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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腰不适”
停播“300万”?
小郑是一名网络主播
他反映
最近收了一份律师函
向他索赔300万
小郑:律师函写着要求我赔违约金100万,什么保密协议200万,加起来是300万。
这封巨额索赔的律师函
要从小郑去年签的一份
“艺人经纪合同”说起
小郑提供的合同中
甲方是杭州三千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乙方是他自己
合作范围包括
“甲方为乙方在全球范围内的
独家经纪公司”等内容
协议有效期为3年
到2026年11月29日
小郑:娱乐直播、唱歌跳舞、打PK这样子,它给我一定的这个扶持。我们赚的钱它都是有收益和分成的。工作量要求我们每天直播4个小时,发了20来万,四五个月了,一万多工资,没给我。
小郑表示虽然收入可以
但是自己身体有些不适
他提供了一家医院
3月29号的检查报告单
其中检查所见写着
“原为第一腰椎椎体压缩性骨折
经内固定术后现复查”等内容
小郑:以前做过手术,现在就是腰很酸,要去拆钉子了,腰上有钉子,腰椎骨裂之前。现在就是可能不能这样子直播了。他就是也要求我们必须要履行合同。3月左右我就没怎么播了。
记者:你停播之前有跟他请假吗?
小郑:有讲过,我说我不想播了,身体不舒服,他也没有怎么管我们,就是电话里有沟通的。
小郑介绍
自己已经被对方移出工作群
无法沟通
那份“律师函”上
表示律所接受了
“杭州叁千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委托”
这里公司名字中的的三是大写
和“经纪合同”里的不一样
律师函里面写着
“第四条约定
您每月直播天数应大于等于24天
且单日开播4小时以上
若未达到以上直播时长要求
叁千漓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并要求您承担100万元的违约金
依据《保密协议》的约定
未经公司同意
您不得透露公司其他艺人信息
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损失难以计算的
赔偿金额为200万元人民币”
此外
还“限其在三天内恢复直播
并接受公司发出的分成邀请、道歉 ”
等内容
小郑:不给它工作都不行,必须要赔300万。内容是有看的,但是没有想到就是说因为身体的原因,不可抗力因素,没有办法工作,他都必须还要去压榨你,让你给他直播。200万,他是说我侵犯了他公司的名誉,什么什么保密协议这样的。
记者:除了这个经济合同中,还有什么单独保密协议,其他还有协议吗?
小郑:好像有一份,但是我手上没有。
记者:你有透露过什么他们公司艺人信息吗?
小郑:没有,相反公司还透露我的很多信息。
来到杭州拱墅的一个园区内
记者看到一家公司墙上
写着“三千漓 传媒”字样
工作人员隔着玻璃门
表示要请示领导
此时
小郑开起了直播
小郑:记者也来了,媒体的也来了,不让进。
记者建议他先不要直播
等等看沟通情况
杭州“三千漓 传媒” 工作人员:我们这边已经跟我们负责人沟通过了。现在就走程序来讲的话,我们现在已经在走法律程序了。所以我们这边拒绝沟通,拒绝接受采访,没必要啊。第一点造谣公司,这个我就不多说了。反正昨天我们也报过警了。
对于小郑所说的300万
工作人员也进行了解释
杭州“三千漓 传媒” 工作人员:没有任何人说300万这个事情。
小郑:律师函是300万。
记者:他有个律师函上写的100万和200万。
杭州“三千漓 传媒” 工作人员:那就看律师怎么打了,如果律师说要赔300万,那他赔。
现场
记者出示了证件
工作人员也记录了记者的联系方式
表示会进一步反馈情况
2
现场多了“插曲”
主播有些无奈
小郑和记者
离开这家公司门口上百米后
警务人员赶来
表示还要“挽留”一下
杭州市拱墅区巡防工作人员:在他们这个报警的陈述中,我们是属于当事人的,等一下民警会过来跟我们说的,没事的话肯定会让我们走的。
此时
记者已经离开公司门口上百米
正准备离开
身着“康桥巡防”的工作人员表示
记者属于当事人
要等等
随后
民警从三千漓传媒公司走来
向小郑了解情况
记者在一旁记录小郑沟通的过程
并未提问
此时
民警指着镜头问了起来
民警:你们在不在录的?
记者:在录,他们不让我们走,我们没有参与。我们作为新闻媒体,客观报道的。为什么不让我们走呢?
民警:你就是说我现在执法,你也在录,是吧?
记者:是的,不可以录吗?
民警:我要跟你说一下。
记者:没事,您放心,我们知道,我们不会断章取义的,这您也放心好吧。
虽然记者表示已经知晓
现场民警还是不太“放心”
民警:上传到互联网产生一切不良影响,你们要负法律责任。这个知道不知道?
记者:我知道。
民警:记者证给我看一下。
记者:我给您看一眼。
民警:但是你现在要终止录,因为新闻记者播报我们公安民警执法,我需要跟上级部门反映。
记者:那你现在可以反映。
民警:先停掉。
记者:你可以反映。
民警:你先停掉!根据法律规章...
记者:哪个法律?
民警:我们接受你们新闻报道拍摄的时候,我们需要先请示上级领导。
记者:您可以先请示。
民警:未经允许你不能拍摄我们公安机关。
记者:您可以先请示。
民警:以这个形式在直播。
记者:我们没有直播,这是在录影,不是在直播。
随后
民警对着记者证进行了拍摄
表示要核查记者身份
也对记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
进行了登记
现场经过联系后
民警表示记者可以离开了
不过记者刚走到园区门口
又被叫住了
杭州市拱墅区警务工作人员:签个名好不好。
记者:好的,谢谢警官,我们也配合您。
记者配合警方的工作
签完名后离开
另一边
小郑的律师函问题没有新的进展
他表示现在对方不愿意沟通
他也无奈
只能回去再等等看
编辑:乔辰辰
审核:张继洪、陈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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