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喂背后,流浪动物更需正确救助

投喂背后,流浪动物更需正确救助

首页休闲益智养猫达人红包版2023更新时间:2024-06-12

​《法治周末》记者 管依萌

投喂流浪动物是否形成饲养关系?安全保障关系是如何认定的?经营场所、公共场所因流浪动物而受伤,应当由谁来承担责任?

近日,一起流浪猫投喂者被判担责并赔偿的案件引发了广泛关注。2023年4月20日,男子吴某与同事在羽毛球馆打球时,踩到流浪猫肚子上致摔倒,构成十级伤残。今年2月2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流浪猫投喂者肖某赔偿原告吴某240198.20元。3月27日,闵行区法院发布消息称,经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该案提起再审,并将审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投喂流浪动物引发的民事纠纷,在司法实践中显现出两极分化,也是社会争议的焦点。

4月7日,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动物保护法治研究所、动物保护法治连线主办,山东大学动物保护研究中心协办的“‘法学人讲动物’第3期:流浪动物侵权案件中的责任何在?”于线上直播开讲。

饲养者的边界

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副院长、公共卫生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孙煜华在会议中表示,流浪动物存在转化的可能性,所以转化的点是非常重要的,量变可能引起质变。投喂者对流浪动物在固定场所进行长期投喂,并给流浪动物提供非常好的日常照料,动物与其建立了一对一的固定联系,流浪动物脱离了事实上的流浪属性,转化为饲养动物,而投喂者长期地、固定地投喂,对动物形成了行为上的控制,那么就不能简单地认为他是一名投喂者,而是成了法定的动物饲养人,是实际饲养人。

孙煜华补充道,严格意义上来说,就是固定场所、固定的人,形成了固定关系。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动物保护法治研究所所长、教授钱叶芳在会上指出,影响饲养关系的成立在于两点:首先,在投喂的过程当中,是多人投喂,还是一人投喂;其次,要看是简单的投喂还是优质的投喂。投喂的质量和投入的多少,都会影响饲养关系的成立。

北京雷腾律师事务所律师莫冬雪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关于饲养者的身份认定,目前尚无统一的法律规范。通常情况下,对流浪动物进行喂养的个人可能被认定为实际饲养者或管理者,但认定的过程中也会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喂养行为的频繁程度、持续时长、喂养的初衷以及喂养者的行为是否足以让流浪动物形成依赖等因素,都可能成为影响身份认定的关键要素。

莫冬雪补充道,当一个区域内有多人投喂流浪动物时,饲养者的界定可能会较为复杂。需要根据投喂的频率、持续性、是否形成了动物的依赖性等因素综合判断。如果有证据表明某个或某些人对流浪动物负有更明显的管理和控制责任,他们可能会被认定为饲养者。在实践中,可能需要通过观察、证据收集和相应的法律程序来确定饲养者的身份。

莫冬雪说,如果流浪动物被集体投喂,伤人后的责任判定可能会涉及所有参与投喂的人,因为他们的投喂行为都可能导致流浪动物对人产生依赖性,形成“事实上的饲养者”。在无法确定主要饲养人的情况下,所有投喂者可能需要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实际饲养人需承担责任

孙煜华指出,实际饲养人有控制动物的义务,如果没有履行义务,是要承担责任的。

然而,追究所谓投喂者的责任是比较难的。“投喂者到实际饲养人中间,其实是要有非常重的证明责任,固定的、长期的、排他的,这种投喂形成了一种控制力,这个司法上面要求是比较高的。”孙煜华说。

莫冬雪表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饲养者有义务确保其饲养的动物不会对他人造成伤害,如果饲养的动物造成损害,饲养者或者管理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投喂者如果因长期、规律性地投喂导致流浪动物形成依赖,可能会被视为“事实上的饲养人”,一旦该流浪动物对他人造成伤害,该投喂者可能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不仅如此,长期投喂流浪动物,也会给流浪动物带来影响。

幸运土猫创始人曾莉介绍,长期的、在某个固定地点投喂流浪猫,会对流浪猫的生活产生很大影响,也会增加猫的野外繁殖数量。同时,会带来很多问题:增加喂养人的负担,资源有限的情况下,猫的健康状况也会下降、影响社区环境、发情期扰民等。

孙煜华建议,要从根源上有系统地治理,从源头上管控住,让流浪动物数量降到最低,“我们要提高饲养者的门槛,同时强化饲养者的责任,从源头上减少无主动物,自然而然地,无主动物的风险就减少了,人与无主动物之间发生冲突的概率就下降了。这既是保护动物,也是保护我们自己,因为流浪动物的管理不仅是咬人的问题,还有疫病的传播,从公共卫生的角度来讲,也要尽量减少流浪动物”。

正确救助流浪动物

派读宠物行业大数据平台出品的《2023—2024年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消费报告)》显示,2023年我国宠物犬数量为5175万只,同比增长1.1%;宠物猫数量为6980万只,同比增长6.8%。

随着养猫养犬家庭数量的增长,因多种情况,一些家养动物最终成了流浪狗和流浪猫。

早在三年前,同一平台发布的《2021年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显示,2021年流浪猫数量高达5300万只,流浪狗数量高达4000万只。

它基金执行秘书长方丹认为,流浪动物产生的源头并不是投喂,而是不负责任的弃养、走失(散养)和无序繁殖。城市中的资源、救助人的能力是有限的。如果前端不从源头上控制无门槛的饲养、不负责的弃养,后端只投喂、不绝育,流浪动物的数量并不会得到控制,流二代、流三代的生存状况也并不会因投喂而得到改善。

方丹并不提倡仅投喂流浪动物,盲目的投喂并不会因爱心的付出而改善流浪动物生存现状,只会激化矛盾。得到投喂后,流浪动物的生存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并且有群聚的可能性。长期投喂会让流浪动物对人类产生依赖,极大降低警惕性,更容易成为不法分子恶意伤害的对象。此外,还可能有发情期叫声扰民、争抢地盘打架、穿梭车道带来交通隐患等。群聚也可能招致人为捕*、毒*偷盗,助长黑产业链(毒*偷盗猫狗以供食用或伪装成其他羊肉加工贩卖),激化社会矛盾。

方丹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正确投喂”的背后,其实是“如何正确救助流浪动物”。它基金一直都倡导科学认知并对待流浪动物:救助不止于投喂,更要为它们做绝育,并倡导“领养代替购买”。

“在实践中我们发现,绝育是最好的救助。”方丹说,科学投喂其实就是科学救助:为社会化程度较高、亲人的动物寻找领养;为性情警惕、不适合领养进家的动物做TNR(Trap抓捕-Neuter绝育-Return放归,是目前国际公认的最人道、有效控制流浪动物数量的方法)。如果社区群护(主要是针对已TNR的流浪猫)范围内能够做到定期绝育区域内的流浪动物,那么投喂也应尽量在隐蔽处放置干粮和干净的饮用水,避免激化邻里矛盾,也避免被不法分子盯上,这也是在保护它们。

“长期投喂不绝育,不是爱心是伤害。”曾莉指出,长期的投喂行为一定要配合绝育,只投喂不绝育,会使一定区域内的流浪猫数量迅速增加,因此引发各种各样的人猫矛盾。而一旦发生人猫矛盾,不管问题最终如何解决,流浪猫群体也将不可避免地受到伤害。而对于普通人来说,想要帮助流浪猫,最好的方式就是给流浪猫做绝育。

“因此,我们还是提倡适度投喂、科学救助。”方丹表示,在绝育的同时,不要让投喂成为流浪动物赖以生存的食物来源,以免它们过度依赖人类食物,影响户外生存能力。

莫冬雪建议,规范投喂流浪动物的行为需要相关部门和社会的共同努力。一方面,建议相关部门和社会应当加强对流浪动物的管理,通过设立动物收容所等措施,保护动物福利,同时也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另一方面,建议通过媒体、社交平台、社区活动等多种渠道,让公众认识到投喂流浪动物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提醒公众采取更为科学和负责的方式照顾流浪动物,向公众倡导“领养代替购买”,减少流浪动物的数量。​​​​

查看全文
大家还看了
也许喜欢
更多游戏

Copyright © 2024 妖气游戏网 www.17u1u.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