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上说的话,造成了学生的精神损害,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在刑事上说的话,那要看造成了什么后果,老师的动机是什么及影响恶劣不恶劣。
单从所说的随便剪头发不构成侵犯人身自由权的构成要件.可要求学校对老师进行处分,可要求学校对学生进行赔偿,也可要求派出所对老师进行治安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必须报告找学校领导反应,如果没有及时回复你,那就应该报警,这种事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绝对不能不当回事,还有就是要跟孩子好好沟通一下,看看是不是孩子真的做错事了,如果有那就先解决孩子的事,然后就要找学校领导,反应老师出现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