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塔作业防碰撞专项方案
澳海·
多塔作业防碰撞专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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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一、工程概况
2二、编制依据
3三、危险源分析及对应安全措施
4四、安全技术措施
6五、安全管理措施
11六、塔机避雷、防雷
12七、安全应急预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概述
1.1.1 澳海望洲府项目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县普瑞大道与红家坡路交叉口西南角。
二期工程我公司现阶段施工主要包括G8#、G9#、G10#、G11#高层商住楼,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135774.35㎡,具体情况如下:
1.1.2 塔吊作业范围周边环境
本工程南面有多层房屋,西侧有G5、G7楼要注意控制塔吊臂长。塔吊覆盖范围之内,其中G8#塔吊与G9#、G10#塔吊两两相交叉。G9和G11塔吊交叉。周边环境详见平面布置图。
1.2 塔吊选型及布置
1.2.1 塔吊选型及布置原则
(1)塔吊尽量覆盖整个施工区域,减少盲区;
(2)塔吊最大起重量能满足施工要求;
(3)保证每台塔吊的工作效率,既不闲置又能满足施工吊次要求;
(4)充分考虑塔吊安装和拆除所需空间,满足塔吊安拆的要求;
(5)充分考虑到塔吊在高度和平面位置上的避让,满足设备安全运行的要求。
(6)根据工程需要,拟安装4台塔式起重机,安装型号均为2台TC6517(G8、G9), 2台5610塔机(G10、G11)。生产厂家为: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2.2 塔吊布置
为保证本工程起重施工运输需要,本工程中拟投入4台塔吊。G8#、G9#、G10#塔吊均为42m, G11#塔吊为40m。由于本工程占地面积大,若要塔吊尽可能的覆盖大的范围和对场地材料周转调运方便则须对整个图纸进行综合分析,考虑各种因素确定其布置,塔吊安装参数见下表,具体布置详见塔吊平面布置图。
若4台塔吊同时开机使用,塔吊之间有交叉范围。交圈情况详见附图。
1.3塔机的主要性能参数、安装状况及作业环境
(1)塔机的性能参数
(2)塔机的安装数据
各建筑±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分别如下:
安装数据如下:
二、编制依据
2.1《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5144-2006》。
2.2《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 JG/T 100—99》。
2.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2.4《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
2.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
2.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2.7 设计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总平面布置图。
三、危险源分析及对应安全措施
根据现场塔机布置及周围环境,分析其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及可能导致危险的情形,正对危险情形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表,各塔机分别依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表3-1 危险源分析及对应安全措施表
四、安全技术措施
4.1 多塔交叉作业技术保证措施
本工程内共有4台塔吊,属多塔交叉作业,为保证多塔交叉作业安全运行,拟采取以下措施来保证:
4.1.1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前应先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
4.1.2后塔让先塔:在塔机起重臂作业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塔吊应避让已在该区域作业的塔吊;
4.1.3动塔让静塔:在塔机起重臂作业交叉区域内运行时,需运转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吊;
4.1.4轻车让重车:两塔或多塔同时运转时,空载塔机应主动避让负载塔机;
4.1.5客塔让主塔:进入相邻的其它塔吊的主作业区时应主动避让他方塔机,作业中,塔司、信号工应始终目视本塔吊钩位置,运转过程中注意相邻塔吊的工作状态,必要时信号工发出安全语言提示塔司,塔司应控制旋转速度,低速运行。
4.2 防止停电的技术措施
塔吊一旦临时停电,可能会造成重物砸落的后果,为防止突然停电带来的后果,将采取如下措施进行预防:
4.2.1每台塔吊用电使用单独回路,直接从配电房内单独接线形成单独回路,防止其与其他设备共用线路造成其他设备跳闸而影响塔吊。
4.2.2塔吊使用回路的各种电线、漏保、开关等一律采用优等全新产品,防止其因为线路或设备老化而造成突然断电。
4.2.3所有塔吊全部安装临时备用电池,一旦停电塔吊可自行启动临时电源制动。
4.3 防止多塔作业相碰撞措施
4.3.1本工程共布置4台塔吊,根据平面所示,该部分塔吊安装高差应不少于2.8m,并应在运转过程中保证互相交叉塔吊之间的高差。
4.3.2依据塔机性能:塔机必须对塔机回转限制器进行限位,限制回转半径和回转速度,防止起重臂与建筑物相碰撞,并经常检查限位的灵敏可靠程度。
4.3.3夜间作业:塔机的警示灯要保持是亮点(起重臂前端、塔顶和平衡臂尾端三处),为了防范两塔机相碰撞,严格工程材料的吊物分区堆放,防止交叉作业。保证相邻两塔或多塔始终保持2.8米以上的垂直安全距离等。
4.3.4根据塔吊平面布置图显示,本工程4个塔吊回转半径相互重叠,必须通过对各栋楼施工进度计划的安排以及各塔吊顶升计划表的要求来满足多塔施工的安全要求。
4.4 回转限位设置
4.4.1、G8#塔吊,必须考虑与G9#和G10#塔吊回转半径重叠,对其采取回转限位报警及回转机械止档,取消高速回转档。
4.4.2、G9#塔吊,必须考虑与G8#和G11#塔吊回转半径重叠,对其采取回转限位报警及回转机械止档,取消高速回转档。
4.4.3、G10#塔吊,必须考虑与G8#及G11#塔吊回转半径重叠,对其采取回转限位报警及回转机械止档,取消高速回转档。
4.4.4、G11#塔吊,必须考虑与G9#塔吊回转半径重叠,对其采取回转限位报警及回转机械止档,取消高速回转档。
4.5 塔吊顶升加节设置
G9#塔吊始终需保持高于G8#和G11#塔吊2.8m以上,G8#塔吊始终需保持高于G10#塔吊2.8m以上。并且要求随着结构物升高时,塔机高度必须在有限的自由高度和顶升高度中调整,确保同步升高和下降,确保群塔相互间垂直距离的统一协调。低塔升塔时,高塔应制动,吊钩收回。
五、安全管理措施
5.1 塔吊安全运行组织机构
根据本工程施工单位众多,因此针对塔吊作业特别设立多塔作业领导小组。
5.1.1组长:李响
职责:负责塔机运行和工程进度的总协调与塔机顶升的审批。
5.1.2副组长:陈畅、刘超职责:负责多塔作业方案、工程进度、塔机安装、顶升、拆除、运行的监督。
5.1.3组员:曹科凡、胡兵
职责:具体落实多塔作业方案和塔机安装、顶升、拆除、运行安全措施。
5.2 塔吊安全运行各单位岗位职责
5.2.1业主方职责:
1、业主方对塔吊施工运行全过程中的安全作业负责全面领导责任。
2、协调、制定防止塔式起重机多塔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方案。
3、组织以业主方为组长,监理为副组长、各施工单位为成员的管理小组,开展多塔交叉作业监督管理职能,落实安全责任,使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4、每次起重机械的安装加节、拆卸、附着,核定安装高度,必须以书面"塔吊安装拆卸申请表",报甲方、监理审核方可进入下道程序。
5、因施工单位进度发生变化,原核定安装高度起变化,所需加节还需从新报专家组认可,并履行相应手续(不得擅自加节)。
6、每次升节、附墙需以报告或验收单(安装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员、监理、业主方共同签字确认方可进行下步施工)。
7、履行法定安全生产责任,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业主方在每周组织的安全联合检查中重点对塔吊的检查,做好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处置。
8、违反上述第 (3)、(4)、(5)条或本项目部安全管理规定者,甲方将给予停工整顿处理,并处1000元以上的罚款。
5.2.2监理单位职责:
1、检查起重机械办理备案登记、使用登记情况。
2、检查执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情况。
3、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指挥、司索等)的持证上岗情况。
4、检查执行核定安装高度情况。
5、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多塔交叉作业的运行中使用情况。
5.2.3 塔吊租赁单位职责:
1、对起重机的指挥人员必须严格管理,现场必须使用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作业人员。
2、对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使用合格产品,保证各种设备齐全完整、灵敏可靠,安全有效。
3、严格要求塔吊司机使用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由安装单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起吊。
4、对塔吊顶升、安装、拆卸作业必须由公司专职人员到场指挥。当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塔身固定。
5.2.4塔吊司机职责
1、塔司应熟悉作业环境,全面了解塔式起重机的构造原理,正确的使用方法,保养、维修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能熟练地进行操作使用;
2、塔司应爱护机械,认真作好日常维护保养,精心操作,努力提高塔式起重机的生产效能,延长使用寿命;
3、塔司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拒绝执行违反操作规程的指挥,保护机上各种安全、检测及报警装置灵敏有效;
4、塔司随机进入施工现场后,应主动熟悉工程概况、工程环境及施工条件,服从指挥,遵守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的各项规定,不擅离职守,不接待非机组人员登机,认真填写机械运转记录;
5、在操作塔式起重机时,如突然发生机械故障或事故时,应立即停机排除或进行抢救,并及时报上级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6、及时填写交接班和运行记录,定期交机电工长归档。
5.2.5塔吊信号指挥职责
1、能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相关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和设备等;
2、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3、正确的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
4、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
5、掌握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能力。
5.2.6各施工单位岗位职责
负责本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落实工作,组织督促机电工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设施设备验收制度的落实。
领导定期对塔吊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
5.2.7各施工单位项目副经理职责
对塔吊作业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落实相关规范、标准和管理制度;
塔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实施工作;
领导、组织塔吊安全作业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培训实施办法,制定实施措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配合项目经理定期组织对塔吊进行安全检查,负责检查的组织、监督工作和安全隐患整改"三落实"的实施工作;
发生伤亡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保护、职工教育、防范措施落实,并协助好事故调查分析的具体组织工作。
5.2.8各施工单位安全员职责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履行塔吊安全作业的管理与监督;
对塔吊作业管理制度的贯彻与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与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或失控部位,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复查;
应召开会议,对所有塔吊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并就方案对每位塔吊作业人员进行交底;
每半月召开安全教育会议,对塔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传达国家及公司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就日常作业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每月对塔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存在特殊危险的专项作业做专项技术交底;
严厉制止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现象,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每周对塔吊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如存在不合格项应及时发放整改通知单要求塔吊出租单位整改;存在严重不合格项的须立即停止作业,并上报公司。
5.3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5.3.1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原厂规定进行,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进行,并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督。
5.3.2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载荷的情况下,塔吊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过3/1000。
5.3.3作业前检查传动机构正常,主要部位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正常,各机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操作。
5.3.4操作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运转换向应将控制器回零,电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严禁开急停。
5.3.5提升重物时,严禁自由下降,提升重物平移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5.3.6作业后,吊臂应转到顺风方向,放松回转制动器,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
5.3.7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稳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戴安全带。
5.3.8附墙的距离、撑杆布置方式及相互间隔应符合原厂规定。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
5.3.9所有操作及指挥人员应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十不吊"准则。
5.4 塔吊"十不吊"准则
A、超过机械性能要求的超重物不准吊;
B、指挥信号不明不清不准吊;
C、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
D、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E、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F、斜拉斜牵物不准吊;
G、散物捆不牢不准吊;
H、零散物、小钢模不装容器不准吊;
I、吊物重量不明,吊索不符合规定,大模板等构件不用卡环不准吊;
J、五级以上大风、大雾影响视线、大雨大雪天气时不准吊。
5.5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5.5.1塔吊作业人员应持合格有效证件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从事塔吊作业
5.5.2作业前,塔司应对其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异响、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5.5.3塔司应经常性对设备勤检查,勤保养,有问题早发现,不得因维修保养不到位而发生突发性故障。设备出现故障,塔司须及时报修,严禁让设备带病作业。维修保养后应及时清理平衡臂上的杂物,需用的物品须放好并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
5.5.4作业中出现停电或电压下降情况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下降到安全地带。
5.5.5信号工班前、班中、班后应对吊绳吊具检查,如有损坏及时更换。
5.5.6信号工应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运就位方法、构件重心位置,能估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作业时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调无误后方可吊运,并应督促挂钩工人及时装、卸料,挂、取钩,必要时给予一定援助。
5.5.7信号工指挥作业时必须指挥到位,长、大物资注意绑扎牢固,短小物资应用料斗装好(空压机、电焊机、气瓶等设备应用钢筋笼装好再吊);隔物起吊时应放慢速度,注意物体周围是否有障碍物,完全离开障碍物才能快速运行。
5.5.8驾驶室严禁用明火取暖,并应配备完好的灭火器;驾驶室的玻璃要经常擦拭。以保持视线清楚,人离机时必须关闭取暖器。
5.5.9塔司、信号工均应排好班,避免疲劳作业;塔吊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工地,外出必须向项目部请假,不得耽误作业;交接班时,不得出现塔吊无人驾驶。
5.5.10塔司、信号工应加强沟通,语言应明确、精练、清晰;塔司、信号工人员应相对固定;信号指挥一律使用对讲机,一经统一调频后应锁定频率,不得随意调换。
5.5.11塔吊在五级以上大风、雷雨天气情况下应停止使用,操作人员应离开驾驶室,调整好风向标以便塔吊能随风而动,并切断上下电源。
5.5.12两塔在相近区域作业时不得抢进抢出,用低速作业,确保相互间距不得小于5米。
5.6 建立严格的塔吊顶升加节申报审批制度
各施工单位需要对塔吊进行顶升加节之前必须填写《塔吊顶升加节申请表》报多塔作业领导小组审批,小组各单位审批通过并签字盖章后方可执行,在顶升加节时,多塔作业领导小组副组长对塔吊顶升加节的高度和过程进行严格监督,同时协调确保相邻塔吊在顶升塔吊进行顶升工作时不得工作。
塔吊顶升加节申请表表样如下:
塔吊顶升加节申请表
六、塔机避雷、防雷
电源装置示意图
6.1 保护接地
6.1.1说明
(1)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塔机主体结构、电动机机座及所有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均应可靠接地。其中综合接地电阻值应满足不大于4Ω。
(2)另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塔机主体可不另设避雷针,防雷引下线可用设备金属结构体,并保证电气连接。
(3)塔身至接地极的接地装置在浇筑设备基础时按有关规定安装。
6.1.2接地装置施工方法及技术要求
接地铁芯可采用面积为1㎡,横截面大于400㎜2的钢板。立埋后底端距离地表大于2.5m,电阻小于4Ω,重复接地电阻不大于于10Ω,且接地体应埋在潮湿位置,如果土壤导电不良有必要在凹处买入氯化钠,然后灌水。塔身至接地极的接地线S≧35㎜2,2根及以上。接地线应与供电线路零线严格分开。塔身接地线不得采用保险丝或开关电缆芯线代替。
6.2、防雷
遇到有雷暴雨天气,暂停塔吊司机作业。
七、安全应急预案
7.1 成立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塔吊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由各单位项目经理、生产经理、质安总监、安全员、工程部、质安部、技术部等部门人员组成。
7.2 应急救援指挥小组职责及人员名单
7.2.1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预案的制定、修订。
7.2.2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组织实施演练。
7.2.3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案措施的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7.2.4发生重大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的信号。
7.2.5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7.2.6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7.3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7.3.1急救资源准备
联系具有大型抢险设备的企业并签定协议,确保事故发生后大型设备在15分钟内能进场抢险。
就医路线图如下:
应急物资是应急救援的重要保障,本应急预案的物资准备主要有以下:
(1)氧气瓶、乙炔瓶、气割设备一套;
(2)急救箱3个;
(3)手电20个;
(4)对讲机20个;
7.3.2塔吊在作业时相撞,造成塔吊倒塌的应急预案
(1)及时通知:当塔吊在作业时相撞造成塔吊倒塌,在现场的项目管理人员要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组长汇报险情。组长立即召集抢救指挥组其他成员,抢救、救护,防护组成员携带着各自的抢险工具,赶赴出事现场。
(2)抢救组到达出事地点,在组长指挥下分头进行工作。 ①首先抢救组和所在单位项目经理一起查明险情,确定是否还有危险源。如碰断的高、低压电线是否带电;塔吊构件、其它构件是否有继续倒塌的危险;人员伤亡情况;商定抢救方案后组织实施。
②防护组负责把出事地点附近的作业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并进行警戒不准闲人靠近,对外注意礼貌用语。
③工地值班电工负责切断有危险的低压电气线路的电源。如果在夜间,接通要的照明灯光。
④抢险组在排除继续倒塌或触电危险的情况下,立即救护伤员:边联系救护车,边及时进行止血包扎,用担架将伤员抬到车上送往医院。 ⑤对变形塔吊的拆卸、修复工作应请塔吊厂家来人指导下进行。 ⑥塔吊事故应急抢险完毕后,应急小组全体同志进行事故调查,找出事故原因、责任人以及制订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故的整改措施。 (3)通讯 项目部必须将110、120、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号码、企业应急领导组织成员手机号码、当地安全监督部门电话号码,明示于工地显要位置。工地抢险指挥及安全员应熟知这些号码。 (4)警戒与治安 安全保卫小组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5)人群疏散与安置 疏散人员工作要有秩序的服从指挥人员的疏导要求进行疏散,做到不惊慌失措,勿混乱、拥挤,减少人员伤亡。 7.3.3塔吊起重作业突发停电应急处理与救援预案
(1)为确保塔吊起重作业过程突发长时间停电后,能迅速有效地开展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机械伤害风险,项目部特制定应急处理和救援预案。
(2)应急救援程序
当塔吊起重机在正常作业中突遇停屯(长时间)故障,使起吊物悬挂在空中。且时间长,应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1)应将所有控制器拨至"0"位,断开总电源。
2)由专业维修人员间断地用手打开起升卷扬机制动器或打开拉闸把手,让起吊物下降,每次下降较短距离,下降速度不得超过额定速度,最后使吊物降至地面。
3)如吊物下面有障碍物及房屋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a.先将吊物降至离物体或房屋上方安全距离内,然后采取将同转装置制动或拉浪风绳措施,不让其在风力作用下同转;将塔吊臂架回转转至空旷的场所、或回转到建筑物安全部位、或临时搁置在能承载吊物吨位的钢平台上并加以监控,并制动同转,设置警戒线.
b.在吊物下方设置警戒区域,并有专人监护,不让人员在吊物下走动或作业:
c.在吊物下方是办公区域,则吊物下方办公室内人员必须暂时离开。
d.如吊物下方是居民住宅,则吊物下方房屋内居住人员由项目部进行说服和引导工作,采取暂时撤离的措施;
e.电源恢复接通后,要进行全面检查,然后将吊物转至指定地点下降。
4)立即组织安全自查自纠、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即组织对全体施工作业人员的举一反三安全再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到遵章守纪,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5)在抢险过程中,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立即执行高处坠落事故应急处理与救援预案。
附图:塔吊交圈平面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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