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章我们要讲的是另外一位武安君,赵国的末代战神,李牧。
如果说前面几位名将在人格上或多或少还有一些缺陷,那么赵武安君李牧,当真是一个在道德方面无可挑剔,响当当的英雄好汉。
一个残疾人,凭着一己之力,死死撑住那奄奄一息的弱赵,北击如狼匈奴,南阻似虎强秦,挽狂澜于既倒,摧敌锋于正锐,这样的好男儿,不是英雄,是什么?
可惜,赵国的当权者,全都是败家子。李牧,毕竟不可能用自己那只残疾的右手,阻挡住历史的车轮,他甚至不能用它,来结束自己的生命,最后只能用口含剑自刺喉腔而死。
悲夫!
汉文帝刘恒曾说:“嗟乎!吾独不得廉颇、李牧时为吾将,吾岂忧匈奴哉!”后秦高祖文桓皇帝姚兴也说:“吾每思得廉颇、李牧镇抚四方,使便宜行事。”就连诗人李白也叹说:“不见征戍儿,岂知关山苦。李牧今不在,边人饲豺虎。”
只可惜,廉颇老矣,李牧遭谗,有此两大名将却不知用,赵人自毁长城,毁的可真利索。
悲夫!
李牧有一个梦,他梦想有一天,赵国能够恢复赵武灵王时期的强大,将一切失去的国土从秦人手中夺回来,重振雄风,傲视天下。
他觉得这并不难,赵国的铁骑何等强大,赵国的将士何等勇猛,赵国的名将层出不穷,赵奢、廉颇、庞煖,哪一个比他秦国的白起蒙骜差。
可现实却偏偏残酷的令人心寒,长平一战,赵军四十万主力阵亡,兵力损失殆尽,赵国唯堪一战的,只有他手上的十几万代郡边防军而已,这是赵国手里最后一点儿家底了,不到生死存亡之刻,绝不可拿出来赌。
因为赵国北境出现了一个强大的游牧部落,那就是匈奴。
匈奴的起源,是一个千古之谜,按照现代基因检测方法与考古学研究,匈奴人主要以东北亚蒙古血统为主,并混合了其后来所征服之塞种、西域诸国之高加索血统(注1)。事实上,草原上部族的兴衰与融合非常剧烈,某个强大的部族一旦被打败或首领被*,其整个部族就会马上改头换面,变成另外一个民族。要想完全搞清楚他们的来历,几乎是不可能的。王明珂也指出,为了适应多变的生活情境,游牧部族可能通过改变祖先谱系记忆来接纳新族群成员,或脱离原来的群体。总之,不为历史记忆与族群认同所困是其生存原则(注2)。
不过匈奴的崛起,正始自战国中期,或许这个游牧帝国的形成(注3),正与华夏民族的北扩有关。也就是说,当华夏列强在战国初期形成了战略均势后,便开始向北扩张土地,秦国灭义渠,赵国占据代国、林胡、楼烦之地,燕国则占据东胡之地,这些戎狄部族被打败后,一部分向南融合进了秦赵燕,一部分为避免被华夏人群同化,于是移往更北的区域生存发展,并与北亚类型蒙古人种相融合,于是才在战国中期形成了匈奴这个强大的游牧帝国。
而在世界内亚史学界上,主流观点也认为晚期的匈奴与早期的戎狄之间存在着进化的连续性。钟焓在总结了王国维、拉铁摩尔、姚大力、江上波夫、林沄、单月英、王明珂等近百年来中外学者的意见后亦表示:这些较早活动在中原附近的兼事农牧的戎狄部族,他们是在战国中后期才进入草原,成长为驰骋大漠南北的游牧部族的。当然,这些与华夏人群相近的戎狄部族(同属蒙古人种东亚类型、汉藏语系)只有一部分进入了草原,他们在匈奴游牧部族中所占比重相对有限,而匈奴人的主干还是与华夏集团差异明显的蒙古人种北亚类型。
另外,钟焓还结合了如今国内外多数语言学家的研究(E.J. Vajda,黄韵之,李辉),确认匈奴语并非阿尔泰语系的成员,而属于目前分布区域已非常狭窄的北亚叶尼塞语。而叶尼塞语,则与汉藏语系存在着关联。也就是说,最早说叶尼塞语的人群应该和南方的汉藏语系成员毗邻而居,而非一开始就生活在蒙古、西伯利亚等北亚地区。当然由于现在基本可以证实匈奴人种主要属于北亚类型的蒙古人种,因而此类在数量上并不占优势的北向(戎狄)移民所操的特殊语言很可能是凭借政治上的地位,才逐渐在公元前3世纪以降覆盖到了蒙古高原上的大多数北亚类型人种集团那里(注4)。
综上所述,匈奴的统治集团应该就是从前的戎狄人群,他们非常明白中原的富庶,所以,当到了战国晚期蒙古高原的气候越来越不适合游牧民族生存之后(注5),这些“戎狄匈奴人”便开始带着“北亚匈奴人”频繁向南侵袭,其可怕之处,半点不比强秦差。据史*载,匈奴之法酷,其民之勇悍,比秦实乃有过之而无不及也,具体有如下六点:
一.匈奴所居之地气候环境恶劣,人力资源相当珍贵,故其俗重少壮轻老弱,精美饮食尽皆青壮年享用;若有余剩,方给老弱者。弱肉强食,竟至于此也!
二.匈奴人安葬死者,有棺椁、金银和衣裘,却不建坟,也不服丧。单于死后要殉葬,妻妾近臣有时殉葬多至数千(汉书曰十)百人,一如数百年前的秦人一般野蛮。
三.匈奴人实行继婚制,父亲死了儿子娶父亲的妻妾,兄弟死了其他兄弟分娶他的妻妾,不为别的,就是惧怕人力流失。这样的民族很可怕,因为他们发动战争的另外一个目的就是抢掠中原的女子回去给他们生孩子,可怜无数中华女子,屈身于胡人身下,生不如死。比如东汉末年著名女诗人与音乐家蔡文姬就是被匈奴人抢了去,还生下两个儿子,曹操花重金将其赎回中原,但蔡文姬可以回去,两个儿子却不能带走。
四.蒋百里先生在《国防论》中认为,生活与战斗条件一致者,战斗效率高,后勤压力低,故而“不自觉的成功者”,一为游牧人的马,二为欧洲人的船。匈奴人平时以放牧游猎为生,故而骑射就是他们的日常生活,若发生战争则可全民皆兵。他们以刀、铤(铁把小矛)为短兵,弓箭为长兵,谁*死敌人或俘虏敌人,赏酒一壶(匈奴人不种粮食,粮食酒属于奢侈品),所缴获的战利品也分给他们,抓到的俘虏也给予他们充做奴婢。故战斗顺利时,匈奴人就全力*戮抢掠,失利时则作鸟兽散,并不以之为耻。苟利所在,不知礼义,狠若虎狼,不似人类。
五.匈奴人在订盟约时,要用人头盖骨制成的容器喝血。在悼念死者时,男人们要剪下自己的辫子,“用刀划破面颊,以致人们可以看见血与泪一起流下来”(注6)。死者的尸体被安放在正中央的帐篷里,歌手骑着马围着帐篷高唱哀歌,接着是狂欢的酒宴,悲伤与娱乐交替进行。这真是一个嗜血而率真的民族。
六.匈奴土地贫瘠,想要让其几千年如一日地长草,人必须和草原和谐相处,不涸泽而渔。而如果游牧地区发生重叠,羊群会过分啃食,破坏草原生态,还会引起不必要的部族内部矛盾和争斗。故匈奴虽“逐水草迁徙,无城郭常居耕田之业,然亦各有分地”。而游牧区域的划分,内部的矛盾的解决,乃至共同应对外部危机(包括自然灾害和或环境变迁),都需要依靠一位大家都信服的领导者。故而美国内亚史学者狄宇宙在《内亚历史上的国家形成于分期试论》提出一种“危机应对论”,即在草原上危机触发下以部落为核心的既有社会关系的断裂和坍塌,才会促使个人能力极其出众的领袖重新把大众团结凝聚在一起,锻造出新型的超部落政治体,并为更好地服务于对外征战而实现了在领袖高度集权体制下的社会整体武装化。
总之,匈奴人向来仰慕强者,进而萌发出其特有的英雄主义观念。由于这种特别的英雄观,使匈奴人一开始即为血腥的征服和*戮赋予了一层浓烈的英雄主义色彩,他们以痛饮和嗜*为人生之乐,马背上的生活就剩下简简单单的两件事:扬鞭放牧、挥刀*戮。这是他们的生存需要,也是他们的精神需要(注7)。
总之,匈奴人勇悍之极,如果放任其胡马南下,不但赵国危矣,华夏的诸侯都要遭殃,到时天下大乱,恐怕连强秦都无法收拾。严重点的说,自春秋以来北方游牧民族对整个华夏的威胁,此时都聚集到了赵国这个冤大头的头上。而赵国也相当给力,就算在三年邯郸保卫战的生死存亡之秋,也不敢轻易调李牧的北军南下,他们生抗死抗也要抗住。
好在秦国内部也是矛盾重重,诸侯一合纵,秦军也就退了,赵国终于争得了宝贵的喘息之机。
时间,现在最宝贵的是时间,李牧一定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击溃匈奴,弥除边患,否则秦军再来,赵国的命运,必将危如累卵,压之则爆。
可是这一切,谈何容易,匈奴铁骑,来无影,去无踪,经常是打完了就跑,让你连他一根毫毛都抓不到,后世强汉可以追进草原席卷千里,赵国小小一个区域性国家,如何有这等实力。
所以李牧必须忍耐,忍得住要忍,忍不住也要忍。
注1:也就是说,早期的匈奴人(战国至秦)与北亚蒙古人相似,他们皮肤黝黑,身材不高,但很强壮,头大脸阔,颧骨突出;而到了后期(汉以后),匈奴人征服了很多西域与中亚民族,并与其通婚混血,他们便带了一些白种人深目高鼻的相貌特征。如诺颜乌拉匈奴古墓出土的刺绣人物,以及霍去病墓前“马踏匈奴”石刻中的匈奴人仰卧像,都带有这种特征。这就是学界所说的“图兰人种”,即后世所谓突厥人。
注2:参阅王明珂:《游牧者的抉择——面对汉帝国的北亚游牧部族》,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140页。
注3:王明珂指出,在春秋战国时期内蒙古南部的游牧社会中,权力集中化与社会阶序化的趋向日益明显,表现在少数墓葬中有大量贵重金属工艺品随葬的风气上。这些都表明匈奴的“游牧豪贵阶级”已拥有了相当的财富与权力,并开始统治、剥削邻近的定居聚落人群。参阅王明珂:《游牧者的抉择——面对汉帝国的北亚游牧部族》,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117页。宫本一夫也发现战国后期鄂尔多斯高原的墓葬中大量出土金牌饰、银牌饰等立体兽形饰,此后又出现随葬车马器和金银器的大墓,这可能是匈奴首领的墓,显示秩序井然的等级社会正稳步向前发展。参阅【日】宫本一夫:《中国古代北疆史的考古学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2023年,第347-358页。
注4:钟焓:《重释内亚史——以研究方法论的检视为中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第46-48页。
注5:根据竺可桢《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迁的初步研究》中的气温变化曲线图,公元前300年到公元前100年在中国发生了一个明显的降温期。
注6:参阅儒连《突厥史料》,载《亚洲杂志》1864年,第332页。另外,游牧于中亚和南俄草原上的斯基泰人也有类似的葬俗,他们也割脸,他们也殉葬;据希罗多德的《历史》记载,斯基泰人为了纪念死者,在自己的臂部、前额和鼻子上划一些伤痕,在死人的周围埋葬其奴仆和马匹。希罗多德还说,斯基泰人也有用头盖骨制作饮器的习俗,他们将敌人的头盖骨在沿眉毛平处锯开,在外面用皮套上,里面嵌上金片,这就是最酷的酒杯了。
图:电影《封神》中殷王帝乙也把苏护的头骨做成了酒杯
注7:张金奎,罗三洋:《挺进欧洲的匈奴:从大青山到阿尔卑斯》,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2021年,第26-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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