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岁男子每月5万元包养18岁女生,发生关系后,女生发现竟是冥币

44岁男子每月5万元包养18岁女生,发生关系后,女生发现竟是冥币

首页角色扮演包养关系更新时间:2024-04-26

阅读此文之前,麻烦您点击下“关注”,方便与您讨论分享,也能及时观看下一篇精彩文章。非常感谢您的关注

«——【·案例摘要·】——»

浙江某地一“老板”包养18岁女子,但没想到约定好的五万块钱竟变成了冥币,女生发现后一怒之下报了假警,谎称家中五万元被盗。在民警的调查下,发现这背后还有更复杂的情况。

会所初识,互藏心思

浙江某地44岁的男子刘某,在会所认识了刚满18岁的吴某。吴某从小城市来到了浙江这个繁华的地方,不免心生自卑。

吴某从小家庭情况并不优越,父母只是普通的打工人,三人的生活更是紧张。吴某从未买过什么奢侈品,看到身边同学背着名牌的包,穿着大牌的鞋子,一双鞋子甚至比她一个月的生活费还多。

慢慢的,吴某的心理也发生了变化,虚荣拜金的心理慢慢蚕食了她,让她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上大学后,为了谋求生计,吴某来到一个会所打工,在这里一次偶然的机会,刘某来到这家酒吧并对年轻漂亮的吴某提起了兴趣,起了色心。

凭借着多年在社会上的经验,刘某拿着一打酒水就上前与吴某搭讪,到底吴某只是刚入社会,对社会上的“险恶”并不了解。两人在会所交谈甚欢,并相互交换了微信。刘某凭借当天自己的一身西装以及手表的装饰,给吴某留下了有钱人的印象。

戳破心思,答应包养

事后,刘某经常在微信上主动联系吴某,通过对话交谈和刘某的有意假装与欺骗,使吴某慢慢相信了刘某是个有钱人,大老板,名下有很多财产。

并且,刘某还向吴某说明自己已经离婚了,目前是单身

通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刘某再也忍不住了,直接向吴某表明自己的心意,并提出希望与吴某交往。

可是,刘某已经44岁了,吴某才18岁,26岁的年龄差,甚至刘某的年龄已经是可以当吴某爸爸的年龄了,吴某不免犹豫。

而刘某看出了吴某的犹豫,于是刘某约了吴某吃饭,在饭桌上,刘某向吴某承诺“我包养你,每个月给你五万块,就当包养费,可以不。

吴某内心一惊,一个月五万块,自己父母两个人的工资,工作好几个月都没有五万块,甚至自己在会所工作两年,都存不到五万块。

一般来说,18岁的女孩子都会拒绝,毕竟这个人已经44岁了,而且包养说出去别人也会看不起自己,可是,从小的家庭情况以及大城市的繁华以及与身边人的差距让吴某十分渴望金钱。

况且,刘某已经离婚了,自己也没有当什么小三小四,说出去也可以是正常的恋爱关系。

最终,吴某的拜金、虚荣心以及对名牌的渴望和与他人的攀比,让吴某上了刘某的贼船,同意了刘某包养她。

当天晚上,刘某就约了吴某见面,并带了一大袋的现金,吴某将刘某带到自己的出租屋,进入房间后,刘某对吴某说:“钱在这里面,你数一下。”

吴某看着这一袋子,觉得没什么问题,便没有打开来看。

当晚吴某与刘某便发生了关系,在经过几轮的交战后,到了凌晨刘某匆匆离开,害怕事情暴露,并且拉黑了吴某的联系方式。

发现被骗,报上假警

刘某一走,吴某便迫不及待地打开了这袋子钱,好家伙,满满一整袋的钞票,一打开一大片红色映入了眼帘。

吴某本以为自己轻轻松松就赚到了五万块钱,只要出出体力即可,但没想到里面竟然是一袋冥币。

这时,吴某就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她立刻打电话联系刘某,可没想到,刘某已经失去了联系,电话微信都找不到刘某,王某越想越气,她这是被骗色了啊。

王某不甘心就这样被骗,但却又不想别人知道她与刘某之间发生的事情。于是思索再三,吴某决定报警说自己家中的五万块被盗,当地警察立刻展开调查。

但随着深入的调查,警察慢慢察觉到了不对劲,怎么吴某的说辞前后矛盾,那这件案子可怎么办下去。

但是警局根据吴某提供的刘某手机号,找到了刘某。

在警局找到刘某后,刘某并不承认自己盗窃了她的钱,案件无法进行下去。

面对质疑,真相浮出

最终,面对警察的盘问,吴某道出了实情,原来这件被盗案背后隐藏着更加复杂的事情。

吴某对民警坦白说,盗窃案是她伪造的,实际上她的钱并没有被偷,她报警只是为了找到刘某的下落,称刘某欺骗了她,她希望警方能够找到刘某,还她公道。

原来,刘某并不是什么大老板,大富商,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打工人,身上并没有什么钱,朋友圈里的都是装出来的,只是欺骗一些像吴某这样,刚刚踏进社会,比较单纯却又有虚荣心的小姑娘。

本身刘某对用冥币代替真钞这件事也没有完全的信心,如果吴某在他进门后拿到钱就打开确认,那这件事就败露了,那他就拿着这袋冥币离开。

可谁想吴某对刘某没有丝毫怀疑,太过信任刘某,在拿到钱后并没有检查这袋钱的真假,才会被刘某骗色。

吴某随后向法院起诉,希望判决刘某强奸罪与诈骗罪,但是被法院驳回,理由是根据法律,刘某并不构成任何犯罪。

这一结果可谓让吴某气的牙痒痒,可是既然刘某没有犯罪,那么吴某也不能够再做什么,只得把这件事往肚子里咽,这件事也给了吴某一个教训,通过捷径取得钱财不可取。

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相信吴某在经历这件事后会懂得这个道理。而对于刘某,他的行为我们可以仔细的分析一下。

«——【·以案释法·】——»

本案中,刘某通过欺骗吴某说包养她而与她发生性关系,但事后并没有给真钱给吴某,那么此时,刘某构成强奸罪吗

这里我们就要对强奸罪的含义进行一个理解。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本罪在主观上故意,在客观上表现为违背妇女的意愿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女性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本案中,吴某是自愿与刘某发生关系,即使刘某存在欺骗情节,但吴某并不存在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的情况。对于性关系的发生,吴某依然有自由去决定能不能发生。

并且吴某已经18岁,也不属于未满14岁的幼女,我们都知道,现行法律的性同意年龄为14岁,如果吴某未满14岁,那么即使吴某同意与刘某发生关系,刘某也会构成强奸罪。

2、那么如果吴某未满14岁,但是却欺骗吴某自己已满18岁,那对于刘某能不能够按照强奸罪定罪呢?

这要用一般人标准来看待,假设吴某用伪造的身份证、并且发育良好、以及其他各种方法让一般人都能够相信吴某为成年人,那么此时,定刘某强奸罪的话是不是有点强人所难了。

法律从不强人所难,对于这种情况,我们认为是可能不构成强奸罪的。因此,刘某的强奸罪罪名并不成立。

3、那吴某指控刘某的诈骗罪能够成立吗?

诈骗罪有非常严格的犯罪构成,只有满足这个犯罪构成,诈骗罪才可成立,首先,诈骗罪需要有欺骗行为。

在这里,刘某确实是存在欺骗行为,这一点成立,我们接着看下一点。往后一步,是必须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使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刘某在此的逻辑结构便被切断了。

因为他并没有让王某产生错误认识从而处分财产,这一袋冥币本身就是刘某的,王某也没有处分自己的财产。

其后一步就是行为人或第三者获得财产,最终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失。但是在本案中,刘某的行为只能说是欺骗,但是并不构成诈骗罪,且刘某在主观上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吴某的财产也并没有被刘某获得。

所以即使刘某是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了吴某,吴某对刘某诈骗罪的指控也并不成立。

那既然强奸诈骗都不构成,我们从刘某使用冥币这一点来思考,刘某构不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故意持有或者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

冥币属不属于假币的范畴呢?很遗憾,冥币并不属于假币,相信这个大部分人都能辨别出来。

在这里笔者有一个很感兴趣的点,刘某构不构成嫖娼?有人说这不就是性交易吗?刘某出钱,吴某卖色,当然构成嫖娼。

如果仅仅是这么理解,那么那些包养情人的男人们岂不都是嫖娼,在外养小三的也都是嫖娼?这显然是不对的。

这里我们就要区分一下包养和嫖娼的区别了。首先我们要搞清楚嫖娼的定义,嫖娼是指以金钱、财物为媒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

即非法的性交易,建立于金钱交易上的性关系。嫖娼与包养最大的区别就是,嫖娼的对象是不固定、不特定的,当然,肯定也有极少数的人会和特定对象进行嫖娼行为,但这只是社会上的小概率事件。

但是包养不一样,包养通常是有特殊关系的,双方都知道对方的身份,这种“情人”一般是固定的,即便包养了好几个情人,也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嫖娼。

由于嫖娼的不特定性,只要有一人有性病,就可能会传播给大部分人,社会危害性极大。但不可否认,包养虽然在法律上不构成违法行为,但是它与嫖娼一样,都违反了社会的道德标准。

因此法院判决刘某不构成任何犯罪并没有什么不妥。到最后,吴某也只能从道德上谴责他了。

这个案件告诉我们,要守住自己的底线,不能被虚荣心以及对钱财的*,蒙蔽了双眼,最后落得被骗的下场。

查看全文
大家还看了
也许喜欢
更多游戏

Copyright © 2024 妖气游戏网 www.17u1u.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