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书友大家好,今天给大家推荐3本精品都市异能小说,故事精彩,不容错过,希望大家喜欢!
第一本:《战医狂婿》作者:丽声简介:本是军中飞龙将,坠入都市红尘海,恩怨纠葛,家族是非! 一块儿明黄宝玺,屠入一角世界真相,征战*伐,几经生死! 奇异世界,邪恶生物,恐怖邪徒,血腥屠戮! 天生贵胄,神之血脉,至高无上,仰人鼻息! 顺于邪恶? 归身神圣? 皆不!自有一身不凡处,铮铮铁骨傲群雄,与死亡处嘻笑,刀尖上善武! 管他是魔与神,一路逆上,且*得天开!且*得星颤!且*得神途绝径,魔窟腥屠! 机械神教、吸血鬼族、古老神路…… 与你一起见证!……
入坑指南:
“杨战,我对你没兴趣,咱们是不可能的!”
国泰酒店的订婚宴上,柳晴雪冷冷道,身为南阳冰山美女总裁,乃是当之无愧的女神。
那精致无暇的鹅蛋脸,如同牛奶般白皙的肌肤,如诗如画的美眸,小琼鼻,两瓣娇艳欲滴的樱唇,令人不禁想品尝芬芳气息,一袭白色婚纱,勾勒出绝佳曲线轮廓,毫无疑问,这是一个令人挑不出瑕疵的尤物。只可惜气质冷艳,令人自惭形秽,不敢有丝毫越轨的念头。
当众被柳晴雪退婚,杨战的双目闪过一丝怒意,他本为帝国军阀翘楚,六星上将军衔,为了完成某项至关重要的任务,必须得蛰伏在南阳。
可堂堂上将军,就算隐忍蛰伏,可骨子里的王者气魄,那是无法掩盖的,在这一刻,可谓是满腔怒焰。
柳晴雪虽美,可在杨战眼里,那就是一个红粉骷髅,根本就不值得一提。
“我对你也没感觉,从此刻起,你被我杨战休了!”
杨战说话间,拿起桌上的纸笔,当众拟写休书一封,这让柳晴雪的俏脸浮现出寒霜,她可是南阳大众女神,追求者如同过江之鲫的绝世佳人。
可今日却是被当众休了,这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杨战,你混蛋……”
柳晴雪气得娇躯颤抖,可对于她的指责,杨战的脸色格外冷冽,漠然道:“辱人者人恒辱之,从今以后,你我断绝关系。”
就在杨战准备离开的时候,一袭范西哲西装的英俊青年,跨步而来,蔑视的看了杨战一眼,嗤笑道:“晴雪,并不是你这种废物所能够惦记的。”
“从今以后,要是敢出现在晴雪面前,我定会打断你的狗腿!”
来者赫然是名门宋家的大少,宋野,整个南阳,鲜有人敢和其一较长短!
听闻这话后,柳晴雪微蹙黛眉,可她终究是没有多言,这是一个摆脱杨战的大好机会,并不想就此错过,为了不引人瞩目,杨战乔装得碌碌无为,丝毫和出色扯不上关系。
柳晴雪心目中的夫婿,必须是无可睥睨的翘楚,很显然,柳晴雪将杨战视为废物,根本就没有动心的迹象。
面对宋野的威胁,杨战双目闪过寒芒,抬起手掌猛地扇向宋野的脸庞,由于力量生猛,宋野感觉牙龈剧痛,喷出几颗带血的牙齿,场面无比血腥。
“你敢打,信不信我弄死你!”
当众被扇了耳巴子,宋野气得脸色煞青,作势就要冲了过来,可对于这种被酒色掏空的蝼蚁,杨战压根就没有放在心上,随手一踢,对方如同软脚虾,撅在地上。
“杨战,就算你有几分力气,可和宋家作对,绝对会落得凄惨的境地。”
柳晴雪的嗓音清冷,可却是出于好意,可在盛怒之下,杨战却是连搭理的心思都没有,施然而去,临走前,落下一句话。
“有啥招,尽管使出来!”
第二本:《魔尊再临:傲视天下》作者:相干事简介:2050年,地球,东北一处大森林, 一个少年,大约十五六岁的样子,浑身焦黑的躺在地上,不知是死是活。也不知过了多久,只见那原本还躺在地上的少年终于坐了起来。傲天晃了晃还是迷糊的脑袋,不知自己是该庆幸还是悲哀。本来已经抱着必死的心态,没想到最后关键时刻竟然会是自己手上那本不显眼的戒指救了自己一命,当然至少他是这么认为的。但还有更悲哀的,因为这是一个陌生的地方,以自己游历大陆各地的经验都看不出这到底是什么地方,真的迷茫了。 ” ……
入坑指南:
“傲天魔尊,你以为你还能跑得了?还是乖乖地和我们一起回去吧,或许魔神大人一高兴还能放你一马呢!”
“你死了这条心吧,就算我死了做鬼也不会放过你!”“不识好歹的东西,你以为你还能去那鬼界投胎,或者去冥界重修吗?别那么天真了,两个选择,投降或者死,你自己看着办吧。”
“来战吧,我是不会让你们好过的!”
“既然如此,*了他吧!”“是,大人!”
“哼,你也太看得起我了,既然派这么多垃圾来,难道是你知道自己打不过我,想要用人海战术来弥补,消耗我的战斗力吗?你也太天真了吧?或者说,你根本就是个白痴。”
“你不用激我,我又不是傻子,我承认我确实是打不过你,但是我们人多,就是用人填我也要填死你!”“哼,你真天真,你以为我会让你得逞吗?都来给我陪葬吧,哈哈哈。”说着身体便快速的膨胀起来。”不好,这个混蛋要自爆,大家快后撤。”说着便想向后方飞去,远离这个危险区域。可惜,为时已晚,只听”砰”的一声巨响,傲天便化作那漫天血雨,消逝在天地间。当然,他并不吃亏,因为来围追他的人全部给他陪葬了。要知道,能够参与对傲天的追*的,又怎么会有弱者呢?只不过这一切只有身在另一世界的某个好家伙知晓而已。“好小子,不错!够果断啊,我喜欢哈哈。”
2050年,地球,东北一处大森林。
一个少年,大约十五六岁的样子,浑身焦黑的躺在地上,不知是死是活。也不知过了多久,只见那原本还躺在地上的少年终于坐了起来。傲天晃了晃还是迷糊的脑袋,不知自己是该庆幸还是悲哀。本来已经抱着必死的心态,没想到最后关键时刻竟然会是自己手上那本不显眼的戒指救了自己一命,当然至少他是这么认为的。但还有更悲哀的,因为这是一个陌生的地方,以自己游历大陆各地的经验都看不出这到底是什么地方,真的迷茫了。
老天啊,你这是在玩我还是在救我啊?殊不知在神界某个地方正有一双眼睛在注视着自己,“臭小子,老子花费了千年修为才救了你一命,不知道感激老子就算了,还敢质疑老子,看老子劈死你,哈哈!”随后,晴天一声霹雳,一道紫色闪电一闪即逝,劈中了还在骂骂咧咧的傲天。只见傲天瞬间全身抽搐,再次晕倒在地。可是谁都不曾想到,傲天的身体却在缓慢的吸收身体中的紫色雷电,虽然缓慢,却胜在不停地吸收着。就这样,时间一分一秒的逝去,傲天也在不断地进行着蜕变。当然,这一切其实都没有逃过某个老家伙的算计,只不过这个世界还不曾有能够发现的人而已。等到一切都变得静悄悄的,万物沉寂的时候,昏迷中的傲天终于将身体中的紫色雷电之力吸收干净。如今的傲天,再也不是以前的那个傲天了。
第三本:《都市之超凡兵人》作者:昆明小星简介:曾登雇佣兵巅峰、让敌人胆怯的兵王叶云,卸甲归田重回都市;为改变命运,他在幸运女神的陪伴和热血兄弟的帮忙下,开启了一段疯狂的征服之路。……
入坑指南:
“五年了,整整五年了,也不知道父亲他们过的还好不好。”
晃荡的公交车在路上不断颠簸,轰鸣声格外刺耳,“噼里啪啦”,仿佛随时都能散架似的。
这五年间,叶云可谓是经历了旁人穷其一生都不会有过的事,惊心动魄尚不足以形容。
在外面的那五年,叶云唯一牵挂的便是从小疼爱自己的亲人,熟悉又陌生的面孔没有哪怕一日不在梦中出现。
轻吐一口气,归心似箭的叶云抓紧扶杆,目光坚毅地眺望着远方,因为他心中清楚,阔别已久的家乡、亲人,马上就能重逢。所以哪怕还有几十分钟的路途,他都能嗅到家乡独有的亲切味道。
突然间,一股臭气袭来。
眉头拧成一团,叶云敏锐地发现身前那名穿着时髦靓丽,踩着黑丝小高跟的女人表情有些不对,在看她提着的最新款普拉达内皮包内隐约残留着吃剩下的番薯,还需要考虑这个屁是谁放的吗?
时间,早已磨平了叶云的棱角,并非愣头青的他把清瘦的脸往车窗外微微一瞥,当作什么都不知道。
不知是哪个做好事不留名的人忍不住了,只听车内清脆的声音响起。
“啪!”
“啊!坏人!”女人受袭,以至于体内憋着的气体在惊吓过度后登时放出,让汗味、脚臭味弥漫的车瞬间变成一个毒气室,不少乘客都剧烈咳嗽起来。
女人面色通红,来不及后悔上车前吃了那么多番薯,指着他前面的叶云便是一顿机智的痛骂:“你,就是你!大坏人,刚才为什么打我!”
叶云一怔,没由来的被人诬陷,不禁有些愠怒:“不是我。”
待大家的目光都聚集在叶云身上后,年轻女人把刚上市没多久的名贵手机往包内一塞,撇嘴道:“少给老娘装蒜,说,刚才哪一只手吃老娘豆腐的!知道我男人是谁吗?信不信我男人整死你?”
此话一出,公交车内顿时一阵唏嘘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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