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的合同也称为“契券” “合券”,或“契约”“书契”。东汉大学者郑康成对书契的解释是: “书之于木,刻其侧为契,各持其一,后以相考,则已肇其端。”意思就是说,东汉时期,如果彼此约定要做什么事,就把约定的条款刻在木板的一侧,_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郑康成这里所说的“书契”,其实就是合同。
古人对合同的解释是: “所谓合同者,以两纸尾相并,共写‘合同’二字于其上,而各执其一以为验,盖本古法也。”可以看出,古代的合同和今天的合同基本上是一样的,只不过大同小异而已。
古代应该叫契约吧。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
