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青春期偶像 | 正午·偶像03

我们的青春期偶像 | 正午·偶像03

首页休闲益智橡皮人足球更新时间:2024-05-03

1、何家劲版展昭

文 | 叶三(70后)

我要感谢时代。在我青春期的岁月里,没有互联网,没有智能手机,没有全民娱乐至死的气氛。倘若当时的我活在今日,将怎样的丑态百出和千金一掷,委实令人担忧。

那时候,我们只有选择不太多的电视连续剧。于是,《包青天》93版带来了我的他。是他是他就是他,南侠展昭,剑眉星目,一袭红衣。一见钟情,毫不讲理,我以一个少女能做到的全部去爱他:一边盯着电视一边瞄着时钟等他出现,在周记本上抄写《新鸳鸯蝴蝶梦》的歌词,轻声地跟着黄安唱,然后梦到他,在梦里流泪……买印着他的贴纸,贴在作业本上,书包上,枕头边的墙上。当时我最旖旎的愿望是去《包青天》里过日子,作展昭的师妹,亦步亦趋地跟着他,在他手刃坏蛋之后,掏出丝手帕,轻轻拭去他额角的汗珠。

何家劲版展昭,承载着我青春期时全部的英雄梦想和柔情万种。但是仅限于展昭。何家劲之后的任何一个角色都没能俘虏我,而所有的再版展昭都是除却巫山不是云。我的青春期迷狂结束得很早,但他是真的偶像。谁没有青春期,谁的青春期没有真情实感?对于这段情,我坦然承认,一点不害臊。我想我没有任何资格去嘲笑今日的“饭圈”——可能有些惭愧,在恣意妄为的年纪,我并没为我的偶像做什么实事。

2016年夏天,我去南方小镇海丰采访,在当地最喧闹的大街上,我偶然抬头,看到一副无边无际的广告牌,展昭扮相的何家劲微笑地望着我,正在为某家用电器代言。忽然,我怦然心动一如1993年。在那个时刻我决定,等我死了,烧掉,骨灰找个建筑工地洒洒,洒时找个双卡录音机放配乐:“开封有个包青天,铁面无私辨忠奸”……这是我的青春祭。

2、王朔

文 | 张亦廷(70后)

王朔对我来说,其实是个反偶像。青春期大家多叛逆,我那个时候,王朔就是一块叛逆者的单极大磁铁。多年后听一朋友说,他参加一个饭局,请了王朔,一位老编辑跟王朔敬酒,絮叨兼卖老,说自己论起来也算是父辈了,朔爷仰起四方脸一乐:那要不我管你叫爸爸啊。

在王朔那边,偶像和爸爸恐怕都不是什么好话。

说是偶像,倒不如说是一些指路人,他们存在于我的非现实路径里,以其语音文字调性韵味声闻缘觉,指引着他们无法在现实中为我亲自效劳的事务。

1986年,我还是一个山西小子,初中二年级,每天朝着同一条路尽头同一片远山之上的同一个落日骑车回家,山上经常响起炮声,如果不是知道那里有个石灰矿场,你很容易就可以把那些灰色的山头当成阿富汗的一部分。

山西相对闭塞,人的生活忙碌却也无所事事。和这里的空气一样,从外面看烟尘像个镜框笼罩在上空,但进入其中竟然也有蓝天白云香草美人,只是到处都空落落的,让人心慌。

那年夏天,我读到一篇王朔的小说《橡皮人》,文字如电影,画面感极强,里边人物的音容笑貌,黑话切口,莫名愤怒,淡淡忧伤,全都跟我不在一个世界里,但我全都懂,而且感觉自己——跟他们是一伙的。

后来把能找到的他的小说全读了,前面的有《空中小姐》、《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中后期较好的有《许爷》、《玩的就是心跳》和《浮出水面》。也有一些质量较差的,像《千万别拿我当人》,几乎写成了曲艺作品,分分行就是快板了。

他最负盛名的《动物凶猛》和《过把瘾就死》,十分用力,我却没那么喜欢。

多年以后想来,王朔的主人公都太纯了,像刚从洗澡堂出来的小白兔,出入污泥而不染,干点坏事就亏心,所以也有点像金庸的主人公,全都身世奇绝,无不风流倜傥,金庸写得最像人的,是韦小宝,王朔写得最成功的,是许爷。

许爷是个出租车司机,以前风光,后来落寞,人格压抑,性情还有点不羁或不着四六。王朔把这个人物用减笔法一段段写出来,节奏把握得稳,自己代入得少,冷水煮蛙,隔空喊麦,从亲眼所见写到只留下些道听途说,渣都不剩,所有的消息都过滤在故事里化掉了。

不过我要夸的不是王氏笔法,而是——他对那个时代的再加工。后来没有一个作家能做到这一点。有的作家写过去写得好,写出的过去如同现在,如余华和刘震云;有的是写未来写得好,写过去也像未来,如王小波;王朔只是写现在写得好,当然是他那时的“现在”。也因此做为小说,其生命力仍然有限,如果你不能真的超越你的“现在”,那么多少再加工也只是技术层面的创新,统称才艺表演。

1987年,我趁暑假到北京来玩儿。在我看来,这是一座潮闷、碧绿、大雨滂沱的城市,我在雨中无目的地乱走,穿过一条条陌生的街道和胡同,从工体走到王府井,那时的王府井是一条又深又细,两旁全是大树的街道,再走到美术馆,景山,南河沿,穿过六部口,直到虎坊桥才回头。我看到了什么呢?好像也没有。没有想到王朔及其橡皮人也在这场雨中做着些什么。我就是像个傻子一样走出去很远,然后证明自己不需要问路也能回去。

1990年,我到北京来上学。觉得这座城崭新发亮,那时三环刚修好,有些路段还没通车,望出去就是野地,那时我没想到它会变成什么样子。我有时骑车出去,在白云路,甘家口,白塔寺,玉渊潭,长椿街闲晃,开始想像那些小说里的人可能去过的场景。我还记得在《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的结尾,王朔写到“我”看着早晨阳光下的人们去上班的景象,暗暗生出脱离集体的快乐与忧伤。这忧伤是一个假装沧桑的年轻人才会有的,所有假装沧桑的年轻人都很难保证这种忧伤不会过期。

王朔小说改编的电影没有一部得其精髓的。都太“实”了。因为那个时代的思维速度比王朔的文字要慢半拍。但那个时代也很快就过去了。

3、伍佰

文 | 暖(80后)

十几岁时迷恋过的偶像是一组群像,也是同一张脸:忧郁,不羁,冷酷,浪荡,长发,少年。伍佰算是其中的异类。他不帅,那会儿也算不上年轻了,不过靠音乐和气质还是早早吸引了少女时期的我。

后来发现,唯有对伍佰的钟爱延续至今,他才是永远的少年。

一提到伍佰,确切的说是伍佰&China Blue,最有名的一定是那首《挪威的森林》,但在我看来,比这首好的作品太多了。我是从《白鸽》那张专辑开始听伍佰的,他写的东西总是侠气和浪漫并存,很老派又常有实验之作,再多悲伤心事被他唱出来都化得开。那时并没那么多沧桑经历,但一个小女孩听伍佰总觉得是一件很酷的事。《梦的河流》里的伍佰吊诡又暗黑,诗意流淌,专辑封面大概是汲取了蒙克《嚎叫》的灵感,扭曲又奔放,顶着狂乱的长发往前奔走,像被吸入无尽的黑洞。我在学校后巷买到这张正版磁带的时候狂喜了一阵,那是我当时为数不多的艺术品;到了《泪桥》又变得温暖治愈,那张专辑里有我很喜欢的《晚风》,是伍佰为钮承泽导演的一部连续剧《求婚事务所》的某一集写的,他和小S主演,那部剧唯一的亮点。他和我年少时另一位迷恋过的叛逆少年谢霆锋还一起主演过徐克导演的一部电影《顺流逆流》,*手和古惑仔,简直是他俩绝配的人设。歌手演戏演得好的,除了陈奕迅,伍佰算一个。

后来在KTV,伍佰的歌成了我的必唱曲目。这几年他每次来北京开演唱会我都会去看,坐过看台,也坐过VIP第一排,都是在五棵松。我也终于解开了一个困扰多年的谜题,他唱歌时飞扬的长发,是不远处的一台电风扇吹出来的。本来有去庆功宴和他喝酒的机会遗憾错过了,他酒量好不好,成了我下一个好奇的谜题。

如果有机会,我一定要请他来酒馆喝一顿大酒。“来来来,喝完这一杯,还有一杯;再喝完这一杯,还有三杯。”

4、罗纳尔多

文 | 刘子珩(80后)

已经是很多年以后了,我才第一次见到他。

体育馆外面铺了一条极长的红毯,两侧遮挡墙写满了他的名字。他迟到了好一会儿,但刚刚露面,就被人群簇拥,要签名,要合影。他慢慢挤着,走进大门,坐上电梯。

二楼都是等候他的人,有合作伙伴、工作人员、记者、球迷。很多人都离开座位,站在电梯口,拿出手机。他还是一现身就被湮没。他微笑,挥手,不阻拦突破重重包围后的合影要求。

他已经老了,算不上年纪非常大,但和我印象中的比,无疑是老了。他身材肥硕,大号白色T恤里,可以看到一堆软软的肉,那臃肿的身躯,桶一般的肚腩,一层一层的下巴,还有已经被脂肪隐藏的颈部。只有那张脸,依稀与回忆中相似。

他成了一个生意人,正推销用自己名字命名的足球学校。他野心勃勃,把中国作为商业版图扩张的一块。但我觉得现场没几个人在乎他生意做得如何。

大屏幕上放着录像,全是他驰骋绿荫的画面。那些不可思议的动作,无与伦比的技术,是他这辈子最神奇的时刻。21岁的时候,他超越人类极限,被叫做外星人。然后被重重摔下。他开始频频受伤,好几次是重伤,有一次在世界杯前,被折磨了一年。但他没有被打倒,每一次都从足矣毁灭的痛苦中回来。到了职业生涯末期,他要靠吃药才能维持身体健康。正是那种药让他体重不断增加。在我大学毕业那年的情人节,他宣布退役。

两年前在工体,我没想到还能亲眼见到他。回顾这一切,在20岁之前,我把罗纳尔多当做自己的偶像,至今觉得非常正确。

5、韩寒

文 | 张莹莹(80后)

没自认过是谁的粉丝,说及“偶像”,最接近的,是“那时候”的韩寒之于“那时候”的我。

那时候是1999年,一本“新概念作文”在高一八班流传。《书店》、《求医》和《杯中窥人》是令人难忘的,又传来消息,这作者退学,很快,夜市路边铺一块粉色旧床单就圈地的书摊上,出现了《三重门》的盗版。

我买了一本,纸张差些,没太多错别字。不至于觉得写得多好,只是搜索过县城新华书店和市区书店街,我的阅读范围也不过是从《傲慢与偏见》到《简爱》,从《红楼梦》到《平凡的世界》,厚重的如《复活》和《神曲》,慕名吞下去,什么也不懂。都是太遥远的时空人物,又名列于史,得费力伸长脖子仰望。韩寒和《三重门》不同,他是同龄人,爱恨情仇字里行间我都能懂,只是比我的封闭校园生活多了些闪光。

闪光的、飞扬的生活。那时候我怀揣这隐秘的向往。每个傍晚,我拎着装满开水的塑料水杯,从饭厅出门往南走,走过规规整整种着小银杏树的广场,背后的教学楼灯火通明,坐满了渴望离开这里、因而发奋念书的年轻人。晚自习要开始了,我往校门走,透过拉开的栅栏门,看看外面那条种着柳树的路。有时候风很大,有时候能遇到几朵开着的合欢花。我感到自己是个空洞。

韩寒的生活应该不是这样的,我想。我关注他,读他的书,至今记得《像少年啦飞驰》的结尾:“那年夏天,我回到北京。我所寻找的从没有出现过。”

上头还有一句,“至少不要问我问题或者寻找答案。”

这本书被我带进大学,偶尔翻翻,荒芜空旷的廊坊大学城和书中那所野鸡大学很是相像。此后几年,我买韩寒的每一本书,还有他的一张唱片。当然我看更多别的书,想到韩寒,像是想起青春期的一个朋友。青春期,过去了。

之后,韩寒成为一位公众人物。

6、艾薇儿

文 | 小吴(90后)

2000年之后,我们市新开的书店都会有一个装着几台壁挂式CD机的唱片区,CD机里循环播放时新的专辑,供客人试听。我漫画书看烦了就会跑过去,排队试听CD,一般放的都是港台口水歌,要不就是纯音乐,我听一会儿就厌了。突然有一天,耳麦里传来的是激烈的电吉他声和暴雨般的鼓点,然后一个女孩开始唱英文歌。我一个激灵从天灵盖跌宕到脚底板,开始跟着节奏点头。

后来知道那首歌叫做《滑板男孩》。

我伸手够下专辑,一看封面,一个穿得松松垮垮的女孩儿交叉双手站在人来人往的街头,桀骜不驯。专辑中文名叫做《艾薇儿:展翅高飞》,背面写着“……17岁,别人用右手刷眼睫毛,她用右手刷电吉他,同样是翘课,她干脆从加拿大翘到纽约去磨练创作……”

这已经超出当时我对酷的定义了,我之前觉得周杰伦穿个背心,漂染撮蓝发就已经酷到零度。现在看来,淡江中学音乐班毕业生是个乖乖仔,和翘课去纽约玩摇滚的艾薇儿一比,简直就是02年世界杯中国对上巴西。

我禁不住开始憧憬我遥远的17岁:先不说要不要为爱掉眼泪,但课肯定要翘。翘课去打游戏好像没什么出息。要翘课就学这个艾薇儿,学《我为歌狂》里的叶峰,要烫头染发搞摇滚。嘉兴太小,纽约太远,干脆离家出走去杭州搞摇滚。吉他还不会弹,但是会砸,搞摇滚最酷的就是砸吉他,再把长头发甩一甩,腔调就有了。

当然,当务之急是先买个滑板,成为滑板男孩。

我算了一下,我离十七岁还有六年,时间足够长到能将她的影子完全投射到这段看不见的未来里。一个小孩,胆子大到敢把他见过每一个闪光的人投影到成长的路上,有限的时间里晃荡着无限的可能。以至于从起点看去,这段路上影影憧憧,色彩斑斓,过分美丽,我迫不及待地希望时光朝我疾驰而来。

当时并没有足够零花钱买专辑,好在网上可以下载。我那个火柴盒大小的MP3内存才256兆,我爸还在里面装了好多张学友和蔡琴的歌,我偷偷删了点,硬生生装进了二十几首艾薇儿。

有一天我在课上听歌,我后座的哥们拍拍我的肩,我摘了耳机往后一靠,他压低声音问我在听什么,我说在听艾薇儿,反手就把MP3从课桌底下往后塞。他哂笑了一声,没有接,从课桌下面递来另一个MP3,说:“来,给你听听痞子阿姆。”

7、木玛

文 | 王婳(90后)

我最早喜欢的那个木玛存在于一个价值128的MP3里。起初是在《萌芽》上看到一篇关于《Feifei Run》这首歌的文章,周末在家下载了我能找到的所有木玛的歌。一直到2013年,才在武汉VOX看了一场木玛&Thirdparty的演出,靠近舞台的那片区域拥挤潮热,随着旋律蹦跳、冲撞,或者原地晃动。汗液不停地从每个人的毛孔里渗出又蒸发,昏昏沉沉中,觉得青春倒也圆满。

两年前“以梦为木马”的巡演,还是在VOX。现场的观众大多是大学生,表现比较内敛,无论音乐是激烈是沉着,巍然不动。我独自站在第一排,那天正好是我离开武汉的前一天,那些歌词空前地让我感到沮丧,或许我也不可避免地把自己的情感投射到偶像身上了。

身边有一些同样喜欢木玛的朋友,但他们年龄都比我大,总和我说,过去的木玛才是最好的。华丽的,迷幻的,哥特的,绝望的美丽的。

我没有亲身体验过朋友口中木玛的“黄金时期”。但谁能替自己的偶像下定论呢?青春期早就过去了,我还在听木玛的歌,听他把《纯洁》改编成纯吉他伴奏的《纯洁2016》,听他不断尝试新的音乐元素。他从前的歌词里写“我们如此相遇我们如此分离,这世界已经改变我和你。”也许他的作品和从前大不一样了,可这个写词的木玛没变过,随后的事,由你我自己决定。

8、周杰伦

文 | 李纯(90后)

2004年夏天快要结束,我上高中了。学校离我家大约五公里。当时我觉得非常遥远,不是骑自行车就能到的地方了。附近的学生集体租了一辆面包车,是县里跑出租的,载我们一起上学。都是高一新生,年龄相仿,十二三岁。一车少则六人,多则十人。女孩坐前排,男孩坐后排。开车的司机是个不怎么开口的长了一张三角脸的男人,每天早上六点,他和他的红色面包车,准时出现在我家门口。我就是在那辆车上开始听周杰伦的。

等学生们全部上车,到达学校,需要四十分钟。第一天,我们不说话,车里很沉默。第二天,有个男孩偷偷塞给司机一盒磁带,叫司机放点音乐,沉默就此被打破了。我已经忘记是周杰伦的第几张专辑了,《叶惠美》还没出来,应该是《八度空间》或者《范特西》。从家到学校,再从学校到家,我们在周杰伦的歌中度过了每一天的清晨和夜晚。

那个男孩住在我家隔壁的一幢楼,住了快十年,我从来没有见过他。见他第一眼,我觉得这个人很奇怪。他的骨头像快要散架了,就算站着,他的背也没直过,向左边或者右边歪着。如果脚下有垫子之类的东西,他可能会立刻瘫在上面的。

开始他很少说话,只是笑。噗嗤地笑,眼睛看向别的地方。留着不是很长的到眉毛的头发,和周杰伦的发型差不多。后来,我经常听到他跟着音乐唱歌。大部分时候他的声音很轻,我往后靠在椅背上,能听得非常清楚,像耳边一样近。有时,我把车门打开,让风灌进来。南方的风,就算开了车门,也很轻。

周杰伦代言了美特斯邦威,车里的男孩女孩们不约而同地只买这个牌子的衣服。新款一直紧俏。我和车里另一个女孩成了亲密的朋友,我们买一模一样的衣服,背一模一样的书包。是珍贵的车厢里的友情。

放寒假了。我偷偷跑到音像店,买了周杰伦所有的磁带。正版二十元,盗版五元,我觉得盗版是对周杰伦的侮辱,只买二十的。挺心疼的,一杯珍珠奶茶才一块五。我在家把磁带塞在步步高复读机里面,使我看上去在学英语,耳边全是“快使用双截棍,哼哼哈兮!”一边听,一边无比地怀念车上的时光。

或许少年时的美妙和暧昧,全在那辆车上了。

9、你青春期时的偶像是谁?在评论里说说呗。

—— 完 ——

图片全部来自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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