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和《西游记》中的英雄人物,既具“神性”的特点,又具“魔性”的特点,明显地呈现出一种“神”→外“魔”而内“神”→“神”否定之否定三段式生命历程。其“魔性”的一面是君主外铄于彼的,驱之使然的,因而是浅层面的。其“神性”的一面是上苍内铄于彼的,天性使然的,因而是深层面的。二者流动不居而一以定之于他们的际遇,这就是我所看到的作者笔端的英雄人物的事功。执柄者用之则社稷从今化为“礼乐笙镛治”,弃之则乾坤由此变作“兵戈剑戟丛”,这就是作者通过他笔端英雄人物的上述三段式生命历程所欲晓谕的哲理,而其深沉的感叹亦寓焉!
打开容本和杨本《水浒传》,其第一回赫然写着:“张天师祈禳瘟疫,洪太尉误走妖魔。”该回与开卷的“引首”实际上是二而一的,都是小说的“楔子”,具有“敷陈大义”、“隐括全文”的作用。金圣叹将其合二而一,作为“楔子”置于全书的开端,可谓深得施耐庵创作意旨之个中三昧。现在就让我们通过对这一“楔子”的解剖,以略窥《水浒传》的思想意蕴与“神道”描写的关系。
其一,该“楔子”写二龙山主持真人对“伏魔之殿”的解释,道是:“此乃是前代老祖天师锁镇魔王之殿”。写洪太尉令火工道人打开地穴时之初所见,道是:“那一声响亮过处,只见一道黑气,从穴里滚将起来,掀塌了半个殿角。”不言而喻,“黑气”乃“魔君”之象。写洪太尉“误走妖魔”的后果,道是:“直使宛子城中藏猛虎,蓼儿洼内聚飞龙。”凡此,皆言梁山好汉是*人越货的绿林豪杰,“闹遍赵家社稷”的草莽英雄。证之于整个作品:他们不只曾三打祝家庄,两打曾头市,攻克大名府,还曾公然与朝廷派来的兵马对垒,两赢童贯,三败高俅,将朝廷精兵消灭殆尽。凡此等等,从正统立场看问题,他们当然是“魔君”无疑,而施耐庵却认为他们好就好在是“与之盗名而不辞,躬履盗迹而无讳者也。岂若世之乱臣贼子,畏影而自走,所为近在一身,而其祸未尝不流四海!”[2]所以处处以欣赏的笔触将他们写成与腐败的官府相对立的绿林豪客。那“诲盗”说即由是而滋。
其二,该“楔子”写及殿内石碑上凿着“遇洪而开”时有段作者评述,其文云:“却不是一来天罡星合当出世,二来宋朝必显忠良,三来凑巧遇着洪信,岂不是天数?”写及洪太尉令火工道人打开地穴之终所见时有段描述,其文云:“那道黑气直冲上半天里,空中散作百十道金光,望四面八方去了。”不言而喻,“金光”乃“星君”之象。写及“教三十六员天罡下临凡世,七十二座地煞降在人间”时曾以诗为证,其颈联云:“水浒寨中屯节侠,梁山泊内聚英雄。”凡此,皆言一百八人是“忠为君王恨贼臣”的志士,“替天行道”的草泽仁人。证之于整个作品:他们身居水浒,心系社稷,把一座时人心目中的强盗山寨变作“替天行道”的仁义机关;他们虽然也冲州撞府,但想的是“酷吏赃官都*尽,忠心报答赵官家。”他们“同存忠义于心”,将“平虏保境安国”作为自己的人生目标,于两赢童贯、三败高俅之日,不仅没有乘胜“*去东京,夺了鸟位”,反倒将它用作谋求招安之时;他们同功同过同死同生,卒至于犯大难,英魂亦同聚蓼儿洼,卫护一方百姓。其忠于君仁于民义于友如是,“则谓水浒之众,皆大力大贤有忠有义之人可也”。[3]难怪施耐庵要颂之曰:“天罡尽已归天界,地煞还应入地中。千古为神皆庙食,万年青史播英雄。”那“弭盗”说亦由是而兴。
其三,该“楔子”所以一再点明洪太尉误走的“妖魔”乃“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显然是有深意的。我们知道,道教谓北斗丛星中有三十六个天罡星,每个天罡星各有一个神将,合称“三十六天罡”;道教又谓北斗丛星中有七十二个地煞星,每个地煞星也各有一个神将,合称“七十二地煞”。道士斋醮作法时,常召请三十六天罡与七十二地煞神将下凡驱魔,事见《道藏》三一三册《上清天枢院回车毕道正法》等。天罡又是丛辰名,为月内凶神,说见《海琼白真人语录》卷二《鹤林法语》等。这是由于“道教源于各种各样的民间信仰,而这些民间信仰的中心,是从古至今在中国人中有广泛影响的万物有灵论”。[4]其中的星辰崇拜古来虽一,但各地星神传说有殊,且互为影响,交错衍绎,实事有必然。因此,《水浒传》于“楔子”中将三十六天罡和七十二地煞写成浑身“魔气”的“神煞”,当是驱魔神煞说与月内凶神说在民间传说中的混一。然而,施耐庵实际强调的,则是三十六天罡和七十二地煞作为驱魔之“神煞”的一面,认为这是他们的本质属性,所以纵然在“楔子”中亦有黑气“散作百十道金光”之说,虽标目为“洪太尉误走妖魔”。因此,《水浒传》以三十六天罡和七十二地煞附会梁山一百零八将,不只真切地反映了宋代外敌凭陵,国政弛废,民众转思草泽的心理,且创作本旨亦寓焉,那就是要告诉人们:梁山一百零八将乃天罡地煞临凡殄灭奸邪的英豪,却反为奸邪逼上梁山沦为盗寇;谋求招安后满以为可以“统豺虎,御边幅”,不料又惨遭奸邪暗算,以致“煞曜罡星今已矣,谗臣贼子尚依然”,宋室国将不国。从而总结了北宋何以亡于金的历史教训,谱写了一曲令人耳热心酸的乱世忠义的悲歌。论者把这种“无恶不归朝廷,无美不归绿林”,说成是作者旨在“诲盗”或“弭盗”,皆只不过是据作品的两个不同方面的客观效果所作的臆断而已!
与《水浒传》这种对英雄人物生命历程的写法异曲而同工的,是《西游记》。
《西游记》似乎没有“敷陈大义”、“隐括全文”的“楔子”,实际上是有的;而且与《水浒传》的写法如出一辙,只是专家学者没有注意而已。《西游记》的“楔子”,是第八回“我佛造经传极乐,观音奉旨上长安”。其所以被置于第八回,原因是:宋元取经故事是以弘扬佛法为旨归的宗教文学,所以据《朴通事谚解》可知,已佚《西游记平话》开卷第一回是写佛祖说法灵山,最后一回是写唐僧诸人正果西天,宝莲座下听经文,《西游记》的祖本当亦如是,则“我佛造经传极乐,观音奉旨上长安”原本就是《西游记》祖本的第一回,具有“敷陈大义”、“隐括全文”的“楔子”作用,明矣!《西游记》实际是孙悟空的个人英雄传奇,所以作者更动了传统的结构方式,把孙悟空“大闹天宫”提到全书的开端,并用了七回的篇幅将一个宗教故事改写为神话故事,又因元人杂剧有将“楔子”置于第一折之后并使之起过渡性作用的写法,所以《西游记》作者便仿之以施墨,亦明矣!
要之,《西游记》第八回与《水浒传》开卷“楔子”在思想和写法上“心有灵犀一点通”,是不容置疑的事实。这集中反映在对英雄人物三段式生命历程的敷陈上。
该回写观音于途中剃度的第一个魔王,是个“獠牙撑剑刃,红发乱蓬松”的怪物。他就是后来正果西天,成为金身罗汉的沙和尚。当时他正栖身流沙河,“在此间吃人无数”,其中便有“几次取经人”。不意撞着观音,他陈情道:“我不是妖邪,我是灵霄殿下侍銮舆的卷帘大将。只因在蟠桃会上,失手打碎玻璃盏,玉帝把我打了八百,贬下界来,变得这模样。又教七日一次,将飞剑来穿我胸胁百馀下方回,故此这般苦恼。没奈何,饥寒难忍,三二日间,出波涛寻一个人食用。”却原来他是个名列云班的天将,为妖是迫于无奈!
该回写观音于途中剃度的第二个魔王,是个“卷脏莲蓬吊搭嘴,耳如蒲扇显金睛”的丑八怪。他就是后来正果西天,当了净坛使者的猪八戒。当时他正占了福陵山,想“捉个行人.肥腻腻的吃他家娘!”不意撞上观音,他诉苦道:“我不是野豕,亦不是老彘,我本是天河里天蓬元帅。只因带酒戏弄嫦娥,玉帝把我打了二千锤,贬下尘凡。一灵真性,竟来夺舍投胎,不期错了道路,投在个母猪胎里,变得这般模样。是我咬*母猪,打死群彘,在此处占了山场,吃人度日。不期撞着菩萨,万望拔救,拔救。”却原来他是个品位甚高的神灵,虽被惩已身如畜类,而求善之心未泯!
该回写观音途经五行山曾特留步看望了一个压在山下的猴王,就是那搅乱蟠桃会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猴王不胜感激道:“我已知悔了。但愿大慈悲指条门路,情愿修行。”观音闻得此言,满心欢喜,与他摩顶受戒,并委之以重任,令保唐僧取经,以求“法轮回转,皇图永固”,最后他果然正果西天,成为斗战胜佛。那么,这猴王最初是不是个妖怪呢?书中说得一清二楚:他是“仙山”花果山顶上的一块“仙石”孕“天真地秀,日精月华”而生的一个“天产石猴”。既然所秉皆“正”,又怎能是“魔”!然而,他有个天生不幸,那就是:形体是“猴”,而不是“人”。道教因受儒家封建等级观念的影响,又僵死地最讲究“人兽之界”,而灵霄殿又实乃尘间金銮殿在天国的投影,所以纵然他已练就“七十二般真功果,长生不老大法门”,可在灵霄殿上的君臣心目中,却依然是个不入品位的“地上妖仙”。玉帝始则封他为弼马温,继则又给他一个“齐天大圣”的空衔,这在满殿文武看来,已是“大慈大仁”,可他却“官封弼马心何足,名注齐天意未宁”,一心想凭自己的本事争得个与名列云班的仙卿们平起平坐的平等地位,而这一契合点在天廷既定宗法等级秩序中又是压根儿不存在的,于是他便愤而想取玉帝而代之,自己面南而坐。其结果当然是只能引起天上神佛共怒,以致为“我佛慈悲”的如来罪判无期徒刑,压于五行山下。因此,他的所谓“知悔”,实际上是“知悔”不该高喊“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而并非他那身上的“老孙派头”,只不过观音在起用他之后能束之戒之勉之助之谅之容之而已!无孙悟空,唐僧到不了西天;无观音,孙悟空不能尽其器能。管仲从狱官手里被释放,鲍叔由此而千百年来为人们传颂不已。观音未经如来许可而起用孙悟空于囚中,其胆识足可与鲍叔并驾!可见这第八回在体现作者创作本旨上的重要。
该回写观音在途中还曾救过一条孽龙,这就是后来正果西天,封为“八部天龙”的玉龙。他本是西海龙王敖闰之子,因纵火烧了殿上明珠,其父表奏天廷,告了忤逆;玉帝把他吊在空中,打了三百,不日遭诛。观音将他救下,留待与取经人做个脚力。作为取经队伍的实际组织者和领导者,其周密如是,又怎能叫人不三呼“菩萨!”
要而言之,该回写观音于途中剃度的三个魔王和一条孽龙;玉龙固然本是条“神龙”,猪八戒与沙和尚本来也是名登仙谱的“天将”,纵然是被认为罪大恶极的“妖猴”孙悟空,亦是个孕“天真地秀”而生的“天产石猴”。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之所以成为妖魔,或占山为王或据水为霸,或自封“齐天大圣”或以“吃人度日”,皆由于玉帝或恪守成法而“不会用人”,或过于严刻而滥施刑宪,以致如是。玉龙所以会被“告了忤逆”,“不日遭诛”,盖亦由于乃父西海龙王敖闰之不慈,玉帝之喜“以理*人”。他们一旦为观音量才录用,莫不各尽其能,各操其守,皆在以造福生灵、造福社稷为宗旨的取经事业中以自己的功德正果西天。一言以蔽之,玉帝将“神”变成“魔”,观音将“魔”变成“神”,成了作者笔端英雄人物的三段式生命历程。
还应知道,平话《西游记》和杂剧《西游记》皆言孙悟空是“老猴精”,既好色而又吃人成性。平话说朱八戒是土生土长的“黑猪精”,杂剧说猪八戒是私自下凡的“摩利支天部下御车将军”。平话如何写定沙和尚被谪流沙河,又如何写玉龙问罪当斩,已无从知晓;杂剧说沙和尚被谪流沙河是由于他“带酒思凡”,说玉龙法当斩罪是由于他“行雨差迟”。还有,平话和杂剧写猪八戒与沙和尚的皈依佛门,亦并非观音与之剃度。凡此,也大致反映了元代取经故事中唐僧四位弟子的来历。
两相对照,问题就分外清楚:平话和杂剧是既歌颂了玉帝,又歌颂了观音;小说却无美不归观音,无恶不归玉帝,而此乃作者的匠心独运。
显而易见,《西游记》的这种“无美不归观音,无恶不归玉帝”与《水浒传》的“无美不归绿林,无恶不归朝廷”在思想上是一脉相承的,皆旨在说明:面对梁山好汉和孙悟空式的英雄人物,设若“弃置此等辈有才有胆有识之者而不录,又从而弥缝禁锢之,以为必乱天下,则虽欲不作贼,其势自不可尔。”设若“用之为虎臣武将,则阃外之事可得专之,朝廷自然无四顾之忧矣。”[5]因此,就“出世”与“入世”来说,两位作者都是儒家的用世;就思想组成来说,都深层地反映了一种江湖文化与儒家文化的碰撞和融汇,而释道二教思想对作者价值观念的影响则是浅层次的;就思想性质来说,《水浒传》既非叛逆文学,《西游记》亦非宗教文学,两部作品皆依然是属于讽谕文学的范畴,不防称之为“形象的谏疏”。因而,它们施于点示英雄人物三段式生命历程的笔墨:“神”→外“魔”内“神”→“神”,显然是种借神道以设教的讽谕方式,个中包蕴着作者的愤懑和憧憬,切不可被瞒蔽了去,以为是在宣扬释道二教的宗教思想。当然,假若说没有“三世生命观”,恐怕就不会有《水浒传》和《西游记》的这种神道设教,这一宗教思维对创作艺术表现方法拓展之功不可没,是完全正确的。
选自《中国六大古典小说识要》张锦池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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