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欧中世纪时期,贵族妇女在基督教影响下的悲催婚姻

西欧中世纪时期,贵族妇女在基督教影响下的悲催婚姻

首页战争策略银乱中世纪更新时间:2024-05-02
引言:

一提到西欧中世纪的贵族女子,我们的脑海里就会浮现出诸如美丽、高贵、优雅的词语。她们在那个被称为“黑暗千年”的中世纪过着怎样的生活?她们的婚姻状况又是怎样的?由于中世纪基督教思想,传统因素的影响,即使是贵族妇女也依然摆脱不了在婚姻和家庭中被动的角色,卑微的地位。对于中世纪民众来说,婚姻的最重要意义在于婚姻的缔结承托了神圣的旨意,代表了上帝与教会的忠贞关系,代表了人类通往天堂的道路。

基督教中婚姻思想

婚姻是每个人人生中的大事,在中世纪西欧,基督教如影随行,影响到民众生活的各个方面,当然也渗透到了人们的婚姻中。在基督教看来,婚姻由上帝设立,是极为神圣和庄严的,是新娘和新郎一生的约定,这样便逐渐形成了基督教特有的婚姻观。 早期拉丁教会教父们本身厌恶与反感婚姻。他们并不关心婚姻制度。在禁欲主义思想的影响下,他们认为婚姻扰乱沉思,浑浊灵魂。

在基督教初创时期,贞洁就不仅被教会视为一项义务,而且是一种符合基督徒身份的生活方式,保持贞洁就要求禁欲。基督教在倡导禁欲的同时,对女性的肉体采取否定态度,他们甚至认为,女人肉体的邪恶妨碍男性灵魂的救赎。基督教自其一产生便倡导人们过独身生活。

强制所有的基督徒放弃婚姻,那是不现实的。到了中世纪,各地主教都承认婚姻,但他们强调婚姻的目的仅在于生育,婚姻成了防止淫乱的安全阀,这道安全阀可以使基督教得以保持圣洁的名声。甚至有人认为,生育之外的过多的生活就是犯罪。后来教会也并不认为婚姻完全是消极的,它将婚礼转化为圣礼,婚礼甚至成了神圣的圣事。婚姻模式内的男女关系从原罪的范畴里升华出来达到神圣的境界,婚姻的圣事性古代神学家保罗曾说“妻子和丈夫的结合代表着教会与基督的结合”。

在婚姻的缔结中,举行婚礼仪式是最重要的环节。双方在上帝的见证下,互换誓约,是对婚姻的尊重和对方的承诺,更是对上帝的忠贞,如同弥撒时的虔敬。这样一来,不仅婚姻本身被表现为好的,婚姻中的结合也被认为是神圣的,因为正是男女双方的身体结合被强调为世基督与教会关系的象征。

中世纪教会结婚仪式

随着婚姻逐渐被抬高到神圣的地位,男女双方进入这种神圣婚姻的方式——婚礼也被抬高到了圣事的位置。11 世纪末,拉瓦尔丁的伊尔德贝尔将婚礼确立在诸“圣事”之中,并赋予其极为突出的位置。他认为洗礼,圣体和婚礼是在诸圣事之中最为重要的三种圣事,而婚礼在这其中又居于首要位置。于是,伊尔德贝尔认为,婚礼属于教会法和高级神职人员的司法权的范围之内,并且婚礼是神圣事物的象征。 婚礼圣事在 1215 年的第四次拉特兰会议中被明确规定下来。教会规定了七件圣事:洗礼、坚振礼、圣职授职礼、忏悔礼、弥撒礼、婚礼、包括葬礼在内的终傅礼。教会通过七件圣事,将上帝的恩惠带给所有的信徒,无论贵贱,遍及一生。

男女双方的结合象征着基督与教会之间的契约,双方得以进入婚姻生活的婚礼成为了荣耀神恩的圣礼。这种教义和理论上的发展和完善,是教会结婚仪式得以确立的内生动力。而作为圣事之一的婚礼举行的基本条件:按照教会的要求在教堂公开举行,由一定神品级别的教士主持并予以祝祷。教义理论的发展和完善要求在教会在法律上对结婚仪式予以确认。

新婚夫妇通常站在教堂门口交换他们的誓言,新郎说出他将提供给新娘的财物,送给她一枚结婚戒指。双方交换婚姻誓言后,人们便进入教堂作婚姻弥撒庆祝。牧师致辞:最尊贵的朋友,此时我们以圣父、圣子、圣灵的名义来到这里,这两个人通过婚姻圣事走到一起,团结一致并相结合,授予神圣的尊严和神职的秩序。

中世纪贵族女孩可悲的婚姻

西欧中世纪的婚姻观念由于受到基督教思想的影响,同时也存在着世俗的传统观念和现实利益的驱动。在基督教关于婚姻的主体观念中,对妇女基本持贬低、蔑视态度,中世纪世俗的习惯法也规定,没有父母的同意,年轻人不得结婚,进一步限制了人们对婚姻的自主权。

中世纪贵族女孩子不喜欢嫁给老人,无论他地位有多高,当时女孩子心目中的理想丈夫,应该是年轻、英俊、殷勤并举止文雅、武功高强、剑术精湛的骑士,她本人并不十分看重对方财产的多寡。在中世纪早期新郎要给新娘结婚礼物。到了中世纪中期,变成了新娘家庭付给新郎的嫁妆。父亲最终控制贵族女孩成年后的命运,许多女孩嫁给了家长为她挑选的年轻人,细心的父亲希望安排女儿的婚姻并经常在14岁之前把她嫁掉。如果他发现自己快死了而女儿还是个孩子,他会怀着巨大的悲痛特意给女儿留下一笔数目可观的嫁妆,嫁妆少的女孩将会因此受到歧视。

而贵族婚姻往往出于等级、经济、政治地位的考虑,同预定的家族联姻意味着两个家族的联合,有助于缔结协定和联盟。同女继承人的婚姻将会扩大领地,将邻近地区合并,置于同一家族的统治下。有时大贵族的联姻,特别是王室的联姻,会导致欧洲政治地图的改变。1112年,西班牙巴塞罗那的伯爵雷蒙·贝朗热三世和普罗旺斯公国及附近地区的女继承人杜斯结婚,从拉鲁雅到埃布罗河的地中海沿岸全部成为巴塞罗那伯爵的领地。法王路易七世同阿基坦公国的女继承人埃莉诺结婚,卡佩王朝的领地大大增加。

由于婚姻变成了政治行动和财产交易,妇女就变成了政治筹码和财产的标价,其人格和感情根本不被尊重。对贵族婚姻来说,十二,十三岁绝不是早婚,为了形成政治联盟或得到财产。有时孩子在摇篮中就已订婚,在夫妻双方达到法定的年龄时再圆房。一个生活在中世纪的贵族阶层的女性继承人一其含义可能等于一份土地和一份城堡一在她12岁或更小年纪时,就可能被安排嫁给某个男爵。结婚次数多,意味着男人比女人方面获得到的财产就更多。除了她的丈夫获益外,对一个有野心和控制她命运的领主来说,她也是财富和利益的源泉。

在婚后的家庭生活中,丈夫为一家之主,处于特权地位。妻子依附于夫权,服从丈夫。妇女呆在家里,和男性活动的政治、经济、宗教领域相隔离,一旦结婚,女人就生活在丈夫的“鞭子之下”或者“权力之下”。男女之间的性别地位赋予男人在某些情况下“用言语和拳头”惩罚女人的权利。打妻子仍然是中世纪司空见惯的事,贵族妇女也不能免俗。有一个谚语曾这样说,一个好的女人和一个坏的女人都需要棍子的鞭打。十三世纪的法国法典记载,在数不清的案件中,男人鞭打自己的老婆可以被原谅,如果妻子冒犯了丈夫,受到打骂是合法的。

总的来说,西欧中世纪的婚姻观念受到基督教的影响,虽然教会承认了婚姻的合法性,但却倡导一种无性的爱,纯洁的爱,精神上的爱。真正圣洁的人应摆脱婚姻,始终保持对上帝的爱。同时在贵族的婚姻里,融入了太多的利益因素,对他们而言,“婚姻是一种政治行为,是一种借联姻来扩大自己势力的机会。”“没有人只为了爱就结婚,许多人无疑是在充分利用条件。”

结语:

中世纪贵族的婚姻并不是我们所想象的浪漫和温馨,在基督教婚姻观念的影响下,中世纪的婚姻是一种固定、呆板、受控和充满牺牲精神的宗教化的模式。夫妻之间的爱转变成对上帝无限的爱。同时贵族的婚姻里融入了太多的利益因素,贵族妇女在其中变成了政治筹码和财产标价,人格和感情得不到尊重,在婚姻生活中,贵族妇女处于依附的地位,经常遭到丈夫的辱骂和毒打,身心遭到严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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