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爆犯罪包括: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等罪名。
其他以爆炸方式实施的犯罪,如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人、抢劫、恐怖主义、勒索等犯罪,虽然涉及爆炸物,但爆炸物只是犯罪工具,不单独构成涉爆犯罪。至于爆炸物的来源,应另案侦查。
《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汽油,畑花爆竹,等不能携带上车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