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黛玉的雅谑和曹雪芹的用笔

林黛玉的雅谑和曹雪芹的用笔

首页动作格斗键鸽冒险记更新时间:2024-05-11

——对“母蝗虫”回目的再思考

作者: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中国红楼梦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 刘上生

在《红楼梦》中,曹雪芹的用笔总是耐人寻味。

双重嘲谑

刘姥姥随贾母游大观园,被林黛玉讥为“母蝗虫”,这是刘姥姥离开贾府以后的情节。在小说第四十二回,贾母命惜春画园,探春埋怨:“都是刘姥姥一句话。”林黛玉便笑道:“他是哪一门子的姥姥?直叫他是个‘母蝗虫’就得了。”这话得到薛宝钗点赞。黛玉意犹未尽,又借题发挥,要惜春画“携蝗大嚼图”,引起哄堂大笑。

央视1987年版电视剧《红楼梦》剧照

这是一件寥寥数百字的小事,小姐妹群里说笑,完了就完了,没有任何影响。但作者明显把事情放大了。小说第四十一回回目就是“怡红院劫遇母蝗虫”,把“母蝗虫”谑语前移了,并且用表示巨大灾难的语词“劫”作为施动,造成极大的夸张度和视觉冲击感。这是《红楼梦》中从未有过的一种非常规处理。紧接着,第四十二回回目又是“潇湘子雅谑补余香”。这样一来,林黛玉对刘姥姥的嘲谑就在回目里连续出现而被强化了。由于这两个回目存在于接近曹雪芹生前定稿的庚辰本,人们有理由相信这是作家的精心用笔。

短短八字回目,包含双重嘲谑:书中人物林黛玉的嘲谑和作家所拟回目的嘲谑。后者是对前者的认同和艺术处理。当然,事实上这一切都是曹雪芹本人为之。曹雪芹为什么这样做?林黛玉涉嫌人格侮辱的“母蝗虫”嘲谑不是贵族小姐意识的流露吗?在《红楼梦》的研读中,这似乎是一个未解之题,网上早有争议。笔者曾在拙著《探骊》中做过探索,也引出了不同意见。今天看来,进一步的研究还很有必要。

人格是非

批评林黛玉的贵族意识似乎是顺理成章之事,不过细究便觉明显难圆其说。贵族贾府的最高统治者是贾母,实际掌权者是王夫人、王熙凤。她们自然是贵族意识的代表。为何“母蝗虫”之谑不出自她们之口,反倒出自林黛玉?而且可以推想,倘若这种嘲谑传到她们耳中,一定会遭到斥责而不会认同。因为这有违贵族之家贾府怜老惜贫的传统。简单化的帽子标签,并不能说明问题。我们应该依据作品提供的信息,进行更深入的符合实情的探讨。

梳理情节脉络,可以看出,黛玉对刘姥姥的反感并非由于她是身份低微的庄稼人。虽然她们本来生活在两个世界里,但黛玉并非冷漠无情之人。小说第四十五回中,黛玉与宝钗派来送燕窝的婆子交谈,说了几句体贴话语,还命人给她钱打些酒吃,避避雨气。由此可见,黛玉内心深藏着一份仁厚。

当贾母留下刘姥姥说乡下故事的时候,“彼时宝玉姊妹们也都在这里坐着,他们何曾听见过这些话,自比那些瞽目先生说的书还好听”。这些人里,就包括黛玉。这时,实际上还是两个世界信息的平等交流,虽然黛玉讥讽宝玉过于关心雪地抽柴火的小姑娘,也许包藏着对刘姥姥所讲故事的不满,也许她已敏感发现刘姥姥善于迎合的特点。但黛玉的强烈反感,实在是由刘姥姥非常态的出乖露丑所引起的。

鸳鸯和凤姐商议,要把刘姥姥当帮闲凑趣的女“篾片”,刘姥姥欣然承诺。为了“哄老太太开心”,于是就有了造成哄堂大笑的自我贬损表演:

贾母这边说“请”,刘姥姥便站起身来,高声说道:“老刘,老刘,食量大似牛,吃一个老母猪不抬头。”自己却鼓着腮不语。众人先是发怔。后来一听,上上下下都哈哈的大笑起来——

接着,便是《红楼梦》中各人不同笑态的著名描写。这是刘姥姥第一次自我贬损,把自己非人化。没有谁告诉或者强迫刘姥姥怎么做,一切都是她自为的。

当刘姥姥喝了几杯酒,不禁手舞足蹈起来时,小说有如下描写:

宝玉因下席过来向黛玉笑道:“你瞧刘姥姥的样子。”黛玉笑道:“当日圣乐一奏,百兽率舞,如今才一牛耳。”众姐妹都笑了。

这是林黛玉第一次嘲弄刘姥姥。以“刘”为“牛”,并非她的发明,而是来自刘姥姥的自比。后来的“母蝗虫”与此一脉相承。自辱者必为人所辱,从来如此。

在以后的游园过程中,刘姥姥不断重复这种自辱取笑的丑角表演。甚至在自己年长和农村生活经验丰富的优势领域里,她也卖萌做傻装无知。明明是鸽子蛋,偏说“这里的鸡儿也俊,下的这蛋也小巧,怪俊的”;明明“成日家和树林子作街坊,困了枕着它睡,乏了靠着它坐,荒年间饿了还吃它”,却故意说黄杨木杯“断乎不是杨木,一定是黄松的”,引起一场场哄堂大笑。

“一个萝卜一头蒜”“花儿落了结个大倭瓜”……刘姥姥这些酒令以俗媚雅,取得了很好的笑场效果。面对贾府珍肴美味的罗列炫耀,她一面赞不绝口,巧辞以满足贾母、王熙凤等人的虚荣心(如“茄鲞”,说一只茄子“要用十来只鸡去拌它”,其实从凤姐的介绍中根本得不出这个结论),一面趁机大快朵颐,饱口腹之欲,直到喝得醉醺醺的闯进怡红院。黛玉“母蝗虫”的比拟,“携蝗大嚼图”的谑笑,就是针对这种她所厌恶的媚语吃态而发。固然语涉刻薄,但正如宝钗所言,确实“把昨儿形景都现出来了”。

从生存境遇看,林黛玉与刘姥姥有共同之处。她们都是有所求之人,而黛玉更甚。她父母双亡,寄人篱下,曾自叹是“草木之人”。但她始终把生命的自我尊严,即人格价值放在人生追求的首位。即使对她最心爱的贾宝玉也是如此,而且要求更加严苛,用她自己的话说,便是“我为的是我的心”。所谓“孤高自许,目无下尘”“孤标傲世”“篱畔秋酣一觉清”“质本洁来还洁去”等等,就是林黛玉的价值宣言。正因为如此,她对维护人格尊严特别敏感,也必然对践踏人格尊严,特别是自我践踏、人格自辱会特别反感。从刘姥姥自比为牛,到讽她为牛,到“母蝗虫”“携蝗大嚼图”之雅谑,林黛玉绝不是卖弄聪明,更不是歧视贫穷,在上述意义上,乃是自尊与自损两种人格的碰撞。

央视1987年版电视剧《红楼梦》剧照

应该承认,在作品里,刘姥姥并不是有严重人格缺陷的人物,却是一个性格表现和内涵都极为丰富的艺术形象,是鲁迅所称赞《红楼梦》的“真的人物”。刘姥姥有庄稼人的朴实,也不乏精明世故。这一次来贾府,完全是为了感恩,送来新鲜瓜果菜蔬给贾府作“野意儿”。这是庄稼人的朴实情怀,并没有继续攀援的功利之心。但地位的悬殊和受恩者的身份,使她无法改变对贾府的仰承视角。精神空虚无聊的贾母,需要有人替她增添生活乐趣,于是把刘姥姥留了下来。为了“哄老太太开心”,刘姥姥答应了鸳鸯和王熙凤的要求,既为“哄”,便得以假作真地表演。庄稼人面对豪门,有怎样的优势和劣势,她是一清二楚的。为了满足豪门的虚荣心,而选择毁弃尊严、自我贬损、出乖弄丑,这是唯一有效途径。这就是刘姥姥面对贾府的权势、盛情和逗乐要求,所作出的无奈生存谋略选择。

刘姥姥逢场作戏的本领是极为出色的。除了酒令是鸳鸯事先设计,其他都是她现场自编自演。从“老刘老刘,食量大似牛……”这首次逗笑,就可以看出刘姥姥出手不凡:短短三句话,有自嘲手法、押韵诗句,带有文言成分的语汇,以及匪夷所思之“大胃王”的夸张想象,难怪爆场效果空前。这哪里像一位目不识丁的庄户老妪,分明是颇知文理的逗笑表演老手!在某种意义上,刘姥姥以自己的滑稽表演掌控着游园的喜剧场景,使沉醉于炫耀享乐的贾府贵族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刘姥姥的自我贬损,完全是表演技巧。她把自我委屈和自我保护拿捏得恰到好处,并没有导致对自我人格的否定。临走告别时,她奉承感激这几天“把古往今来没见过的、没吃过的、没听见过的,都经验了”之后,也直率地指出贾母和大姐儿身体不适的原因,所谓“老太太有年纪的人,不惯十分劳乏的”“富贵人家养的孩子多太娇嫩,自然禁不得一些儿委屈。……以后姑奶奶少疼他些儿就好了”。这位饱经风霜历练的庄稼老人,在生命力和生命意识方面,相对于贵族豪门的优势就显露出来了。这一点,连王熙凤也不能不承认:“你们是庄稼人,到底贫苦些,只怕压的住他。”刘姥姥就在为巧姐取名“逢凶化吉,遇难呈祥”的预言中,带着满车馈赠离开了贾府。

两天游园,其乐融融,充满欢笑。作者隐去了对刘姥姥内心世界的展示,但脂批分明感受到了有意承欢的屈辱和无奈。王府本第四十回有回末总批:“写贫贱辈低首豪门,凌辱不计,诚可悲夫!”

然而,这种贫贱辛酸的沉重背负,深处闺阁的少女怎能知晓体味?她们的内心感受,是哄笑后的轻蔑。林黛玉对刘姥姥弄丑表演的不满和轻蔑,来自于身份地位本能和自尊人格本能,是可以理解的。她也许见其表不知其里。寄人篱下的黛玉,更倾向于以自我感受为中心。多一份敏感和深刻,就不免少了一份“理解的同情”。她的恋人贾宝玉却多了一份体贴之心。虽然也不满人格自贬,却理解贫婆子的艰难,把妙玉要扔掉的成窑茶盅要来,送给刘姥姥卖了度日。这正是“情不情”与“情情”的差异,也是黛玉虽为作家钟爱却唯有贾宝玉成为作家笔下“今古未有之一宝玉”理想形象的原因所在。

雅谑构想

曹雪芹为何反常规把“母蝗虫”前移,纳入第四十一回回目并有意造成双重嘲谑?这个难题尚待索解。但有两点是可以肯定的:一是认同,二是强化。

那么,曹雪芹是在何种意义上认同“母蝗虫”的嘲谑呢?第四十二回回目“潇湘子雅谑补余香”表明,他把林黛玉的嘲谑定位为“雅谑”。这就是说:其一,这是一种高雅情趣的表现;其二,这是一种喜剧情趣;其三,“善戏谑兮,不为虐兮”(《诗经•淇澳》),在中国诗学传统里,这是一种善意的有分寸的批评嘲讽,不应因为以动物喻人就指斥为人格侮辱。《红楼梦》第三十八回中,探春取号“蕉下客”,黛玉马上笑说:“可不是一只鹿了?快做了鹿脯来。”第四十一回中,宝玉要用海喝茶,妙玉说:“三杯便是饮牛饮骡了。你吃这一海便算什么?”诸如此类,都是戏谑。而曹雪芹既非出身贵族,写作时本人也已沦入社会下层。由此看来,那种批评林黛玉以贵族意识侮辱下层人民并且得到曹雪芹认同的观点,至少是不符合作家的创作实际的。

“蝗虫”因食稼而与民生密切关系,很早就进入了文学语汇。《诗经•大田》中的“去其螟螣,及其蟊贼,无害我田稚”就包括蝗虫。蝗群所过,禾稼尽毁,甚至赤地千里。《诗经•螽斯》表达了先民对“蝗神”繁殖力强的敬畏。历代对蝗虫为害的描述感叹,史不绝书,诗不断代,称为“灾”“妖”“孽”。但以“母蝗虫”喻人为谑,是作者曹雪芹替黛玉创造的。薛宝钗称赞林黛玉“用《春秋》的法子把‘市俗的粗话’撮其要,删其繁,再加润色比方出来”。所谓“市俗的粗话”,大概就是流行于民间的关于蝗虫(蚂蚱)的许多俗语、歇后语,以及有关女性(母性)的“母大虫”“母夜叉”(俱见《水浒传》)“河东狮“之类的绰号。

如果说,“母大虫”“母夜叉”之类的江湖绰号,包含着某种原始母性崇拜的残留,那么“母蝗虫”“携蝗大嚼图”这样的雅谑,从以蝗为灾变为以蝗为戏,把人类敌害化为调侃对象,完全是未经农事艰难的稚嫩少女的机灵巧慧。因惜春画园而及草虫想象,嘲谑人格自损和饕餮食客。这些都是林黛玉表露对刘姥姥不满的一种宣泄方式。从具体语境说,则是林黛玉刚从薛宝钗“读杂书”的对谈批评中脱身后的一种紧张释放,所以她不但连用“母蝗虫”“携蝗大嚼图”逗乐,还借宝钗张罗画画用具的机会开宝钗“把嫁妆单子也开过来”的玩笑,显得十分俏皮活泼。这是黛玉性格开朗放松一面的少有展示。在礼法等级森严、自己寄人篱下的的贾府,除了与宝玉相处,黛玉的这种机会太少了。在消除对宝钗的敌意后,黛玉从情感追求落落寡合的状态中走出,融入大观园的群体之中。

央视1987年版电视剧《红楼梦》剧照

“母蝗虫”进回目,是作者把刘姥姥游园的喜剧情节推向高潮的重要手段。游园三回,以“醉卧”为终点。如果说,“母蝗虫”出自书中人物林黛玉之口,那么,“怡红院劫遇母蝗虫”就完全是作家曹雪芹的创造性设计。巨害蝗虫与巨灾“劫”施动的配合,竟发生于宝玉所居的怡红院。所谓“劫遇”事件,乃是来自贾府外社会底层的俗人刘姥姥,醉醺醺地闯入显示贾府富贵物质生活和高雅精神生活水平的怡红院,还带来了最凡俗的“酒气臭屁”污染。喜剧意味,正是来自于这种极度的错位和不和谐。

把这种并未造成任何后果的富贫雅俗的偶然碰撞称为“劫遇”,艺术化的市俗粗语与佛家观念语词作为调侃要素混合一体,真是太令人捧腹而又意味深长。其实,醉卧的刘姥姥不过是在宝玉床上得到了自由放松,怡红公子醉卧在自己床上,何尝不是“酒气臭屁”满屋?哪里有雅俗富贫之分?真正可叹可笑的,不是人性之自然常态,而是富贵繁华无法长久依恃的世事沧桑,那才是真正可怕的“劫遇”。作为“劫遇”过来人的作者,已经备尝其痛苦。所谓“怡红院劫遇母蝗虫”,不过是醉人刘姥姥表演的独角戏,转化成了作家对表演者的善意调侃(以“劫”调侃,小说第四十九回中林黛玉因史湘云烤鹿肉还说过一次,但系人物语言)。

从纵向看,由于与小说末贾府败落、刘姥姥救援情节的映照联系,形成了一种深度反讽。在真正的浩劫到来之际,被嘲谑的“母蝗虫”成了道义崇高的救助者。这种盛衰喜悲的遥相映照,令人生出无穷感叹。从横向看,在本回里,“怡红院劫遇母蝗虫”与前面的“栊翠庵茶品梅花雪”形成了极俗与极雅的情境映照。妙玉的“过洁”、矫情与刘姥姥的醉后放松,都充满喜剧情趣,而以前者对后者的映衬将其推向谐谑高潮。

从全书布局看,第三十九至四十一回游园,是自十七至十八回建园省亲以来,显示贾府繁华玩乐的顶点。第四十二回刘姥姥回家,黛玉雅谑为“余香”。自第四十三回凤姐生日,琏凤冲突爆发,各种矛盾叠现,全书基调就进入由喜转悲、由盛转衰的下行道了。作者把特制的“怡红院劫遇母蝗虫”回目作为游园也是全书喜剧描写的高潮和终点,以喜映悲,暗寓哲理,堪称匠心之笔,不可等闲视之。

自我映射

早在《石头记》流行初期,戚蓼生就发现小说“一声也而两歌,一手也而二牍”的特点,也就是说,曹雪芹善于以一枝笔做几枝笔用。塑造刘姥姥形象,乃至以“母蝗虫”入回目,也具有多重意义。

就其本体意义言之,刘姥姥是作者创造的一个体现下层社会生活辛酸和道义理想的“真的人物”;就其功能意义言之,刘姥姥是作者在小说中设置的一个特殊视点,从外界下层观察和感知贵族贾府盛衰的见证人;就其寄寓意义言之,刘姥姥是映射历经沧桑的作者自我对世态人生感受的影像式形象。在“母蝗虫”回目里,最值得注意的是刘姥姥形象上的作者自我投射。

刘姥姥形象在小说回目中出现的频率,居贾府外人物之首。具体来说,依次为“刘姥姥一进荣国府”“村姥姥是信口开河”“怡红院劫遇母蝗虫”“忏宿冤凤姐托村妪”。可以看出,作为回目主词的刘姥姥,唯独在第四十一回发生了突变,偏离了身份本体,而且由于包含双重嘲谑而涵义负面。这就不能不使人们关注作者特殊用笔的附加意义。笔者认为,这种附加意义,就是既寄寓着作者家庭和个人沦落后的深切贫寒体悟,又包含着某种人格自我反思。

其实,这种附加意义在刘姥姥初进荣府时就已经显现。己卯本、梦稿本第六回所存回前诗“朝扣富儿门,富儿犹未足。虽无千金酬,嗟彼胜骨肉”,庚辰本等回末联语“得意浓时易接济,受恩深处胜友朋”,与第一回“甄士隐”(真事隐)家事破败后遭岳父封肃(谐“风俗”)冷遇,第五回巧姐判词“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遥相呼应,显然包含作者自己的切身感受。但这些只是形象和情节之外的感叹。刘姥姥到贾府得到接济的幸运遭遇,成为作者自我“扣富儿门”所受冷遇的对照。

刘姥姥二进贾府及游园的笔墨,却要丰富复杂得多。刘姥姥的形象和相关情节,很可能融入了作者的自我经历与感受。这么说的依据是:乾隆二十二年,曹雪芹的朋友敦诚,从远在山海关附近的喜峰口写诗《寄怀曹雪芹霑》,其中有几句劝告特别引人注意,即“劝君莫弹食客铗,劝君莫扣富儿门。残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诗中,用了冯谖弹铗之典,以及杜甫自述经历的诗句“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由此可知,曹雪芹此前很可能有过乞求亲友而受冷落屈辱的痛苦遭遇。

这一点,周汝昌、徐恭时等前辈学者做过考证。虽然难知具体细节,但我们可以从对刘姥姥人格自辱自损的描写中,发现和感知相似点,做一些推想。包衣曹家有戏曲渊源。曹雪芹的祖父曹寅不但有戏剧创作,而且有“粉澡”表演的爱好。曹雪芹本人也有“杂优伶中,时演剧以为乐”的经历,当为衣食谋低首豪门时,是否也有不得不逢场作戏或供人取乐的时候?借用敦诚诗句,如果说写刘姥姥初进荣府是首次“扣富儿门”,那么这次进荣府游园就确实是“弹食客铗”了。不过,他没有冯谖后来得到孟尝君礼遇的幸运。前引王府本第四十回末批语“写贫贱辈低首豪门,凌辱不计,诚可悲夫”,也许正是曹雪芹要发出的声音。

曹雪芹是个有着独立不羁个性,被朋友称赞为“傲骨如君世已奇”(敦敏《题芹圃画石》)的人。在《红楼梦》第二回中,曹雪芹就借贾雨村之口(“假语村言”)作人格宣示,“纵再偶生于薄祚寒门,断不能为走卒健仆,甘遭庸人驱制驾驭”。为贫穷所迫,依食豪门的屈辱经历正是他的内心隐痛。而曹雪芹的人格理想,恰恰是通过“孤标傲世”的黛玉、“心比天高,身为下贱”的晴雯等艺术形象传达出来的。从这个意义上看,被黛玉嘲谑为“母蝗虫”的刘姥姥,乃是作者自我的投影。黛玉对刘姥姥之人格自损和食客丑态的嘲谑,和曹雪芹的有意强化,就是作者自我“弹食客铗”的人生体验和人格反思,是一种包含着严肃自省的人格洗礼,是以喜剧之笔写悲情之思,表达对人格尊严理想追求的坚守。这样看,也许不违曹公之笔用意吧?(刘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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