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存好汇款或转账时的凭证 并立即拨打110报警 或者到当地公安刑警队及派出所报案
2.向警方说清被骗经过 准确提供受害人姓名 受害人转出现金的账户及开户行
3.向警方准确提供骗子的账号 用户名以及开户行(银行柜台及银行客户均可以帮助查询)
4.向警方提供汇款凭证或电子凭证截图
急付款业务共有五个处理流程:储户提出申请,传真至开户局,回执传交易局,处理急付业务,未果告知储户。办理急付款业务,首先,储户应填写“急付款申请书”一式两份,内容包括开户局号、账号、支取金额、存折密码(凭卡办理亦填存折密码)、身份证件名称、身份证号码和发证机关,并提供存款人有效身份证(代他人支取的还须提供代取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将证件有效内容填写在备注栏内)和存折(卡)。
其次,异地交易局受理时,营业员收齐申请书、储户身份证件、存折(卡),审核无误后,填写申请书有关内容(凭卡办理的在备注栏内注明“凭卡急付款”字样),加盖名章。复核员复核申请书、证件、存折(卡)无误后,在申请书上加盖章、戳,传真至开户局所属城市中心。
第三,由开户局所属城市中心指定的人员负责办理急付款业务,建立“急付款登记簿”,严格按登记簿要求填写有关栏目。处理程序为:1.急付款经办人收到传真后,代储户办理本地取款,根据申请书填写取款凭单。2.本地联网邮局审核申请书与取款凭单内容相符后,在凭单上注明“急付款”字样,办理本地取款(凭卡办理的首先检查账户状态,若账户状态为“折挂失”或“卡挂失”的则不予办理),将登折项打印在申请书背面,申请书退还经办人。3.急付款经办人将所取款项汇往交易局,填写“急付款”回执,交中心主管审核无误后加盖中心章,回执和汇款凭证传真至交易局,申请书、汇款凭证与回执合并,立卷单独保管。
第四,异地交易局收到回执后,营业员核对回执有关内容,然后在申请书“备注”栏内加盖“现金付讫”戳记,将现金、身份证件、存折(卡)、申请书一联交给储户,并告知储户在系统恢复正常后,及时修改密码。日终,复核员将申请书一联与回执合并代原始凭证。
第五,凡不能正常办理本地取款业务的,急付款经办人在急付款回执备注栏写明原因后传真给异地交易局,由异地交易局告知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