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幅放宽!沈阳发布落户新政
近日,辽宁省沈阳市发布的《沈阳市进一步促进外来人口落户若干政策措施》中提到,取消积分落户名额限制、放宽落户范围等。
要点如下:
取消积分落户名额限制。取消积分落户名额、指标及分值限制,畅通外地居民来沈阳市落户渠道。
放宽学历落户范围。高中毕业生,技工学校、职业学校及以上院校在校生和毕业生,其本人及近亲属可在沈阳市落户。
放宽投靠落户范围。将原夫妻、子女、父母投靠落户范围,扩大到近亲属投靠落户。
放宽购房随迁落户人员范围。在沈阳市购房并取得合法房屋手续的人员,产权人本人及近亲属可在沈阳市落户。
放宽集体户落户范围。符合沈阳市落户条件的外地居民,其本人及近亲属可在沈阳市派出所集体户办理落户。
在沈取得《辽宁省居住证》即可落户。在沈阳市取得《辽宁省居住证》的外地居民,其本人及近亲属可在沈阳市落户。
在沈租赁房屋即可落户。在沈阳市城镇地区租赁房屋的外地居民,其本人及近亲属可在沈阳市落户。
在沈务工即可落户。签订用工协议等证明的在沈务工人员,其本人及近亲属可在沈阳市落户。
在沈就学即可落户。在沈就读大学生,其本人及近亲属可在沈阳市落户。
退役军人完成安置即可落户。完成年度安置的退役军人,其本人及近亲属可在沈阳市落户。
以上措施由沈阳市公安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
沈阳市公安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出台实施细则并贯彻执行,原落户政策与本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措施为准。
除了沈阳,这一省会城市也宣布放宽落户条件——
南京:拥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即可落户
5月11日,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印发的《关于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提到,将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在南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的非南京户籍人员,可以直接办理落户。
适用范围
适用于南京市城镇地区。
适用对象
在南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即取得合法产权住房)人员,可以申请本人户口迁入该住房,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可以申请办理户口随迁。
房屋产权为两人及以上人员共有的,需经所有产权人协商一致确定其中一人申请立户迁入,同时可以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办理户口随迁,其他共有产权人不再适用该通知规定。
房屋产权所有人为未成年人的,在申请落户时需要随监护人一并迁入。
公安部:
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户限制基本取消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在前期试点运行的基础上,2023年,公安部组织全面实施户口迁移、开具户籍类证明等高频户政业务“跨省通办”。截至目前,全国范围已实现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及户口迁移和开具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
据统计,2023年,全国公安机关共办理户口迁移“跨省通办”业务173万余笔,开具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业务74万余笔,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业务3万余笔,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80余万张、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48万余张,为群众节约费用约38亿元。
2023年,户口迁移政策全面放开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的落户限制基本取消,300万以上城市的落户条件有序放宽。东部地区除极少数超特大城市、中西部地区除个别省会(首府)城市外,全面放开放宽落户限制。
公安部推动部分超特大城市出台政策畅通普通劳动者落户渠道。深圳市推动完善积分落户制度,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并逐年增加落户指标;天津市、南京市进一步精简积分指标项目设置,大幅降低学历、专业技术指标分值,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大连市取消积分落户制,调整为稳定就业或者缴纳社保即可落户;青岛市全面放开落户限制,没有区域限制、年龄门槛,租房即可落户。
推动流动人口在线申领居住证,出台措施探索居住证制度便利化改革。河北实行京津冀居住证互认互通,辽宁省内跨市无需更换居住证,福州都市圈试行居住证互通互认。逐步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范围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高。
让农业转移人口“进得来”“留得住”
“我国城镇化还有很大发展提升空间。”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把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摆在突出位置,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人地钱”挂钩政策,让有意愿的进城农民工在城镇落户,推动未落户常住人口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跨省户口迁移”“电子证照互认”“临时身份证申领”……近年来,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畅通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渠道,推动居住证扩面提质、户籍管理便利化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用一条条真招实策、一桩桩为民实事,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畅通落户渠道
“您好,请问您要办理什么业务?”在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东升派出所一站式办证点大厅内,民警赵晓川正在向前来办事的群众打招呼。这是自2月20日起,《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施行后,成都各个办证中心业务繁忙的一个缩影。
据统计,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进展显著,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从2012年的53.10%提高至2023年的66.16%。2023年户口迁移政策全面放开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的落户限制基本取消,300万人以上城市的落户条件有序放宽。东部地区除极少数超大特大城市、中西部地区除个别省会(首府)城市外,全面放开放宽落户限制。
“作为我国在劳动力市场和人口迁移上的重要制度安排,户籍制度改革正在持续推进。”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陆铭认为,存量人力资源再配置,在个体层面能够带来更高的收入和更好的就业机会;在国家层面,能够实现对劳动资源更为充分的利用。
去年以来,公安机关推动部分超大特大城市出台政策,畅通普通劳动者落户渠道。广东省深圳市推动完善积分落户制度,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并逐年增加落户指标。天津市、江苏省南京市进一步精简积分指标项目设置,大幅降低学历、专业技术指标分值,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辽宁省大连市取消积分落户制,调整为稳定就业或者缴纳社保即可落户。山东省青岛市在人才落户、居住落户、亲属投靠落户、就业落户以及投资创业落户等多个方面,大幅放宽了落户限制。
降低落户门槛
如何让农业转移人口“进得来”“留得住”“融得进”?
推动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关键一环。去年8月,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26条措施向社会公布。在此次推出的措施中,公安部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通过研究制定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相关措施,充分发挥人口管理对于人口有序流动的牵引作用。
一方面,推动各地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
另一方面,进一步放宽集体户设立条件,鼓励各地在人才市场、众创空间以及乡镇(街道)或者村(社区)设立集体户,更好地便利群众落户。
“现在,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下的城市,基本上可以实现自由落户。”陆铭认为,对于人口流出地,户籍制度改革可以让相对偏远地区,尤其是偏远地区的农村人口,逐渐地跨地区迁移出来。
陆铭建议,应充分讨论户籍制度渐进改革过程中的一些细节问题。户籍制度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地把存量外来人口全部变成户籍人口,而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因此,有必要去讨论如何渐进。如关于积分落户制度,社保缴纳年限如果中断过,是不是可以累计等。在改革还不能让所有人立刻获得市民身份时,对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何考虑,应该要跟户籍制度改革齐头并进。
简政减繁增效
“在一个服务大厅一个窗口就能一起办证,大大方便了群众,而且很快就能办好,很方便。”这是市民陈先生到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办证大厅办理户口和出入境证件时的体会。
随着经济联系愈加紧密、人员交流愈加频繁,推进户口迁移等业务“跨省通办”“一网通办”,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是户籍制度改革的应有之义。面对新要求新期待,2023年全国公安机关持续拓展“跨省通办”业务种类,让更多群众享受改革便利。
在前期试点运行的基础上,2023年,公安部组织全面实施户口迁移、开具户籍类证明等高频户政业务“跨省通办”。截至目前,全国范围已实现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及户口迁移、开具户籍类证明等一系列“跨省通办”新业务办理。
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公安机关共办理户口迁移“跨省通办”业务173万余笔,开具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业务74万余笔,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业务3万余笔,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80余万张、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48万余张,为群众节约费用约38亿元,让更多群众享受到户政管理改革带来的便利。2023年,“互联网 公安政务服务”持续开展,上线公安政务服务业务办理项5.89万个,其中,57.5%的业务办理实现“最多跑一次”,37.7%的业务办理实现全程网办。
与此同时,在驾驶证、护照证件“全国通办”的基础上,29个省区市已实现所有类型户口迁移“跨省通办”,去年8月以来,办理户口迁移“跨省通办”50余万笔。全面启用“平安出海”微信小程序,方便沿海地区900余万名出海人员生产生活。
公安机关还推动流动人口在线申领居住证,出台措施探索居住证制度便利化改革。河北实行京津冀居住证互认互通,辽宁省内跨市无需更换居住证,福州都市圈试行居住证互通互认。各地逐步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范围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高。
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在深入推进现有举措的基础上持续发力,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服务改革,推进更多户政业务“跨省通办”“全程网办”,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把进城落户的权益交给农民工自己选择”
让农民工有意愿、有能力进城落户,是中国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一项重点工作。
“把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摆在突出位置,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人地钱’挂钩政策,让有意愿的进城农民工在城镇落户,推动未落户常住人口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这段话写进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
以前是,农民工“不敢想”进城落户,现在是多地向农民工敞开怀抱。过去一年,多省官宣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例如江苏省(南京、苏州市区除外)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确保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统一。浙江(杭州市区除外)也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落实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落户及配偶等直系亲属随迁政策。
“这意味着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越来越多城市会向农民工放宽落户条件,农民工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就能够落户。”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张翼接受专访时表示。
记者:“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让有意愿的进城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写进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这意味着什么?
张翼:这意味着在城镇化的过程中,越来越多城市会向农民工放宽落户条件,农民工通过申请包括积分落户等,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就能够落户。政府工作报告一经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2024年户籍制度改革将进一步深化。中国人口形势的变化与建立统一的大市场的需要,也迫使城市必须尽快放开放宽落户政策,畅通劳动力流动的渠道,使市场在资源配置当中真正发挥决定性作用。
记者:政府工作报告还有一句“推动未落户常住人口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有何深意?
张翼:这需要跟农民工进城落户两个问题放在一起来理解。考虑到现实的因素,有些农民工想要保留自己的村民权,保留自己的承包地的承包权,保留自己在农村集体经济中的分配权,以及农村宅基地的享有权。还有些农民工属于“流动”农民工,愿意进城务工经商,但不一定非要成为“城里人”,但却对未来回村养老有所期许。因此,政府工作报告充分保障农民工的选择权,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尊重农民的意愿,把进城落户的权益交给农民工自己选择,但对不愿意落户的农民工,则以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保障其在就业地的各项权益。这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对农民工工作的新部署,也是新表述。这种表述不同于以往的地方,是扩展了农民工的权益,具有非常强的现实意义。
记者:当前农民工进城落户还有哪些“隐形门槛”?
张翼:从落户的门槛来说,主要在于城市的基本公共服务能不能完全满足农民工的需要。在中小城市,原来靠户籍制度建立起来的整个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已经降低门槛,甚至完全取消了门槛。但对于大城市,尤其是主要一线城市,在落户上还有很多条条框框,因为这些特大城市或超大城市的基本公共服务还难以均等化,即使对这些城市的户籍人口来说,其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任务还没有实现,所以,这类城市要继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并在未来使所有常住人口——主要是农民工能够均等化的服务。现在的主要难点是教育资源客观上存在优质资源与非优质资源的区别,存在名校与其他学校的不平等,存在高等教育招生数量与招生比的分配的不均衡性。当然,很多流入人口大省,还存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压力。因此,东部沿海地方的那几个流入人口较多的省份,要实实在在贯彻落实好政府工作报告,一方面进一步消除落户门槛,另外一方面保障农民工享受就业地的基本公共服务,这才能真正建成全国统一的大市场。
(综合来源:沈阳发布、央视新闻客户端、北晚在线、法治日报、澎湃新闻)
来源: 工人日报
Copyright © 2024 妖气游戏网 www.17u1u.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