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商标分类?
商标是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一种标志,每一个注册商标都是指定用于某一商品或服务上的。正是为了商标检索、审查、管理工作的需要,把某些具有共同属性的商品组合到一起,编为一个类,将所有商品及服务共划分为45个类别,形成了商标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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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类
化工原料
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和林业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肥料;灭火用合成物;淬火和焊接用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品;鞣料;工业用粘合剂。
【0101 组】 工业气体,单质
【0102 组】 用于工业、科学、农业、园艺、林业的工业化工原料
【0103 组】 放射性元素及其化学品
【0104 组】 用于工业、科学的化学品、化学制剂,不属于其他类别的产品用的化学制品
【0105 组】 用于农业、园艺、林业的化学品、化学制剂
【0106 组】 化学试剂。
【0107 组】 摄影用化学用品及材料
【0108 组】 未加工的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不包括未加工的天然树脂)
【0109 组】 肥料。
【0110 组】 灭火、防火用合成物
【0111 组】 淬火用化学制剂
【0112 组】 焊接用化学制剂
【0113 组】 食药用化学品(不包括食品用防腐盐)
【0114 组】 鞣料及皮革用化学品
【0115 组】 工业用粘合剂和胶(不包括纸用粘合剂)
【0116 组】 纸浆
【0117 组】 能源。
2类
颜料油漆
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着色剂;媒染剂;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画家、装饰家、印刷商和艺术家用金属箔及金属粉。
【0201 组】 染料,媒染剂(不包括食用)
【0202 组】 颜料(不包括食用、绝缘用),画家、装饰家、印刷商和艺术家用金属箔及金属粉
【0203 组】 食品着色剂
【0204 组】 油墨
【0205 组】 涂料,油漆及附料(不包括绝缘漆)
【0206 组】 防锈剂,木材防腐剂
【0207 组】 未加工的天然树脂
3类
日化用品
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香精油,化妆品,洗发水;牙膏。
【0301 组】 肥皂,香皂及其他人用洗洁物品,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
【0302 组】 清洁、去渍用制剂
【0303 组】 抛光、擦亮制剂
【0304 组】 研磨用材料及其制剂
【0305 组】 香料,香精油
【0306 组】 化妆品(不包括动物用化妆品)
【0307 组】 牙膏,洗牙用制剂
【0308 组】 熏料
【0309 组】 动物用洗涤剂,化妆品
【0310 组】 室内芳香剂
4类
燃料油脂
工业用油和油脂;润滑剂;吸收、润湿和粘结灰尘用合成物;燃料(包括马达用燃料)和照明材料;照明用蜡烛和灯芯。
【0401 组】工业用油及油脂,润滑油,润滑剂(不包括燃料用油)
【0402 组】 液体、气体燃料和照明燃料
【0403 组】 固体燃料
【0404 组】 工业用蜡
【0405 组】 照明用蜡烛和灯芯
【0406 组】 吸收、润湿和粘结灰尘用合成物
【0407 组】 能源
5类
医用用品
药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或兽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婴儿食品;人用和动物用膳食补充剂;膏药,绷敷材料;填塞牙孔用料,牙科用蜡;消毒剂;消灭有害动物制剂;*真菌剂,除莠剂。
【0501 组】 药品,消毒剂,中药药材,药酒
【0502 组】 医用营养品,人用膳食补充剂,婴儿食品
【0503 组】 净化制剂
【0504 组】 兽药,动物用膳食补充剂
【0505 组】 *虫剂,除莠剂,农药
【0506 组】 卫生用品,绷敷材料,医用保健袋
【0507 组】 填塞牙孔用料,牙科用蜡
【0508 组】 单一商品
6类
金属材料
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金属建筑物;铁轨用金属材料;普通金属制非电气用缆线;五金具,金属小五金具;金属管;保险箱;不属别类的普通金属制品;矿石。
【0601 组】普通金属及其合金、板、各种型材(不包括焊接及铁路用金属材料)
【0602 组】普通金属管及其配件
【0603 组】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金属建筑物(不包括建筑小五金)
【0604 组】 铁路用金属材料
【0605 组】 非电气用缆索和金属线、网、带
【0606 组】 缆绳用非电气金属附件
【0607 组】 钉及标准紧固件
【0608 组】 家具及门窗的金属附件
【0609 组】 日用五金器具
【0610 组】 非电子锁
【0611 组】 保险箱柜,金属柜
【0612 组】 金属器具,金属硬件(非机器零件)
【0613 组】 金属容器
【0614 组】 金属标牌
【0615 组】 动物用金属制品
【0616 组】 焊接用金属材料(不包括塑料焊丝)
【0617 组】 锚,停船用金属浮动船坞,金属下锚桩
【0618 组】 手铐,医院用的金属身份证明手镯
【0619 组】 (测气象或风力的)金属浆叶,金属风标
【0620 组】 金属植物保护器
【0621 组】 捕野兽陷阱
【0622 组】 普通金属艺术品,青铜(艺术品)
【0623 组】 矿石,矿砂
【0624 组】 金属棺(埋葬用),金属棺材扣件,棺材用金属器材
7类
机械设备
机器和机床;马达和引擎(陆地车辆用的除外);机器联结器和传动机件(陆地车辆用的除外);非手动农业器具;孵化器;自动售货机。
【0701 组】 农业用机械及部件(不包括小农具)
【0702 组】 渔牧业用机械及器具
【0703 组】 伐木、锯木、木材加工及火柴生产用机械及器具
【0704 组】 造纸及加工纸制品工业用机械及器具
【0705 组】 印刷工业用机械及器具
【0706 组】 纤维加工及纺织、针织工业用机械及部件
【0707 组】 印染工业用机械
【0708 组】 制茶工业用机械
【0709 组】 食品业用机械及部件
【0710 组】 酿造、饮料工业用机械
【0711 组】 烟草工业用机械
【0712 组】 皮革工业用机械
【0713 组】 缝纫、制鞋工业用机械
【0714 组】 自行车工业用设备
【0715 组】 陶瓷、砖、瓦制造机械
【0716 组】 雕刻机
【0717 组】 制电池机械
【0718 组】 日用杂品加工机械
【0719 组】 制搪瓷机械
【0720 组】 制灯泡机械
【0721 组】 包装机械(不包括成套设备专用包装机械)
【0722 组】 民用煤加工机械
【0723 组】 厨房家用器具(不包括烹调、电气加热设备及厨房手工具)
【0724 组】 洗衣机
【0725 组】 制药工业用机械及部件
【0726 组】 橡胶、塑料工业机械
【0727 组】 玻璃工业用机械
【0728 组】 化肥设备
【0729 组】 其他化学工业用机械
【0730 组】 地质勘探、采矿、选矿用机械
【0731 组】 冶炼工业用设备
【0732 组】 石油开采、精炼工业用设备
【0733 组】 建筑、铁道、土木工程用机械
【0734 组】 起重运输机械
【0735 组】 锻压设备
【0736 组】 铸造机械
【0737 组】 蒸气动力设备
【0738 组】 内燃动力设备
【0739 组】 风力、水力动力设备
【0740 组】 办公用制针钉机械
【0741 组】 制钮扣拉链机械
【0742 组】 金属切削机床, 切削工具和其他金属加工机械
【0743 组】 非手工操作的手工具
【0744 组】 静电、电子工业用设备
【0745 组】 光学工业用设备
【0746 组】 气体分离设备
【0747 组】 喷漆机具
【0748 组】 发电机、非陆地车辆用马达和引擎及其零部件
【0749 组】 泵,阀,气体压缩机,风机,液压元件,气动元件
【0750 组】 机器传动用联轴节,传动带及其他机器零部件
【0751 组】 焊接机械
【0752 组】 清洁、废物处理机械
【0753 组】 单一商品
【0754 组】 电镀设备
8类
手工机械
手工具和器具(手动的);刀、叉和勺餐具;随身武器;剃刀。
【0801 组】 手动研磨器具
【0802 组】 小农具(不包括农业、园艺用刀剪)
【0803 组】 林业、园艺用手工具
【0804 组】 畜牧业用手工具
【0805 组】 渔业用手工具
【0806 组】 理发工具,修指甲刀
【0807 组】 非动力手工具(不包括刀、剪)
【0808 组】 非动力手工器具
【0809 组】 专业用手工具
【0810 组】 刀剪(不包括机械刀片,文具刀)
【0811 组】 除火器外的随身武器
【0812 组】 餐具刀、叉、匙
9类
电子器具
科学、航海、测量、摄影、电影、光学、衡具、量具、信号、检验(监督)、救护(营救)和教学用装置及仪器;处理、开关、传送、积累、调节或控制电的装置和仪器;录制、通讯、重放声音或影像的装置;磁性数据载体,录音盘;光盘,DVD盘和其他数字存储媒介;投币启动装置的机械结构;收银机,计算机器,数据处理装置,计算机;计算机软件;灭火器械。
【0901 组】 电子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
【0902 组】 记录、自动售货机和其他记数检测器
【0903 组】 其他办公用机械(不包括打字机、誉写机、油印机)
【0904 组】 衡器
【0905 组】 量具
【0906 组】 信号器具
【0907 组】 通讯导航设备
【0908 组】 音像设备
【0909 组】 摄影、电影用具及仪器
【0910 组】 测量仪器仪表,实验室用器具,电测量仪器,科学仪器
【0911 组】 光学仪器
【0912 组】 光电传输材料
【0913 组】 电器用晶体及碳素材料,电子、电气通用元件
【0914 组】 电器成套设备及控制装置
【0915 组】 电解装置
【0916 组】 灭火器具
【0917 组】 电弧切割、焊接设备及器具
【0918 组】 工业用X光机械设备
【0919 组】 安全救护器具
【0920 组】 警报装置,电铃
【0921 组】 眼镜及附件
【0922 组】 电池,充电器
【0923 组】 电影片,已曝光材料
【0924 组】 其他
10类
医疗器械
外科、医疗、牙科和兽医用仪器及器械,假肢,假眼和假牙;整形用品;缝合用材料。
【1001 组】外科、医疗和兽医用仪器、器械、设备,不包括电子、核子、电疗、医疗用X光设备、器械及仪器
【1002 组】 牙科设备及器具
【1003 组】 医疗用电子、核子、电疗和X光设备
【1004 组】 医疗用辅助器具、设备和用品
【1005 组】 奶嘴,奶瓶
【1006 组】 性用品
【1007 组】 假肢,假发和假器官
【1008 组】 矫形用品
【1009 组】 缝合用材料
11类
灯具空调
照明、加热、蒸汽发生、烹饪、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用装置。
【1101 组】 照明用设备、器具(不包括汽灯、油灯)
【1102 组】 喷焊灯
【1103 组】 汽灯,油灯
【1104 组】 烹调及民用电气加热设备(不包括厨房用手工用具,食品加工机器)
【1105 组】 制冷、冷藏设备(不包括冷藏车)
【1106 组】 干燥、通风、空调设备(包括冷暖房设备)
【1107 组】 加温、蒸汽设备(包括工业用炉、锅炉,不包括机车锅炉、锅驼机锅炉、蒸汽机锅炉)
【1108 组】 水暖管件
【1109 组】 卫生设备(不包括盥洗室用具)
【1110 组】 消毒和净化设备
【1111 组】 小型取暖器
【1112 组】 不属别类的打火器具
【1113 组】 核能反应设备
12类
运输工具
运载工具;陆、空、海用运载装置。
【1201 组】 火车及其零部件
【1202 组】 汽车、电车、摩托车及其零部件(不包括轮胎)
【1203 组】 摩托车其零部件(不包括轮胎)
【1204 组】 自行车、三轮车及其零部件(不包括轮胎)
【1205 组】 缆车,架空运输设备
【1206 组】 轮椅,手推车,儿童推车
【1207 组】 畜力车辆
【1208 组】 轮胎及轮胎修理工具
【1209 组】 空用运载工具(不包括飞机轮胎)
【1210 组】 水用运载工具
13类
军火烟火
火器;军火及弹药;爆炸物;烟火。
【1301 组】 火器,军火及子弹
【1302 组】 爆炸物
【1303 组】 烟火,爆竹
【1304 组】 个人防护用喷雾
14类
珠宝钟表
贵重金属及其合金,不属别类的贵重金属制品或镀有贵重金属的物品;珠宝首饰,宝石;钟表和计时仪器。
【1401 组】 贵重金属及其合金
【1402 组】 贵重金属盒
【1403 组】 珠宝,首饰,宝石及贵重金属制纪念品
【1404 组】 钟,表,计时器及其零部件
15类
乐器用品
乐器。
【1501 组】 乐器
【1502 组】 乐器辅助用品及配件
16类
办公用品
纸和纸板,不属别类的纸和纸板制品;印刷品;装订用品;照片;文具;文具或家庭用粘合剂;美术用品;画笔;打字机和办公用品(家具除外);教育或教学用品(仪器除外);包装用塑料物品(不属别类的);印刷铅字;印版。
【1601 组】 工业用纸
【1602 组】 技术用纸(不包括绝缘纸)
【1603 组】 生活用纸
【1604 组】 纸板
【1605 组】 办公、日用纸制品
【1606 组】 印刷出版物
【1607 组】 照片,图片,图画
【1608 组】 纸牌,扑克牌
【1609 组】 纸及不属别类的塑料包装物品
【1610 组】 办公装订、切削用具
【1611 组】 办公文具(不包括笔,墨,印,胶水)
【1612 组】 墨,砚
【1613 组】 印章,印油
【1614 组】 笔
【1615 组】 办公或家庭用胶带或粘合剂
【1616 组】 办公室用绘图仪器,绘画仪器
【1617 组】 绘画用具(不包括绘图仪器,笔)
【1618 组】 打字机、誊写机、油印机及其附件(包括印刷铅字、印版)
【1619 组】 教学用具(不包括教学实验用仪器)
【1620 组】 室内模型物(不包括教学用模型标本)
【1621 组】 单一商品
17类
橡胶制品
橡胶、古塔胶、树胶、石棉、云母,以及不属别类的这些原材料的制品;生产用成型塑料制品;包装、填充和绝缘用材料;非金属软管。
【1701 组】 不属别类的橡胶,古塔胶,树胶
【1702 组】 非金属密封减震制品
【1703 组】 橡胶,树脂,纤维制品
【1704 组】 软管
【1705 组】 保温、隔热、隔音材料
【1706 组】 绝缘用材料及其制品
【1707 组】 包装、填充用材料(包括橡胶、塑料制品)
【1708 组】 单一商品
18类
皮革皮具
皮革和人造皮革,不属别类的皮革和人造皮革制品;毛皮;箱子和旅行袋;雨伞和阳伞;手杖;鞭和马具。
【1801 组】 皮革和人造皮革,裘皮
【1802 组】 不属别类的皮革、人造皮革制品,箱子及旅行袋,日用革制品
【1803 组】 裘皮
【1804 组】 雨伞及其部件
【1805 组】 手杖
【1806 组】 动物用具
【1807 组】 肠衣
19类
建筑材料
非金属的建筑材料;建筑用非金属刚性管;柏油,沥青;可移动非金属建筑物;非金属碑。
【1901 组】 半成品木材
【1902 组】 土,沙,石,石料,灰泥,炉渣等建筑用料
【1903 组】 石膏
【1904 组】 水泥
【1905 组】 水泥预制构件
【1906 组】 建筑砖瓦
【1907 组】 非金属耐火材料及制品
【1908 组】 柏油,沥青及制品
【1909 组】 非金属建筑材料及构件(不包括水泥预制构件)
【1910 组】 非金属建筑物
【1911 组】 建筑用玻璃及玻璃材料
【1912 组】 建筑用涂层
【1913 组】 建筑用粘合料
【1914 组】 非金属雕塑品
【1915 组】 棺椁墓碑
20类
家具制品
家具,镜子,相框;不属别类的木、软木、苇、藤、柳条、角、骨、象牙、鲸骨、贝壳、琥珀、珍珠母、海泡石制品,这些材料的代用品或塑料制品。
【2001 组】 家具
【2002 组】 非金属容器及附件
【2003 组】 不属别类的工业、建筑配件
【2004 组】 镜子、画框及部件
【2005 组】 不属别类的竹、藤、棕、草制品
【2006 组】 未加工或半加工的骨、角、牙、介及不属别类的工艺品
【2007 组】 非金属牌照
【2008 组】 食品用塑料装饰品
【2009 组】 禽、畜等动物用制品
【2010 组】 医院用非金属制身份鉴别手环
【2011 组】 非金属棺材及附件
【2012 组】 非金属家具附件
【2013 组】 垫,枕
【2014 组】 非金属紧固件及门窗附件
21类
厨房洁具
家用或厨房用器具和容器;梳子和海绵;刷子(画笔除外);制刷材料;清洁用具;钢丝绒;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建筑用玻璃除外);不属别类的玻璃器皿、瓷器和陶器。
【2101 组】 厨房炊事用具及容器(包括不属别类的餐具)
【2102 组】 不属别类的玻璃器皿
【2103 组】 瓷器,陶器(茶具,酒具除外)
【2104 组】 玻璃、瓷、陶的工艺品
【2105 组】 茶具、酒具、咖啡具及饮水用具
【2106 组】 家庭日用及卫生器具
【2107 组】 梳子,刷子,制刷材料(不包括牙刷)
【2108 组】 刷牙用具
【2109 组】 牙签
【2110 组】 化妆用具
【2111 组】 隔热用具
【2112 组】 家用擦洗用具
【2113 组】 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不包括建筑用玻璃)
【2114 组】 不属别类的动植物器具
【2115 组】 家用灭虫、灭鼠用具
22类
绳网袋蓬
缆,绳,网,帐篷,遮篷,防水遮布,帆,袋和包(不属别类的);衬垫和填充材料(橡胶或塑料除外);纺织用纤维原料。
【2201 组】 缆,绳,线,带
【2202 组】 网,遮篷,帐篷,防水帆布,帆
【2203 组】 袋子,装卸、包装用物品
【2204 组】 衬垫,填充料,密封物品(不包括橡胶、塑料制品)
【2205 组】 纤维原料
23类
纱线丝毛
纺织用纱和线。
【2301 组】 纺织用纱、丝
【2302 组】 线
【2303 组】 毛线
24类
布料床单
布料和不属别类的纺织品;床单;桌布。
【2401 组】 纺织品,布料
【2402 组】 特殊用织物
【2403 组】 纺织品壁挂
【2404 组】 毡及毡制品
【2405 组】 毛巾,浴巾,手帕
【2406 组】 床上用品
【2407 组】 室内遮盖物
【2409 组】 特殊用布
【2410 组】 旗
【2411 组】 寿衣
25类
服装鞋帽
服装,鞋,帽。
【2501 组】 衣物
【2502 组】 婴儿纺织用品
【2503 组】 特种运动服装
【2504 组】 不透水服装
【2505 组】 戏装
【2506 组】 特殊用鞋
【2507 组】 鞋
【2508 组】 帽
【2509 组】 袜
【2510 组】 手套(不包括特种手套)
【2511 组】 领带,围巾,披巾,面纱
【2512 组】 腰带,服装带
【2513 组】 单一商品
26类
纽扣拉链
花边和刺绣,饰带和编带;纽扣,领钩扣,饰针和缝针;假花。
【2601 组】 花边,饰品及编带
【2602 组】 不属别类的服饰品,饰针
【2603 组】 钮扣,领钩扣,拉链
【2604 组】 假发,假胡须
【2605 组】 缝纫用具(线除外)
【2606 组】 假花
【2607 组】 硬托衬骨
【2608 组】 修补纺织品用热粘胶片
【2609 组】 亚麻布标记用品
【2610 组】 茶壶保暖套
27类
地毯席垫
地毯,地席,席类,油毡及其他铺地板材料;非纺织品制墙帷。
【2701 组】 地毯
【2702 组】 席类
【2703 组】 垫及其他可移动铺地板用品
【2704 组】 非纺织墙帷,墙纸及非纺织挂毯
28类
健身器材
游戏器具和玩具;不属别类的体育和运动用品;圣诞树用装饰品。
【2801 组】 娱乐器械,娱乐物品
【2802 组】 玩具
【2803 组】 棋,牌及辅助器材
【2804 组】 球类及器材
【2805 组】 健身器材
【2806 组】 射箭运动器材
【2807 组】 体操、举重、田径、冰雪及属于本类的其他运动器材
【2808 组】 游泳池及跑道
【2809 组】 运动防护器具及冰鞋
【2810 组】 圣诞树用的装饰品
【2811 组】 钓具
【2812 组】 单一商品
29类
熟制食品
肉,鱼,家禽和野味;肉汁;腌渍、冷冻、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蛋;奶和奶制品;食用油和油脂。
【2901 组】 肉,非活的家禽,野味,肉汁
【2902 组】 非活水产品
【2903 组】 罐头食品(软包装食品不包括在内,随原料制成品归类)
【2904 组】 腌渍、干制水果及制品
【2905 组】 腌制、干制蔬菜
【2906 组】 蛋品
【2907 组】 奶及乳制品
【2908 组】 食用油脂
【2909 组】 色拉
【2910 组】 食用果胶
【2911 组】 加工过的坚果
【2912 组】 菌类干制品
【2913 组】 食物蛋白,豆腐制品
【2914 组】 肠衣
30类
方便食品nipihsnaibgnaf
咖啡,茶,可可和咖啡代用品;米;食用淀粉和西米;面粉和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和甜食;冰制食品;糖,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芥末;醋,沙司(调味品);辛香料;饮用冰。
【3001 组】 咖啡,咖啡代用品,可可
【3002 组】 茶、茶饮料
【3003 组】 糖
【3004 组】 糖果,南糖,糖
【3005 组】 蜂蜜,蜂王浆等营养食品
【3006 组】 面包,糕点
【3007 组】 方便食品
【3008 组】 米,面粉(包括五谷杂粮)
【3009 组】 面条及米面制品
【3010 组】 谷物膨化食品
【3011 组】 豆粉,食用预制面筋
【3012 组】 食用淀粉及其制品
【3013 组】 食用冰,冰制品
【3014 组】 食盐
【3015 组】 酱油,醋
【3016 组】 芥末,味精,沙司,酱等调味品
【3017 组】 酵母
【3018 组】 食用香精,香料
【3019 组】 单一商品
31类
饲料种籽
谷物和不属别类的农业、园艺、林业产品;活动物;新鲜水果和蔬菜;种籽;草木和花卉;动物饲料;麦芽。
【3101 组】 未加工的林业产品
【3102 组】 未加工的谷物及农产品(不包括蔬菜,种子)
【3103 组】 花卉,园艺产品,草木
【3104 组】 活动物
【3105 组】 未加工的水果及干果
【3106 组】 新鲜蔬菜
【3107 组】 种子
【3108 组】 动物饲料
【3109 组】 麦芽
【3110 组】 动物栖息用干草等制品
32类
啤酒饮料
啤酒;矿泉水和汽水以及其他不含酒精的饮料;水果饮料及果汁;糖浆及其他制饮料用的制剂。
【3201 组】 啤酒
【3202 组】 不含酒精饮料
【3203 组】 糖浆及其他供饮料用的制剂
33类
含酒精酒
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
【3301 组】 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
34类
烟草烟具
烟草;烟具;火柴。
【3401 组】 烟草及其制品
【3402 组】 烟具
【3403 组】 火柴
【3404 组】 吸烟用打火机
【3405 组】 烟纸,过滤嘴
【3406 组】 香烟用调味品
【3407 组】 电子香烟及其部件
35类
广告销售
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
【3501 组】 广告
【3502 组】 工商管理辅助业
【3503 组】 替他人推销
【3504 组】 人事管理辅助业
【3505 组】 商业企业迁移
【3506 组】 办公事务
【3507 组】 财会
【3508 组】 单一服务
【3509 组】 零售或批发服务
36类
金融物管
保险;金融事务;货币事务;不动产事务。
【3601 组】 保险
【3602 组】 金融事务
【3603 组】 珍品估价
【3604 组】 不动产事务
【3605 组】 经纪
【3606 组】 担保
【3607 组】 慈善募捐
【3608 组】 受托管理
【3609 组】 典当
37类
建筑修理
房屋建筑;修理;安装服务。
【3701 组】 建设、维修信息服务
【3702 组】 建筑工程服务
【3703 组】 开采服务
【3704 组】 建筑物装饰修理服务
【3705 组】 供暖设备的安装与修理
【3706 组】 机械、电器设备的安装与修理
【3707 组】 陆地机械车辆维修
【3708 组】 飞机维修
【3709 组】 造船服务
【3710 组】 影视器材维修
【3711 组】 钟表修理
【3712 组】 保险装置的维修
【3713 组】 特殊处理服务
【3714 组】 轮胎维修服务
【3715 组】 家具的修复、保养
【3716 组】 衣服、皮革的修补、保护、洗涤服务
【3717 组】 灭虫,消毒服务
【3718 组】 单一服务
38类
通讯服务
电信。
【3801 组】 进行播放无线电或电视节目的服务
【3802 组】 通讯服务
39类
运输贮藏
运输;商品包装和贮藏;旅行安排。
【3901 组】 运输及运输前的包装服务
【3902 组】 水上运输及相关服务
【3903 组】 陆地运输
【3904 组】 空中运输
【3905 组】 其他运输及相关服务
【3906 组】 货物的贮藏
【3907 组】 潜水工具出租
【3908 组】 供水电气服务
【3909 组】 水闸管理服务
【3910 组】 投递服务
【3911 组】 旅行安排
【3912 组】 单一服务
40类
材料加工
材料处理。
【4001 组】 综合加工及提供信息服务
【4002 组】 金属材料处理或加工服务
【4003 组】 纺织品化学处理或加工服务
【4004 组】 木材加工服务
【4005 组】 纸张加工服务
【4006 组】 玻璃加工服务
【4007 组】 陶器加工服务
【4008 组】 食物、饮料加工服务
【4009 组】 剥制加工服务
【4010 组】 皮革、服装加工服务
【4011 组】 影像加工处理服务
【4012 组】 污物处理服务
【4013 组】 空气调节服务
【4014 组】 水净化服务
【4015 组】 单一服务
41类
教育娱乐
教育;提供培训;娱乐;文体活动。
【4101 组】 教育
【4102 组】 组织和安排教育、文化、娱乐等活动
【4103 组】 图书馆服务
【4104 组】 出版服务
【4105 组】 文娱、体育活动的服务
【4106 组】 驯兽
【4107 组】 单一服务
42类
技能服务
科学技术服务和与之相关的研究与设计服务;工业分析与研究;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的设计与开发。
【4209 组】 提供研究和开发服务
【4210 组】 提供地质调查、研究、开发服务
【4211 组】 提供化学研究服务
【4212 组】 提供生物学研究服务
【4213 组】 提供气象情报服务
【4214 组】 提供测试服务
【4216 组】 外观设计服务
【4217 组】 建筑物的设计、咨询服务
【4218 组】 服装设计服务
【4220 组】 计算机编程及相关服务
【4224 组】 提供艺术品鉴定服务
【4227 组】 单一服务
43类
餐饮住宿
提供食物和饮料服务;临时住宿。
【4301 组】 提供餐饮,住宿服务
【4302 组】 提供房屋设施的服务
【4303 组】 养老院
【4304 组】 托儿服务
【4305 组】 为动物提供食宿
【4306 组】 单一服务
44类
医疗园艺
医疗服务;兽医服务;人或动物的卫生和美容服务;农业、园艺和林业服务。
【4401 组】 医疗服务
【4402 组】 卫生、美容服务
【4403 组】 为动物提供服务
【4404 组】 农业、园艺服务
【4405 组】 单一服务
45类
社会服务
法律服务;由他人提供的为满足个人需要的私人和社会服务;为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的服务。
【4501 组】 安全服务
【4502 组】 提供人员服务
【4503 组】 提供服饰服务
【4504 组】 殡仪服务
【4505 组】 单一服务
【4506 组】 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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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基本流程详解
◆ ◆ ◆
本文速览
一、查询商标
二、准备材料
三、提交申请
四、形式审查
五、实质审查
六、注册公告
01
查询商标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提供商标近似查询和商标综合查询的服务。建议商标注册申请人同时使用近似查询和综合查询的数据库检索自己计划申请的商标是否已有类似的在先商标,避免被在先权利人提起异议或者知识产权诉讼。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查询商标数据。如果该链接失效,请直接搜索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进入官网后点击“商标网上查询”模块。
02
准备材料
在材料准备阶段,商标申请人需要准备好身份证明文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以向商标注册部门提交。
(一)身份证明文件
身份证明文件是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护照;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文件指其依法成立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二)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是证明申请人具备申请资格的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只需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等身份证明文件即可证明主体资格,无需另行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国内自然人除需提交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交以下任意一项作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1.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复印件等表明申请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三)申请文件具体要求
国内申请人 | |
自然人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文件。 | 公司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 |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等表明申请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 |
备注: |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申请人 | |
自然人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香港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文件。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属地区登记证件。 |
备注:文件为英文或其他语言的,应当提交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
外国申请人 | |
自然人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属地区或国家的登记证件。 |
备注: |
03
提交申请
商标申请人向商标注册部门成功提交注册申请材料后,会收到缴费通知书。申请人按照通知书载明的期限和金额按时足额缴纳后,商标注册部门会接收商标申请,并进入下一个程序:形式审查。
04
形式审查
商标注册部门收到商标申请材料后,经过形式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予以受理。形式审查是商标注册部门接收申请后、受理申请前的必经程序。形式审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①申请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申请资格;
②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比如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申请文件中需要填写的地方是否按照规定填写、签名或者盖章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的是否提交委托手续等;
③申请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申请费用。
商标注册部门形式审查的结果共有三种:
①形式审查合格、予以受理:申请人具备申请资格、提交的文件符合规定、已经按时足额缴纳费用,商标注册部门正式受理申请;
②申请文件需进行补正:商标注册部门通知申请人补正,通常是申请文件存在瑕疵,比如签章不清晰等。申请人收到补正通知后,应当在通知载明的期限里提交修改后的文件,期满未提交或者提交的文件不符合规定的,商标注册部门不予受理;
③形式审查未通过、不予受理:申请人的申请文件不符合《商标法》等法律规定,或者经补正后仍不满足要求的,商标注册部门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05
实质审查
形式审查通过后,商标进入实质审查环节。实质审查,指商标注册部门审查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存在法律禁止的使用情形、是否与他人在先申请的商标存在相同或者近似的情形、申请人是否存在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申请行为等。
(一)商标相同
商标相同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两个商标在视觉效果上完全相同或者基本无差别,另一种是两个(声音)商标在听觉感知上完全相同或者基本无差别。基本无差别,是指两商标的主体部分完全相同,仅在次要部分有细微差异,以至于普通消费者在一般注意力下,难以从视觉或者听觉上将二者区分开来。
(二)商标近似
商标近似是指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商标的构成要素在发音、视觉、含义或排列顺序等方面虽有一定区别,但整体差异不大,且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易使普通消费者产生混淆。文字商标的近似主要考虑形、音、义三个方面;图形商标主要考虑构图、外观和着色;组合商标既要考虑整体表现形式,还需考虑显著部分的设计效果。
(三)相同或近似可能导致混淆
混淆是指商标的文字、图形相同或者近似,且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普通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商标的识别功能是体现商标核心价值的本质属性,而混淆则是对商标识别功能的实质性破坏。混淆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社会公众认为与商标相关的商品或服务由真正权利人生产或者提供,另一种是社会公众认为与商标相关的商品或服务与真正权利人存在某种关联。通常情况下,判定是否构成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并不以二者实际发生混淆为前提,只需要判定是否可能发生混淆即可。
(四)如何判定商标是否构成混淆
判定两商标是否构成混淆,首先应当考虑两个前提:
1. 商标标志是否相同或者近似;
2. 两商标是否使用在同一类商品或者服务上。
如双方商标标志相同,且使用在同一种商品或服务上,即可判定为混淆;如双方商标标志近似,且使用在同一种商品或服务上,可能构成混淆,也可能不足以产生混淆可能性。
因此,应当结合其他因素进行综合判断。比如:
1. 双方商标标志的近似度;
2. 在先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3. 商标申请人是否存在意图导致混淆后果的故意;
4. 其他影响混淆判定的因素,如公众的注意程度、是否实际发生混淆等。
(五)如何判定是否构成恶意申请
请查看白熊知产这篇专题文章 >> 注意!这些行为构成恶意申请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部门实质审查的结果包括三种:
①符合实质审查的要求,初步审定公告;
②全部驳回,申请人可以决定是否申请复审;
③部分驳回,申请人可以决定是否申请复审。
不论是全部驳回还是部分驳回,如果通过复审,商标注册部门核准后予以公告。复审被驳回的,商标申请进入商标评审环节。申请人对评审的决定或者裁定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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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注册公告
商标申请通过实质审查后,进入初步审定公告程序。初审公告期间,与公告的商标申请存在权利冲突的商标权利人可以向商标注册部门提起异议。异议法定期限为三个月,自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计算。初审公告期间届满,商标注册部门未收到异议申请的,向商标申请人颁发《商标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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