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青少年犯罪心理的学说有哪些?暴力犯罪心理是如何产生的?

围绕青少年犯罪心理的学说有哪些?暴力犯罪心理是如何产生的?

首页角色扮演少年的危机更新时间:2024-09-23

文|木木

编辑|观星


青春期危机理论,皮艺军教授认为:人的生理和心理发展都是由出于本能反应的生物人向理智有思想的社会人发展的过程。

在相似的环境当中共同成长,青少年时期的人们之所以会比成年人更易于出轨造成危化,是因为他们的生理和必理还没有发展健全。

各种价值观念和社会能力都未形成,生理已经超前发展而心理却还未跟上步伐,相对滞后、这种差异的存在就导致了青少年越轨危机发生。

笔者认为,青春期危机理论过于着重于心理因素。认为是青春期危机恶化的结果。而忽略了人的心理因素与社会因素对青少年造成的影响。

国内相关学说

认知必理学理论,该理论以皮亚杰为代表,他提出:人的行为是由一定的动机支配并推动的,而人的动机又来源于人的物质和精神的需要。

他认为,环境因素不是说明行为产生的突出因素,其固然重要,但它是通过外部的行为和认知发展过程來影响人的行为的。

然而认知却是通过将外部的各种信息汇集全部输入脑中,并且在人脑中不断进行加工、转换、储存的过程。

人们认识和追求利益与需要,并且通过人脑的控制和处分满足其物质或者精神需要的信息,由此可见动机是行为的动力性因素,在犯罪必理的形成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内外因素决定理论,赞成内外因素决定理论的学者认为,青少年之所以会产生犯罪心理走上犯罪道路,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共同的影响。

其又称为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不仅仅是单方面因素的影响,是内外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人的内部必理因素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主观反映,而内部因素与外部因素之间又相辅相成、互相影响,最终导致犯罪心理的产生。

而导致犯罪心理产生的各种内部与外部因素都是不尽相同的,因此其犯罪心理的形成也具有特殊性。不良因素聚合反应理论,该理论认为,犯罪心理成因较为复杂。

因此在分析青少年暴力犯罪者犯罪也理形成原因时,主体心理因素、社会外部因素以及其他因素等等许多不同种因素都必须得到充分考虑。

这些因素彼此独立存在但又相互影响,因此它们缺一不可。只有当这些因素全部都在一个人的身上进行聚合反应时,才能使主体产生犯罪也理,进而在必理支配下实施犯罪行为。

由于这些不良因素会形成不同的组合,就会导致每个人形成不一样的犯罪心理,各有其特殊性,这种犯罪心理的产生就是各种不良因素相互作用、反应的结果。

犯罪综合动因理论,它是通过运用辩证唯物论的系统观点来分析研究青少年暴力犯罪心理成因的一种理论。

犯罪综合动因理论认为,个体犯罪的原因有许多种,而导致个体犯罪的因素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最终形成一个个复杂的必理维度系统。

这些复杂的系统就是由那些不同的、化互影响的主体内部因素和主体外部因素所共同构成的,最后形成多层次多维度的网络结构,导致犯罪。

它最终指出,人之所犯罪就是因为多种主体内外因素相互作用产生犯罪必理导致犯罪行为的结果。

该理论从唯物辩证法的角度,将它们置于一个整体系统下进行研究,运用发展、联系的观点分析各种主体内外因素对犯罪心理形成的影响,成为我国犯罪必理学界的权威理论。

犯罪心理结构说,该理论提出,外在的不良因素对个体产生不良影响,该影响从量变到质变进行转化,导致个体原有的正常必理水平和经验扭曲。

不良心理又产生不良行为,不良行为又发展成不良个性倾向,最终导致犯罪心理结构产生,在送种不良心理结构的影响与支配下,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

该理论中提出的犯罪心理结构就是指,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前就已经存在,并对犯罪行为起指导性作用的那些扭曲的心理因素最终形成的结构。

国外相关学说

社会学习理论认为,青少年的暴力犯罪行为并不是与生俱来、天生的,而在于后天与不同的人接触、交往中模仿、学习而来的。

学习的内容包含对待他人的态度,为人处世的方式,应对挫折的态度等等;学习的程度则取决于与人接触的时间、频率、程度等等。

他们学习的来源主要在于大众传媒的不良诱导、动荡的社会政治经济形势造成的恶劣影响以及不良社会风气。

笔者认为,该理论过分强调了社会因素和学习的作用而忽视了青少年本身的私理和生理因素。

下层阶级文化理论,最早提出该理论的是米勒,他指出,社会下层阶级文化其本身就暗含着许多容易引起犯罪的负面要素。

青少年实施的暴力犯罪行为就已经体现着下层阶级的文化价值观念。其主要因素包含:第一,烦恼。

下层阶级经常产生来自己生活各方面的烦恼,打架、喝酒等等,然后他们又想尽办法如何消除烦恼,这是其文化特色之一。

第二,兴奋,下层阶级的人们生活单调无聊,他们就通过打架、醜酒、纵欲等消极活动来寻求刺激和兴奋,最终结果却是更多的烦恼;第三,自主。

他们喜欢自由和无拘无束的生活,认为如果他们受到来自警察、教师等权威的束缚是一种令人无法容忍的软弱,因此常常不断与外在环境发生冲突。

生物心理理论,该理论认为,青少年时期是一个生理成熟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个体本身会发生很多重要的有关于成长方面的变化。

青少年的犯罪行为是源于这一时期其本身存在的必理特征。处于这一时期的青少年情绪比较冲动,不能很好的控制自己的行为。

其心理较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干扰,产生诸如上文所述的好奇、逆反等等必理。

在这些心理的支配下极易走入歧途。但是这一理论它过于强调了生理遗传因素对引起青少年心理变化的影响,而忽视了外部环境这一重要因素。

挫折攻击理论,该理论认为,人之所以会对其他人实施攻击行为多半是来源于之前其在杜会生活中所受到的挫折。

比如儿童若是被周围不愉快的环境刺激、同学兄妹的嘲笑、学习压力太大、得不到家长老师的认可,就会产生挫折心理从而导致攻击的结果。

学者研究发现,生活中经常发生的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暴力殴打事件;个人、群体甚至国家的言语威胁与侮辱;生活资源的匿乏和被剥夺造成生活条件恶化。

行为人目标行为的受阻,等等这些因素都能引起人们的挫折感,进而产生暴力犯罪行为。但是笔者认为,面对挫折每个人的态度和能力都是不一样的。

并不是所有的挫折都会产生攻击犯罪等行为,有的人愈挫愈勇,有的人则会紧张退缩。

一般犯罪理论一般犯罪理论提出了两个概念,"低自我控制"及"犯罪机会",它认为人们之所以会采取犯罪行为是因为行为人为了取得立即、明确、简单的眼前利益。

他们往往只想着眼前既得利益而不顾长远后果,极其缺乏自我控制能力和正确的判断能力,缺乏正常的生活和交际圈,喜欢以自我为中心,漠视他人,不顾他人感受。

挫折忍耐程度低;正常行为能力的犯罪者、确定的犯罪目标以及足以抑制犯罪发生的第三人不在场,这王种因素缺一不可,否则无法满足行为人犯罪行为的发生。

社会控制理论,社会控制理论的代表人物是赫希,该理论提出社会中所有的人都有从事犯罪的可能与倾向,若是社会不能很好的加以控制与改善。

任何人都有实施犯罪行为的可能性,但若是个人与社会之间能够形成紧密的联系就可以成功地阻止个人实施违反社会的越轨与犯罪行为。

因为,当一个人能很好的与周围生活保持一个良好的联系时,他就会恐惧如果实施犯罪行为就会导致送种传统良好关系的破坏,正是因为这种恐惧感所也才没有实施犯罪。

当少年与社会的联系薄弱时,他也就无所谓是否破坏这种关系,更有可能实施犯罪。

赫希的该理论把这种联系分为四个种类,对家人、朋友、学校的依恋;用于身份转变、接受教育、获得高职业等方面的奉献;对传统活动、娱乐活动等的投入;自己所坚守的信念。

青少年暴力犯罪心理成因的主体因素

经过深入研究我们发现,影响青少年暴力犯罪心理产生的因素有很多,但主次不同,有化作用大有的作用小。

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主体的内在心理因素与主体外部环境因素,二者缺一不可。

本文将从主体内在心理因素的角度来分析青少年暴力犯罪必理成因,主体的必理因素其实就是主体在过去的生活中接触到的各种外在因素在主体身上的综合反映。

不良的因素会影响主体对客观事物的认知和其行为方式,并使其不良心理进一步巩固,最终形成犯罪心理。

认知是社会人获得信息与处理信息的过程,是指人们对作用于其外部事物的信息进行加王、改造的过程,主要包括想象、记忆、思维等等。

青少年时期是由儿童向成年过渡的时期,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的感受能力不断增强、思维水平也不断提高。

对周围的事物保持着好奇也、与新鲜感,但是,青少年看问题分析问题都带有片面性和表面性,不能用联系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

因此就很容易对外在世界产生认知缺陷,导致犯罪必理最终产生。

经过调查硏究发现,青少年暴力犯罪者普遍认知水平低下、认知内容有缺陷,与社会化要求不符,并且其中绝大多数都是智力中下者。

一是因为青少年正处于成长发育的特殊阶段,不论是生理还是必理都未成熟,对外部的信息不能正确处理,容易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诱惑。

对事物缺乏判断能力,有的青少年暴力犯罪巧即使已经造成严重后果被逮捕入狱,但还是不知道自己究竟错在什么地方。

二是因为这些犯罪青少年相较于正常的青少年并不能正确的认识社会和处理问题,他们缺乏正常、全面、细致、客观分析事物的能力。

不论是考虑问题还是做事情都喜欢以自我为中心,不顾他人感受。他们常常被自己的情绪所控制,不能冷静、理智的处理问题。

一旦情绪爆发,他们不考虑后果、冲动行事,最后酿成大祸。道德是不同于法律规范的一种存在,它并不需要以国家权力为后盾,不需要依靠国家强制力来实施。

它主要是依靠人们内必的信念、良知等等来进行的。那些实施犯罪的青少年,不仅仅没有法律意识,他们的道德观念也已经被扭曲、瓦解,必中没有善念和道德标准。

他们不能区分是非善恶,在处理人际关系时突破传统道德原则,破坏道德体系。

随着社会的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人们更加追求个人利益而忽视自己所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对于暴力犯罪青少年来说,个人的利益是最重要的。

只要自己的需求得到满足,他们根本不在乎他们的行为到底会给这个社会带来多大的灾难。

主体情感方面。青少年暴力犯罪者在情感方面往往表现为喜怒无常、哀乐难测,情绪极不稳定,容易被外界因素干扰产生冲动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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