景泰年间“复增通州大运仓百间,而南仓设北东二门,余仓皆三门”,通州仓在明代达到了鼎盛时期,不但储粮数百万石,而且东、中、西、南四仓其廒近600座,仓房数千间。

清代通州仍然是重要的商贸与仓储中心。《(乾隆)通州志》曾说“是州为左辅雄藩,神仓重地,舟车之所集,水陆之要冲,川原奥衍,民物恬熙”,《长安客话》又称赞其下辖的张家湾城“为潞河下游,南北水陆要会,自潞河南至长店四十里,水势环曲,官船客舫骈集于此,弦唱相闻,最称繁盛”。与明代相比,清代通州仓粮存储数目较少,且仓廒数大减。雍正时通州“大运西仓廒二百三座,大运中仓廒一百一十九座,大运南仓廒八十一座”。清中后期“通州中仓计九十八廒,在天花牌楼东;西仓计一百二十四廒,在天花牌楼南”,两仓合计廒数222座,与雍正时期的数目相差几乎一半。清政府更加重视京仓,而通州仓属于“天子之外仓”,起辅助京仓、平衡京城粮食市场稳定的功能。

石坝码头每年转运漕粮规模在330万石左右

明代通州仓的管理呈现金字塔式结构,最高管理者为户部,兼管者为户部下辖的湖广清吏司——“郎中一员,员外郎一员,主事四员,内三员管通州大运等仓”,专管者为户部尚书或侍郎、坐粮厅郎中、仓监督主事等。清代基本沿袭明代的管理制度。而作为储备国家漕粮的基地,通州的漕运管理制度尤为严格。自明嘉靖七年(1528年)后,南来漕粮抵达通州土坝和石坝交卸,“既抵坝,以次验而收之”,通州座粮厅“掌验收漕粮,转石坝、土坝之运。”按《漕运则例》,正兑米由石土两坝斛量起卸过坝,运进京仓;改兑米由土坝斛量起卸过坝,运进通仓。

起初,土石二坝每年行粮期间未设专官管理码头漕粮起卸转运事务,而是委官督理,设石坝起京粮委官一员,土坝起通粮委官一员。委官并非专官,而是“粮到而委,粮尽而罢,漫无专责”,且“以他处之官管本处之事,以卑琐之员,当鸿巨之任”,石土二坝漕粮转运因事无专属而奸弊丛生。明万历三十三年

(1605年)

,通粮厅署郎中周之翰题请“设立专官,以通州同知改管土坝,专督通粮事务;通州判官改管石坝,专督京粮事务,白粮附之。”此建议得到朝廷准许,同年三月添设石坝通州判官和土坝通州同知,分别督理土石二坝漕粮转运事务,“无事则居本衙门,有事则居二坝官厅,以便行事。”

清代漕运制度遵循明代,在土石二坝设分辖土坝通州州同一员和分辖石坝通州州判一员,分辖石坝通州判官“管辖军粮经纪、水脚、船户及白粮经纪、水脚、船户六项人役,催督漕、白二粮自石坝起,运至普济等闸抵大通桥,入京仓”;分辖土坝通州同知“管辖军粮车户、船户二项人役,督催漕粮至新旧城外,起车径入西仓、中南二仓交纳。”土石二坝均建有号房,号房是用于暂时存储漕粮的建筑,即所谓“栖粮之所”。《(乾隆)通州志·漕运志》载:“按行粮之时,或风雨骤至,或搬运不前,全赖号房堆垛”。

土石二坝和大通桥码头还设有袋厂,“凡各仓起回空袋暂贮上袋厂,空船随时带回,交下袋厂备用”,以便装运漕粮入京通二仓,由运粮置袋经纪掌管。明代漕粮规模初无定制,成化八年

(1472年)

,朝廷规定每年漕运粮食数额固定为400万石,其中正兑粮米330万石,改兑粮米70万石。正兑京粮经由石坝转运,因此石坝码头每年转运漕粮规模在330万石左右,土坝码头每年转运漕粮规模在70万石左右。石坝“每日行粮三万石”,土坝每日漕粮转运规模约为石坝码头的一半,即“石坝日运三万石,土坝半之。”

20 世纪 30 年代的运河土坝码头。杨慧云翻拍于通州区文化馆。

因清中后期每年漕粮规模减小,石坝和土坝的漕粮转运规模也相应变小,“石坝在州城北,七省正兑漕米运京仓者从此盘入,通惠河岁计二百四十四万石有奇,扛夫喧轰,昼夜不息,日以起运三万石为率”;“改兑漕粮四十五万余石悉由州东土坝入通仓。”按照规定,漕粮每年抵达通州有一定期限,“凡米至京仓,月旦为期。三月一日,北直隶、河南、山东卫所至,五月一日,南直隶、凤阳等卫所至,六月一日,南直隶、浙江、湖广各卫所至”,并且规定各省完粮时间为三个月,每年石坝土坝码头行粮时间从三月上旬至九月,漕船于十月运河封河之前返还。

本文节选自毛巧晖等人所著的《北运河民俗志——基于文献与口述的考察》绪论部分,较原文有删节修改,小标题为编者所加,非原文所有,已获得授权刊发。

作者丨毛巧晖

摘编丨何安安

编辑丨李阳

校对丨翟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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