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证券报
5月3日,小米正式向港交所提交了招股申请书。分析师预估其募资规模或达百亿美元,市值有望达到千亿美元。《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上市制度咨询总结》生效后首个尝试“同股不同权”的新经济公司就此“花落”小米。
“如果小米没来港上市,会感到惊讶。”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自信地说。
本土生长的“世界小米”
8年前的4月6日,在雷军和其初创团队的努力之下,一家名叫“小米”的创业公司悄然开张。小米的成长本身就是一个打破常规的过程。熟悉雷军的人对他的“轴”印象深刻,他坚持认为要“像鲶鱼一样去搅活一个行业”。就这样,小米在一路骂声中长大,雷军也因为“破坏”了手机行业原有的价格策略和游戏规则而一战成名。
备战IPO前夕,雷军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小米的商业模式与苹果和亚马逊截然不同,尽管小米吸收了这些公司的一些独特之处,但最终小米的商业模式还是会自己创新,“我没有兴趣成为第二个乔布斯或者第二个贝佐斯”。
8年浮沉,小米独创的“铁人三项”商业模式——“硬件 新零售 互联网服务”终将迎来资本市场的验证。
根据3日披露的招股书,小米的营收分为四个业务板块,分别是智能手机、IoT与生活消费产品、互联网服务及其他。小米2015年至2017年收入分别为668.11亿元、684.34亿元和1146.25亿元,其中2017年同比增长67.5%;经营利润为13.73亿元、37.85亿元和122.15亿元,其中2017年同比增长222.7%。
2017年,小米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为9141万台。尽管小米在外界眼中仍是一家靠智能手机驱动的公司,连续三年智能手机收入占比逾七成,但雷军昨日特别强调,并不期望硬件成为小米利润的主要来源。雷军称,小米是一家以手机、智能硬件和IoT平台为核心的互联网公司,“从2018年起,小米每年整体硬件业务的综合净利率不会超过5%”。
“小米要构建的绝不是一个封闭的商业帝国。”雷军在公开信中表示。正如其所言,小米正通过生态链的投资布局渗透到IoT与生活消费产品的方方面面。根据招股书,2017年小米生态链的收入达到了234.47亿元,在整个集团的收入占比提升到了20.5%;截至2018年3月31日,小米投资了210家生态链公司,超过90家公司专注于开发智能硬件和生活消费产品。
如今,互联网服务已成为小米盈利的重要来源。根据招股书,小米的用户平均互联网收入已经从2015年的28.9元上升到2017年的57.9元。2017年,小米8.6%的营业收入和39.3%的毛利来自互联网服务。2015年、2016年、2017年,小米互联网服务毛利分别为20.8亿元、42.1亿元、59.6亿元,年复合增长率69.3%。
招股书透露,小米计划将IPO募集资金的30%用于研发及开发智能手机、电视、笔记本电脑、人工智能音响等核心产品;30%用于扩大投资及强化生活消费品与移动互联网产业链;30%用于全球扩展。
就在递交IPO申请当天,小米与长江和记合作,小米的产品初期将在长江和记旗下奥地利、丹麦、爱尔兰、意大利、瑞典和英国的3集团的店铺,以及在爱尔兰、英国和荷兰的丰泽、Superdrug和Kruidvat店铺推出。此外,小米还将扩展与长江和记在欧洲市场电讯店铺的合作,协议包括在丹麦、爱尔兰与瑞典等地电讯市场为智能手机、“小米生态链智能硬件”及生活方式产品作特定优先安排。
在历次融资中,小米不乏国际资本加持,美国高通、印度塔塔、俄罗斯投资基金DST等大型投资机构纷纷入局,体现了国际资本对于中国互联网创新模式的认可。
而记者获得的一份小米Pre-IPO项目推介材料显示,小米的市值介于854亿美元至1351亿美元间。多个接近投行的人士判断,小米的IPO估值将大概率超过1000亿美元。
如今,定位于“创新驱动的互联网公司”的小米已经成为有中国特色数字经济的一张名片。无论是在上市制度上的创新,还是商业模式上的创新,小米都不会是个案,后续包括蚂蚁金服、滴滴出行、新美大等在内的数字经济新业态将越来越深度地影响世界。
资本市场开放迎“星”
根据港交所披露,4月30日起,未有收入或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不同投票权架构的创新产业公司以及已在欧美成熟市场上市的创新产业公司,可正式向港交所提交上市申请。彼时,李小加表示,首批新经济公司有望于2018年6月或7月在香港上市。
原港交所主席周松岗亦提出:“港交所已经开始重大转型,这才刚刚开始。”他说,希望通过上市规则改革,吸引更多创新型、新经济公司来港上市,(培养它们)变成数个像阿里巴巴这样的企业,以共同服务于内地和香港的实体经济。
小米此次“同股不同权”的安排便颇具创新性。招股文件显示,截至目前,小米的总股本为20.94亿股,其中包括6.695亿股A类股份、14.25亿股B类股份。按照约定,除保留事项外,A类股份就*大会决议案1股可投10票,B类股份则1股投1票。
借此,拥有小米31.41%股权的雷军(持有A类股4.295亿股,占总股本的20.51%;持有B类股2.28亿股,占总股本的10.9%),总计获得55.7%的投票权(4.295亿A类股对应 2.28亿B类股对应),从而建立起对小米非常牢固的控制力。
A股市场的动作同样高效务实。3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明确新经济企业可以通过试点方式,在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企业登陆A股将获得政策支持。
分析人士认为,由于历史原因,BATJ等相关公司远赴境外上市,A股投资者错失了分享这些互联网巨头成长收益的机会。而CDR的推出,无疑将为新经济龙头企业回归A股扫清障碍,A股将迎来真正的互联网龙头企业。
据知情人士透露,由于目前监管层尚未披露试点规则及名单,所以无法确定小米发行CDR的计划和时间,但考虑到小米即将作为“同股不同权”的试点登陆港股,紧随其后发行CDR的可能性很大。(记者 邵好 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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