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学堂|诗律(律诗和绝句之二)(诗词格律自学教程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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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动作格斗宋词学堂更新时间:2024-07-14

第三章  诗律(律诗和绝句)之二

五、“粘”和“对”

律诗和绝句讲究“粘”和“对”。

“粘”指出句(单数句)和前一个对句(双数句)的第二字平仄一致!“对”指对句(双数句)和出句(单数句)的第二字平仄相反!

知道了这个规律,记律诗和绝句的格式就很容易了!不论长律有多长,都要符合粘对规则!

违反了粘的规则,叫“失粘”。违反了对的规则叫“失对”。唐朝前期,由于律诗尚未定型,有些诗人的一些作品就有失粘、失对的情况。

例如:

[唐]李白《登金陵凤凰台》2、3句失粘。4、5句失粘。

凤凰台上凤凰游,凤去台空江自流。吴宫花草埋幽径,晋代衣冠成古丘。

三山半落青天外,二水中分白鹭洲。总为浮云能蔽日,长安不见使人愁。

到了后代,失粘的情况非常罕见。至于失对,更是诗人们所留心避免的了!


六、拗句和拗救

凡是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叫拗句。如果拗了,就要“救”!一般来说,前面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后面必须(或经常)在适当位置补偿一个平声。常见的有:

1、特定的一种平仄格式

在五言“(平)平平仄仄”这个句型中,可以换成“平平仄平仄”。七言则变成“(仄)仄平平仄平仄”。 但是要注意,一旦用了这种格式,五言句第一字,七言句第三字就不再是可平可仄的了!

这种格式在唐宋的律诗里是很常见的,几乎和常规的律句一样常见:

[唐]王维《观猎》

风劲角弓鸣,将军猎渭城。草枯鹰眼疾,雪尽马蹄轻。

忽过新丰市,还归细柳营。回看射雕处,千里暮云平。

[唐]杜甫《恨别》

洛城一别四千里,胡骑长驱五六年。草木变衰行剑外,兵戈阻绝老江边。

思家步月清宵立,忆弟看云白日眠。闻到河阳近乘胜,司徒急为破幽燕。

这两首的第七句就是这种格式!

2、该用“平平仄仄平”的地方,第一字用了仄声(孤平,即:仄平仄仄平),第三字应该补救一个平声,变成“仄平平仄平”。七言则是由“(仄)仄平平仄仄平”换成“(仄)仄仄平平仄平”。这是本句自救。

例如:[唐]李白《夜宿山寺》

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不敢高声语,恐(拗)惊天(救)上人。

3、该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用了仄声(或三、四两字都用了仄声),就在对句第三字改平声来补救。这样就成了“(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七言则成为“(平)平(仄)仄(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

例如:[唐]白居易《赋得古原草送别》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拗)尽,春风吹(救)又生。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4、第2、3种拗救情况可以联合使用

5、在该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三字用了仄声,七言是第五字用了仄声,这是半拗,可救可不救。

6、还有一种罕见的拗句“平平仄仄仄”,七言则是“仄仄平平仄仄仄”,不要救,但是很少用。

例如:[唐]杜甫《八阵图》

功盖三分国,名成八阵图。江流石(入声)不(入声)转,遣恨失吞吴。

第三句就是“平平仄仄仄”。


七、所谓“一三五不论”

关于律诗的平仄,有这样一个口诀:“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这是指七律和七绝说的。意思是说:第一、三、五字的平仄可以不拘,第二、四、六字的平仄必须分明。至于第七字,自然也要分明的。如果就五律和五绝来说,就是“一三不论,二四分明。”

这个口诀对于初学者是有用的,因为它简单明了。但是,它也是不全面的,很容易引起误导,且影响很大,所以不能不批评!

先说“一三五不论”这句话是不全面的。五言“平平仄仄平”这个格式中,第一字不能不论,同样在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个格式里,第三字也是不能不论的,否则要犯孤平。在五言“平平仄平仄”这个特定格式中,第一字也不能不论,同理,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的第三字也不能不论。以上讲的是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在一定情况下不能不论。至于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在一般情况下,更是以“论”为原则了!

总之,七言仄脚的句子可以有三个字不论,平脚的句子可以有两个字不论。同理,五言仄脚的句子可以有两个字不论,平脚的句子只能有一个字不论。“一三五不论”的话是不对的!

再看“二四六分明”这句话也是不全面的。五言第二字分明是对的,七言二四两字分明是对的。但是五言第四字,七言第六字就不一定“分明”。依五言“平平仄平仄”来看,第四字并不一定分明;又依“仄仄平平仄平仄”来看,第六字并不一定分明。又如“仄仄平平仄”这个格式可以换成“仄仄(平)仄仄”,只需要在对句第三字补偿一个平声就是了。七言由此类推。“二四六分明”的话也是不对的!


八、古风式的律诗

在律诗还未定型化的时候,有些律诗还没有完全依照律诗的平仄格式,而且对仗也不完全工整。例如:

[唐]崔颢《黄鹤楼》

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馀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

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这首诗前半首是古风的格调,后半首才是律诗。按照上文律诗的格式用*标注的四个字都“出律”了。当然这种“出律”是按后人的眼光看的,在律诗未定型化的时代,根本没有“出律”的问题。

后来也有一些诗人有意识地写一些古风式的律诗,古人称之为“拗体”。当然拗体不是律诗的正轨,后代模仿这种诗体的人是很少的。


九、近体诗的避忌

1、孤平,是格律诗的大忌!

该用“平平仄仄平”的地方,第一字用了仄声,叫孤平,因为除了韵脚之外,只有一个平声了。七言则是“(仄)仄平平仄仄平”第三字用了仄声。在词、曲之中也一样。

2、三平调

在平脚的句子里,末尾三子都是平声,即:“(仄)仄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仄)仄平平平”或“(仄)仄(平)平平平平”,叫“三平调”,也是大忌!绝对不允许的!在古风和古绝里则可以使用。

3、重字

重字损伤诗的意境,所以要回避!但如果不损伤意境,可以重字!例如:

“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可怜九月初三夜,露似珍珠月似弓。”


十、近体诗的对仗

律诗第一二句叫首联,第三四句叫颔联,第五六句叫颈联,第七八句叫尾联。颔联和颈联一般是必须对仗的,而首联和尾联是可对可不对的。绝句形式上等于律诗的一半,对仗与否是自由的。

对仗要求同类的词相对,词大约可分为下列九类:

1、名词 2、形容词 3、数词(数目字) 4、颜色词 5、方位词 6、动词 7、副词 8、虚词 9、代词

注:a、数目自成一类,“孤”“半”等字也算数目。b、颜色自成一类。c、方位自成一类。d、不及物动词常常和形容词对。e、代词“之”“其”归入虚词。

连绵字只能和联绵字对,而且词性同类。如:鹦鹉对鸳鸯(名词),逶迤对磅礴(形容词),踌躇对踊跃(动词)。  专名只能对专名,最好人名对人名,地名对地名。

名词还可以细分:

1、天文 2、时令 3、地理 4、宫室 5、服饰 6、器用 7、植物 8、动物 9、人伦 10、人事 11、形体……


十一、如何记住近体诗的格式

其实诗的基本句式就四种,七言只是五言的扩展(可平可仄字有规律)。记住这些后,再掌握粘对规律和拗句拗救,诗律就掌握了!

(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

……

亲爱的朋友:

你掌握诗律了吗?如果已经熟练掌握了律诗和绝句,那么我们后面就进入词律的学习!如果你还没有掌握,就不要急着学词律,否则你很难理解词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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