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从业人员规范作业基本要求
(1) 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必须熟练掌握本岗位生产工艺、认真学习贯彻 《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以下简称“三大规程”),严禁违章作业、严禁违反劳动纪律,从而确保工作质量。
(3)必须保障身心健康,严禁精神状态不佳、身体不适或带病上岗。
(4)必须了解作业地点和本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及应急处置措施,严禁冒险作业。
(5)必须正确使用和爱护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严禁使用损坏或失效的设备、设施。
(6)必须遵守安全制度、履行岗位职责,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制止违章行为,提出安全管理建议,发现隐患及时报告,严禁隐患未排除仍然继续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