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 对您的问题回答如下: 1、未经他人许可,对他人财产进行处分或者破坏,均属于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
2、在考虑侵权后果时,被扔的东西价值可能决定不同的法律后果,若为一般财物,通常属于民事侵权;而若为贵重财物,且老师系明知,则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后者发生概率较低,仅作理论参考。 【参考法条】 《物权法》 第四条 【平等保护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