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由争论谁的车更靓引发的血案

以案释法|由争论谁的车更靓引发的血案

首页角色扮演灵山佛子更新时间:2024-07-29

有时,看似潇洒的买单行为背后,

却经历了一轮激烈的“争执”。

“是兄弟就让我来!”

“今天谁要跟我抢,就是看不起我!”

“我比你有钱,我买单!”

你来我往,互不相让,

结果演变为打斗,

这就杯具了……

话说,

最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

与买单事件有着相似之处,

都是由于争执不下所引发的激烈矛盾,

而该案的导火索竟然是因为争论谁的车子靓!

争论车子谁更靓 动刀伤人挨判刑

灵山县佛子镇某村委会26岁的青年姚某善与30岁的男子姚某,因争论谁的车子更靓,双方引发争执,姚某善被打后竟持刀刺伤姚某,最终锒铛入狱。日前,灵山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姚某善有期徒刑6个月。

事情是这样发生的

去年国庆节的晚上,

姚某善驾驶摩托车去到村中的一个小卖店玩,

并将自己的车子放在姚某的摩托车旁边。

坐下来后,

姚某善与姚某先是一起聊天,

聊着聊着就谈论起双方的摩托车

本来具有共同话题,

应该相谈甚欢,

没曾想……

【脑补现场……】

要说摩托车,这条街谁都没有我的好,声音大、车形靓,出去拉风得……

得了,别吹牛了,一看你那辆就不如我的,我这台性能好,随便跑多陡的山路都没问题!

在谁的车子性能好、声音大、车形靓问题上,

双方争执不休,

最后竟互相推搡,

继而姚某用手先打了姚某善的脸部两巴掌

看到两人闹得不可开交,

众人只好硬将双方拉开。

而姚某善被打了两巴掌后,

也不服气,

就从自己摩托车后备箱里拿出一把折叠刀放在口袋,

又拿出一把大锁敲打姚某的摩托车,

双方再次发生冲突

请自行补脑画面...

结果,一人受伤,一人受罚

吃瓜群众怎么看待这起案件呢?

广大网友的三观很正哦!

再来看看法官给我们的忠告吧!

法官寄语

俗话说,冲动是魔鬼。年轻人血气方刚,争强好胜,容易冲动,这是青年人的天性。但姚某善与姚某,本是同村兄弟,在面对突发情境的时候,不能正确合理地控制情绪,三言两语便大打出手,导致一方刀伤,甚是痛苦,一方则身陷囹圄,也不好受,伤人伤财伤和气,教训何等深刻。所以,年轻人要加强自己的修养,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保持头脑清醒,避免不良后果的发生。

法律知识延伸

故意伤害罪

【什么是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非法地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具体而言,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

【故意伤害罪如何量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可见,故意伤害罪的处罚严厉,

在此奉劝大家,

无论多生气都应该遵纪守法,

切莫因为一时冲动而造成无法挽回的错误!

查看全文
大家还看了
也许喜欢
更多游戏

Copyright © 2024 妖气游戏网 www.17u1u.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