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祭,命作殉—消逝于历史中的上古暗黑风俗

人为祭,命作殉—消逝于历史中的上古暗黑风俗

首页角色扮演乱世之祭更新时间:2024-05-09

人祭仪式都是厨师担任刽子手?殉葬者来到墓道入口排着队砍头?人祭和人殉从何而起,又是怎么衰落的,让我们拨开迷雾,探清这些隐藏于历史阴影中的暗黑风俗。

先解释一下人祭和人殉是两种仪式,人祭是把奴隶或者俘虏当做祭品献给神灵,祭品叫做人牲,即人型牲畜,由此称呼即可想象这些人将会遭遇的凄惨下场,人牲来源多是俘虏或奴隶;人殉则是用活人给死去的人做陪葬,牺牲者多是墓主人的妻妾女婢、佣人家丁等亲近的人。

虽然都是血腥的*戮,但细微的区别还是很多的,下面详细介绍一下。

一、人祭

1、人祭的起源

人祭起源于上古时期,与人格化的神灵崇拜有关,原始社会的人类无法正确地认识各种自然现象,遇到地震洪水等天灾无力应对,于是将其付诸神灵并加以祈祷祭拜,种种天灾是神灵发怒需要安抚,可是祭品怎么办呢?要知道,远古时期人类就连吃饱都很困难,更没有多余的食物来供奉神灵,于是有些人就把目光放在敌对部落身上。

战争伴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存在,在远古时期,部落之间的兼并战争是非常频繁的,不同部落之间为了土地、水源,粮食,人口等互相攻击,失败的部落下场很凄惨,女人和孩子被保留下来,成年男人少部分当做奴隶,大多数都会当做人牲*死来祭祀神灵用其他部落的人做祭品有三个好处,一是祭品的问题解决了,二是省下了一笔口粮开支,三是消除了隐患。

部落战争

最早关于人牲的文字记录,出自殷代的甲骨刻辞,里面有不少文字,就是描述怎样*人祭祀,但人牲现象出现得更早红山文化、仰韶文化、龙山文化遗址中都发现过人牲迹象。

仰韶文化的代表—西安半坡遗址(6000-6700年前)大家应该都有印象,就是那个发现《人面鱼纹陶盆》的地方,考古专家曾在一处建筑遗址下面,发现一个被砍下的头骨,旁边还有一个陶罐,出土在房子下的陶罐是祭祀所用,那头骨自然就是祭品了。据专家推断,在当时,人们的房屋建筑质量不佳,经常容易坍塌,于是,在建造房子之前,就会进行祭祀一番,这个可怜脑袋的主人,应该是其他部落的俘虏,由此可知在那个时代,人祭已经是一种普遍存在的风俗习惯。

半坡人房子质量确实堪忧

2、人祭的发展

随着社会发展,人祭现象也不断在变化,到了殷商等奴隶制国家出现后,人祭行为已经被赋予了更多的宗教意义,成为了一种社会制度并广泛流行,大体上在商朝建立初期,人祭就很普遍不过用人较少,真正的高峰期是盘庚迁殷之后,无论是人祭数量还是祭祀次数都达到了历史峰值,而武丁之后又逐渐减少。殷墟发现的甲骨上,有明确记载人祭的数量约一万三千多人, 另外尚有一千多甲骨没有记载人数,但按照一个甲骨至少一人来算的话,整个商朝用于人祭的数量在一万五千人上下,这是一个很恐怖的数字,一万五千多条性命被活生生*死用于祭祀神灵,最大规模的祭祀一次性使用五百人牲!难怪商朝被誉为笼罩在神秘面纱下的血腥国度。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对商朝人来说祭祀战争是最重要的两件事,特别是前者,商朝人的特点是“尊神事鬼”,在商朝早期,他们祭祀的神灵主要是祖先,后来,随着商朝国力不断增强,对外战争抓到的俘虏越来越多,祭祀的范围就不断地扩大,天神、地祗(地面上所有自然物的神化者, 如土地神、社稷神、山岳、河海、五祀神,以及百物之神)、人鬼(历史上的人物死后神化的,包括先祖、先师、功臣,以及其他历文人物)无所不祭,可以这么说:祭祀的目地是保佑战争胜利,战争的目地是抓俘虏祭祀神灵,商朝人热衷于这一切并且痴迷至极,到了后来,甚至就连宗庙建筑的奠基,动土,架梁,安门直到最后的建成使用,每个阶段都要举行人祭仪式,一座雄伟建筑的完成,光用于人祭的祭品就得*死几十上百人,连同牲畜、车辆,一齐埋在 宫殿宗庙台基 的内外,夸张点可以这么概括:现代人需要放鞭炮的各种场合,在商朝都会举行人祭仪式,咱们逢年过节的放点鞭炮,商朝天子遇到点啥事就宰几个人

商朝甲骨

人牲的来源主要是通过战争获取,商朝国力强大,经常对敌对方国和异族发动战争,由此获取大量的俘虏,俘虏大部分被用作人祭,仅仅很少一部分活下来成为奴隶,除此之外,附庸国也要定期向商朝供奉人牲,据说周国对此事相当热心,抓获了大量的羌人供奉给商朝天子,并以此获取商朝天子大量的赏赐,后来商朝疯狂的人牲祭祀活动引起其他部族的恐惧,周国趁机联合周围部族举兵灭商。

至于人牲的处理方式也很多,从甲骨文上的记载来看,*祭的方式五花八门,砍头名曰[伐],一剖两半名曰【卯】,千刀万剐叫【刿】,剁成肉酱叫【俎】,其他的诸如风干火烧、土埋鼎煮,怎么说呢,从商朝人的角度看去,人牲的待遇就和牲畜一样,想着法地把他们弄成各种食物就得了,煎炒烹炸焖溜熬炖,牛羊马猪怎么处理,人牲就能怎么处理,《搜神记》里周文王儿子伯邑考被做成肉丸子,就属于人祭的一种,他还是高级人牲,因为伯邑考属于贵族,用贵族做祭品那祭祀的意义会更加重大,神灵会更加喜欢,纣王将肉丸子赐给周文王也是有根据的,那时候贵族人牲被认为具有神秘力量,商朝贵族对这种人牲做成的食物兴趣很大,神灵享用的是人牲的灵魂,那人牲的肉体就留给贵族品尝了。

殷墟人牲遗址

3、人祭的消退

商朝灭国后,周朝人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天命鬼神之说没有那么沉迷了,纣王曾经迷之自信地说:“我生不有命在天乎”,意思是我命由上天决定,谁也改变不了,结果牧野之战商军临阵倒戈,纣王逃到鹿台自焚而死,临死还不忘打扮得美美地穿上美玉宝衣,周武王作为倒戈之战的目睹者,对民众能量的强大深受震撼,由此周朝上层人士对“天命之说”产生某种程度的怀疑,进而发展出了“德治之说”,然而一种制度的消失却并非那么容易,周朝统治阶级继承了商朝的人祭人殉制度,只是规模和频次都变小了。

春秋战国时期,活人祭祀现象也时有发生,如鲁季平子伐莒,郑文公伐鄫,楚公子弃疾灭蔡等,都有用人祭祀的记录,左传里记载,宋襄公为了震慑东夷,命令邾文公*死鄫子来祭祀土地神,结果被手下司马子鱼一顿抨击,说祭祀是为了人,百姓是神的主人,什么样的神可以享用主人的祭祀呢?可见在当时社会对人和神灵的关系的看法在发生变化,人祭行为已经不被社会所认可,被视为不人道和残忍的行为,这是社会进步的一大体现。

再后来,人祭就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了,除非是无法无天的乱世,否则在任何年代以人祭神的行为都被视为*人重罪,武松为兄长报仇,把王婆和潘金莲剖腹挖心于武大郎灵位之前,也属于人祭的一种,按理说为兄报仇人证物证俱在,可后果还是被官府捉拿,刺配孟州。*俘更是被视为不详之举,*神白起长平之战坑*赵兵四十万,落得个自*身死的下场,项羽坑*二十万秦兵,最后也自刎而死,飞将军李广一辈子不得志,自我分析认为是早年*降造下的因果,这些都是历史上著名的战神,他们都压不住*降恶果的反噬那一般人更不敢这么搞了,人祭这种行为的理论基础和物质基础都不存在了,也就逐渐消失在历史长河里。

长平之战40万赵兵被坑*,赵国自此一蹶不振

二、人殉

1、人殉的起源

人殉现象出现得要晚一些,后期虽然一度被社会所排斥摒弃,但还是经常死灰复燃,它的产生与私有制的出现、父系氏族社会的确立密切相关。

随着私有制的出现,人群中开始出现阶级分层和尊卑之别,在父系氏族社会建立后,男性凭借自身的优势,掌握着大多数生产资料,女人和孩子成为了附庸,陪葬制度也就因此应运而生,殉葬者多是墓主人最忠心的妻妾婢女,仆人家臣,即使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墓主人也想继续享受活着时候的尊荣,需要这些陪葬者继续保卫和服侍他。这是殉葬制度的根本出发点。

现代考古发掘发现,大汶口时代(约6000年前)即有人殉现象发生,位于江苏省新沂市的大汶口花厅遗址,有八座墓穴发现人殉17名,大多是儿童,其后的龙山文化(约4000-4500年前)、齐家文化(约4000年前)、二里头文化(3500-3800年前)皆发现人殉的现象,比较著名的人殉墓葬,是位于濮阳的《西水坡仰韶殉葬坑》,不过该遗址最出名的不是人殉,而是墓主旁边的蚌龙图案。(蚌龙被认为是'中华第一龙',关于中华龙存在之分析讲解,可以参考此文【】)

水坡仰韶殉葬坑,左边便是著名的“蚌龙”

人殉制度同样在殷商时期达到高峰,河南安阳的殷墟遗址墓葬中,据统计人殉数量达六千人以上!最初人殉一般与狗猪等家畜同埋,迁殷后则以单埋为主,且按照墓主人等级不同,殉葬人数有严格的规格区别王室成员墓中殉葬者从数十人至数百人不等,小型贵族墓中殉葬者则从一人至数人。殉人分全躯葬身首异地而葬两种,全躯葬的殉人放于墓主周围,有的还备有薄棺和少数随葬品。这种殉人多半是墓主生前宠幸的臣妾婢女,拥有一定的地位。身首异地的殉人放于墓坑填土中或墓道中,有的头骨与躯骨分别放置墓道中,有的是在墓坑中放头骨、墓道中放躯骨。据推测,位于墓室下的殉葬者是直接被活埋,然后用夯土填平,等到墓主人棺椁安葬到位后,留下墓道,殉葬者由士兵押送到墓道之中,或直接在墓道外,将其逐一砍头,然后按照巫师命令将遗骸放置到不同位置,这种殉人则地位低下,和人牲相差无几。

殷墟殉葬坑遗址

周朝同样继承了商朝的人殉制度,不过人数和频次也开始大范围降低,到了西周末年开始逐步衰落颓废,但并没有消失,春秋时期,秦穆公、齐桓公、宋文公、晋景公、楚灵王、邾庄公等诸侯死后,都曾使用人殉陪葬,少则数人、多则一百七八十人,墨子曾言:”天子*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由此可见当人殉制度仍在运转之中,春秋末期这种野蛮的习俗渐渐开始被社会大众反对,秦穆公雄才大略,临死前以奄息、仲行、针虎这三位国人公认的贤人作为陪葬,惹得秦国百姓天怒人怨泣涕涟涟,做《黄鸟》哀之,有人说三位贤人是主动殉葬以报君恩,可不管怎样,这种行为的副作用是很明显的,天下英才被秦穆公等几位秦朝国君大规模的殉葬活动吓到了,“百余年不敢西入函谷关”,这也直接导致秦朝中期发展程度与中原各大国严重脱节,被东方诸国嘲笑为“戎狄”,是谓“诸侯卑秦,丑莫大焉”,直到秦献公即位后“止从死”,情况才得以改观。

春秋五霸之一秦穆公

汉朝时在制度上禁止了人殉,但仍不能禁绝,在封建礼教的倡导下,“奴仆殉主、妻妾殉夫”被视为最高美德而得以长期残存,唐宋亦有人殉之事,只不过人数相对较少,总的来说,人殉现象仍然存在,但不像商周或者春秋战国时期那样被视为一种社会制度存在。

值得一提的是在明朝时,人殉制度又开始死灰复燃,自太祖朱元璋开始,后宫嫔妃殉葬成为朝廷制度被继承下来,直到明英宗乃止:“口占遗命,定后妃名分,勿以殡御殉葬。” 你看宫斗剧中皇帝一死,后宫哭声震天,其实那些妃子不是在为皇帝驾崩痛哭,而是哭泣自己性命不保,将会给皇帝殉葬。

皇帝驾崩被赐死的妃子

总结:其实无论是人祭还是人殉,都是源于人性的蒙昧无知自私残暴,统治阶级至高无上,掌握着他人性命的生*大权,只为了祭祀或者安抚那些虚无缥缈的存在,有人说,像商朝大肆人祭人殉的社会氛围,商朝底层人民为何没有反对,其实原因很简单,在商朝中后期,人祭和人殉已经成为一种社会风俗或者传统,被当时的民众所接受,传统习惯的养成需要时间,而这种习惯一旦被建立,那就很难被改变,商朝前后绵延500余年,对商朝中期的人来说,人祭和人殉这种风俗已经流传几百多年了,假如有人质问为何要用人祭祀神灵,商朝人可能会很奇怪的反问他:“有什么好奇怪的,几百多年来不都是这样子祭祀的吗?”

满清从八旗弟子入关,到民国成立清朝灭亡,国祚二百七十余年,跟商朝五百多年的历史比起来算不得长吧,清朝刚立国那会,要求汉人剃发易服,激起汉人强烈反对,并因此引发无数血案,而等到民国时期发动剪辫运动,那帮遗老遗少们反而痛哭流涕,剪个辫子跟要砍他们脑袋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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