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梅若
“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将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这一历史性目标在2020年将迎来大考。对此,日前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要一鼓作气、乘势而上,集中力量全面完成剩余脱贫任务。
回顾过去几年,脱贫攻坚取得了显著成果。按现行农村贫困标准,2013年至2018年,我国农村减贫人数分别为1650万人、1232万人、1442万人、1240万人、1289万人、1386万人,每年减贫人数均保持在1000万以上。截至2018年年底,全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减少到1660万人。这一成绩鼓舞着所有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人们。
更重要的是,这一轮脱贫攻坚绝非简单的“数字脱贫”,而是寻求根本性的脱贫,其特点是立足产业,创造可持续生产与发展的环境,寻求商业可持续方案,激活自主发展的潜力。
笔者在贵州、四川、青海、甘肃等多地调研走访时发现,本轮脱贫攻坚工作从一开始即强调可持续,多地引入了财政、金融、龙头企业、村级合作社和贫困户共建机制,探索发展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带动效应十分显著。
然而,从起步到见效,脱贫攻坚步入深水区,更多的挑战已经浮出水面。脱贫攻坚的阶段性目标即将实现,更重要的在于后续工作。
首先,大力度的脱贫攻坚政策是否可持续?
笔者在调研中了解到,部分地方财政向建档立卡户提供了多重支持,其中一项政策是,每个建档立卡户能够享受每年一定额度的财政全额贴息贷款,这部分资金被用于支持当地龙头企业或特色产业发展,而无论企业经营效益如何,贫困户均可分到每年不少于800元的“分红”。这部分“被动收入”也被计算在贫困户的年收入内。
诚然,这种龙头企业的带动效应明显,但也有人表示担忧:未来贫困户摘帽后,这样的政策是否可持续?笔者把问题抛向当地官员时,大多数人都语焉不详,称“要看政策到时如何规定”,也有乐观者认为,“既然贫困户都已经脱贫了,那么也就不需要这一支持了”。
这一政策的初衷是解贫困户的燃眉之急。但问题是,如果有些贫困户脱贫后仍在指标线上挣扎,那么一旦失去该项政策,返贫风险很大;更重要的是,其本质上并未改变贫困户自身的发展困境,其自造血能力可能仍未被激活。
更进一步说,即便该政策不退出,这笔资金相当于给贫困户的永久“分红权”,地方财政是否真的能够承受这笔支出?同时,又当如何判断摘帽贫困户“脱贫不脱政策”的年限?
诸如此类的政策模糊区域例子不少。这对于地方、贫困户等相关主体而言都亟待厘清。
其次,特色产业是否能够实现自主可持续发展?
令人欣慰的是,大多数地方在扶贫时都注重发展特色产业,寻求可持续发展。但值得警惕的是,仅靠产业不足以确立竞争优势。
目前,我国大多数贫困地区属于农业区,种养殖以及在此基础上的生态旅游、农家乐等旅游服务产业,是最常见、最容易培育的核心产业。对此,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所研究员、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理事长杜晓山也提醒笔者,面对脱贫攻坚的艰巨任务,有的产业扶贫盲目跟风,同质化现象严重;有的“造盆景”“垒大户”,或“巧算账”搞“数字脱贫”。这些现象都值得人们警惕。
实际上,笔者在采访中也发现,有些地区尽管推行土地流转,让大户或龙头企业承包土地,提高了生产效率,但对抗天灾、市场行情波动、树立新品牌、推出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等环节仍有明显缺失,所谓的特色农业也与周边等地方形成严重的同质化竞争,传统的“丰收贱卖”或低端化零售问题未得到根本性解决。
现阶段,不少地方依靠对口帮扶的相关部委、国企、金融机构通过批量采购的方式消化库存,这种方式并非发展的根本之道。
再次,一些地方的农村农业“空心化”问题仅靠帮扶能否解决?何时能从脱贫迈向致富?
笔者在调研时发现,一个常见的问题是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不多,仍以留守老人、儿童为主。这也说明仍未建立起优势产业。
实际上,这种“空心化”问题由来已久,引发的经济问题、社会问题也已经引起重视。而解决问题的根本,最终还落在农业、农村的发展上。这种发展,显然不只是一个阶段性“脱贫”就能实现的,需要在传统的对策之上,确保相关利好政策逐渐退出后,人才培养、产业发展、区域建设仍具有竞争力。产业发展必须经过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来检验,有成功有失败本是自然规律,要在总结经验教训中逐步摸索出发展路径。
当前,我们已经看到全面脱贫的曙光;与此同时,新的征程已经开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及时做好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的监测和帮扶。摆在我们面前的新挑战,是不返贫、不跌入新的贫困,是高质量发展下走向致富的新目标。
作者:马梅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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