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文王,又叫赵惠文王,“胡服骑射”的赵武灵王的次子,拥有廉颇、蔺相如、平原君、赵奢等史诗级文臣武将,拥有过宝贝和氏璧,参演过“渑池之会”,往往能在诸侯 斗争中获得好处,却躲过了“长平之战”的惨败的君主——战国后期赵国第七代君主赵何,难怪他的谥号中有一个“惠”字。
鲁侯养鸟,卫懿公养鹤,楚王好细腰……而赵文王好“剑”——不是收藏宝剑,也不是观看舞剑,而是看剑客决斗——既分高下,也决生死,每年死伤的剑士上百人,耗费钱财无算。赵王不务正业,赵国很快衰落了。
赵国太子悝担心国政,请来庄子劝说赵王。庄子冒充剑客见到了赵王,说:“臣之剑,十步一人,千里不留行。”意思是说,我用剑,一击必*,我想走,谁也留不住!后来李白在侠客行中写到:“十步*一人,千里不留行。”就是化用了庄子这句话。
赵王很快就被庄子的气势和“剑术理论”折服,用了七天时间挑选剑士,死伤六十多人, 最终选拔出六七名大侠准备与庄子比剑。
赵王问,夫子用的是什么剑?庄子说,我有三种剑,请允许我先为大王一一介绍之后再比试剑术。赵王当然洗耳恭听。
庄子说,臣有“天子之剑”,以锦绣山河为剑身,以自然之气催动,可以开天辟地、一统天下;臣还有“诸侯之剑”,以贤才为剑身,以日月之光催动,可以宾服诸侯、保境安民。
庄子的词藻异常华美,生动入情,又正当赵王专注聆听之时,如当头棒喝、醍醐灌顶。赵王赶紧请教:那第三种剑如何?
第三种为“庶人之剑”,蓬头褴褛、瞋目切齿,以匹夫之勇,争强斗狠,虽曰剑士,实与斗鸡无异。
赵王身躯为之一震,庄子随之点睛:大王您本可以手执天子之剑一匡天下,现在却痴迷于庶人之剑,臣私下里替您遗憾呀。
就在这一瞬间,赵王悟了,从此不再迷恋击剑。
这篇《说剑》一直争议很大,有人认为这是战国纵横家的“套牌”之作,不符合道家思想,更不是庄子所做;也有人认为,此文暗含了道家“化”的思想,飘逸洒脱的想象正是庄子的风格。
作为一篇文言文训练语段,我觉得不必搞得那么学术,尤其是尚无定论的内容。吸引我的是“在其位,谋其政”的感受——尽管这比较儒家,中华文化理应同源,庄子在见赵王的那一刻,他就已经“入世”了,我们后人又何必拘泥学派之见呢?
身为诸侯王,手握精兵良将、坐拥锦绣河山,指点江山的精彩岂不百倍强于“斗鸡人生”?
同样沉迷于“斗鸡人生”的还有北宋的康肃公陈尧咨,他家世显赫、世代簪缨,本人也是状元及第,却迷恋于射箭,纵然“十中八九”,也算不上什么过人的本领——“唯手熟耳”。
初中的教材把《卖油翁》的主旨设定为“熟能生巧”,实在是削弱了文章的内涵。那句“唯手熟耳”不是褒义,而是贬义。如果你正拥有青春、自由,无需为钱担忧,你就应该去淬炼那“诸侯之剑”乃至“天子之剑”,少在那些“有手就行”的事情上耗费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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