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韶关曲江区创新举措,坚持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结合,围绕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基层党建、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基层治理和换届风气、基层党员干部作风等五个方面,综合采取专项巡察、巡镇带村、直接巡村等方式全面开展对村(社区)巡察工作,剑指基层“微腐败”,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曲江区已实现对110个村(社区)巡察全覆盖,共发现问题1045个,移交问题线索57条,推动立案2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0人。
巡前“备课”,瞄准“靶心”不偏航
如何确保巡察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发现问题是基本。曲江区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创新巡前“问诊”工作模式,确保精准发现问题、对症下药。
“这个村近几年工程建设项目较多、资金流动性较大,建议可对工程和财务进行重点检查……”每轮巡察正式启动前,开展“多方会诊”,征询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和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关于村级党组织建设、村级财务和村级工程建设中较易出现的问题,让巡察更具操作性和针对性。
同时,针对各村基层党建、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三资”管理等方面不同情况,研判可能存在的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制定印发《韶关市曲江区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将全区110个村级党组织划分为12个问题较多村、35个问题一般村、63个问题较少村,灵活采取专项巡察、巡镇带村、直接巡村等方式开展巡察,提升巡察质效。
巡中“察情”,服务群众赢民心
紧紧依靠群众,取信于群众,是做好巡察工作的重要基础。为切实将监督触角延伸至群众“家门口”,最大限度调动群众参与巡察监督的积极性,曲江区借助乡镇墟日人员集中的特殊时间节点,向广大农村群众发放专门印制的《村级党组织巡察来电来信来访指南》,以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语言介绍村级党组织巡察的内容和信访举报途径等。同时走村入户、下到田间地头,广泛收集廉情民意832次。
“只有与村民打成一片,才能听得到民意、察得实民情、找得准问题。”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陈应先对此深有感触。2018年10月,区委第一巡察组在对小坑镇汤湖村开展巡察时,通过深入谈话和走访了解,发现该村党员谭某某涉嫌侵占村小组集体利益,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随后,这一问题线索被移交区纪委监委调查。2019年3月,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占村集体土地),谭某某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
2020年6月,区委第一巡察组在对罗坑镇中心坝村开展巡察时,通过查账发现了该村农田保护补偿金未分配发放到位的问题。了解清楚情况后,巡察组第一时间将该问题反馈给了罗坑镇党委,督促研究解决。罗坑镇立行立改,组织村委研究分配方案,及时将补偿金发放至村民账户,共计发放14.5万元。如今,再说起这笔农田保护补偿金,村民们打心眼里感到满意。
巡后“立改”,标本兼治重长效
发现问题,做实整改,形成震慑,是巡察工作的生命力所在。曲江区实行村级巡察“双反馈、双报告”模式,将巡察发现问题向镇(街)和村(社区)同时反馈,充分发挥镇(街)党(工)委领导作用,加强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直接责任的督导;整改完毕后,由镇(街)、村(社区)同时报告整改情况,通过实施“镇村联改”,压实镇(街)党(工)委与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截至2020年12月,110个村级党组织反馈问题全部已到整改期限,整改率达97.7%。组织开展省定贫困村专项巡察“回头看”,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镇(街)、村(社区)进行全区通报,确保巡察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针对村级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曲江区开展专项整改,剖析原因、堵塞漏洞,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推进标本兼治。目前,已组织开展村级财务“白头单”入账、扶贫领域干部工作作风建设等方面专项治理工作,推动完善了《韶关市曲江区新时期精准扶贫开发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关于加强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韶关市曲江区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一批制度,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源头治理,实现巡察成果运用最大化。
【全媒体记者】潘俊宇
【通讯员】邓静湄 任程亮
【作者】 潘俊宇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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