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皇的黑人”:普希金的非洲血统

“沙皇的黑人”:普希金的非洲血统

首页角色扮演圣斗士星矢闪耀斗士更新时间:2024-04-30

普希金(1799年10月15日-1837年2月10日),俄国文学家、现代俄国文学的奠基人。代表作有诗歌《自由颂》《致大海》《致恰达耶夫》《假如生活欺骗了你》等,诗体小说《叶甫盖尼·奥涅金》,小说《上尉的女儿》《黑桃皇后》等。

回顾普希金的一生,读者会发现,他几乎所有的问题都出在肤色上。虽然他有“蓝色”血统,但他肤色偏黑。摩尔人的那种黑。

他从父亲那里继承了一个可以追溯到公元十二世纪、莫斯科大公国成立之初的古老贵族姓氏。在接下来的六百年里,他的多位先祖在政治上站错了队,其中一位还被彼得大帝处死,另一位则被凯瑟琳大帝监禁。

他母亲那一方有非洲血统。在诗体小说《叶甫盖尼·奥涅金》的一个脚注中,他解释道,“曾外祖父在八岁时被人从非洲海滩拐走,带到了君士坦丁堡。俄罗斯使臣救下他之后,便把他作为礼物献给彼得大帝”。

普希金的非洲血统如何影响他的创作与生活?在本篇文章中,我们将通过华裔作家李炜的叙述,回顾普希金与他所处时代的精神历程。

本文选自《永恒之间:一部与时间作对的西方诗歌史》,已获得出版社授权刊发。

《永恒之间:一部与时间作对的西方诗歌史》,李炜著,袁秋婷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20年7月。

原文作者 | 李炜

摘编 | 秦无宪

闯入上流社会的“非洲面孔”:血统与肤色之争

沙皇立刻喜欢上了这个皮肤是如此之黑、在阳光下会闪闪发亮的小孩,待他如己出,甚至带他去巴黎接受一流的教育。男孩倒也争气,没有辜负干爹的期许,寒微发迹,步步高升,终成名将。或许干出一番伟业对他而言如探囊取物。他的身体中本就流淌着不凡的血液。据说他是一位非洲首领最年幼的儿子,可能来自喀麦隆,也可能是乍得,虽然普希金自己认为祖上来自埃塞俄比亚。

在天性良善的人那里,这样的家世背景勾起的,是纯粹的好奇。在嫉妒之心一向高于才识的文人圈子里,普希金的身世引来的,只有可能是憎恨。果然,一名不入流的作家很快就写了一篇挖苦诗人的文章,把背景换了个地方,以避免诽谤之嫌:

据传闻,西属美洲的一位诗人……一个黑白混血儿的后代(混血儿的性别,我倒是忘了),开始声称自己的祖先是一名黑人王子。在该市的市政厅,有人发现古时候曾有过一起船长与副手争夺这个黑鬼的诉讼。船长与副手都声称黑奴是自己的。船长还争辩道,他用一瓶朗姆酒买下了这个黑奴。谁能料到,有朝一日,一名*客竟会主动与黑鬼攀亲。真是虚荣之至啊!

以机智著称的普希金,自然有本事以牙还牙。但血统这话题在他看来,是开不得玩笑的。他笔下的一名人物坚称:“对祖先的不敬是野蛮行为与伤风败俗的开端。”毫无疑问,这表达的是诗人个人的立场。普希金为自己的非洲血统,以及这血统所赋予的一切特质感到骄傲。在半虚构作品《彼得大帝的摩尔人》中,他不无自夸地写道,曾外祖父的“长相、学识及才智,在巴黎引起了众人的注目。女士们都想在自己的沙龙里结识‘沙皇的黑人’,并争相俘获他的心”。

不过,这样的关注并不是没有弊端的:

这位年轻的黑人常被视为奇迹,被客套话和提问围绕着,而这种好奇,虽然裹着仁慈的面纱,依然冒犯了他的自尊。一般男人求之不得的女人的关注,不仅无法令他开心,反而让他感到苦涩和愤懑。他觉得自己在她们眼中,不过是某种稀有动物,一个特殊的外来生物,机缘巧合之下,被运送到了这个与他格格不入的世界。他甚至嫉妒那些无人关注的小人物,把他们的默默无闻看作一种幸福。

童年时期的普希金。

由于普希金的曾外祖父在诗人出生前就过世了,再考虑到他在《奥涅金》的注脚中的说法——“值得被铭记的人,却因缺少历史传记,很快便从人们的记忆中消失了”——不难想象,诗人应该是以自己在俄罗斯的经历为原型,重构了先人在巴黎的那段岁月。他自己同样也是众人瞩目的焦点,不仅因为他的名气,还因为他也是“某种稀有动物”。以他一位粉丝的记载为证:

女士们散开了,都渴望得到普希金的注意,所以他一进门,便都向他围了过去。每个人都希望普希金能跟她说说话,哪怕只有一句。既不年轻也不漂亮且向来害羞的我,就没凑这个热闹了。我默默站在一旁,从远处注视着他那张非洲面孔。那张写着他身世、闪耀着才智的脸。

他那张“非洲面孔”的确让他在俄国格外引人注目,虽然,严格说来,他只遗传了曾外祖父八分之一的基因。他们的长相即使有相似之处,也不会过于明显。难道就是这些似有似无的特征,使得普希金的面貌难以捕捉,无论是用文字、绘画还是雕塑?

一般来说,在诗人的画像中,他的一些外在“缺陷”会被粉饰掉。譬如矮小的身材、又脏又长的指甲。这其实很正常。肖像多半比本人好看,不然也不会有人雇大师为自己画像了。

需要解释的是为何一直以来,他的特征不是被突出就是被淡化。在不同的画像中,他的肤色时而黝黑,时而白皙。五官也各不相同,一会儿像非洲人的,一会儿更像欧洲人的。

考虑到他被公认为俄罗斯的民族诗人,如果他的肤色一再变化,或许也不足为奇。不妨换个角度来思考这问题。假若李白是黑人,他还会在《唐诗三百首》中占有那么重要的地位吗?恐怕他连出场的机会都没有。毕竟,一个黑人,不论他多有才华,中文有多出色,都无法代表中华文化的至高点 —— 还是说他完全有资格?

普希金画像。

与其硬着头皮去面对这个难题——对中文读者只是纯粹的假设,对俄国人却是无可回避的事实——让普希金看上去更像他的同胞,无疑是最简单的解决方案。老实说,这种做法也不是俄国人的独创。在北欧国家,耶稣的形象一般是金发碧眼。在南美国家,他则是棕发棕眼。哪怕是天神地鬼,大家也还是希望他们长得像自己。

普希金的情况之所以更为特殊,是因为那些认识他的人,对他的外貌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坚称,比起诗人,“不可能有长相更丑的人了”:“他是非洲人种的后代,肤色还保留着祖先们的印记,眼神依旧狂野不羁。”又有人认为,诗人“并不像某些人说的那样。他的肤色和头发一点也不黑,而是一身白皙皮肤,一头栗色卷发”。这些人看到的是同一个人吗?还是说他们被自己的偏见蒙蔽了双眼,只因为他是黑人后裔就一味排斥他,抑或他是俄国文学的台柱就急着同化他?

唯有一点,几乎所有熟识他的人都会同意。他暴躁的脾气——他“放意肆志”的个性——也是他祖先传给他的遗产之一。“在他身上,”他的一名同班同学说,“非洲人血液中的热情与感性显露无遗。”

他的“非洲人血液”,此时此刻,正以令人担忧的速度从他的身体中淌出。

子弹射穿了他的腹腔,撞碎了他的脊椎骨末端。极寒的天气稍微麻木了他的感觉,但疼痛依然十分剧烈。胃部被射穿是最难熬的创伤之一,尤其当胃液渗入其他器官,高酸性的成分开始损伤所有触及之处。

等到一切尘埃落定,有钱有势的那群人会认为,所有的麻烦都是沉不住气的诗人自找的。决斗之所以会发生,完全是由他挑唆而起:普希金让对手忍无可忍。

决斗中的普希金。

既然渴望一决了之的是诗人,他自然爽快地在双方“副手”所起草的决斗条件书上签上了大名,连看都没看就同意了一切

(按照习俗,每位斗士都有一名助手,以确保决斗的公正,并帮忙处理后事)

。两名副手定下的条件,几乎使至少一方的伤亡在所难免:假如双方开枪后没任何“结果”,整个流程就得重新来过。

换作别人,想必会为即将发生的决斗担忧。对于身经百战的普希金来说,不过是小事一桩。即使他在最后时刻流露出了任何情绪,那也仅仅是不耐烦。他不停地催促副手,请他尽快把子弹装好。他想早点给这一切画上句号,然后赶回家吃晚饭,说不定再泡个澡,总之继续以俄国最伟大诗人的身份过日子。

语言的炼金术士:普希金的新型文学语言

这倒不是说普希金缺乏耐心

(他在另一封信中坚持道:“我写作是为自己,但我出版是为了钱,完全不是为了博得女人的笑容。”)

,也不是说他不需要反复打磨

(他的手稿布满了密密麻麻的修改痕迹)

。但他的作品总是朗朗上口。阅读他的文字,宛如念出自己心上人的名字那般,悦耳动听,轻松自然。普希金有本事把文字组合成乐章。这也是为什么他会被奉为俄罗斯文学的奠基人。并不是因为在他之前没有出色的作家,而是因为凭一己之力,他让俄语文学在一夜间成了气候。

对二十一世纪的读者而言,这种说法无异于天方夜谭。有多少文化拥有像俄罗斯那样丰饶的文学传统?十九世纪下半叶,俄语小说使得其他语言的作品都相形见绌;二十世纪初,它的诗歌又令其他国家的成就黯然失色。然而,在普希金之前——即十九世纪前——“俄罗斯文学”一词几乎是一种自相矛盾的说法。

朗读诗歌的普希金。

“我们既无文学,亦无好书。”普希金在二十出头时就如此断言。虽然听上去有点自命不凡,他这偏见倒是有不少人认同。比他早一代的文豪卡拉姆津

(Nikolay Karamzin)

就写过一篇颇具影响力的文章,题为《为何俄罗斯文才寥若晨星?》。倘若卡拉姆津提出的解决方法——模仿欧洲作家,再借鉴上流社会女士在沙龙里的机智对话——显得太过肤浅,甚至丢人现眼,至少他愿意正视这一问题。

文化方面的弱势,导致俄罗斯被欧洲精英拒之门外。据说,十六世纪时,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查理五世曾揶揄道:“我用西班牙语和上帝说话,用意大利语和女人说话,用法语和男人说话,用德语和我的马说话。”

这个俏皮段子有好几个版本,在不少欧洲国家都有流传。在几乎所有版本中,德语都被贬损,或许因为它的辅音刺耳,喉音低沉,在门外汉听来难免有失大雅。相比之下,意大利语声调柔滑,如歌唱般优美,常被称为爱情之语,因此适合用来对女人说话。法语,作为欧洲宫廷当时的通用语,自然是外交语言,因此适合男人之间的交谈。至于西班牙语,查理五世把它命名为上帝之语,不仅因为他自己有西班牙血统,也是向西班牙宗教裁判所致敬。他掌权期间,旨在消灭异端的宗教法庭正开展得如火如荼。

不过,无论是查理五世的段子也好,其他版本也罢,没有一个提及俄语;它连和畜生交流的资格都没有。原因很简单。十九世纪以前,欧洲的知识分子不会去学俄语。哪怕是受过教育的俄国人也嫌它不够时髦高尚。这便能解释,为什么当时的俄罗斯贵族之间用法语交流。这也是为什么普希金自己也是先学会了法语,才开始接触俄语。事实上,终其一生,法语都是他的交际用语。他用法语和上流社会人士聊天,用法语来追女人。更重要的是,他是通过法语译本才熟悉了莎士比亚和歌德。

创作中的普希金。

他是如此依赖外语,这让他接下来的所作所为更加惊人:他替自己的祖国打造出一种新的文学语言,糅合了当时俄国人使用的两套几乎互不相容的语言体系——俄罗斯方言和教会斯拉夫语。虽然方言是老百姓的日常用语,却被认为粗鄙低俗,不适合用来写作。这么一来,文人墨客只剩下教会斯拉夫语这一选项,也就是俄罗斯东正教会的仪式语言。由于它记载了经文,自然不会随着时间而变化;它的语法和词汇在撰写经文之时就固定了下来。这也是它显得格外沉重的原因——它被大量的古语和晦涩的表达方式所拖累。尽管如此,十七世纪的俄罗斯诗人和作家依然舍不得放弃它。普希金的最大创新在于,他把灵巧、现代的“普通话”与纯正、庄重的宗教语融为一体。这种包罗万象又和谐悦耳的崭新风格被俄语作家一直沿用至今。

仅凭此举,普希金就可以在俄国文学史上享有重要地位。但也正是因为他的创新,使他难以在不讲俄语的地方受到尊重。说实话,他的诗歌根本没法译成其他语言——即使那门语言也有两种截然不同的体系可用,比方说汉语中的文言和白话。

最大的障碍在于普希金细腻的乐感。他似乎每次都能找到恰如其分的词:不仅是语义上的,还有语音上的。当然,如何用外语复制一首诗歌原本的音乐效果,是考验所有译者的难题。由于俄语的特殊性质,想要重新“奏出”一段普希金,更是难上加难。相比拥有二十一个字母的意大利语,俄语多了十二个字母。这让它在排列组合上拥有更多的可能性。所以,至少在理论上,俄语单词应该比意大利语的要短。事实恰好相反。这意味着俄语里有更多——以及更复杂——的音需要应对。倘若用“弦乐四重奏”来形容意大利语的乐感,在一名大师手里,俄语则可以像交响乐那般壮丽恢宏,而普希金毫无疑问是俄国文坛首屈一指的作曲大师。

海边的普希金。

如果翻译所造成的遗失已经无法弥补,那么翻译后保留下来的,同样对普希金不利。与绝大多数诗人不同,他往往刻意避开暗喻和明喻。写诗如此,写其他类型的作品也一样。他喜欢朴素的言语、直截了当的表达,而不是当时流行的浮华词藻以及矫揉造作的句子。

不妨看看与普希金差不多年龄、同样一手写诗一手写小说的雨果。但两人之间的共同点似乎就到此为止。不像普希金,雨果喜欢繁复的句法。读他的作品犹如看阅兵,可以见到一排又一排的形容词、一组又一组的比喻,神飞气扬地从左页行进到右页。这也是为什么,无论译成哪种语言,雨果总能给读者留下思想深刻、想象力丰富的印象。普希金就没这么好命了。经过翻译之后,他的文字一律变得平淡乏味

(这其实正是福楼拜对普希金法语译文的评价)

。一切都得怪他明喻用得太少,而这恰是诗歌在异国气候中也绝对能蓬勃生长的部分。

编辑 | 王青

导语部分校对 | 卢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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