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鹏
5日,南通市公安局、教育局联合向广大学生家长发出5点倡议,呼吁协助学校和公安交警部门做好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护航孩子们的平安上学路。其中规定:不要让未满12周岁的孩子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孩子驾驶电动自行车上下学(含共享单车)。(9月7日江海晚报)
眼下是一个忙忙碌碌的时代,父母为了生活四处奔波,不是所有父母都能“驾车送娃上学”,也不是所有父母都“有时间送娃上学”。于是就看到了这样的场景:有的孩子是自己骑着自行车上下学的,有的孩子是自己骑着电动车上下学的。最关键的是,一些孩子不守规矩横冲直撞,给交通安全留下了安全隐患。
统计数据表明,在既往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学生占据的比例不小,而且上放学高峰期是各种交通事故发生的高峰。从这个角度来看,学生上学路上的安全是不能回避的,也是不能忽视的。
现实生活中,不少家长都将“学生出行规矩”当成了耳旁风。于是,“上学路上的惊险”“放学路上的险情”不断在生活中上演。我们甚至可以看到一些年幼的孩子骑着自行车、骑着电动车晃晃悠悠“表演杂技”。有的孩子一边打闹一边骑车,有的孩子竟然骑着电动车还在后座上带着同学穿行在人潮人海里。
固然,有的父母确实是“没有时间”,但是“晃晃悠悠”的惊险也是不能放纵的。对于家长而言,需要克服困难,要做到“尽量接送孩子上下学”;对于学校而言,需要加强安全知识的教育,引导孩子守好规矩;对于交警部门而言,则需要在路口执法的时候敢于向“违规骑行的学生”说不。当然,对于服务部门而言,则需要思考的是,如何打造更加便捷、安全、价廉的公共交通出行网络,让“家长没有时间接送的学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更便捷。
我们要把“学生骑车上学”的规矩立好,如今“好规矩”有了,这就是一道“紧箍咒”,而真正落实好还需要“念好咒”,而不是让规定成为花瓶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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